【摘 要】自2012年10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以来,为广大幼儿教师提出了明确的教育目标与要求。本文主要针对艺术领域中的幼儿美术教育,从目标内容、绘画教学活动设计、范例的提供、美术欣赏几个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与思考,以期转变教育理念、探讨解决艺术领域教学中长期存在的一些困惑和问题
【关键词】《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美术教育
2012年10月9日,教育部印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明确提出了幼儿园关于艺术领域的目标与要求:
幼儿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
幼儿对事物的感受和理解不同于成人,幼儿独特的笔触、动作和语言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情感,成人应对幼儿的艺术表现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不能用自己的审美标准去评判幼儿,更不能为追求结果的“完美”而对幼儿进行千篇一律的训练,以免扼杀其想象与创造的萌芽。
一、美术活动目标、内容的探讨
通过目标,我们看到:美术活动的内容除了包括儿童需知道的必要的美术知识、技巧外,还应包括美术活动的智力技能与认知策略、生活经验、美术学习的态度(美术活动本身、人、材料与工具等的认识、喜好等)、美术活动中展现出来的交往、合作技巧等。这样的美术学习内容既关注了美术学科的美,也关注了环境、生活中的美。
做为幼儿园教师必须在观念上转型,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使幼儿内在能量释放出来、让他们在美术活动中真正“活”起来,建构积极、有效的多向互动。通过开展美术教学活动,促进幼儿的发展,让幼儿在活动中受到充分的尊重。
其次,教师还要了解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美术教育重心,例如:
2—3岁的儿童对涂鸦感兴趣,但学与用的能力较弱。应设计以涂鸦为主的美术游戏。在儿童享受“玩”带来的乐趣的同时,教师可以逐步引导他们感受各种线条、色彩、图形等的美,再逐步发现、感受生活中和美术作品中的美,激发儿童的创作冲动与“学”的欲望。
4岁左右儿童对象征图形创造充满兴趣,但往往会出现表现冲动与表现技巧缺乏间的矛盾。教师应注重扩展他们象征符号的储存量,并引导他们将象征符号与生活中具体的物象相联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美术表现技能支持等。“学”应成为这个阶段美术教学的重心。
5—6岁的儿童对情节画创作有兴趣,也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与表现技巧作为支持。 “用”应该是这个阶段的重心。教师要鼓励儿童用自己创作的美术作品来表达思想情感、美化生活,并通过自己对美术活动的参与和创造,进一步体会美术、文化与生活的关系。
再次,我们要认可幼儿在美术创作中的差异存在,这是评价的重要原则。教师通过幼儿的作品,不仅可以认识幼儿在知识、技能、认知、情感等方面的发展状况,也可以了解阶段性教育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还可为教学活动最终效果的评价提供依据。
最后,还应注重美术教育活动的环境创设。美术教育的开展需要环境资源的支持,不同的环境背景会导致不同的艺术教育效果。我们要通过不同的美术教育内容,创设适宜的环境,在美的环境的熏陶下激发幼儿的创造力、表现力,为幼儿提供展示、表达、交流的空间。
二、幼儿绘画教育活动设计的探讨
幼儿绘画教育活动是指教师通过引导幼儿学习简单的绘画工具和材料的使用方法,运用线条、形状、色彩、构图等造型原理创造可视的平面形象,表达儿童自身的审美感受,促成儿童发展的活动。传统的命题画教学活动设计步骤一般为:提出课题,导入活动→讲解演示具体画法和操作步骤→布置作业,提出作业练习时的具体要求→巡回指导→评价小结。
依照以上教学模式进行的教学程序与策略,教学方法多以讲授和演示为主,以传授知识技能为教学主导思想。要求幼儿按照教师的画法步骤临摹,幼儿的学习活动处于服从和被动接受的地位。
《指南》中明确指出“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创造机会和条件,支持幼儿自发的艺术表现和创造,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
在《指南》指导下的幼儿园命题画教学活动设计,可以通过这样几个步骤来完成:
第一环节:创设情境,激发兴趣。第二环节:感受与体验。第三环节:思考造型方法。第四环节:幼儿作画。在幼儿自主表达创作过程中,不做过多干预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在幼儿需要时再给予具体的帮助,促使幼儿都能取得经验,顺利完成作品。第五环节:展示作品。通过互相观赏、讲述,使幼儿进一步受到启发,加强信心,取得切身经验。让幼儿通过此环节感受到自己的成功,体验成功的喜悦。
三、范例的探讨
《指南》中明确指出:“幼儿绘画时,不宜提供范画,特别不应要求幼儿完全按照范画来画。”
幼儿园的美术教学中,使用范例是常用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时,有的老师直接在纸上或黑板上信手涂画,作为范例让幼儿观察、欣赏。这样的范例孩子就像吃“垃圾食品”,时间长了,就会降低幼儿的审美、判断标准,何谈发展幼儿的美感呢?因此,教师提供给幼儿的范例一定要具有艺术性,富有美感,大师的作品、优秀的儿童作品都是很好的选择;一定要符合儿童的年龄特点,内容是他们能理解的、贴近他们生活的。另外,《指南》中提出“提供丰富的材料,如图书、照片、绘画或音乐作品等,让幼儿自主选择,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模仿或创作,成人不做过多要求。”教师呈现给儿童的范例应该是多样化的,有一定的数量,这样才能从不同角度给儿童以刺激,丰富他们的经验,开阔他们的思路,而不会限制他们创造性的发挥。
有些幼儿园会看到,一个班同一绘画主题的内容基本都是一致的,整齐划一的作品,乍一看符合大人的审美要求,却剥夺了儿童思考和创造的权利,也就违背了美术教育的初衷。因此,我们运用范例时绝对要避免唯一正确的标准。“了解并倾听幼儿艺术表现的想法或感受,领会并尊重幼儿的创作意图,不简单用‘像不像、‘好不好等标准来评价。”
我们在提供范画的时候应注意同时也提供实物,让幼儿能亲自参与将实物转化为美术作品的过程。多使用完整呈现范例的方法,能让儿童对范例有直接全面的了解,然后用自己的方式来创作。在幼儿创作时,教师可以提出创造性的要求,如画的和别人不一样,做的有自己的特点等。
四、美术欣赏内容的探讨
幼儿美术欣赏活动是教师引导幼儿欣赏和认识美术作品、自然景物及周围环境,了解对称、均衡、变化等形式美的原理,感受造型、色彩、构图等艺术手法极其情感表现,体验美术欣赏的乐趣,从而丰富美感经验,培养审美情感和审美评价能力的一种教育活动。
目前,幼儿园美术欣赏活动开展的总量偏少,美术欣赏的内容也很局限。《指南》中指出:“让幼儿多接触大自然,感受和欣赏美丽的景色和好听的声音。经常带幼儿参观园林、名胜古迹等人文景观,讲讲有关的历史故事、传说,与幼儿一起讨论和交流对美的感受。让幼儿观察常见动植物以及其它物体,引导幼儿用自己的语言、动作等描述它们美的方面,如颜色、形状、形态等。带幼儿观看或共同参与传统民间艺术和地方民俗文化活动,如皮影戏、剪纸和捏面人等。有条件的情况下,带幼儿去剧院、美术馆、博物馆等欣赏文艺表演和艺术作品。”这些明确提出了美术欣赏的具体内容,大自然的一片树叶、一棵大树、一花一草、一座房子等等,都可以用来欣赏,贴近幼儿生活、便于教师取材操作。
参考文献:
[1]吕耀坚,孙科京.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8
作者简介:
韩俊,女,(1977~ )湖北老河口人,学历:本科,专业:学前教育,研究方向: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