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川
【摘 要】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根据地开展了大规模的禁烟禁毒斗争。边区民主政府制定法律,地方领导高度重视,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在禁烟禁毒运动中,实施禁毒与生产相结合,取得了可喜成绩。
【关键词】抗日民主根据地;禁烟;禁毒
抗战时期,日伪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毒化运动,疯狂地制毒贩毒并诱使民众吸毒。中国共产党则以政策法律为武器,动员民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斗争你,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本文就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禁烟禁毒措施作一初步探讨,旨在抛砖引玉,以推动抗战时期禁毒问题研究。
一、制定法规、条例,严厉禁烟禁毒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共以团结御侮为己任,国共实现了第二次合作。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指引下,中国进入了全民族抗战时期。国民党担负起正面战场的抗战,共产党则配合友军实施敌后游击战,随着战事的不断发展,共产党在敌后迅速创立了晋察冀、晋冀鲁豫、晋西北等抗日民主根据地。各抗日民主根据地不仅以抗战为己任,而且始终把禁烟作为抗战的重要一环。认为禁烟与抗战同样重要,把禁毒作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基本政策。为打击日伪的毒化,彻底根除毒患,各抗日民主根据地民主政府,依据中共中央有关决议,制定了一系列禁毒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明确规定严禁种植鸦片烟毒、制造烟毒。鸦片烟毒为毒品之源,严禁种植罂粟就从源头上截断了毒品,有利于禁烟运动的开展。各抗日民主根据地根据所受毒化情形,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第二,严禁烟毒的买卖和贩运。买卖和赈运烟毒,是毒品的流通环节,严禁烟毒的买卖和贩运在整个毒品流通过程中就截断了毒品的流通,种植者,制造者和毒品消费者都失去了市场。
第三,禁止设置传布烟毒的商店、烟馆。传布烟毒的商店、烟馆为制毒者和吸毒者都提供了便利。严禁设立传布烟毒的商店、烟馆是戒除烟毒的重要环节,各抗日民主根据地都十分重视打击这种不法行为。
第四,严禁吸食或注射烟毒。吸食或注射烟毒直接危害人民的健康,各抗日民主根据地都明令禁止吸食或注射烟毒,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罚,要求烟民限期戒绝。
二、依靠和发动群众,实行全面禁烟
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在禁毒斗争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禁烟禁毒的法规、条例,并设置了专门的禁烟机构,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与此同时,各抗日民主根据地还采取了一系列的禁烟禁毒措施。这些措施颇具特色,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运用各种组织进行动员,使群众认识禁绝烟毒的伟大意义。陕甘宁边区在禁烟之初就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如在1935年冬,开始进行禁绝烟毒的动员工作时,曾经举行过化妆宣传,群众大会,有计划地经过人民已有的组织,如工会、贫农团、赤卫军、少先队、儿童团、尤以妇女协会得力最大,因为她们最厌恶自己的丈夫、儿子吸食鸦片,军人家属的模范作用也起了不少的影响,进行了认识鸦片之毒害的深刻教育,以后他们便自觉感触到非禁绝烟毒不可。
第二,通令各地政府及一切有警戒戒烟任务的机关部队和人民团体严查毒贩,开展人民禁毒斗争。如有一次一个奸商,乔装成磨剪刀的手艺匠,在他那一条安放磨刀石的板凳上,中间钻空,把煮好了的烟膏慢慢的倾注入内,凝结成块,虽然这样技巧的本领后来还是被一位热心参加禁烟的妇女同志发觉出来。
第三,禁毒与生产相结合。在禁毒过程中,对烟民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他们明白毒品的危害,发动群众,使每个群众都有检查吸毒之权,营造整个社会禁毒舆论,帮助烟民戒毒。同时也及时向烟民提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如向烟民贷款,提供种子,制定生产计划等等。
第四,地方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亲自参与禁毒活动,取得满意效果。如怀安县长亲自动手组织渡口堡27个烟民参加生产,取得很大成绩。这27个人虽在政府帮助下戒除烟瘾,但仍未很好参加生产。蒋县长到达该村后,先进行三次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情况。又召开烟民大会进行深入动员,之后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订立生产计划。
(1)按体力及特长分成四个生产小组,分别进行小本商业及农业生产,推定小组长及烟民队长,规定会议制度。
(2)由政府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在村里找了46亩地给他们种,并贷给白豆子一斗作为经商小组磨豆腐的资本。买猪没本钱可向村社借,种地没牛具可以人工换牛工。烟民在蒋县长的说服教育和实际帮助之下,开始有了转变。
抗日民主根据地在禁烟禁毒运动中,有毒必禁,有烟必戒,在广大军民的一致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以延安市为例,1936年有烟民1500人以上,至1941年已有1398名戒了毒,戒毒率达93%。据不完全统计,至1946年晋北,察哈尔等地已有12万烟民脱离苦海,约占烟民总数的32%,张家口市已有3000烟民戒绝,崇礼乌拉哈达村200烟民解除毒害,怀仁下峪村的60多个烟民全部解除毒瘾。
参考文献:
[1]韩延龙,常兆儒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三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12月第一版第82页
[2]陕西省档案馆,战字第628号,《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查禁鸦片烟苗的命令》,1943年1月17日
[3]韩延龙,常兆儒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三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12月第一版第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