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阳
摘 要:戚继光的军事思想主要集中在《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中,作为其军事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军事教育思想,也同样为后人所瞩目。他的军事教育思想主要包括了为谁而战、爱护士卒、“实战”训练、严肃军纪和尊师重教等五个方面。这些思想对我军的发展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戚继光;《纪效新书》;《练兵实纪》;军事教育思想
中图分类号:E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275-02
戚继光(1528—1588),字元敬,号南塘,祖籍安徽定远。他继承了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优良传统,总结了自己练兵作战的经验,写下了众多的军事著作,如《纪效新书》、《练兵实纪》、《储练通论》、《哨守条约》,以及《孟诸公武略类编》和《洪尚书重补戚少保南北平定略》等。尤其是《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被称为“中国军事教育史上最早最完整的军事教育专著”。而本文则主要从以上两书①入手,来研究戚继光的军事教育思想。
戚继光的军事教育思想体系庞杂、条目众多,现仅就几点关键内容做一简单梳理。
一、为谁而战
为谁而战,这是一个关乎责任与使命的问题。只有确立了为谁而战、为何而战的奋斗目标,才能在日常中辛勤训练,在战场上奋勇拼杀。戚继光就反复强调,养兵的目的即在卫国保民。他对士兵说:“凡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这银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哪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障他,养你何用?”随后又说:“凡你们本为立功名报效而集。兵是杀贼的东西,贼是杀百姓的东西,百姓岂不是要你们去杀贼!设使你们果肯杀贼,守军法,不扰害地方,百姓如何不奉承,官府如何不爱重!……今练之后,但凡军行,必是依令抬营,一人不得搀越生事。”通过士兵与百姓、官府的利害关系,来教育士兵要懂得为卫国保民而战的道理。
二、爱护士卒
这点主要是从军官的角度来阐发的。戚继光针对当时军中存在的拿士兵当奴仆使唤的普遍现象,曾说“位有贵贱,身无贵贱”。他认为,“将诚勇以力相敌,不过数人极矣。数十万之众,非一人可当,必赖士卒”。
紧接着,他又把普通士兵的地位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说:“凡军称曰军士、战士、力士、勇士、义士、士卒。夫必称曰士者,所以贵之也。朝廷之命名贵士如此,所以望之出力疆场,卫国保民,其责非轻。今却使之为轿夫厮役,以厮役待士,而欲其出死力,捐命御寇,有是理哉?”把士兵和排在中国古代四大阶层首位的“士”联系起来,可见对他们的尊重。
戚继光还要求军官平日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身先士卒,与士兵同甘共苦。“平居之时,实心爱之,真如父子一家,谆谆以忠义感召之;入操之时,虚心公念,犯必不救,至亲不私,必信必果;出征之日,身先士卒;临财之际,均分义让。”之所以这样做,其原因是:“夫士卒虽愚,最易感动。死生虽大,有因一言一缕之恩,而甘死不辞者。”
他说:“所谓身先士卒者,非独临阵身先,件件苦处要当身先;所谓同滋味者,非独患难时同滋味,平处时亦要同滋味”。具体来讲,“(军官当)或亲执汤药以调下卒;或同劳苦,以共跋涉;或夜宿队伍之中;或出其私积之物。虽士卒一尺之器,亦亲经较验,而身先习之为诸士倡。夜无终寝之席,日无不吐之哺,此心时刻无或少怠”。只有这样,才能使三军归心,自觉地听从指挥,才能在日常中提高效率、在战场上英勇杀敌。
三、“实战”训练
戚继光主张训练要讲究实用,不搞花架子。他痛斥当时军队的训练,称:“今所习所学,通是一个虚套。其临阵的真法真令,真营真艺,原无一字相合。及其临阵,又出一番新法令,却与平时耳目闻见无一相同。如此就操一千年,便有何用?臨时还是生的。且如各色器技营阵,杀人的勾当,岂是好看的。今之阅者,看武艺,但要看周旋左右,满片花草;看营阵,但要周旋华彩,视为戏局套数……此是花法胜,而对手功夫渐迷,武艺之病也;虚文张,而真营却废,制阵之病也……”
为此,他要求训练要从实战出发,战术训练、兵器训练以及训练难度等都要符合实战需要。“若是平日教场所操练,金鼓号令,行伍营阵,器技手艺,一一都是临阵一般,件件都是对大敌实用之物,便学一日有一日受用,学一件有一件助胆,所谓艺高人胆大也。学则便熟,不学便生。学的便会杀贼,保得自己性命,立得功;不学便被贼杀。你们知道这个缘故,岂肯不学!今凡教场内行一令、举一号、立一旗、排一阵、操一技、学一艺,都是临阵时用的实事。临阵行不得的,今便不操,不使你学。到彼时实行出,实用出,尔官军方信之。”
在强调刻苦训练的重要性时,他认为“(武艺)是尔等当兵防身杀贼立功的勾当。尔武艺高,决杀了贼,贼如何又会杀尔;若武艺不如他,他决杀了你”。在个人武艺熟练的基础上,还要加强营阵训练。营阵训练不仅在操场上进行,还要到野外实地操练。只有这样,“临时方无差错。若操于场,不操于野,终未见实境,临时仍是不合彀”。
此外,他还表述了训练不止于教场的思想。“夫陈师鞠旅,列众于场,谓之操练,尔等知之矣。殊不知教场操练,不过明金鼓号金,习射、打、击、刺手艺之能。此等事不是在人家房门院墙内做得,故设教场操练之。平时在各歇家之时,若肯心心在当兵,起念一心,以杀贼为计,蓄养锐气,修治军装,讲明法令,通之以情,结之以心,何尝不是操练也。”
四、严肃军纪
如果士兵只有杀敌本领,而无严格的纪律,这样的军队是没有战斗力的。因此,戚继光一向注重军队纪律,强调部队的纪律训练与武艺训练应同时进行,“艺与法令,当并行不悖者”。同时,执行军纪要从严,在奖惩方面,也要不避亲仇。“凡赏罚,军中要柄,若该赏处,就是平时要害我的冤家,有功也是赏,有患难也是扶持看顾;若犯军令,就是我的亲子侄,也要依法施行,决不干预恩仇。”
他说:“凡古人驭军,曾有兵因天雨取民间一笠以遮铠者,亦斩首示众。况砍伐人树株,作践人田产,烧毁人房屋,奸淫作盗,割取亡兵的死头,杀被掳的男子,污被掳的妇人,甚至妄杀平民假充贼级,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决以军法从事抵命。”
针对当时明军存在的陋习,拟定了详细的惩罚措施,而且颇为严厉,这也正反应了戚继光对军队日常纪律的重视程度。
戚继光认为,战场上应严格遵守纪律,切实执行各项条令条例,是战争取胜重要保障。他说:“古今名将用兵,未有无节制、号令,不用金鼓、旗幡,而浪战百胜者。”他在《纪效新书·号令篇》中要求将士:“如擂鼓该进,就是前面有水有火,若擂鼓不住便往,水里火里,也要前去。如鸣金该退,就是前面有金山银山,若金鸣不止,也要依令退回。”凡违令者,皆以军法处置。
五、尊师重教
戚继光非常重视军人的培养教育工作。然而“教习之道,须先重师礼。古云,师道立而善人多。教师之类,于位甚卑。然在兵卒之间,即师傅之尊也。”把军队中的尊师放在重教之前,毫无疑问在当时是颇有见地的。他随即又言:“师道不立,则言不信,教之不遵,学之不习,习而不悦,师道废而教无成矣。须于兵卒间隆以师礼,付以便宜。凡士兵之不听教者,得径行责治,禀官示以军法。将士头目,皆习其业。”只有尊重教师,学习才能有收获。当然,这里的教师不仅仅限于上级指派的军官,也包括普通的、有一技之长的士兵。
当然,戚继光的重教思想在设立武学馆这一点上体现的更为集中。戚继光兴办的武学馆,每期招收学员300多人,学习和训练时间为三年。对于武学馆的学员选择问题,戚继光主张“无分于武弁也,无分于草莱也,无分于生儒也,遴其有志于武者,群督而理之”。就是说学员主要从部队初级军官、优秀战士、世袭武职之家的子弟和武生员中挑选,不论出身如何,只要有志于军事工作,都可以挑选来武学馆受训。
对于学员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原则,戚继光主张学员毕业后到部队去接受训练和实践检验,然后再根据学员德才择优录用。他说:“诸艺俱通,然后付各实用营中习教阵法操法。俟其习有成效,然后总调一处考校之;果为精通,又再付各有事地方将领,随营出征,习临敌真战真法。俟效而量才擢用。”他把经过考核的学员分为三等:第一等“兼以文义,雅有德量,则大将也”。对于具有较高文化修养与军事理论修养,品德高尚且有度量的,可为大将。第二等“优于技艺,励于鼓舞,短于文学,则偏裨也”。有些学员武艺很好,作战勇敢,但因缺乏文才,难成文武兼备者,只能擔任副职。第三等“才有余而志不足以当之,勇有余而志不足而承之,皆小将也”。有些学员或有才华或作战勇猛,但却胸无大志、没有高尚的情操,就只能当下级军官。
言而总之,“从明朝后期到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直至其后的一段时间,戚继光军事思想已成为中国军事领域的主导思想。”“……戚继光是站在当时社会军事思潮的前列,领导着这个思潮,推动着这个思潮前进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它确立了戚继光在中国军事思想史上的地位。戚继光对中国兵学的贡献即使不能同孙武并驾齐驱,也是继孙武之后的第一人。”作为戚继光军事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军事教育思想,自然也是对后人产生深远影响。中国自明以后直至近代的军事训练、军事教育,也多半是奉其为圭臬。
认真学习与深入研究戚继光的军事教育思想,对于我们大胆探索和改革军事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军特点的现代军事教育制度,以履行好新世纪新阶段我军的历史使命,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 纪昀,等.四库全书[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
[3] 范中义.戚继光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 魏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