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4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及早部署本辖区学校幼儿园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检查工作。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二是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三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四是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五是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六是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七是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八是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九是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十是收费公示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月28日前,组织检查组对本辖区学校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凡发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乱收费问题,将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纠风工作的意见》(粤纪发〔2010〕31号) 的要求,对所属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违规行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对群众举报不认真核查等问题坚持“零容忍”,坚决对有关责任人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省教育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