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的探讨

2014-04-08 11:46马金蹄
水利信息化 2014年3期
关键词:功能区青海省青海

马金蹄

(青海水利厅,青海 西宁 810001)

水资源监控体系能够实时掌握来水、取水、用水和排水动态,提供准确、科学、精细的数据,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定量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建设青海省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可为青海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可靠数据,对青海经济社会的可持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1 青海水资源管理特点

1.1 水资源概况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有独特的高海拔大面积湿地生态系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和黑河的源头,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素有“中华水塔”之称。2012 年《青海省水资源公报》显示,全省平均降水量 371.4 mm,折合水量 2653 亿 m3,全省水资源总量 895.22 亿 m3,入境水量 99.67 亿 m3,出境水量 782.17 亿 m3,全省总供水量 27.12 亿 m3,总用水量 27.41 亿 m3,人均用水量 479 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 684 m3,灌溉水利用系数 0.418,按 2012 年价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30 m3,按 2010 年不变价计,2012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33 m3;2012 年,共监测 37 个全国重点水功能区,30 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达标率 81.1%,全省 48 条河流水质年度评价符合或优于 Ⅲ 类水质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 96.2%,长江、澜仓江、黄河干流、黑河省界断面,全年水质类别均为Ⅰ~Ⅱ 类[1]。

1.2 水资源特点

青海水资源的特点是开发利用程度低、时空和地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程度低,体现为青海水资源总量、人均水资源量在全国属中上等水平,为下游提供丰富的优质水资源,而全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2012 年开发利用率为 3.1%[1];时空分布不均,体现为全省降雨主要集中在 6—9 月,占全年降水的 70% 以上,冬春季,特别是 3 和 4 月降雨量少,旱灾时有发生,影响农业生产[2];地区分布不均,体现为人口稀少且经济欠发达的青南地区土地辽阔,水资源丰富,而西宁、海东、海西地区,是青海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是全省粮食和工业基地,人口密集,水资源短缺。

1.3 水资源管理

1.3.1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

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健全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建设,编制《青海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青海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青海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等,明确青海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旱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优化布局,调整水资源结构,提高保障能力。加强水资源论证,在地区总体规划、重大项目中开展水资源论证,保障地区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强化取用水总量控制,实行用水总量指标逐级分解,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建立取水许可台帐,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征收水资源费。制订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实行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

1.3.2 提高用水效率

落实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稳定推进水价改革,出台《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 年)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农业节水,目前西宁、格尔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已通过国家验收。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修订完善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行业用水定额。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及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器具应用,降低管网漏损率,发展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技术。

1.3.3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纳污总量评价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贯彻落实《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止面源污染,强化水源应急管理。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充分考虑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开展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区等重要生态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的保护。

2 青海水资源监测体系的现状分析

2.1 建设现状

青海省水资源监测体系主要指水资源取用水、水功能区、行政断面 3 大监测体系,建设现状如下:1)取用水监测体系。全省取水许可(扣除水力和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取用水量 27.86 亿 m3;2009 年青海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建设 56 个省管企业取用水户水量自动监测站,监测取用水量2.07 亿m3;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青海省建设项目,2013 年建成水量自动监测站 69 个,2014 年将建设水量自动监测站 107 个,项目实施后在线监测控制取用水总量 19.99 亿 m3。2)水功能区监测体系。青海省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名录的水功能区有 47 个,进行水质巡测的重要水功能区有37 个,达标率 81.1%[3]。3)行政断面监测体系。青海省主要江河行政断面建设有监测体系,市(州)、县主要江河行政断面监测处于探讨阶段。

2.2 存在问题

2.2.1 监测体系不完善

青海水资源监控体系尚不完善,数据采集的自动化水平较低,主要江河行政断面的水量、水质监测不足,部分重点取用水户未能进行监测。水功能区监测频次低、监测项目不全、部分水功能区未监测。

2.2.2 数据分散

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监测等信息系统建设由不同部门实施,采集的实时雨水情、水文、水质、工情、山洪监测等数据在不同的部门,数据分散,缺少总体规划、顶层设计,数据资源共享程度低。

2.2.3 网络平台不完善

青海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部分市(州)县的局域网尚未建成,水利信息化应用水平偏低,已建成的局域网达不到水利信息化标准的要求,全省统一的水利信息网尚未形成。

2.2.4 运行维护力量弱

全省各类监测站点分布线长、面广、分散,基层运维人员技术力量较弱,维护资金不足,维护不到位,监测站点故障时有发生。

3 青海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的建设完善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推进资源整合,完善网络环境,建立运维体系,使水资源监测数据为定量考核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是青海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环节。

3.1 明确目标

3.1.1 控制目标

国务院下达青海省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是 2015 年37 亿 m3,2020年37.95 亿 m3,2030年47.54 亿 m3;青海省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是 2015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0 年下降 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489;青海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2015年74% 达标,2020年88% 达标,2030年95% 达标[4]。

3.1.2 建设目标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青海省项目的建设目标如下:1)建设取用水国控监测站,在线监测控制取用水总量 19.99 亿 m3,实现青海全省取用水量(不含水力发电和贯流式火电厂冷却用水)79% 的在线监测;2)加强水环境能力建设,实现青海省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考核名录的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到 91%;对青海省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地表水水源地进行 100% 水质在线监测[3];3)建设省级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3.2 健全监测体系

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省、市(州)级水资源监控站点,扩展水资源信息采集范围,健全监测体系,具体如下:

1)取用水监测体系。在国控点建设的基础上,对全省规模以上(地表水年取水量 100 万 m3,地下水 10 万 m3)或重要取用水户全部实现自动监测。

2)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列入国家重点名录的水功能区增加监测数量,增加水质巡测频次,开展市(州)、县水功能区的监测,对列入省级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巡测,重点水功能区的水位进行自动监测;水库作为工业、农业、生活水源地,需对全省规模以上水库的水位进行自动监测,通过水位库容曲线,实时监测水库水源地水量;建立入河排污口水量、水质监测与共享体系,建设地下水监测体系。

3)行政断面监测体系。设立市(州)、县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对全省市(州)之间、市(州)与县之间、县与县之间的主要河流行政断面水位和水质进行自动或人工监测。

4)灌区监控体系。通过灌区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渠系利用系数评价,提供较准确的渠系利用系数。

3.3 推进资源整合

以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为龙头,对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建管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具体整合内容如下:

1)网络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公共网络、政务外网、水利信息网络资源,结合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全省水利信息网。

2)信息资源整合。对已建、在建重点应用系统的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对现有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黄河水调监测数据库,青海省水雨情、水质、地下水数据库,水利普查成果数据库等进行整合。

3)建管机构整合。建立省级水利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运维的组织机构,开展顶层设计,加强重点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按“五统一”的要求,构建青海水利信息化框架;市(州)、县级建立统一建管与运维的组织机构,实现各业务系统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3.4 完善网络环境

建设完善市(州)、县级网络环境,新建和改造市(州)、县的局域网,建设市(州)、县到省和市(州)的水利信息网,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山洪预警、水土保持等重点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网络环境。水资源监控数据全部传至省级平台,市(州)、县级以应用为重点,配置用户终端设备,用户通过登陆省级平台,根据不同权限,实现本级的应用功能。

3.5 建立运维体系

建立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职责,采取属地与专业单位维护相结合的方式管理。各类监测站的供电、防盗、日常运行管理,由所在市(州)、县(市)负责对辖区进行管理,监督监测站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省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公司实施监测设备技术维护,主要是设备故障排除、数据传输、设备巡查的维护,各级平台的技术支持。落实运行维护资金,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基层维护监测站的技术水平。

4 结语

青海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的稳步推进,为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青海水资源监控 3 大体系还不完善,信息资源分散,运维能力不足。应进一步加强青海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与运维管理,以服务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目标,结合省情建设和完善监控体系,做好顶层设计,整合信息资源,优化和完善全省水利信息网,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保障目标考核的实现。

[1]青海省水利厅水资源水文处,青海水利厅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2 青海水资源公报[R]. 青海:青海水利厅,2012:1-2.

[2]张智民. 节水科普知识讲座[C]//水政水资源五讲座. 青海:青海省水利厅,2013: 50-51.

[3]水利部信息中心.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青海省技术方案(2012—2014 年)[M]. 青海:青海省水利厅,2013: 7-8.

[4]国务院办公厅.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M].北京:国务院办公厅,2013: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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