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我们着重讨论了在全民健康覆盖(UHC)体系下如何更好地解决性与生殖健康和权利问题,尤其是在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背景之下。我们回顾了全民健康覆盖的历史,并将其作为健康、发展以及卫生筹资问题加以研究。我们从人权的角度讨论了已知的全民健康覆盖的各种局限性,并说明了为什么结构性障碍和法律/政策环境这两个对健康(特别是性与生殖健康和权利)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在当前2015年后发展框架有关健康问题的各种讨论中予以特别关注,并在制定未来关于健康的发展目标时以高于和超越全民健康覆盖的视角加以考虑。因此,我们认为,仅仅做到全民健康覆盖不足以实现普遍可及的性与生殖健康服务,当然也做不到普遍保障性与生殖健康权利。我们应将全民健康覆盖视为实现更大的健康与发展目标的一种手段。2015年后发展议程应致力于通过基于权利的方法来实现这样的目标:达到最高标准的、可以实现的健康或最大程度地实现健康生活。
摘自《生殖健康要略》,2014,21(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