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近日,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要坚持分类聚焦,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奢靡之风,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负债累累、寅吃卯粮,只顾眼前、不顾长远;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省直部门、市、县(市、区)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中梗阻”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在位不在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解决盲目决策、乱铺摊子,挥霍公款、追求奢华享受,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等问题。高等学校重点解决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力,学风教风浮躁,联系和服务基层师生不够,不能坚持勤俭办学等问题。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意见》要求,要办好惠民实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着眼于办好多数人受益的事、最急需解决的事、长期起作用的事,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工程,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意见》要求,要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深化“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党组织、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服务,并在服务中做好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工作,更好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各类服务中心建设,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拓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着力解决改革发展难题。紧紧围绕全省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把改革的难点、发展的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动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上攻坚克难,当先锋、创佳绩;组织各级机关党员、干部进企业、进项目、进社区村屯,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促进改革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促进和谐稳定,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确保全省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