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建议

2014-04-07 09:40白红炜
陕西水利 2014年3期
关键词:水产品水产检疫

白红炜

(汉中市汉台区水产工作站 陕西 汉中 723000)

1 汉台区水产品养殖现状

1.1 汉台区地理环境人文概况

汉台区位于陕西省南部,是陕西汉中市城市中心区。总面积556km2,其中耕地面积24.5万亩;人口51.0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万人。由于地处北暖温带和亚热带气候的过渡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量充沛,气侯湿润,年降水量800mm~1000mm,年均气温14℃。动植物生长环境得天独厚,是地球上同纬度生态最好的地方,被专家论证为水稻“最佳生长区”、有“天然植物基因库”和“天然药库”之称,也是重要的畜禽和水产品生产基地。

1.2 汉台区水产品养殖现状

汉台区现有养鱼水面12030亩,其中小水库46座8284亩,池塘811口,3746亩。分布在除城区以外的9个镇街道办事处。养殖品种呈现多样化、优质化的趋势,既有“鲤、草、鲢、鳙”为主的传统养殖品种,又有黄颡鱼、叉尾鮰、乌鳢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汉台区规模化养殖的水产品种已达20多种,工厂化养殖、网箱养殖、生态养殖等发展迅速,年产各种水产品总产量5920t,占全市产量的五分之一,约占全省产量的二十五分之一,单产水平全省领先,是我省重点渔业区县,也是毗邻重庆、四川和关中及甘肃陇南地区重要的水产品生产基地。渔业经济总值2.238亿元(包括休闲渔业,大鲵产业),水产养殖业已成为我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当地农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之一。

1.3 主要销售方式和市场

汉台区水产品主要以外销为主,约占产量的60%。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基本形成了面向西安、宝鸡、成都、重庆、天水、陇南的销售渠道,汉台鱼也有了一定知名度,过街楼水产批发市场的建成营运,更使汉台成为了陕甘川渝毗邻地区最大的水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年水产品流通量约600万kg。

随着汉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消费结构将不断优化,水产品市场潜力巨大。汉台区现有人口51万人,城市人口24万人,按生产量(不扣除外销量)计算,汉台区2013年人均水产品占有量才11.6kg,远远低于2012年全国人均43.6kg的占有量。目前,汉台区除常规大宗鱼类外,许多名特鱼类销量稳步上升,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现象。仅城区一天就销售鮰鱼、黄辣丁、仔鲶千余公斤。

2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和主要措施

2.1 水产品管理体系

水产品质量安全从养殖到餐桌,涉及养殖环境状况、生产投入品使用、流通销售、加工烹饪等诸多环节,涉及渔业、工商、卫生等多部门。从养殖到流通阶段的质量安全是最基础、最关键,也是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环节。2005年10月汉台区政府批准成立汉台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中心,并在过街楼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配备有显微镜、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箱等仪器设备,开展入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工作。目前,汉台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中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汉台区水产工作站、汉台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四块牌子一套人马,现有干部职工1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3人,具有国家水生动物检疫员资格的3人。既承担了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又要承担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渔药、鱼饲料监管等渔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还要负责水产品防疫检疫及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等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工作任务异常繁重。

2.2 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

水产品质量安全首要的就是水产品养殖安全。汉台区积极推广水产品无公害养殖和健康养殖,通过开展技术讲座、培训和科技入户等活动推行水产养殖规范化操作管理,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养殖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以点带面,促进养殖方式转变,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汉台区水产行业的声誉。目前,区内已有38座水库、25口池塘4249亩水面获得省无公害产地认定,5个品种2340t产品获农业部无公害产品认证,建成了全市首批3家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家养殖专业户获得“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

2.3 严格水产品入市检验检疫

入市检验检疫是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汉台区自2005年10月在全区实施水产品检疫检验工作以来,严把水产品入市关,通过电子显微镜对入市水产品进行疫病监测检疫,利用药残快速检测技术对入市水产品进行氯霉素、孔雀石绿、甲醛、磺胺及沙星类国家明令禁止药物残留的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取得相关质量认证(或产地认定)的实行入市免检,具有产地证明和检测合格报告单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认证水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在市场销售。同一产地的相同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在六个月内禁止入市。截至目前,年均检疫水产品400万kg,抽检水产品50余次,药残检测30余批次,检测海、淡水产品三大类十余品种,鲤鱼、草鱼、花白鲢、丁桂、叉尾鮰、江团、虾类、甲鱼等。几年来,已累计检疫鲜活水产品3000万余kg。

2.4 投入品市场监管制度

安全有序的渔需品市场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保证。汉台区坚持开展渔需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创建安全有序的渔需品市场。每年依法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区内生产、销售鱼饲料的单位进行审查登记,现场检查养殖塘库和渔药门店,对重点养殖大户和饲料厂统一授挂《禁用渔药清单》一览表,坚决杜绝禁用渔药。对生产和在市场销售的渔药、鱼饲料、渔肥等渔业生产投入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在媒体公告,有效保障了渔需品市场的安全有序。

2.5 加强产地疫病防控

一是与养殖户签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责任书》、发放《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册》,落实“五项制度,两项登记”措施,将10亩以上水面全部纳入动态管理范围,重点监管99户规模养殖基地。二是安排技术人员对12000余亩养殖水面分片巡回服务,加强养殖病害测报和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指导渔农进行水质调控和病害防治。三是深入塘边库区宣传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场检查渔业生产防疫设施,向符合防疫设施条件的颁发《水生动物防疫合格证》,对向区外运销的成鱼,在检疫合格后开具全国统一格式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严防不合格水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2009年7月至今,农业部组织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已在汉台区开展药残检测达16批次,汉台区自产鱼抽检合格率达100%,外地进入汉台区销售的鱼类,抽检合格率达98%。

3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1)药物残留时有发生。

部分渔业生产者安全意识淡薄,在养殖过程中使用添加含有激素或者霉变饲料以降低成本,违规使用添加有害物质的水质改良剂、消毒剂、保鲜剂、防腐剂等投入品,滥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防治水产动物疾病,使用具有禁药成分而未列入禁药清单的渔药,捕捞前不执行渔药的休药、停药制度,均会导致药物残留超标。从2009年至今,农业部组织及汉台区抽查自检中,发现在汉台区销售的鳜鱼、鲫鱼孔雀石绿超标;鲤鱼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但这些品种均是外地销往汉台区的水产品。汉台区立即采取措施,对抽检不合格水产品实行退市无害化处理,并暂停来源地进货,未对汉中市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2)养殖水体环境不容乐观。

汉台区养鱼水面除石门水库和东干渠以北4座水库外,其余塘库均由石门水库灌溉用水调蓄补充,且多为串珠式分布。虽无工业污染,但农村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农田尾水汇集池塘、水库,农业生产常用的农药、化肥随之汇入养殖水体,造成养殖水体外来污染,直接影响水体环境质量,危害水产品的生长,引发各种养殖病害。为了防治病害,就要使用各种药物,药物的过量投入又会引发水体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从而陷入恶性循环。虽然水体有一定的自洁作用,但水生生物相比于其他生物更易于富集污水中的重金属、农药、有机污染物和生物毒素等污染物质。人类若长期食用含有这些有害物质的水产品,就会出现诸如“水俣病”、“骨痛病”、“白细胞减少”等疾病。

(3)水产品检疫检验手段落后。

汉台区水产品安全监测虽已开展多年,但受资金、技术和设备所限,检疫检测设备数量少、手段较为落后、检测技术力量不强、检测项目不全。有的项目如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检测等,缺少仪器设备,仅仅还是靠眼观、鼻闻、手摸、口问,无法准确定性。药残检测配备的快速检测盒和试剂,仅能检测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甲醛、磺胺、沙星类等是否超标。检测成本高,每做一次检测,仅药品、鱼样直接成本就超过100元,无专项资金支撑全面常态化监测难度大。快速检测虽然方便快捷,但仅能定性不能定量,检测报告缺乏精确性,其他行业监管部门不予认可,这也造成检测资源不能有效利用,出现了不必要的浪费。

4 建议

(1)加大投入,建立全面、常态、制度化监督抽查机制。

要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配齐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检验检疫仪器、设备,保障检验检疫经费,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加强人才培训,建立较为完善的水产品质量监测体系。重点是对产地水产品建立全面、常态、制度化的监督抽查机制,监督抽查内容应该包括苗种、生产日志及所有投入品,不能仅仅停留在成品上。对外地入市水产品要实行“政府买单、每车必检”,确保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养殖水体环境治理。

要协调环保、农业、水文、渔业等部门,加强监测,齐抓共管,共同开展养殖水体环境治理。环保部门要严格标准,严禁不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加大农用化肥、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治理农田尾水排放;水文部门加强江河水质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渔业部门加强养殖塘库水体监测,拓展检测内容,加大渔用投入品的监管,共同营造健康、洁净的水域环境。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也要增强安全意识,主动开展水产养殖单位(个人)养殖用水的送检,养殖用水水质达不到使用标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需采取措施进行净化达到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3)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无公害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

要充分发挥渔业协会技术带头作用,举办技术讲座,普及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增产知识,组织协会会员外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引进饵料转化率高、抗病力强的优良品种,发展生态养殖模式,推广生物浮床、生物絮团、病害免疫等先进养殖技术。要建立并完善水产养殖证制度、水产养殖用地和用水规划保护制度、水产苗种生产管理制度,水产养殖用药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养殖操作规程和休药期制度,规范养殖行为。

总之,水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事,只要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依法监督,严格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就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陕西水利

[1]杨先乐,郭微微,孙琪.水产品质量安全与渔药的规范使用〔J〕.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2013(4):1-6

[2]程波,李强,刘欢,等.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概况与思考〔J〕.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2013(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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