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燕 刘欢欢
(甘肃政法学院 民商经济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合同法“研究课”的师生准备问题探讨
赵海燕 刘欢欢
(甘肃政法学院 民商经济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研究课的教学方法是法学诸多实践性教学实施的前提和保障,没有学生事先研究学习,案例、辩论、模拟法庭教学课几无开展之可能,本文重点对研究课中教师和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教学能力加以探讨。
研究课 教师准备 学生准备
研究的本意有两层,一是探求事物的真相、性质和规律;二是考虑或商讨意见和问题。综合而言研究是动态的,它是主体对于客观事物的学习与思考过程。由于真相、性质和规律的隐蔽性、复杂性决定了研究的艰巨性,获取真知必须采取主动探求、商讨之方式。法学是定纷止争、调节社会关系、平衡各方利益的综合性学科,没有研究的态度和方法不足以掌握其精髓,更不可能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将研究法引入法学教学极为必要。研究课就是教师将学生应掌握的法学原理、法律规定等事先让其展开研究,学生完成自主学习后再由教师总结归纳和提升,即教师帮助学生构建知识而非直接灌输知识。研究方法是法学诸多实践性教学实施的前提和保障,没有学生的事先探求学习,案例课上就无法引导学生展开分析,因为他们对案例背景、事实、不同主张等一无所知;没有事先探求学习,辩论课上学生就不可能组成正反两队进行有效的对抗辩论;没有事先探求学习,模拟法庭课上学生就不知道自己扮演的角色该做什么、该说什么。所以让学生像教师、律师、法官、当事人那样了解、研究案件和问题,是使他们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和职业技巧的有效方法。研究课就是在这样的目的下设计的,其中涉及研究流程设计、师生准备、研究环境营造等各个环节,本文重点谈谈师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教学活动要求。
(一)选择研究型教师
研究课需要研究型教师,所谓研究型教师,是指在具有多元知识结构和娴熟教学技能的基础上,还具有一定的科研意识和能力,乐于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探索教育规律和方法,并且能自觉运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指导实践,强化教学效果,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的教师[1]。我们以这样的标准选择课题小组成员。尤其是主持负责人和主干教师。
(二)培养研究型教师
研究型教师的要求较高,年轻教师需要通过传帮带的方式进行培养和训练。课改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后备力量,这也是老教师的社会责任。具体培养的办法有:(1)示范教学。由课题负责人进行研究课教学示范,组织课题组成员听课,之后由主讲教师进行课程设计目的、作用、实施要点等解释。(2)试验教学。由年轻教师在示范教学之后展开,让他们根据研究课模式的要求展开教学,由其他教师旁听,之后通过座谈总结经验和不足。(3)理论学习。课题组推荐相关教学书籍和资料,让年轻教师领会“研究课”的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及教学环节,为研究课实施和提升打下思想基础。(4)考察学习。利用开年会或学院组织的考察等机会,推荐课题组教师带着任务和问题去兄弟院校取经学习。
(三)教师控制研究课过程
教师要能控制研究学习过程。研究课中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学生,要让每个学生先完成自主学习过程并非易事。教师没有控制力将难以组织完成研究性学习。所以我们必须重点抓的两项工作:一是做好引导、检查和评价工作。引导包括出好研究题目、指挥学生始终围绕主题展开学习研究;检查指记录学生学习情况,如是否参加小组讨论、课堂回答、递交报告分析等;总结评价不仅是对研究内容进行梳理总结,更要对某些常常忽视研究学习的学生的表现情况,甚至是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评价。二是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突破点是要求教师熟悉学生,研究课中教师不是以学生的外貌特征为区别学生的方式。诸如“第三排左面那位女同学、戴黑框眼镜的同学……”的提问方式要坚决杜绝。教师要能记住学生的姓名,同时要了解学生的一些背景材料,这样才能在讨论中适时适当地请学生回答问题,掌控学习场面。诚然,教师记住几十个甚至上百人难度很大,但只要做到学生就会因被尊重而有所触动,接下来的教师引导、评价等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为了使学生对需要讨论和学习的内容有一个清楚而全面的认识,我们要求学生从阅读和写作这些基本功课做起,这是过往教改的薄弱点也是本课题的重点。
(一)学生专业阅读
学生阅读的内容是教师指定的专业书籍、法院判决、法律法规等。每堂研究课都有教学目的、计划和内容,教师围绕需要解决和掌握的知识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并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引导学生阅读,而不是简单放任学生盲目寻找,这样就失去了教师的引导作用。阅读数量上应该适当,如果信息量太大,则学生可能有畏难情绪或能力不足。信息量太少,不足以构建知识。对于指定阅读的资料,要求学生精读且做读书笔记。必要时建议学生复印重要资料,可在资料空白处提炼作者观点、发表自己的见解等。阅读准备是之后撰写案例核对表、案例分析报告、小组讨论和课堂呈现的基础。要求学生完成并作为确定成绩的依据。
(二)填写案例摘要核对表
这是研究课的一个关键性和基础性问题,过往我们采取过案例、辩论等授课方法也布置了题目。但是对于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缺乏规范性要求以至于课前探求呈现盲目性甚至偏离方向,使教改虽具其形却难副其实。我们借鉴了美国案例课中填写案例摘要核对表的做法,把学习内容格式化(虽然形式确定但表达不限),让他们模仿研习和反复训练以达事半功倍之效。案例摘要核对表内容包括:案例的出处;诉讼当事人;事实确认;问题确定;裁定;推理,确认;程序性命令确认;评论概括;你自己的观点和分析,你自己关于更理想的判决结果的标准和设想[2]。
(三)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在案例摘要核对表的基础上,要求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台湾著名法学专家王泽鉴先生通过对中外法律教育的考察和自己研究的经验得出“写作可以使人深刻,写作是学习法学的基本方法”的结论[3]。美国和德国的法律职业教育公认为比较成功,王先生在美国看到图书馆中所有的人都在写报告,每个人面前摆好多书,因为要写所以学生必须查阅资料;德国的法学生从大一开始就学习案例,写报告。他本人每天写作看书保持8个小时,从未间断。我们从中看出“写作”对于培养一名合格的法科学生及造就一位出色法律专家所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案例分析报告必须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它不同于纯粹的理论学习,可以给出不同的理论选择,可以面面俱到。而案例必须给出确定的解决方案和办法,作出最佳选择,不能模棱两可。学生被要求给出确定的方案并进行充分的法理论证,如果没有现成答案就需法理推理,这个过程离不开查阅、比较、分析,组织语言表达等,实际是一个艰苦的创作过程。它对培养提高学生思想、技能、知识等综合能力的作用不言而喻。基于撰写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对学生写作部分要求较高,加大其在平时成绩中的考核要比例。同时教师必须对案例或问题分析报告进行检查和评价。但是学生人数多,逐个检查不现实,我们要求教师采取典型分析的办法进行,如选择一个比较完善或缺点较多的案例报告进行点评(学生自愿提供),由教师和学生共同评价,指出其可取和不足之处。这样在个人研究—共同学习—大家评判的循序渐进的研究式教学模式下,教师帮助学生构建起一个新的知识点,使学生从被动接受信息变为主动汲取信息。
(四)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的目的在于给每个学生以参与学习研究的机会,普通本科班通常人数在60人左右,一堂课让每个学生发表意见显然不可能,这样除了少数发言学生外,大多数学生变成了被动的听讲者,这就等于把听老师的讲授转变成了听少部分学生的讲授,其他学生并没有自我学习的感受和体会。而小组讨论就可提供人人参与学习的机会。鉴于此,每个小组人数不过超过10位,一般为7-8人,这样既有讨论的气氛又避免人数过多导致讨论时间过长引起学生的疲惫和松懈现象。小组讨论有利于达到研究课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它可以给每个学生提供检验自己思想和分析的机会,逐渐培养起学生参与教学的自信心。有些同学在全班面前表达观点时会缺乏自信,但如果先在小组中得到较多锻炼,渐渐地在全班面前胆量就会增加,自信心就会增强。小组讨论可以给学生提供合作交流的机会,使他们逐渐学会如何与他人合作、开展工作。这种团队协作习惯和精神的养成有利于提高日后工作生活的适应性。小组讨论还可以提高学习研究的有效性。集思广益,每个人都有思想火花,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可以提高认知水平和学习效率。小组讨论可督促学生参与学习,因为小组讨论人数较少,浑水摸鱼或不参与太过明显,加之教师有考核要求,使一些想混混过关的学生提高了参与积极性,保证了研究课质量。
(五)课堂呈现
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课堂呈现环节将学生学习的成果、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案等集中反映出来。此环节表现出较为强烈的求知欲、凝聚力和参与度。因为全班同学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前提下对学习内容和所遇问题特别渴望得到师生的评价和解答,求知欲自然陡增。学生的凝聚力更强,每个小组的发言人代表各自成员,成员们支持自己的代表并为其加油,希望他们有出色表现,能较好地反馈小组遇到的问题以期得到解答。课堂呈现中学生的参与度提高。如果小组讨论是彩排,那么课堂呈现就是正式演出,所有的角色都全力以赴,希望能看到一个圆满的大结局,所以没有人愿意错过这样的机会,研究课的参与度自然达到最高。
[1]马育红.试论“研究课”教学模式[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6):155-156.
[2][美]谭競嫦.法律教学新方法概略[M].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16.
[3]王泽鉴.民法学研习方法与大型论文写作方法.在人大法学院听讲座:第一集[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甘肃政法学院2012年教改项目“研究课”教学模式在我校《合同法》教学实践中的应用(GZJG2014A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