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全和有效地部署碳捕获和封存(CCS)技术,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有助于建立统一的国家框架结构的最终法规。
新法规明确规定,从排放源捕获的二氧化碳,在满足安全饮用水法案的前提下经过地下灌注与控制技术(UIC)Ⅵ类井的认证后安全注入并地质封存,同时还需满足若干其它条件(如符合适用的交通法规),该法规不包含在EPA危险废物法规之中。此外,EPA还澄清,通过UICⅡ类井认证以提高石油采收率(EOR)的二氧化碳地下注入方式预计不是一种废物管理活动。
EPA的结论是,特定条件下对二氧化碳进行精心管理对人类健康或环境不存在巨大风险。EPA的决定将有助于为安全和环保方式部署CCS技术提供一个明确的途径,同时确保能够保护地下饮用水源。
EPA表示,该法规与以前EPA的法规是相辅相成的,包括安全饮用水法规,以确保该Ⅵ类注水井的选址、建造、测试、监控和关闭。
EPA还发布了指导性意见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提供有关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发的Ⅱ类注入二氧化碳井过渡到用于碳捕获和封存的Ⅵ类井的信息。该指南草案的意见征询期为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