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与维护路径

2014-04-06 02:08陈东冬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谣言

陈东冬

(辽宁社会科学院,沈阳 110031)

一、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提出新挑战

1.网络空间成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新阵地。网络已经深入影响到我国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互联网以其快捷性、开放性、虚拟性、自由性、渗透性、平等性等特点,日益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学习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就技术层面而言,互联网作为全球性的信息系统,可以对信息进行传输、搜集、存储、交换、提取和加工,是人们进行交互信息、交流情感、宣泄情绪和传播思想的平台,似乎只是一种技术手段,与意识形态的政治性、阶级性无关。但是,正如美国著名学者希利斯·米勒所说的“媒介就是意识形态”[1],网络信息平台可以为不同阶级“政党和国家宣传自身意识形态提供一个媒介,而且,技术本身也已经成为了一种意识形态”[2]。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空间是意识形态的信息载体和传播工具,而且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网络时代,谁掌握了信息技术的话语权,谁将对意识形态起到引导和影响作用。正如阿尔温·托夫勒所说,“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3]。网络媒体与意识形态的作用机制是:网络信息平台——多元价值观汇聚——社会意识形态,网络空间中海量的信息浪潮不断冲击着人们的传统价值观念,形成多元的价值取向,进而引发社会意识形态潜移默化的变化,网络空间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技术平台,已经成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新阵地。

2.网络渗透成为威胁意识形态安全的新模式。网络渗透就是通过互联网的技术优势输出特定的价值观念、执政理念和生活方式,攻击和诋毁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传播网络谣言,将人权、自由、民主等渲染成至高无上的价值观念,获得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并将包括我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渲染成“极权主义”国家,削弱这些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西方国家通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和文化产业产品,尤其是通过电影电视、网络媒体、新闻报道等渠道不断输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冲击着我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例如,随着消费主义思潮的蔓延,我国民众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逐渐与西方文化相契合,不断瓦解着我国民众的勤俭节约、共同富裕、集体主义观念,以至于主流意识形态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网络渗透最明显的体现是有些西方国家不断鼓吹的“网络自由”战略,这种战略表面上是鼓励全世界人民通过网络媒体阐述观点、获得资讯、分享信息、政治参与,但实际上是其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向其他国家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传播其“西式民主”观念,进而实现其国家利益,是其霸权主义思想在网络空间的延伸。谷歌公司打着“网络自由”、“解禁网络”的旗号要求我国取消对其搜索引擎的审查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为敌对势力向我国境内进行渗透提供便利。可见,网络渗透对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提出了新挑战,应该探索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新途径,避免一味屏蔽和封堵的办法。

3.网络谣言成为威胁意识形态安全的新隐患。网络谣言具有传播路径的隐形性、传播内容的社会性和无限复制性,传播根源的多元性等特点,网络谣言借助网络信息平台的虚拟性、匿名性,打破了以往传统“熟人社会”人的“标识”,从传播源头来说,造谣者成为“隐形怪杰”,其真实身份、行为方式和行动目标难以查找;从传播过程来看,网络谣言会产生“核裂变”的效应,每个传播者都会根据自身的体验和想法任意加工,以至于事实内核甚至于谣言本身都会面目全非;从传播内容来看,网络谣言往往利用民众广为关注的腐败、教育、医疗等社会热点和敏感话题,恶意炒作,煽动民众的不满情绪;从传播结果来看,网络谣言“绑架”社会舆论,制造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攻击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消解人们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卡普费雷曾指出:“谣言传递信息,树立或毁坏名声,促发暴动或战争。”[4]5因此,可以说,网络谣言是意识形态安全与否的重要风向标,当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得到广泛认同的时候,网络谣言就少,而且不会引起广泛的传播和巨大的影响力;反之,如果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度降低,缺乏全社会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观,那么网络谣言就会趁虚而入,成为威胁意识形态安全的新隐患。

4.网络问政成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新考验。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民众民主意识的增强,网络问政成为公民表达意愿的重要途径,是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推动力。当现实的政治诉求和表达途径不畅通的时候,网络媒介以其方便、快捷、自由、互动等特点搭建了新的技术平台和话语平台。网络问政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惩治腐败、监督权利、完善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表哥”、“房叔”的落马,到“雷政富不雅视频”、“单增德离婚保证书”等热点事件,“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查实处理”已经成为查处腐败案件的一条重要路径,网络问政展示出巨大的能量。也正因为如此,网络问政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民情、民意和民智能够体现出广大网民的价值取向、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对意识形态的认可度等深层次问题。然而网络问政过程中存在去权威化,与主流意识形态争夺话语权,挑战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破坏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现象。因此,如何发挥网络问政在惩治腐败、完善制度、创新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保证网民理性、有序、积极地参与政治活动,进而巩固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网络谣言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危害

1.网络谣言借民主、自由之名质疑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谣言并不完全是凭空捏造、随意想象的,有重大影响力的网络谣言,往往是针对某些真实的社会热点新闻和事件所进行的联想、猜测、推理和杜撰,“事实上,谣言之所以令人尴尬,就是因为它可能是真实的”[4]8。比如腐败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拐卖儿童等问题衍生出很多谣言,就是因为这些事件能够促进民众敏感的神经,对这些问题人们表现出或愤怒、或焦虑、或怜悯等情绪,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每个发布者和转载者都能够根据自身的想象和理解加以延伸,以至于网络谣言严重背离了事件真实的内核,让网民无从考证、难以辨别新闻与谣言。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别有用心的网络意见领袖和组织,打着民主、自由、文明的旗帜抢占舆论的制高点,尽可能地向公众渗透和传播其政治观点、价值观念、理想信念,通过恶意炒作新闻事件来诋毁国家形象、质疑政府的合法性和信仰的合理性,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一般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全局化,极力强化政府的腐败、不作为、信仰的堕落、主流意识形态的“失语”等。如西方国家经常以“人权”、“自由”、“民主”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在TWITTER、FACEBOOK等网站平台,进行攻击和舆论渗透,将网民设定为“民主输出”的目标人群。2008年,美国曾经利用网络视频和微博等方式造谣,分化和离间保守派与改革派民众,从而导致伊朗发生了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事件。2011年在“颜色革命”和北非中东国家的所谓“民主化浪潮”中,美国又利用网络谣言的促进、煽动和激化作用,最终导致那些国家的政治动荡和政权更替。网络谣言长期散播的虚假消息使我国民众在心理和认知层面对主流意识形态产生质疑,对以往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集体主义、奉献精神、舍己为人、共同富裕等内容产生动摇,对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产生怀疑。网络谣言利用我国在改革过程中各个领域存在的不完善和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攻击,将谣言的一方贴上“官、贵、富、黑”的标签,另一方则是弱势群体,激发民众对当今社会存在权力腐败、利益失衡、教育不公、政治冷漠、信仰缺失等现象的不满和抱怨心理。而当政府对网络谣言进行治理的时候,造谣者通常拿出“言论自由”来做挡箭牌。事实上,民主和自由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政治文明和社会民主的重要标志,言论自由、公民权利和国家对于网络的必要监管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网络不是人人道德高尚的“理想国”,也不是事事随心所欲的“乌托邦”,更不能成为编造谣言者的“乐园”。国家对于网络无论在技术层面还是在内容方面的监管是网民言论自由和民主权利的根本保障,是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2.网络谣言挑战执政党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意识形态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是维护国家安全和执政党统治地位的重要保障,它包括主流意识形态、反主流意识形态和边缘意识形态三个部分。主流意识形态为国家当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作合法性论证,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政党都不会放弃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掌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是执政的基础。如果执政党放弃了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就失去了对其他意识形态和不良思潮的识别和抵御能力,正如马克思论述过的:“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态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5]!目前,存在一些威胁意识形态安全的因素,最为显著的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功利主义、利己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利益至上等思想对我国传统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奉献节俭、大公无私价值取向的侵蚀和瓦解。由于社会转型和改革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利益分配不均衡、发展速度不均衡、地区发展不均衡等,导致民众的不公平感和不满情绪激增,网络信息平台强化了不同阶层群众之间、政府与民众之间、理想信念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网络空间弥漫着“坏消息综合征”,失望、愤怒、颓废、抗议的情绪和声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官方的意识形态宣传渠道有意淡化和转移了人们的这些情绪,仍然按照传统方式宣传着社会主义民主、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等思想,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度不仅没有提升,反而不断受到质疑,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被弱化和淡化,政治冷漠、情绪狂躁、行为失控、心理失衡,道德底线被不断地打破,一些网民和组织,如“秦火火”、“尔玛公司”在利益的驱使下,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非法牟利,该公司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如“七二三”动车事故发生后,他们在网上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干扰社会秩序。这些网络“水军”和“意见领袖”对政府行为的不当评判,对优秀传统文化的颠覆和对革命历史的歪曲,破坏了主流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3.网络谣言裂变式、碎片化的传播方式,加大了意识形态的引导难度。传统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是单向度的,执政党能够从源头、内容、渠道等多方面进行控制,从而能够很好地掌握民众思想的发展动态。而网络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是多向度的,其裂变式的传播方式,如信息爆炸产生的信息碎片传递给网民,其传播的渠道、方向和核心,难以管控,以往那种集中的自上而下的管控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民众不再单纯是信息的接收者, 还能够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可以自主地参与信息的创造、交流、讨论和修改,成为一种双向互动模式。信息在每一次传播过程中都有被加工成谣言的可能,误导社会舆论走向,并在网络空间引起“蝴蝶效应”和“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形成“舆论浪潮”甚至能够影响政府执政策略和司法裁决,增加了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和管控的难度。

4.网络谣言的非理性表达消解了人们对错误观念的抵御能力。网络谣言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非理性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评价活动,这种非理性表达摆脱了道德与法律的束缚,给人带来一种逃避现实的快感。网民的紧张、焦虑、压力、无助等社会心理能够通过网络谣言得到某种程度释放,“焦虑是我们常听到的恐怖威胁性谣言的动力”,“谣言提供了一种能供排解紧张情绪的口头发泄途径。它们通常能为这些情绪的存在作辩解,而如果直接面对这些情绪,当事者也许难以接受”[6]。网络谣言依托社会政治问题、经济利益、民生热点等内容引发网民的讨论、转载、加工和认同,形成群体性非理性,进而会强化和固化民众的认知偏差、负面情绪和单向度价值判断。网络空间知识的碎片化、追求的浮躁化、思考的表层化,人们追求娱乐、快捷、劲爆的信息内容,忽视了对事实本身真实性的考证和判断,加之网络空间充斥的娱乐主义、颓废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思潮,谣言在此基础上广为传播,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心理。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有很多人还没有完全适应社会变迁和结构转型带来的巨大变化,尤其是文化价值观的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人们会产生一种“失控”的感觉,会产生生活失去控制和方向的迷茫感和恐慌感,如果不良的社会情绪和心理状态得不到有效的疏导和排解,那么这种道德恐慌感和信仰空虚感将会从网络社会蔓延到现实社会,从社会心理问题转化至政治文化问题,侵占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三、网络环境视域下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路径

1.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理念创新、手段创新,转换宣传的话语方式。在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我国传统的意识形态宣传途径、渠道、方法和话语表述方式发展迟缓,创新不足。当今社会的新现象、新观念需要调整和转化意识形态宣传和引导的方式方法,增强广大群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理论的认可度。一是要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方法。党和政府的宣传部门要思考传统与现代的结合,认真研究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特点,摒弃那种与时代发展不符的政治话语和空洞说教,构建新的认知体系、价值体系和话语体系。二是加强基层宣传工作的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在基层宣传工作中意识形态的表述要贴近群众、贴近现实,用生动、形象、简单的语言进行阐述,避免口号化、公式化、政治化、命令式叙述方式,借助学术语言和生活语言将主流意识形态内化到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去,赢得广大基层民众对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合理性的认可和支持。

2.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网络社会视角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重视网络新兴媒体在意识形态引领方面的重要作用,新兴媒体“……实际上已经成为政党的最大竞争对手,它们和政党争夺受众,争夺对社会主流意见的主宰权,政党的一些传统政治功能,如宣传功能、教育功能等,已在媒体的冲击下丧失殆尽”[7]。因此,一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转变自身观念,正确认识网络媒体的发展,增强网络疆界意识、网络信息安全意识、网络危机意识,既要掌握网络、运用网络,又要积极寻找网络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并且形成“网络问政”的常态机制。二是网络谣言往往由于信息的模糊性和不透明性,让造谣者有机可乘。因此,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势在必行,尤其是涉及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要做到政务公开化、决策透明化,及时发布信息,反馈政府处理意见,提升政府公信力,不给网络谣言滋生和蔓延的环境。

3.构建意识形态安全的宣传网络体系,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创新对外宣传方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在保障,就是增强中华文化的文化自信心和文化认可度,因此,新时期意识形态的宣传工作应该注重宣传阐释中国特色,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历史命运、基本国情,对于世界形势的新变化和我国发展的新情况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积极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有益成果,又要保持我国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独特性,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有效利用网络空间,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就。在加强“内宣”的同时,更要加强“外宣”,提升我国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精心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创新对外宣传方式,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4.培养优质意见领袖和把关人,弘扬主旋律,加强网络舆论引导。网络舆论反映深层次的、广泛的社会心态,对意识形态的引导和维护起着重要的作用。网络舆论的引导工作要以社会现实、网民需求为基础,实现网络空间和现实生活的良性互动。网络舆论的根本来源是现实社会中具有影响力的事件。网络舆论也要关照社会现实问题,对人的精神关怀和理想信念教育同步进行,潜移默化地为民众提供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和终极目标;对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信仰与行动相脱节、集体无意识、政治冷漠化等问题都需要网络媒体平台加以关注;对社会心态、社会情绪、社会矛盾进行有效梳理和引导;对于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事件要给予跟踪调查和反馈;对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违背的言论和观点要充分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8],形成舆论合力,用正向的、积极的价值观来引导社会大众的舆论导向。此外,培养网络传播中的“把关人”。各大门户网站做好职业“把关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宏观“把关人”,最根本的是倡导全民把关,通过信息公开、查实真相、问责等机制提高网民的认知力、判断力、责任感和理性思维能力,自觉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5.加强技术研发和监管,警惕网络意识形态渗透,保障我国信息安全。马克思针对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的关系早就有所论述,指出技术和人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德国著名思想家哈贝马斯认为,在当代西方社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随着国家干预活动的增加,科学技术日益承担着意识形态的职能。可见,科学技术本身虽然不是意识形态,但是对意识形态变更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要维护意识形态的安全,就要加强网络技术层面的监管。一是建立国家监管体系,对网络信息进行动态的跟踪和分析,对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监管。二是要加强技术研发,建立抵制西方网络渗透的技术屏障和手段,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的超强的自我纠错能力,对有害信息和政治谣言进行屏蔽、追查,增强自我防御能力,保障我国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参考文献:

[1][美]J·希利斯·米勒.全球化时代文学研究还会继续存在吗?[J].文学评论,2001,(01).

[2][美]马尔库赛.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M].张峰,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8:116.

[3]匡文波.网络传播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卡普费雷.谣言[M].郑若麟,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5.

[6]奥尔波特,等.谣言心理学[M].刘水平,等,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19-20.

[7][德]托马斯·迈尔.热话题与冷思考:十六——关于媒体社会中政党政治的对话[J].郭业洲,陈林,译.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0,(4).

[8]习近平.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EB/OL].新华网,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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