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出台
Action Plan in 2014-2015 Published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指标,但由于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为此,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硬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以督促“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完成。
根据《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瞄准目标,《方案》从八个方面对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分别如下: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三是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四是强化技术支撑。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六是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七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八是落实目标责任。
此外,《方案》还将今明两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燃煤锅炉淘汰、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等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地区。同时,提出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将重点工作落实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明确了时间要求。
(转载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