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危机处置中战术谈判人员的使用和培训

2014-04-06 01:11孙博丁建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9期
关键词:特警武力战术

孙博,丁建伟

(中国刑警学院,辽宁沈阳110854)

人质危机处置中战术谈判人员的使用和培训

孙博,丁建伟

(中国刑警学院,辽宁沈阳110854)

在人质危机事件处置中谈判是重要的处置手段之一。我国大陆现阶段警务谈判模式主要是参考和借鉴香港地区警务谈判机制和理念,即谈判人员不攻击,攻击人员不谈判。在我国大陆人质危机处置中的武力攻击主要是由公安特警执行,谈判也应是特警队员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有一定谈判能力的特警队员会在人质危机处置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质危机;战术谈判;人员培训

目前我国正处于各方面矛盾凸显的社会转型期,人质劫持案件时有发生。2004年7月7日发生在长春的人质劫持案件是我国人质劫持事件处置的一个分水岭,由于当时没有相对完善的谈判机制而导致案件处置失败,此次事件也促使各地公安机关认识到谈判在人质危机处置中的重要性。当时我国大陆警务危机谈判发展相对滞后,一些地区开始派专人赴香港学习警务危机谈判,使得大陆的人质危机谈判发展一直在参考和借鉴香港地区警务谈判理念。

传统的战术谈判既是配合武力攻击的一种方式也是向武力攻击方向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人员和武力攻击人员信息不对称,谈判人员很少从武力攻击方面观察劫持的具体环境,参与处置的特警队员只能从谈判人员传来的情报中分析和研判,这些情报有时不能提供武力攻击需要的专业信息,所以掌握一定谈判能力的特警队员参与到谈判工作中可以使谈判的作用更加明显。

一、人质危机处置中战术谈判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一)谈判为辅,观察为主

我国现阶段谈判人员一般由刑警兼任,在上世纪90年代刑警不仅是谈判的主要力量,同时也参与武力攻击。2005年以后,公安部开始在全国各地组建公安特警队,在人质危机处置的职责划分中武力攻击的任务开始由公安特警执行,所以现阶段公安特警针对人质危机处置的训练偏向于狙击、房间突入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控制等等,谈判领域涉及较单一。在人质危机处置的初始阶段,情报直接决定武力攻击的方法和手段,谈判的主要作用是稳定情绪和收集情报,专职的谈判人员的工作以稳定情绪和说服劝降为主,进入房间后谈判人员会在有限的时间内开展工作,所以全部精力都会用来关注犯罪嫌疑人和人质。而特警队员进入现场后能够从武力攻击的角度进行近距离观察,观察后得到的信息要远远强于研究图纸,所以掌握谈判技巧的特警队员可以作为第二谈判人员进入并进行谈判。

(二)明确自身定位与谈判目的

在特警队员作为战术谈判人员进行谈判之前必须明确谈判的作用,战术谈判人员进行谈判的目的就是近距离观察和获取相应的情报,使武力攻击的准备工作更加全面和细致,其谈判的作用和功效是无法和专职谈判人员相比的。从理论上来说,谈判作为一项训练科目不可能占用特警队员的大部分精力,所以战术谈判人员是无法替代专职谈判人员的。

从时间角度考虑,战术谈判的时间不宜过长。首先战术谈判人员没有参加过系统的谈判培训,如时间过长很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的反感和对抗,对后续的谈判和解救十分不利。其次在进入现场以前已经通过外围情报和首轮谈判获取了一些相应情况,也就是说战术谈判人员已经了解了一些信息,那么谈判就是要获得其他方面的信息,可以说谈判人员是带着问题进入的,比如劫持人质的房间的构造是否跟图纸一样,犯罪嫌疑人用的是什么爆炸装置;在谈判的同时用最短的时间观察,如犯罪嫌疑人没有出现明显的对抗情绪可以相应增加谈判时间,同时进行更详细的观察。谈判时可以以解决问题的名义让嫌疑人将事件的起因复述一遍,可以为观察争取到一些时间,一旦嫌疑人情绪过于激动,那么马上以向上级汇报为由撤出谈判或者借给嫌疑人送食物、水、香烟等物资的时机进入。有时嫌疑人会要求记者进入,此时可以以摄像师的身份进入,在记者跟嫌疑人交谈的时候进行观察。战术谈判的次数不应过多,因为反复地更换谈判人员会给嫌疑人造成更大的刺激,对处置不利。

(三)正确区分谈判和武力攻击的功效

谈判作为人质危机处置的手段之一,其作用是了解、引导整个事件的发展和走向,通过专业的方法和手段和平解决事件,最终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在有些现场处置过程中,指挥员会让特警队员携带武器化装成医生或以递送物品的名义进入现场,在麻痹嫌疑人的同时等待机会行动。当特警队员作为战术谈判人员和行动人员进入现场时,目的和心态是不同的:首先作为谈判人员最终的目的是近距离地观察、分析、研判现场处置条件,得到更多有利于行动的情报,而行动人员则是现场处置的最后一道防线,且有不可重复性和较高的风险。其次当特警队员作为谈判人员进入时,整个任务是以观察和获取情报为主,在谈判的同时可以控制和稳定自我情绪,而作为行动队员进入时,必须时刻关注嫌疑人和人质并随时做好行动的准备,精神上高度集中,压力相对较大,两种处置方式有明显的不同,也就是说在行动的时候绝对不能混淆身份。在战术谈判人员进入现场时绝对不能携带武器,因为战术谈判人员一般是作为第二谈判人员进入的,这时案件发生的时间相对较短,在这个时间段内,只要嫌疑人没有出现过激行为伤害人质,处置方式还应以谈判为主,同时谈判和准备武力攻击会分散队员的注意力,影响谈判效果,对后期的处置不利。

二、战术谈判人员遴选的条件和标准

(一)小范围进行选拔

战术谈判人员的选拔、培训与专职的谈判人员的选拔不同,因为专职的谈判人员选拔与培训已形成完整的体系,其人员可以从系统的多个部门进行选拔,培养目的也很明确。而战术谈判人员的培训应本着少而精的理念进行培训。首先战术谈判人员的来源基本定向为特警,目前我国的公安特警是包含了特警、巡警、防暴和排爆等多个警种的应急机动力量,处置人质危机是特警的任务之一,所以战术谈判人员的选拔应从小范围入手。参选人员应主观上愿意从事谈判工作,能够接受谈判的队员并对于谈判有一定的理解和认识。其次应以行动经验丰富的队员或指挥员优先,有一定行动经验的队员和指挥员对于武力进攻有更加全面的认识,能从多角度和全方位思考问题,同时经验可以让队员在最短的时间内思考出可行的行动方案。

(二)以心理素质和思维应变能力作为主要参考标准

由于人质劫持事件具有突发性,现场的很多情况无法预料,心里素质好的队员可以冷静地观察现场情况,综合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灵活机智地处理发生的事件,这种稳定的心态可以使队员应对谈判时出现的突发情况,并始终保持着清醒的思维、敏捷的观察力和控制事件发展的能力,这一点对于战术谈判人员十分重要。思维是人类精神活动的重要特征,是利用已学得的知识和经验,进行分析、比较、综合、抽象和概括,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过程,思维应变能力能够考察队员是否可以在无准备的情况下通过谈判缓和紧张的局势。测试时可以设置相关题目和场景通过问答和模拟谈判考察队员心理素质和思维应变能力的水平,观察队员的综合素质并为培训打好基础。

三、战术谈判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一)战术谈判人员的培训

战术谈判人员的培训不同于专职的谈判人员培训,特点是规模小、时间短、针对性强,从基础理论入手,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谈判等方式使参与培训的人员掌握战术谈判的相关知识,同时明确战术谈判的目的是观察和获取情报,使队员对战术谈判有全方位的认识。战术谈判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沟通技巧、心理分析、现场情况研判、谈判交接等四个方面。

1.沟通技巧。沟通是指人与人之间双向的信息传递、接收、交流、分享的活动过程,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听与说。谈判人员首先要学会的就是倾听,倾听可以了解对方的要求、条件、立场、观点以及事件发生的起因、经过,通过事件起因可以获得相关情报,制定正确的处置方案,倾听可以使嫌疑人对谈判人员产生尊重,消除部分对抗情绪,建立良好的交流环境和信任基础。说则包括问与答,提问是除倾听之外另一种获取情报的方式,运用提问可以试探性地摸清嫌疑人的真实想法、了解其心理状态。同时嫌疑人也会向警方提出问题,回答这样的问题需要谈判人员有灵活的思维应变能力,应充分思考、谨慎分析、避开陷阱,将问题引导到对于谈判有利的方面。训练中应以实践为主,理论学习过后,可以让队员旁听或参加一些部门的审讯工作,增强实战能力。

2.心理分析训练

谈判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心理对抗。人的心理活动是个体对于客观事物的综合反映,心理活动规律在不同个体身上会有不同的反应,劫持事件中劫持者的反应属于极端反应的一种。心理分析训练能使谈判人员通过分析对方的语言、动作、情感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培训期间应学习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熟悉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并且学会分析嫌疑人的各方面反应,判断出行为产生的原因,为下一步的谈判奠定良好的基础。

3.现场情况研判

战术谈判的目的就是从武力攻击的角度近距离观察劫持现场并通过谈判得到相应情报。在谈判的过程中,须时刻观察现场情况的变化,例如嫌疑人的语言、情绪、要求、观点等是否有伤害人质的举动,人质是否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等等,现场情况的研判是对谈判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的一种考验,也就是说谈判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谈判、是否继续谈判、并对谈判效果进行评估,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处置策略。

4.谈判交接

战术谈判人员进入谈判之前应对于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预判,从功效上说,战术谈判人员是无法替代专职谈判人员的,系统的谈判工作必须由专职谈判人员开展,所以在战术谈判之前应做好交接谈判的准备。过程中可能出现两种情况,首先是战术谈判较为顺利,嫌疑人能够相对接受谈判过程,谈判人员也已对现场进行了全面观察,获得了相应信息,可以选择撤出谈判,因为战术谈判人员并不能完全应对不同阶段和形势下的谈判,时间过长会使嫌疑人感到厌烦,影响之前谈判的效果。其次如谈判不顺利,那么谈判人员应以向领导汇报或以给嫌疑人去拿食物和水等借口撤出,不可盲目坚持,否则对后续的谈判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二)加强与国外相关部门的交流

一些国外的特警队都设立有谈判的部门,例如法国国家宪兵特勤队(GIGN)、法国警察干预队(GIPN)、法国黑豹突击队(RAID)、德国第九边防大队(GSG9)、加拿大多伦多市警察应急任务部队(ETF)等,其中法国黑豹突击队(法文RechercheAssistance Intervention Dissuasion)隶属于法国内政部,1985年10月23日成立于法国巴黎,现有警力近120人,是法国警察的一支精锐力量。黑豹特警队的宗旨是“遇到严重事件时,应使用特殊的技术与方式制服危险人物”。RAID经常出现在劫持人质事件发生时,其行动的主要方式是与犯罪嫌疑人周旋、谈判或采取压制行动。黑豹突击队分为3个部门,分别为行动队、科研部门和谈判部门。谈判部门约20人,其中3名谈判专家(包括1名心理学家),4名医务人员,其余为秘书和后勤保障人员。该部门编制中有负责谈判工作的谈判专家,主要是通过谈判瓦解对方心理防线,同时为己方获取现场更多的情报提供时间保障。国外特警谈判部门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应通过出国培训、专题讲座的方式对国外谈判部门的总体性结构、处置方法、人员训练等方面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学习和了解,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根据我国执法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运用到战术谈判人员的培养机制中。

[1]高峰.反劫制暴战术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2]高峰.反劫持谈判实战技巧[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6.

[3]王大伟,张蓉蓉.欧美危机警务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4]张明刚,何睿.危机谈判[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5][美]米斯诺,[美]德费利斯.谈判致胜:纽约警察局首席谈判专家谈判之道[M].闾佳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D631.1

A

1673―2391(2014)09―0190―03

2014-06-16责任编校:周文慧

猜你喜欢
特警武力战术
论新时代“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政策的辩证意蕴
“95后”特警的用情守护
高原特警之歌
联合演习
中间战术
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
汪精卫“七一五”政变“武力清党”之商榷
如何对抗毛球!全方位战术考察
从未承诺放弃对台使用武力——中共三代领导集体解决台湾问题方针的历史考察
巧用翻边战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