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献民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1)
一
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和社会结构,决定着中国革命只能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而以武装斗争的形式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这种武装斗争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武装割据”的群众运动。无论是党的建设、武装斗争、还是土地革命、根据地建设,都是以发动组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群众以运动的方式开展。党的建设是以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为目的的开门整党整风,如果不能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群众性的整顿党风的斗争,以农村为生存环境和以农民群众为发展对象的党组织就无法自觉地以无产阶级思想克服和改造各种非无产阶级特别是农民小资产阶级思想;武装斗争是以农民军队和农民群众相结合的人民战争。如果不能组成正规红军、地方武装和民兵武装三级形式和发动千百万农民群众组织起来支持人民军队,武装斗争的的各种内容和各种形式、以及武装斗争和非武装斗争的相互促进就难以实现;土地革命是以发动组织和依靠广大贫下中农来变革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为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如果不能实行以发动贫下中农为目的的土地革命的路线和建立各级各类的群众组织,从而没有占农村人口之绝大多数的贫苦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土地革命的目的就难以达到;根据地建设是发动组织工农群众参加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同样,如果没有广泛深入地发动组织群众参与政权建设,各种形式的经济建设和群众性的文化建设,根据地建设就难以成为支撑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的依托和动力。总之,群众运动成为“工农武装割据”之中国革命新道路的开拓力量和实现形式。
正是这一空前广泛而深入的群众运动,使中国共产党人所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中所独一无二的历史画面。从宏观上说,有各种类型的群众运动,诸如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学生运动、士兵运动等等;从微观上有各种级别的群众运动,诸如军事斗争中的“扩红运动”、“拥军爱民运动”、“新式整军运动”等等。它们既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不断深入地相结合的推动力量,又是中国共产党人所具有的独特的政治优势和政治资源。它在民主革命的历史上具有如下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其一,它是旧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失败的历史见证。中国共产党人从实践中认识到:民族资产阶级之所以无法领导中国革命取得成功,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既无符合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的革命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同时也因阶级和认识的局限性而无以发动组织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各种群众性的革命运动,从而只能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只能是群众性的革命运动。
其二,它是中国革命由“走俄国人的路”到“走自己的路”的历史中介。“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重新思考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走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成为先进的中国人的共识。先进的中国人之所以选择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中国革命的指导思想,是因为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阶级斗争学说能够发动组织工人群众的革命运动。而俄国十月革命又以实践证明发动组织工人和士兵革命运动能够夺取国家政权而取得革命斗争的伟大胜利。但是,中国共产党人发动组织一次又一次工人运动却总是以失败而告终。而且,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并不认为农民阶级和农民群众可以成为革命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以毛泽东为杰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斗争失败的经验教训,从发动组织湖南农民运动到举行秋收暴动、再到开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终于开创出一条与俄国革命不同的“工农武装割据”的中国革命新道路。并且在与党内占据统治地位的“左”倾错误路线作斗争的同时,不断发动组织群众性的党的建设、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的斗争,及时总结斗争的经验教训而相继制定出可以行之有效地开展群众运动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而终于实现了又“走俄国人的路”向“走自己的路”的历史转折。正如毛泽东在党的“七大”的口头报告中所说:党内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右倾和“左”倾错误思想之所以不能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归根结底是他们忘记了中国的农民。而一旦忘记了中国的农民,你就是读一百万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书籍也是空谈。[1]P106-107因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构和中国历史的特点,决定着民主革命实质上是党领导的农民革命。忘记了中国的农民,而不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就是 “屡战屡败”与“屡败屡战”的轮回。
其三,它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人是从不断开展而日渐扩大深入的群众运动中总结斗争经验和失败教训,从而不断深入地认识中国社会的性质和特点、中国革命的性质和特点、党的建设与“工农武装割据”之斗争道路的关系,并将之提升为规律性的理论认识和理论创造。它们分为两个相互关联的部分: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总政策、各项具体的方针、路线、政策和策略;以及党的思想路线、组织原则、群众路线、三大优良传统。群众运动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实践基础和实践动力,它是党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贯彻落实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策略的桥梁和标准。
1943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总结党领导群众运动的历史经验而将“一般与个别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提升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论高度、以及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政治高度。因此,区别实事求是的群众运动和主观主义的群众运动,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它既是总结群众运动之经验的目的所在,更是指导群众运动的要求所在。为此,1947年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之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深入系统地阐释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以及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等一系列领导群众运动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并将之提升为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克服和根除主观主义、命令主义、军阀主义、关门主义等等错误的思想影响。
但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艰难而曲折的伟大胜利使党内党外普遍滋长着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是 “合二为一”的经验主义的思维定式,以致并不重视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因为革命战争年代群众运动的成就远远超过其失误。同时,党内早期“左”倾错误路线和错误思想所造成的 “群众运动”(诸如 “飞行集会”、“总同盟罢工”等)所受到严厉惩罚的客观环境已经不复存在。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群众性的执政党,发动组织群众运动的主客观条件已非往日可语。因此,以群众运动作为群众路线的代名词似乎已成为共识。建国初期,无论是国民经济的恢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还是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无论是农业合作化、还是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无一例外的都是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尽管造成不少的弊端,但经过反右斗争的思想教育,又从政治认识的高度忽视或是抹杀了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的矛盾。历史的积累使人更难以或是不愿意去总结历史经验,以认识和把握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而产生“把群众运动当作是群众路线的唯一方式,好像不搞群众运动就不是群众路线”的固定思维。[2]P404甚至可以以群众运动代替群众路线。如果这个认识问题不解决,势必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继续以群众运动损害党的群众路线、忽视经济建设的客观规律,而继续造成经济建设的重大失误和损失。因此,从执政党的领导方式上认识主观主义的群众运动与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原则区别,以及与客观规律的严重对立,进而总结“三面红旗”运动的失误和教训,这就成为刘少奇在1962年1月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所作报告和讲话中的重要议题。
二
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在肯定“三面红旗”和社会主义建设重大成就的前提下,以总结执政党建设的历史经验作为统一全党思想的基础,在党内第一次比较深入系统地分析了党在全国的执政地位与主观主义的群众运动之所以产生的关系、以及这种群众运动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客观规律的严重对立、及其产生的严重危害,以期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首先,刘少奇指出:三面红旗运动期间的“瞎指挥”、“共产风”、“分散主义”等等错误之所以产生;主观主义、命令主义的群众运动之所以产生,两者是互为条件、互相推动的。实践证明:当时的工农业生产的计划指标之所以订得过高、基本建设战线之所以拉得过长、商业、财政、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之所以不大切合实际等等,就是因为党内不少同志主观地认为可以依靠群众运动予以完成,如同革命战争年代可以得心应手地领导群众运动一样。由此而采取命令主义的方式发动群众完成目标任务。而且,他们认为这种群众运动还可以不需要走群众路线。因为“要完成任务,就不能走群众路线,要走群众路线,就不能完成任务,”[2]P405完全将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对立起来,并为了推动这种群众运动轰轰烈烈的展开和深入,不惜在经济建设上任意废除规章制度、任意违反科学技术的要求;在所有制问题上急于改变生产关系而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违背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变为部门所有制和地方所有制;在领导体制上设置过多的党政机关等。以这种方式来执行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领导,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又严重违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的规律;国民经济必须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工农业生产之间、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必须保持相对平衡的规律等等。这种错误的群众运动愈是轰轰烈烈,主观主义、命令主义的作风就愈是“妨碍了我们党及时地、尽早地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2]P353-354
其次,刘少奇指出:这种违背客观规律和群众利益的群众运动之所以产生,固然是我们的工作经验不够;而更主要地是不少领导同志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这种由指标过高、要求过急等缺点和错误而导致的群众运动之所以能够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们在建设工作中的经验还很不够;另一方面,是由于几年来党内不少领导同志不够谦虚谨慎,违反了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传统作风,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党内生活、国家生活和群众组织生活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于他们是领导同志,使主观主义、命令主义的群众运动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民主的错误作风相互促进而难以纠正。亦即从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上妨碍我们党及时地、及早地分析问题和纠正错误。所以中央认为,对于这几年来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首先要负责的是中央;其次要负责的是省一级领导同志机关。当然,这也不是说“省以下的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没有缺点和错误了。”[2]P354领导机关负责任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
再次,刘少奇指出:“发现问题”要从经济建设之客观规律的高度上认识主观主义、命令主义的群众运动的严重危害,而为“纠正错误”提供理论基石。他以“基本经验教训”为思路引导而着重指明如下几点:
其一,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是多、快与好、省的统一、数量与质量的统一、有计划、按比例与高速度的统一、国民经济各种门类、各个部门综合平衡的统一、当前的实际需要与长远的目标打算的统一。“正确地处理这些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就是实事求是”。如果片面地形式主义地理解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以为依靠运动的方式就能“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而实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就会置客观规律而不顾,下达损害比例适当和综合平衡的指标任务而命令群众予以完成。当运动的方式与客观规律发生矛盾之际,以忽视规律而保全运动为要,进而以运动的方式破坏各种平衡和统一。其结果是“欲速而不达”。[2]P361
其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更,即由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整个历史时期的逐步发展的过程,需要社会生产力的长期发展。如果“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认为运动的方式即是生产力发展的方式、或是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动力,而 “过早过急地把集体所有制改变为全民所有制”,以为如此就能创造条件而促进运动的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则 “违反了客观可能的条件和农民的自愿”,“就会犯剥夺农民的错误,就会损害以致破坏工农联盟。 ”[2]P362
其三,社会主义不是平均主义,共产主义也不是平均主义。在社会主义阶段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同时,必须坚持以商品交换来加强和改进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之间、工农业之间、城市和乡村之间、地区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这是由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所决定的,是不能以运动的方式来代替的。如果为着发动组织群众运动而以平均主义代替社会主义、以按需分配代替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则违背群众的切实利益和自觉自愿的原则;而且割裂政治与经济的统一、政治与技术的统一,以政治代替经济和技术。
其四,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群众的实践相结合,不能夸大或是贬低群众的觉悟;不能忽视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自觉自愿的原则而以运动的方式去实现党的领导;必须坚持总路线与各项具体政策相结合,通过各项具体的政策去实现比例适当和综合平衡,而不是以运动的方式去实现总路线。[2]P362-367
最后,刘少奇指出:必须以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去纠正错误,以为杜绝此类错误而提供思想基础。他以“党的问题”为思路引导而阐明如下几点:
其一,必须始终坚持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作为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一系列胜利的党、作为全国性的执政党,许多领导干部常常忽视或藐视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他们在决定问题的时候,不调查,不研究,以感想代替政策;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乱提高指标,说空话,瞎指挥,不同群众商量;或自以为是,满足于听口头汇报和看书画汇报;以致于对假典型、假卫星,以讹传讹,盲目推广;甚至出现失误或错误时,还是不愿意踏踏实实地去做调查研究工作,或是抱着一定的成见去做调查研究工作;还是不愿意虚心地同群众商量,或者只是到某些群众中去找适合于自己口味的材料。[2]P396-397有些人甚至故意弄虚作假,瞒上欺下,完全丧失党性。由于是某些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错误,还会导致那些说老实话、做老实事、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实事求是地说出自己意见的人,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表扬,反而受到不应有的批评和打击;反之,那些不说老实话、作假报告、夸张成绩、隐瞒缺点的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批评和处分,反而受到不应有的表扬和提拔。[2]P399
其二,必须始终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的基本点。一是“信任人民群众,相信他们自己能够解放自己,相信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如果没有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即使是有为人民服务的主观愿望,也会不虚心地同群众商量,不耐心地教育群众,不愿意或者不敢把党的政策和党所提出的任务向群众交代清楚。不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党和各级人大、各级政协和各类群众组织的关系,“他们以为,只靠突击性的群众运动,就可以把事情办好。”完全不知道“群众运动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是出于群众的自觉自愿的行动。群众运动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适应于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形式,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搞群众运动”,以轰轰烈烈的形式主义的群众运动代替自觉自愿的群众运动和党的群众路线,甚至认为谁反对这种群众运动,谁就是否认群众的干劲、泼群众的冷水,泄群众的气。完全将群众视为“阿斗”,而自己是诸葛亮。二是“党必须根据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党的方针、政策、措施都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根本原则和方法。即党的政策和决定要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而不是强制的方法使群众接受;党的决策作出之前,要容许自由地发表不同意见;在决定问题的时候,要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以后,要经过群众组织去发动组织群众,并使群众心情舒畅而自觉地予以执行。[2]P400-404当群众的实践反映出党的工作或政策出现失误乃至错误之时,党的组织和党的负责人就应当勇于作出自我批评,而不是采取过火的批评和斗争,以混淆是非,压制民主,“使群众和干部不敢讲话,不敢讲真心话。”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可以肯定“在党内、在占全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中,严格地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方法,是一种执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也是一种调查研究的方法”。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严格地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就可能不会提出过高的超出实际可能的经济任务和政治任务。退一步说,即使提出来,多数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也会通不过,会顶回来,会纠正我们的错误,使我们能够及时地、尽早地发现错误和纠正错误。这应该作为我们这几年工作中的一条重要的教训。[2]P432-434三是要以向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勇气和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否则,我们的党和国家政权就有发生质变的危险。[2]P434-438四是要排除一个错误的思想认识,即“左”比右好。所谓犯“左”倾错误是方法问题,犯右倾错误是立场问题。须知“‘左’有方法问题,也有立场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立场和方法,往往是“犯了极左的错误以后,又转过来犯极右的错误,”[2]P427且难以纠正。
由于历史条件和思想认识的限制,刘少奇当时没有也不可能将群众运动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方式完全分开,从而彻底排除群众运动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干扰和破坏。但是,他从领导方式和领导体制上阐释主观主义的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的原则区别、以及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客观规律的严重破坏,则比较深入系统地说明了党的群众路线应当成为认识和运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客观规律的工具,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群众路线实现根本的历史转折奠定了理论基石。
[1]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与讲话集[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2]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