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旺 杨进强 高付城
武城县畜牧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建议
李兴旺 杨进强 高付城
(山东省武城县畜牧水产局 253300)
近几年来,武城县委、县府高度重视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将其作为在新形势下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养农民民主意识、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更好地解决农业投入机制、农村就业、土地规模经营等诸多问题的重要抓手。笔者对全县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作了一些调研,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1.1 发展速度快 本县的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非常快,截止去年底,在工商注册的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达到20多家,目前还有2家正在申报中。
1.2 涉及品种多 在工商注册的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几乎涵盖了本县养殖的所有品种,主要有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肉鸽、肉鸭、畜产品加工。
1.3 辐射范围广 几乎涵盖了全县的各个乡镇,社员几乎覆盖了所有的村;有的合作社辐射范围能达到两个以上乡镇的养殖户;不仅如此,有的合作社还吸引外地养殖户加入到自己的合作社,如富民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中就有东北的养殖户。
1.4 经营形式全 合作社的经营形式多样,有能人带动、龙头企业依托、自主合作、技术服务等各种形式,不同的经营形式对合作社的运行起了不同的作用,从养殖技术指导、良种精液配送、饲料兽药配送、销售环节到综合服务,带动社员降低养殖成本,提高收入。
1.5 开展订单服务 首先合作社与大型酒店、超市等签订销售协议,其次合作社与社员以订单的形式签订产品收购合同,明确产品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并对签订订单的社员,实行产前提供良种、培训,产中提供种养殖技术指导和管理,产后进行统一产品收购销售等服务,同时向社员承诺以合同签订的保护价收购。订单服务不仅使社员从生产到销售减少了中间环节,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方式,而且订单中实行最低保护价,保护了社员的利益。如武城县富民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德州光明乳业签订了鲜奶供应合同,这就确保了鲜奶的及时销售,从而也最大限的保护了广大养殖户的利益。
2.1 促进了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畜牧专业合作社正逐渐成为畜牧生产新品种和新技术的传播和推广载体,活跃在畜牧生产、加工和经营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成为畜牧技术推广的新角色。特别是一些依托农村“土专家”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通过能人效应和示范作用,把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迅速传播到农民成员和周边农户,打通了科技通向千家万户的渠道。
2.2 促进了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 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多数采取了聘请农科院或畜牧部门的专家讲课,进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合作社管理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通过集中讲解培训和示范等方法,向养殖户传授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养殖技术,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户发展特色养殖业。同时各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成员内部开展养殖能手评比、养殖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了养殖大户的带动作用等。通过开展技术讲座、组织培训和成员间的评比活动,迅速提升了成员的养殖技术,使农民的科技素质得到了较快的提高。
2.3 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随着本县畜牧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正在成为解决养殖户单打独斗分散养殖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和搭建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经纪人等合作的平台,从而把分散的养殖户组织起来,减少了中间环节,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了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2.4 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合作社一方面通过赊账、借母还子、甚至是无偿服务的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发展养殖业。畜牧专业合作社越来越被众多的农民所接受,已逐渐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平台和载体。
武城县畜牧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规模小、实力弱、人才短缺、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突出表现为:
3.1 广大养殖户对合作社的认识不足,发展盲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的时间不长,广大养殖户对专业合作社的了解还很少,对合作社的登记、构成、运行、管理等基本知识不清楚,在没有很好的研究畜牧业的发展实际和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情况下,组织者发展盲目,参与者盲目加入,缺少依法保护意识。
3.2 组织规模偏小,带动效应不明显 一部分合作社由于规模偏小,实力弱,成员与合作社利益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
3.3 合作社起步标准低 在注册的合作社中,几乎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对如何才能办好合作社不清楚,有些申请兴办的合作社只是为了获得政府的财政扶持。有的合作社注册后基本上没有运营,有的在实践中完善,造成合作社注册简单,起步标准低的现象。
3.4 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以自我盈利为主要目的现象较普遍 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合作社的设立、运行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合作社成员除了按交易获得应得利润外,还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的实行交易量(额)的多少实行二次利润分配。而在实际的调研中,能做到依法建立并良好经营的合作社很少。
3.5 合作社的发展缺少政策的扶持 通过调查了解,大多数合作社的成立仅仅停留在注册的阶段,没有很好的运转,缺少相关的政策扶持,有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在运行中因缺少资金,发展受到制约。
4.1 广泛的进行宣传 借鉴成功合作社的经验、教训,有效地把科研、企业、政府和广大农民联系在一起,加大宣传普及面,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合作社,为成立合作社提供理论保证。
4.2 加强领导,建立相对完善的管理和培训机制 制定出相关的扶持、优惠政策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引导合作社经营者规范运作程序。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通过有效的培训解决政策把握不准、理解片面的问题,解决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解决发展目标不明确、效益发挥不明显的问题,解决农民出资比例与盈余分配的问题等。
4.3 以龙头企业为支撑带动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发展 全县要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产业优势带动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的产业经营链,增强合作社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要增强合作社品牌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力度,使合作社走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经营、科学化管理、规模化发展的路子。
4.4、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建立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合作社 对发展潜力大,管理规范,基础条件好的合作社,重点给予信贷扶持、土地征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开展科学技术推广,培养专业合作理念,强化规范管理意识,打造优势特色品牌,通过示范合作社的带动,整体推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全面发展。
4.5 建立合作社信息服务平台 目前,全县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信息闭塞,主要依靠经纪人和经济专业协会提供市场信息,极大地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因此,建议政府投资建立专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网络,及时为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以及畜禽产品需求信息,帮助合作社及时把握市场,提高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2014–05–11)
S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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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733(2014)08-00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