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莲凤,魏 军,李志军
(1.虎林市石头河水库管理站,黑龙江虎林158400;2.密山市富密灌区水利水保总站连珠山分站,黑龙江密山158305;3.密山市集贤灌区水利水保总站,黑龙江密山158313)
农村水利发展需要解决问题分析
王莲凤1,魏 军2,李志军3
(1.虎林市石头河水库管理站,黑龙江虎林158400;2.密山市富密灌区水利水保总站连珠山分站,黑龙江密山158305;3.密山市集贤灌区水利水保总站,黑龙江密山158313)
农村水利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坚实基础,也是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根本措施。文章指出农村水利建设存在思想认识不足、工作推进不得力、资金落实不到位、缺乏监督机制等问题,应采取提高干部群众对发展农村水利的认识,制定推进发展政策,保证建设和管护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等措施。
农村水利;发展;问题;措施
农村水利是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农民生活条件服务的水利措施。包括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等,是水利基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民生水利的主要工作内容[1]。
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利的建设和发展,先后出台下发了2011年中央1号文件、2013、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和管护资金等要求和政策,有力促进了农村水利的建设与发展。
但从全省农村水利建设的整体情况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农村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有:思想认识有问题、工作推进不得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和缺乏监督机制。
部分群众在长期使用“大锅水”、政府不能看着种不上地不管的思想影响下,等、靠、要思想严重,对工程建设、养护投入积极性不高。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农村水利发展的作用和意义、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把新时期农村水利事业发展当做一般事业来抓,没有采取超常规措施推进,农村水利建设速度迟缓[2-3]。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等文件都对农村水利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因为种种原因个别地方没有进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在2013年底完成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尚在研究落实中。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促进水利建设和发展的文件中,对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工程管理养护资金来源、基层水利服务系统的经费保障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和安排。
因地方财力紧张等原因个别地方没有落实或没有落实到位。
对没有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村水利建设指导方针、任务目标的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办法,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完成的程度得不到有效的监督[4]。
解决农村水利发展存在问题的措施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制定政策,积极推进、加大投入,保证资金和制定措施,强化监督。
1)要提高领导干部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认识,把农村水利建设与发展当做关系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防汛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直接影响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搞好农村水利建设。同时说服教育农民农村水利建设不仅是国家发展策略,也是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增产增收致富奔小康的基础[5]。
3)树立自己事情自己办的思想,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投资投工积极参与农村水利建设,为建设家乡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子孙后代造福。
2002年后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指导水利建设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13年和2014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对农田水利建设也提出了要求。
各地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把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方针、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以国家财政为主的资金投入体系,保证农村水利的建设和管护资金[6]。
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014年中央1号文件“加快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
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维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7]。
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提高农村生活水平为目的,以保证政令畅通为手段,制定以监督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为主要对象的农村水利建设监督体系。
把贯彻执行国家农村水利建设有关政策、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建设任务情况等纳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对贯彻落实国家农村水利建设有关政策不得力、建设资金不落实、建设任务完成不好的地方领导进行追责。
农村水利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坚实基础,也是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根本措施。
各级政府应当按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和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全省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1]王婷婷,隋红燕,籍勇.新时期农村水利发展的问题[J].农业与技术,2012(03):26.
[2]倪文进.中国农村水利发展状况与科技需求[J].农业工程学报,2010,26(03):01-08.
[3]李代鑫.加快农村水利改革与发展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6(02):4-6.
[4]罗俊碧.马鞍山农村水利建设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J]. 江淮水利科技,2010(01):31-32.
[5]韩发旺,韩俊芳,李守业.农村水利工作的发展方向及措施[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0(04):31-32.
[6]李永昌.新农村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技服务,2008(08):138,151.
[7]姚牧阳.谈农村地区水利的可持续发展[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19):53-54.
F323.2
B
1007-7596(2014)05-0263-02
2014-04-03
王莲凤(1972-),女,黑龙江虎林人,助理工程师;魏军(1968-),男,黑龙江密山人,助理工程师;李志军(1977-),男,黑龙江密山人,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