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辉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教学部,安徽 亳州236800)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以下简称 “三农”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带有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对此,邓小平同志给予了极大关注,在理论上作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在实践中作了开拓性的探索,取得的成果具有鲜明的特色,丰富了邓小平理论的内容。认真探讨邓小平同志对我国 “三农”问题的开拓性的探索,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 “三农”工作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处理我国 “三农”问题上,邓小平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并不是原地踏步,而是在已有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的发展实际,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赋予了新的内容,并加以创新和发展,表现出了鲜明的时代性。例如,毛泽东、邓小平都认识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是,这样同一个论断在他们各自的理解中却具有不同的内涵。在毛泽东看来,农业是一只会生蛋的母鸡,它可以为工业提供原材料、资金和市场,为城镇居民提供粮食和副产品,为对外贸易提供货源等等,农业的发展是为工业化创造良好的条件。至于工业怎样为农业服务,城市如何为农村输血,他在自己的著作里很少提及,在这方面他涉及的仅限于工农业产品交换。在邓小平看来,农业是根本,就应该强本固元,工业应该为农业增强造血功能,做好为农服务工作。他说:“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城市可以帮助农村搞一些机械化的养鸡场、养猪场,这一方面能增加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能改善城市的副食品供应……工业越发展,越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1]关于调整农业内部结构问题,毛泽东认为,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是发展多种经营,搞好副业生产。同时,他又担心副业生产容易盲目发展,国家要么有个统一的计划,做到确有销路。在改革开放年代里,邓小平认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农民也已经在实践中开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发展乡镇企业,建设大批小集镇。他对我国农民的伟大创举喜出望外,“这个是我个人没有预料到的,许多同志也没有预料到”。[2]同时,乡镇企业对于农业内在素质的提高,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推动农村社会的进步都具有巨大的功能,因此,“乡镇企业很重要,要发展,要提高”。[3]当然,对乡镇企业不可能搞一个全国统一的计划,而只能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在农业发展的形式上也表现出他们的明显差异。毛泽东认为,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要搞好分工与协作,在城乡之间进行商品交换。但是,他对如何进行分工与协作没有做出进一步的科学研究,他对发展商品经济存在重重疑虑,担心商品经济会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他说,我们现在实行的 “分等级,有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价交换”,“跟旧社会差不多”。[4]因此他主张用产品经济的形式来组织分工与协作,以逐步根除资本主义产生的土壤。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基本上还是自然半自然经济。邓小平则持有不同的看法,他对发展商品化、社会化的农业抱有乐观态度。他说:“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1]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削弱反而会巩固集体经济,从而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一观点充满了辩证思想,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其实,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充分证明了这一论断的超前性和科学性。不仅如此,我国农业还要“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2]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发展集体经济统一起来是邓小平的重要贡献,对于我国的农业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毛泽东和邓小平在上述问题(当然还有其他问题)上认识的差别,有多种原因,除了主观方面以外,社会历史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等等也起着一定作用。如果说毛泽东在他那个时代在他的立场上只能那样认识和分析问题,那么,邓小平在他所活动的历史舞台上则准确地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遵循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到达既定目标的现实道路。
根据生产力性质的要求,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某些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方面,从而更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质和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看到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5]正是由于这些矛盾运动推动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当然,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和方面会由原来的相适应变得不相适应。因此,要改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尽管他也清醒地看到我国农村是一穷二白,而且各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但是,他却脱离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状况,片面强调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并且搞 “一刀切”和 “一大二公”,其结果反倒束缚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唯物主义者,邓小平表现出了对农村改革的坚定性,以及提出的理论原则的可操作性。他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明确提出,不能抽象地议论哪种生产关系好,哪种生产关系不好,关键是要看哪种形式能够适应生产力的性质,能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应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3]这就道出了农村改革的真谛。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要充分照顾到不同地区的实际,不能搞 “一刀切”,各级党政机关不要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干预过多,要把生产经营权下放给农民。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就是最大的民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国农村广泛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迅速扭转了我国农业长期落后的局面。既然我们找到了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改革与发展之路,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凡是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不能轻易改变,否则人心就会浮动,国家要受损失,人民要受损失,人民也不会赞成,首先是广大农民不会赞成。[2]“当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补的修补,但总的要坚定不移”。[2]
在社会主义分配领域中,毛泽东看到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带有它所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痕迹,劳动者在文化技术水平、劳动能力以及劳动态度、所供养人口等方面都有差异,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只能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因而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与他理想中的社会主义是相矛盾的。后来,在 “左”的思想指导下,他提出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也会产生资产阶级,企图过早地取消这种分配制度,实行平均主义。他又过高估计了我国农民的思想政治觉悟,强调集体主义、乃至于共产主义道德观念的作用,否定物质刺激的必要性,试图用三至六年的时间完成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6]从而脱离了实际,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邓小平认为,既然在社会主义阶段劳动者之间存在着差别,各地的条件又不尽相同,那就应该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搞平均主义,吃 ‘大锅饭’,人民生活永远改善不了,积极性永远调动不起来”。[2]只能导致共同贫穷,这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他进一步分析道:“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比较快地富裕起来。”[3]在这个走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要帮助、带动落后地区和生活还比较困难的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一种义务。在努力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问题上,毛泽东与邓小平是一致的,但是,在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上,他们分别设计的方案是不同的。毛泽东所规划的路径是笔直的,设计的方案带有理想主义色彩,是不可能实现的。邓小平所规划的路径看起来是迂回的,曲折的,但却是切实可行的,设计的方案是现实主义的。[7]
农村改革与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要求人们不仅要注意到其中的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还要看到政治体制改革,以及社会文化等等方面的改革,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毛泽东同志曾反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与人民群众风雨同舟。这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倡导的。对于怎样建设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问题,邓小平作了较多的研究。1.农村基层干部要少而精。他曾设想一个行政村有一个村长,一个支部书记,一个文书就可以了,这样既能减轻农民负担,又能改善干群关系。[3]2.干部要能上能下,防止出现专断。支部书记当了两届后,就回到生产中去。这样他就能从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角度看看自己当干部的时候,工作作风究竟怎么样,这对于发扬民主有好处。如果支部书记的任职时间过长,又是他那 “一帮子”,他的话差不多就是 “圣旨”,“这对于发扬民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都不利”。[3]3.选好 “一把手”,带动整个班子。选好 “一把手”很重要,一个支部能否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关键在 “一把手”。[3]4.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农民对干部的监督,由农民直接选举基层干部,把他们置于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3]总之,只有把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好,才能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深入进行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条件和组织保障。应该说,邓小平的主张在我国农村的改革进程中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并且逐步完善,在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农民的权益的条件下,广大农民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得到了充分保证,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民心,顺民意。
在一些问题上,毛泽东同志并没有很好保持理论与实践相一致,或者说,没有把正确的理论始终贯彻到实践之中去,或者有一定程度的摇摆,特别是在他的晚年这种情况就更加突出。例如,他一贯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主张多发展农业和轻工业,[8]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基石,但是,在实践中他却赞成通过工农业生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形式不断把农业中积累的资金转移到工业上去,致使我国农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失去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长期滞后于工业的发展,农民的生活得不到应有的改善,最终还是拖了工业化的后腿。当然,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也是唯一的选择。他正确地指出,农业要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要提高分工和协作的水平,发展多种经营。[9]而另一方面,他又竭力想把农村副业生产统一到一个无所不包的全国计划之中去,并限制商品生产和交换,事实上却不利于深化分工和协作。他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出要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其政治权利也没有落到实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却受到了挫伤,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他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还要按劳分配,但在实践中却又想要处处搞平均主义。所有这些都给我国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消极的影响。邓小平同志在这些问题上把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在他看来,既然农业是基础,那么,就应该解决农副产品价格长期低于价值的问题,逐步提高农副产品价格,使农民得到实惠,为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注入活力。同时还要以工补农,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使其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现代农业是高度社会化的农业。因为,要大力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发展乡镇企业,鼓励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协作。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人的因素最重要,这就需要从各方面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下放生产经营自主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政治生活中,保证农民对干部的监督权和选举权。在社会主义分配领域既然要实行按劳分配,全体社会成员的实际生活水平就会存在差距,不可能实现同步富裕,就应该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等等。正是由于邓小平同志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实际结合了起来,领导全党妥善处理了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才使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为使广大农民过上小康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邓小平同志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
邓小平同志对处理我国 “三农”问题所取得的成果在我党历史上乃至于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都是开创性的,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表现了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巨大的理论创新勇气,以及高瞻远瞩的谋划能力,对于正确解决我国 “三农”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例如,他提出,工业支援农业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需要;发展商品经济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他对农民在实践中的创造给予了热情支持,对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给予了高度赞扬,并加以完善提高;他顺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规律,主张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就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他对农村改革作了科学谋划,鼓励发展乡镇企业,提高农产品价格,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证农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等等无一不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邓小平同志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被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所继承和发扬。我国进入21世纪之初,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于发展现代农业,鼓励规模经营,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江泽民同志清醒认识到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10]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不懈奋斗,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农民生活基本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我国农村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明确指出,我国现在已处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阶段,在我国现代化建设推进的过程中,要坚持 “七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 “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紧抓 “三农”问题不放松,并把它纳入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之中,这表明我们党对 “三农”问题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功能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为此,必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也充分证明了我们党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一贯的、坚定的、与时俱进的,顺应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回应了人民的新期待,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在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时,我国的信息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步伐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有了很大提高。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奋斗,改革创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会取得成功。
时代在发展,历史在进步。伟人已去,渐行渐远,但功绩不灭,影响长存。笔者探讨邓小平同志在我国 “三农”问题上对毛泽东思想、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贡献,并不是要贬低毛泽东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历史功绩。新中国成立后,摆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集体领导面前的我国 “三农”问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惟一可供我们借鉴的只有苏联农业集体化的一种模式,这就难免带有苏联模式的影响。由于我国“三农”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许多问题都要求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其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曲折,既有成功后的喜悦,也难免有迂回徘徊的困惑,甚至还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恰恰是历史前进的必然规律,反映到毛泽东同志的理论和实践中也就会有正确与失误相伴随。从某种意义上说,邓小平在我国 “三农”问题上的成功,那正是因为站在了毛泽东的肩膀上。毛泽东的成功为他提供了前进的起点,毛泽东的失误也为他提供了一面镜子,使他少走了弯路。如果说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使我国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那么,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则使广大农民群众告别了贫穷、落后和愚昧,走上了富裕、民主、文明的康庄大道。毛泽东和邓小平在他们各自生活的年代都为中国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都各领一代风骚,都为后人开辟了前进的道路,同为中华民族之骄子,值得我们为之而自豪。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8-29,315,152,36.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38,355,83-84,371,157.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3,326,329-330,321.
[4]陈 晋.毛泽东读书笔记(下册)[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1532.
[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73.
[6]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14.
[7]王景伦.毛泽东的理想主义和邓小平的现实主义——美国学者论中国 [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6:65.
[8]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4-25.
[9]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61.
[10]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