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2014-04-02 13:29孙琦
卷宗 2014年12期

孙琦

摘 要: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可供企业选择的筹资策略和方式不断增多,由此,企业要不断解放思想,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筹资框架,从而有效解决当前企业融资难题。本文主要分析和探讨了我国中小企业的现有的融资方式和选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的解决策略,旨在为企业融资提供有效借鉴,推动我国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筹资环境;筹资方式;比较和选择

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而言,资金是维系其运转的关键,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地位,就要切实转变思想,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积极探索有效的筹资形式和途径,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

1. 分析中小企业面临的筹资环境和现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它在稳定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和保障人民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筹资难题。企业要维持正常的经济运转,就要筹集大量资金,切实满足企业的生产发展需要。目前,融资难题仍然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宏观层面而言,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调查时存在着较强的主观性,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制订了中小企业保护法,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效果并不明显。同时,就行业发展而言,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发展环境,形势堪忧。就当前而言,资源密集型企业仍是中小企业的主要形式,在生产过程中缺乏创新意识,技术优势较差,在市场经济形势下难以掌握主动地位,而且行业竞争秩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此外,就企业自身而言,我国中小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意识,核心竞争力亟待提升,财产担保能力差,进一步限制了其融资,最终导致企业发展举步维艰[1]。

2. 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筹资方式

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涵盖融资工具和融资形式两方面的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中小企业的资本期限和属性。当前,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是中小企业首选的两种筹资方式。

2.1 负债筹资方式

2.1.1 银行贷款方式

当前,银行贷款是我国中小企业最重要的筹资形式。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会面临资金难题,银行贷款切实有效的解决了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银行贷款仍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在对企业贷款规模和贷款资质进行审核时常遇到各种阻碍。

2.1.2 债券筹资方式

中小企业在解决资金难题时,常会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以发行债券的形式募集社会闲散资金。企业在发行债券的过程中,能始终保持主体地位,做到自主经营,不断发挥债券在筹资中的重要作用,使企业在资金较少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提升经济效益。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债券筹资有着较大的风险,企业的自身经营状况严重制约着筹资资金的规模。

2.1.3 融资租赁方式

在企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融资租赁是其筹集资本的主要形式。融资租赁不仅能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还能与其它企业实现设备、技术等的合作和共享,加快企业产品的更新步伐。然而,融资租赁毕竟有其局限性,它具有较强的契约性,假如企业在利用方面存在失误,那么将在无形中加剧企业的负债压力,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2.1.4 信用筹资方式

我国中小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会积累起一定的商业信用,企业在遇到资金难题时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信用优势,筹集所需资金。信用是企业进行信用筹资的基础,筹资形式较为简单,企业能在短时间内筹集到大量发展资金。然而,信用筹资具备时效性和风险性的基本特征,企业在遇到突发状况难以在规定时间还清债务时,企业将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进而阻碍企业的健康发展,形成恶性循环。

2.2 权益资金筹资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是权益资金筹集的主要方式。当前,上市公司在筹集发展资金时往往会选择发行股票的形式。相对于债券而言,股票的风险性较小,而且无时间等条件的限制。然而,中小企业在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将会面临严峻的风险。此外,中小企业还以吸收直接投资的形式筹集发展资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吸收大量投资,不仅能壮大企业的资金规模,还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是,企业大量吸收第三方投资将在无形中分散股权,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削弱领导层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力[2]。

3. 中小企业如何选择和应用筹资方式

3.1 中小企业筹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3.1.1 企业筹资过程成本

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自身盈利是其积累资金的主要形式,因此企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大力筹集资金。所谓的企业筹资成本,也就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中所需付出的成本,例如,银行在向银行贷款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贷款利率。通常情况下,企业是以税前利润支付筹资成本,所以,与权益筹资相比,中小企业更倾向于负债筹资方式。

3.1.2 企业面临的筹资风险

企业要取得长远的发展,必须建立在资金的基础上,因而其经营过程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所谓的企业筹资风险,也就是指企业是否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财务账目清算。权益筹资方式就是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投资方资金,共同分担债务压力和经营风险。企业以各种形式抵押或者出售公、私财务,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规定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这就是负债筹资方式。因而,企业一般选择权益投资来切实有效的规避筹资风险。

3.1.3 企业筹资结构

中小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单靠一种筹资方式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中小企业要不断解放思想,积极开发各种形式的筹资方案,建构起完善的企业筹资结构。首先,企业要重手处理好权益筹资和负债比例问题。负债筹资的成本较小,而权益筹资的风险较小,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要协调好二者的关系和具体比例,做到优势互补,切实减轻企业的筹资成本压力。其次,企业在筹资过程中要制定完整的规划方案,保证筹资方式的科学、合理,如若缺乏短期资金,那么企业就要根据形势需要选择商业信用负债筹资方式,假若缺乏长期资金,企业就要选择相对合理的权益筹资方式。

3.2 尽可能选择最优筹资方式

3.2.1 中小企业创业初期应选的筹资方式

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往往需要的资金量较大,企业内部缺乏足够的资金储备,所以可供中小企业选择的筹资方式有两种。中小企业在成立之初,应该首选风险小、成本低的筹资形式。第一,中小企业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国家的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寻求国家政策性支持,同时中小企业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偿债能力和自身资质情况一览表,争取银行方面的支持;第二,就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可以采取信用、租赁等筹资方式实现技术和资金的交流,这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资金难题。而就高新技术企业而言,企业可以采取风险投资的形式募集发展资金。高新技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广阔,风险投资公司拥有强大的资金支持,二者加强合作,不仅能有效缓解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压力,还能满足风险投资企业的盈利需求,实现互利共赢。

3.2.2 中小企业发展时期应选择的筹资方式

中小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往往具备了一定的盈利能力和水平,可以自行解决一部分发展资金,所以,企业此时的首要任务就是优化筹资结构。首先,中小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逐渐掌握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租赁和风险投资已经难以有效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所以,企业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筹资结构,尽可能多吸收外部直接融资。其次,高新技术企业要逐渐摆脱风险投资的限制,积极寻求新的筹资方式,将企业控制权牢牢掌握在领导层手上,减少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危险性。

3.3 中小企业合理应用筹资方式

3.3.1 掌握筹资规模

企业在筹集资本时要首先明确所需的资金规模和数量。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筹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资金需求规模的影响,企业只有合理规划好资金需求规模,才能最有效的募集发展资金,切实减轻企业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在实际操作中,资金习性法、销售百分比法、趋势预测法以及定性预测法等是常见的资金需求量预测方法。

3.3.2 准确掌握市场动态,选择合适的筹资机会

受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筹资市场总是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所以企业要审时度势,尽可能选择最佳的筹资机会。例如,大部分银行在今年都面临着严重的钱荒,贷款利率一再调高,此时选择银行筹资就需支付大量的筹资成本。要准确掌握市场最新动态,选择合适的筹资机会,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分析国家关于经济的各项调控政策,目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偏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所以中小企业面临发展契机,筹资环境良好。第二,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筹资方案,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筹资计划,降低筹资风险。

3.3.3 有效降低筹资成本和风险

中小企业在筹资过程中要着重考虑风险和成本问题。首先,切实减轻筹资风险。企业所面临的筹资风险主要是指企业控制权和偿债能力,企业无论选择何种筹资方式,筹资风险都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企业要妥善处理好筹资风险问题,如若不然,将给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威胁。其次,切实有效的降低筹资成本。企业无论选择何种筹资方式,都会产生相应的筹资成本筹资成本既可以是债权抵押、企业抵用品等实物成本,也可以是企业信用等虚拟成本。要切实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就要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将资金的价值发挥到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筹资成本压力[3]。

4.总结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的筹资环境逐步改善,企业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筹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轻筹资风险和成本,从而推动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田辉秋.我国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与应用[J]. 商. 2013(23)

[2] 王凤燕.浅析高新技术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筹资方式比较[J]. 现代企业教育. 2013(12)

[3] 李红峰.浅析我国中小企业筹资风险及对策[J]. 现代商业. 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