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点头》作者矛盾思想摭谈*

2014-04-01 14:04:46张吉珍
关键词:吾爱小说

张吉珍

(郑州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

矛盾思想,往往成为文学名著的闪光点。不论是作家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矛盾,还是作家的主观世界内部的矛盾,亦或是两种矛盾的混合体,不仅成为优秀作家的创作动力,也成为读者领略名著深邃内涵的焦点。明末的拟话本小说集《石点头》(共有十四卷),虽然是天然痴叟在“前代蓝本”的基础上创作的,虽然享誉不如“三言”、“二拍”,但统一的艺术风格、出新的描写手段、“实录”的人生表现,使《石点头》成为“继‘三言’、‘二拍’之后的一部艺术成就较高、影响较大的话本小说。”[1][P63]

《石点头》的作者“天然痴叟”很明显是化名,姓甚名谁无法考证。不过,根据冯梦龙的《叙》“浪仙氏撰小说十四种,以此名编”可知,“浪仙”当为作者字号。为此近来学界也有诸多猜测。胡士莹在其《话本小说概论》中推断,“浪仙氏即席浪仙也。”[2][P505]席浪仙究竟为谁,也难以考定。但根据小说的内容,作者应是一位“有着严肃的创作目的,平民化的创作立场和对待女性的态度”的关注社会现实的“下层文人”[3][P208]。至于书名及创作目的,冯梦龙在《叙》中作了详细的解释:“石点头者,生公在虎丘说法故事也。小说家推因及果,劝人作善,开清净方便法门,能使顽夫侲子积迷顿悟。”很明显,小说是要果报劝惩、教育世人的。为此,小说有很多浓于同时期的其他小说的劝惩味,但又有大胆突破传统看法的部分,表明作者思想的矛盾性。

一 矛盾思想的表征

天然痴叟虽然在《石点头》中要达到“劝诫”的目的,也试图以道德说教来维护封建秩序,但对人生和社会的焦灼的思考后,以情为本的人性情感却在不知不觉中渗透其中。所以,天然痴叟在婚恋观、妇女观、孝道观、仕宦观方面,陷入了困惑的矛盾境地。

(一)“理”“情”互否的婚恋观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是封建婚姻制度的道德信条,也是封建社会的法治内容,强调女子必须以“三从四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天然痴叟也是一个有五情六欲的正常人。所以,小说中既写守节,又言私通;既写爱情,又言乱伦,充满了矛盾性。

其一,以“理”代“情”。“高僧悟石”的寓意、训诫世人的宗旨,使作者自然选择了“卫道”循统。

古代在写男女私订终身、私奔后的小说中,大率“以文雅风流缀其间,功名遇合为之主,始或乖违,终多如意。”[4][P160]比方妇孺皆知的“韩寿偷香”,贾充只好“遂以女妻寿”。“琴挑文君”的故事,虽然结局有不同说法,但关键是卓王孙最终还是接济了二人,间接地接纳了司马相如。但《石点头》第五卷的主人公莫可与紫英却没有这种幸运。当私奔的紫英与莫可荣华而归时,紫英的父亲斯员外仍“死生无期,切勿相见”,不原谅他们“坏廉耻,伤风化”的过错。按说“登了黄甲”官至布政使的莫可与大家闺秀紫英,应该是“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的才子佳人。而且夫妻恩爱,已生两子,幸福非常,一般小说会有一个传统的大团圆的喜剧结局。但本篇的喜剧色彩完全被冲汰一净。紫英与其父斯员外虽已几年不见,但斯员外不但没有“喜自天来”,而且怒从心起、恨恨不绝。以至紫英害了三个月说不出、问不明的病症。莫可也终日自责,在大限到来之时,得病古怪,以报逼迫紫英与他私奔的坏心术。天然痴叟在入话中也写到:“奉劝世人收拾春心,莫去闲形浪走,坏他人的闺门,损自己的阴鸷。”劝惩的主题坦示无遗。改嫁王从古的乔氏(卷十),生前虽与丈夫王从事感情深笃,但终身无子,死后也不能埋葬祖墓,大概也是作为“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的报应吧。

天然痴叟在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的同时,还提出了女性不能“失节”的理由。“只因女子家是个玻璃盏,磕着些儿便碎。又象一匹素白练,染着皂煤便黑。”[5][P21]失而复合的夫妻,尤其是“失节”女人,作者认为是已破的玻璃盏、染皂煤的素白练。对女性的失节,非常重视。比如乔氏的被拐卖是从《拍案惊奇》卷二十七《顾阿秀喜舍擅那物》中头回故事演化而成[6][P293],但天然痴叟对妇女“失节”的态度就比凌濛初严厉很多。还有把李妙惠与乐昌公主、黄昌妻子相比较(卷二),认为李妙惠的“守节重归”比起两人的与夫再合要胜似万倍,对乐昌公主、黄昌妻子给以无情的指责。从这点上说,天然痴叟既没有冯梦龙的“宽容”,更没有凌濛初的“通达”。男子可以一夫多妻,女子却要将贞节、服从、柔顺与卑弱作为终生的目标追求,其根本点还是封建社会以男性为中心的思想在作祟。

其二,以“情”抗“理”。为了顺应时代潮流追求感人至深的情感效应,作者在小说的不少篇幅里,描写了生死至情,呼唤着精神的自由与个性的解放。

卷四的孙谨与瞿凤奴母女同时通奸;卷二让“望门久寡”的龚家女再嫁(与李妙惠的守节也形成矛盾);尤其是卷十四,写了潘文子与王仲先的同性恋。作者对这些不但未作严厉的批评,而且还流露出深深的同情和惋惜。例如作者在卷四中公然站到了淫乱者的立场,对方氏既表现为理解,又表现为同情。在小说里,作者先介绍方氏家境比较富裕。这样不少穿、不少吃,又无嫡亲、无叔伯尊长管束的方氏,整日里无聊无赖、没情没绪。再者,娉婷袅娜、体段妖娆的方氏是一个按捺不住春情的守寡者,又加上阳春三月、俏丽后生的挑逗、引诱,使已守寡三年的方氏,终于做出许多“狂荡”来。以至于后来事发,作者还说是方氏“不明理法”,应当“挽出一个媒人,通知亲族”。对方氏的行为表示理解。对孙谨与瞿凤奴,作者也把他们二人美化为与梁祝化蝶相媲美的爱侣。潘文子与王仲先的同性恋,到现在为止,人们都是有看法的,何况是封建社会的明朝。但作者不仅对潘文子与王仲先的行为给以肯定,在小说的结尾采用象征男女纯真爱情的连理树的传说,而且还把潘文子、王仲先未婚妻的死与其作比较,“可知烈女无他枝,输却双雄合墓中”。似在歌颂同性恋者的深情。

而且士人们由才子佳人的婚姻观也发展为市民化的婚姻观念。像长寿女(卷六),不但是乞丐,而且还是弃妇,但吴公佐仍称她为“贤妻”,后封为孺人。玉箫(卷九),也只是韦皋朋友姜荆宝的乳母之女,但玉箫与韦皋却做了两重姻眷。至于乔氏,虽出于无奈,但毕竟与王从古做了五年夫妻。当与王从事复为夫妻后,“一床锦被遮羞,万事尽勾一笔。”既表现了儒生们非常的气节,也表现了他们看穿了封建礼教的虚伪,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封建贞节观念的束缚。

(二)“抑”“扬”相倾的妇女观

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几乎与男性平分秋色。在众多的女性形象中,天然痴叟极力宣扬“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传统贞节观,对节妇烈女的奇节苦行,不吝笔墨大加赞叹。“守节守义”的米青姐(卷一)、“完名全节”的李妙惠、“守一而终”的瞿凤奴、“再世续缘”的玉萧、“烈烈一死”的潘文子与王仲先的未婚妻、“侠烈夫人”申屠希光(卷十二)、“孝烈女娘”宗二娘(卷十一)、“贤惠和柔”的张芳淑(卷九)、“宽和贤德”的张监生的正室娘子(卷四)……都成为作者歌颂的对象。

守节者,都把“从一而终”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虽不指望“竖节妇牌坊”(是贞妇们的最高荣耀),但“虽死无悔”,结局只不过确立了自己在夫家做妾的地位。极贤者,都能容忍、甚至鼓励丈夫纳妾。在“三从四德”的妇德体系下,对一夫多妻制完全服从,其为恪守妇德已经完全放弃了个人感情。对于“杀身成仁”的极烈者,作者尤其加大赞颂的力度。申屠希光的刚勇属“世间罕有”;宗二娘被封为“上善金仙”。“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她们是美丽、善良、柔顺的化身。恰恰是因为“纯洁”、“温顺”的美赞,使她们丧失了自我,放弃了作为人应有的欲求。在男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中,她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更无法逃脱封建伦理、封建道德、封建礼教对她们的戕害。但作者对女性的这些“苦行”,却加以颂扬,表明天然痴叟落后的封建意识。

但是天然痴叟毕竟是一位受到晚明思想解放浪潮影响的文人,在鼓吹程朱理学的同时,又对女子的才智予以肯定。比如武氏(卷一)劝夫应举的坚持与顺挣游资的见识,李妙惠对“仆人未归,死信终疑”的坚信与恳请艾氏“全我节操”的聪慧,乔氏刺瞎赵成右眼的愤怒与报仇雪耻的将计就计,宗二娘遇事随机应变的冷静与“屠身报姑”的果敢,申屠希光提醒董昌的细心与为夫报仇的刚强,等等,均表明作者对女性的尊重。另外,对申屠希光、李妙惠等学富五车的女子,“戴不得巾帻,穿不得道袍”、不能“一举登科,状元及第”的“可惜”,也无意中对“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谬论加以深刻地批判。实际上,几乎均分的男性女性人物,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作者男女平等的进步意识。

(三)“性”“亲”相悖的孝道观

性者,人之本性也,源于天道。“夫孝,德之本也”,源于人道。人道本于天道而立,但在中国封建社会,由于伦理文化的强大,人道往往会代替天道,亲情之孝道极易淹没人之本性,“百善孝为先”,“善事父母”既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成为“人之为人”的基本品行。因而,应本于人性而立的养亲、敬亲、悦亲的“孝”的社会道德功能被无限放大,这种现象在以《二十四孝》为典范的明末,天然痴叟无疑认定“人当以孝道为根本”,所以,在其作品中恪守孝道之行与有悖孝道之举、敬亲孝道之心与牺牲性命之果形成了十分突出的矛盾。作者的这种矛盾思想主要表现于小说的第三卷和第十一卷。

第三卷《王本立天涯求父》的标题以表明“寻父”的辛苦。主人公王本立在其只有七八个月大时,其父王珣只因受不了“里役苦楚”,就抛妻弃子逃避他乡。其母张氏只能独自撑立门户,勤苦劳作,抚养幼子,其中的辛酸不言而喻。但当王本立十六岁时,却执意外出寻亲,并发誓“寻不见誓不还家”。其母无奈,只能告诉他其父的有标志的“模样”。其后“孝子”王本立在外漂泊十二个年头,走遍齐鲁大地,终于合家团圆。当王本立找回父亲时,亦是让他有个好结局:“多福多寿多男子”。好像他的行为得到了奖赏,其实支撑这奖赏的是他的青春、灵魂被吞噬及给其母留下无限痛苦的最大悲哀。而且王本立行孝的本身也充满矛盾。正如其母所说:“十月怀胎之苦,三年哺乳之劳,以至今日,自顶及踵,无一非受之于母亲,如何不晓得有娘?”“父母总是一般,我现在此,你还未曾孝养一日,反想去寻不识面的父亲!这些道理尚不明白,还读什么书,讲什么孝?”[5][P58-59]近乎义正辞严的语句,即使是今天看来,也觉得张氏责备得极是。王本立抛却感情盛笃的母亲,却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寻从未谋面的父亲,无论如何也让人感觉王本立的行孝有些不可思议。况且其中插入司礼监李太监寻母的情节,也表明“尽人子之道”的虚伪。

第十一卷《江都市孝妇屠身》的标题,也表明“孝妇”行孝的残酷。宗二娘的行孝是与其夫周迪三次对比中突出的。一是在婆婆乐氏的坚持下,宗二娘与其夫出去讨账,当饥餐渴饮地来到旧日主人家时,不但未讨得分文,行李及命根钱也被偷走。此时周迪埋怨到:若我们在家,还可将就过活,如今将要饿死他乡,“这分明是我老娘造下的冤债”。而宗二娘认为这是忤逆不孝,并表明无论如何,也要尽心竭力奉养婆婆。二是在扬州城被围时,周迪又是大哭道:我们无钱无粮,若死在这个地方,岂不是老娘陷害了我们两口儿的性命?这时宗二娘是“冷笑”,既笑周迪的毫无主见,也笑周迪的贪生怕死。认为应学古人左伯桃、羊角哀,死一个,救一个,杀人卖肉,换钱回去归养母亲。三是在谁“屠身”的问题上,周迪是魂不附体,瘫倒在地;宗二娘是脱衣就戮,面不改色。两人在对待养亲的态度上,已是一清二楚。而且宗二娘杀身行孝的方式,与供他人充饥活命的牲畜没有两样。如此残酷的愚孝,也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血的控诉。

卷二中的李妙惠,虽重点是颂扬她的立志守节,但其起因还是为了孝养公婆。虽然公婆“识见浅薄”,因贪图彩礼要把她转嫁;虽然自己“颇知书礼”,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为了公婆能得到嫁资、以膳余生,也为了公婆无担逼嫁不义之名,更为了“代丈夫养亲”,也只能打定赴死的主意违心应答。若不是遇上有情有义的谢启,岂不是又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卢梦仙既为人子、又为人夫,却在性命攸关之时,为遮“羞脸”,“泯然无迹”。

王本立千里寻父却弃母不养,宗二娘为养婆婆而毅然“杀身”,李妙惠为代夫尽孝欲从容就死。他们行孝的代价是惨重的,表明封建社会的愚孝是有悖人伦的。

(四)“贪”“廉”相搏的仕宦观

在“学而优则仕”的明末,天然痴叟对“仕”是羡慕的,恐怕为此也努力过。

但在为官之道上,作者既指斥“嚼骨吸髓”的贪官,又同情“一贫如洗”的廉吏,这种矛盾性在小说中表现得特别突出。

说起“贪酷无比”的官员,没有再胜过吾爱陶(卷八)的了。吾爱陶是一个见了钱财、不顾性命的“这一个”。他主要的性格特征是“凶恶贪鄙”,而且作者说这是胞胎中带来的心性,“便是天也奈何他不得!”这既是作者对这一人物性格定下的基调,也是作者对这个人物做出的总体评价。

吾爱陶自幼就好占便宜,“更兼秉性又狠又躁”,当他“得贡”之后,就以缺盘缠为由,“在乡里之中白采了一大注银子”。官做至荆湖路条例司监税提举时,更是巧立名目,豪夺鲸吞。为此地方上将吾爱陶改做吾爱钱,又唤做“吾剥皮”。以至于江湖上客商赌誓发愿便说:“若有欺心,必定遭遇吾剥皮。”更有甚者,因垂涎他人财物,竟诬陷良民为盗,以至于草菅人命。邻居王大郎,以杀猪造酒为业,家事富饶。于是吾爱陶就动了“贪心”,把王大郎一家诬为盗贼,严刑拷打,三天之内,连害七条人命。吾爱陶不仅自己作恶,还怂恿心腹作恶。勒诈小商小贩,满意方休。吾爱陶贪婪、狠毒的本性,表明他是贪财自私、欲壑难填的一个典型。

由于作者对贪酷官员由衷痛恨,所以小说中也塑造了一系列清官形象。卷一中的王衮,在广东韶州府乐昌县做知县。由于甚是清廉,以致外甥郭挺之被邀去游玩时,自己带盘缠。后来升职在京做御史。仰邻瞻(卷七)在除授庐陵县令后,“政简刑清,一廉如水。”各上司荐举,擢为御史之职,一路官星高照,直做得枢密使。卷八中的北新浒野的新任提举也非常仁慈。即使对有些客商该交的“钞税”(朝廷设立的)却不交者,也只是像父母教训子孙那样教育他们。对有些违反规定的差人也要重罚,所以客商们皆称颂他廉明。其他如莫可、斯员外、吴公佐(卷六)、韦皋(卷九)、姜荆宝(卷九)、王从古、王从事等,也均是“一清如水,秋毫不取”、“政简讼清,一州大治”的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父母官。

究竟如何做官,作者也自有见解:“也不禁人贪,只是取之有道,莫要丧了廉耻。也不禁人酷,只要打之有方,莫要伤了天理。”而这个尺寸又如何拿捏呢?虽然作者的看法是:“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5][P147]但那些仍是“虚”的,财乃养命之源。当“贪婪的人落得富贵,清廉的枉受贫穷”时,作者又很不甘心,本着“作善作恶,必有报应”的宿命论,安排了作恶、作善的不同结局。吾爱陶是不得好死,女儿为娼,儿子死于路途。而清官,要么是高升,要么是儿孙满堂,幸福无比。对天然痴叟来说,也只能是一种无奈的解释吧。

其实,所谓的“清官”自身也有矛盾性。王衮看着繁重的赋税徭役逼得百姓卖儿鬻女,挣扎在死亡线上,但仍纵容衙吏催科逼租,欺辱良善;斯员外虽然平昔也敬奉菩萨,但触及自己的“家声”时,却残忍的将一个无辜的丫鬟毒死。

另外,对于“仕途”与“金钱”的关系,作者也有自己的看法。既重视读书做官,认为“科贡原是正涂”,也关注金钱的功能。认为拥有金钱能更好地表达自己。像郭挺之出去游玩顺带长途贩运挣游资,不但解决了游玩的费用,还净赚了一笔;吴公佐更是白手起家,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连吾爱陶也开妓院积累资本。既热衷科举功名,认为“读书当体会圣贤旨趣”,又认为“人生贵适意耳,何必功名方以为快!”对儒家事功的价值观产生质疑。或许是面对镜花水月的功名,故作旷达、以求自我解脱罢了。不过也表明这些文人秀士均具有商人头脑,科举、赚钱两不误,完全不是死读圣贤经典的书呆子,这也是新的时代、新的思潮中的产物。

所以天然痴叟的思想是有矛盾的。他既宣讲封建伦理道德,又能够从生活出发,描绘真实的生活画面。内乱不已(卷十一)、吏治腐败(卷八、卷十)、民不聊生(卷一、卷三)、道德败坏(卷四、卷十四)、偷盗成风(卷五、卷十一)、人情浇薄(卷六、卷十二)、官官相护(卷八)……几乎所有的黑暗和罪恶,无不在作者笔下遁现原形。这则恰恰和作者的创作初衷相悖,既富有强烈的悲剧性色彩,也具有极强的讽刺性意味,成为了批判封建伦理道德的利器。

二 矛盾思想的缘由

任何一个时代的小说家的思想,都会受到那个时代主流观念的影响。天然痴叟之所以在婚姻爱情的看法、孝道观念的表达、亦或是为官之道方面表现出矛盾性,主要是因为明末社会的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朝政腐败、官场黑暗,即天然痴叟的矛盾思想是明末社会关系总和的展示。

(一)“世事残酷”的反映

在所有的文学作品中,小说最关心以经验为根据的现实情况,因而它与民族的社会历史最为紧密相联。《石点头》可以说是中华民族、中国社会的形象化的历史的缩影之一。小说具体的成书时间,是各有各的说法。戴不凡在《小说见闻录》云:“《石点头》之刊似晚于《拍案惊奇》。”[7][P108]陈大康的《明代小说史》把《石点头》、《西湖二集》等都列为崇祯年间刊刻。王磊在《〈石点头〉考论》中,通过一些材料的分析,认为“《石点头》的创作可能在万历末年到崇祯初年,但刻印应该在崇祯十年以后。”[3][P208]从这些说法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是,小说应产生于晚明时期。其实,明朝自中叶以来,随着土地兼并的日趋严重、统治集团的日益腐化,社会的政治经济、风俗时尚、文化思潮、价值观念均已发生了急剧地变化。

在“虎豺遍地”民不堪命的明末,天然痴叟所注重的封建伦理道德虽仍占统治地位,但越来越显露出虚假空疏,维系不了人心。因此在其感悟了深层原因之后,《石点头》没有停留在故事的表面,而是让读者穿过作者用陈腐说教布下的迷阵,感受明末的乱象。

首先,贪官恶吏,“如狼似虎”。中书门下侍郎蔡确,公然收受贿赂,包庇“伤了天理”的“吾剥皮”(卷八);侯官县知县是蔡京门下人,“又贪、又酷、又昏”(卷十二),竟不问青红皂白的把无辜秀才董昌打得半死;那些差人、心腹耳目、众皂隶等,也是个个“如狼虎般”刁钻凶残(卷三、卷八、卷十二)。

其次,恶霸盗贼、匪将恶僧,生事害民。无恶不作的流氓地痞赵成,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抢走了贡士王从事之妻;夺人妻女的恶霸方六一,勾结海盗“扳倒天”,竟害了董昌的性命;“贼子”吕用之、将官毕师铎、庐州刺史杨行密,为各自利益,围城大战,以至百姓饿得“把人来当饭”(卷十一)。至于盗贼、不守戒律的僧人也随处可见。最后,赌徒嫖客、牙婆人贩,扰乱秩序。“世袭官衔”的尊哥(卷六),与吴公佐豪赌时,“不数日间,接连输下几千万缗。”“尝酒贪嘴”的吾省(卷八),只要有钱,不论家人小厮、乞丐花子,随地跌钱。卷十中的周玄,小小年纪就宿娼、赌钱。另外,以“白金百两,彩币十端”卖掉李妙惠的媒婆(卷二),以三十万钱卖掉乔氏的“中媒”(卷十),“极不端正的老泼贼”姚二妈(卷十二)等,本应是“月下老人”,本应为男女婚姻牵线搭桥,但他们却成了买卖婚姻的掮客。

政治黑暗、吏治败坏、民风丧失,把社会搞得乌烟瘴气。尤其是吾爱陶、方六一、赵成这些大奸大恶者,给人“欲打欲骂,欲杀欲割”之感。这些真实的人生画面,既表明大明帝国“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也让作者警醒。这也是作者要训诫世人、启迪良知的创作意旨发生变化的原因之一,表现了小说家主体意识的觉醒。

(二)思想启蒙的影响

明中叶后,伴随着商品经济繁荣发展,社会中传统的价值观念和人们的思想意识发生嬗变,在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挑战传统文化思想的、带有人文主义性质的“异端”思想。李贽的“童心说”、冯梦龙的“情教”说、袁宏道的“性灵说”,尤其是汤显祖提出的“至情”说。在“主情”、“好色”的思想影响下,“三言”“二拍”等作品肯定青年男女对封建礼教的勇敢冲决。不仅大胆追求自由爱情,而且对所谓的“失节”妇女也采取了漠视的态度。像蒋兴哥对“失节”妻子的原谅(《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李方哥夫妻对贞节的轻忽(《程朝奉单遇无头妇》)。这种主情思潮的旋律,自然也影响着天然痴叟。所以“久寡”的龚家女可以再嫁,潘文子与王仲先的同性恋、孙谨的乱伦,作者也未加批评。吴公佐对长寿女不但没有“负义”,而且对其他人也没有“忘恩”。就连司空浩、邓元龙和冉雍非三人,也没有对长寿女的身份有太多计较。王从事对妻子乔氏的至死不渝的爱,同样令人感动。

随着重商逐利之风的,还有人的生理本能的欲求和对荣华富贵的艳羡。再加上当时一些思想家对人私欲肯定的宣传,以至于晚明社会荒唐淫靡成风。可以卷二雷鸣夏秀才劝卢梦仙时说过的一句话为例:“如今缙绅,哪一个不广置姬妾?在兄长,一妾不为之过。”[5][P43]细想其言,确实如此。就说书中的儒士们,有多少是一夫一妻?卷一郭乔除妻武氏、抛弃的妾米青姐外,还有“家中之婢”;卷四张监生,除正室娘子、“女婢满前”外,他又让瞿凤奴的丫头春来做了通房;卷七郑无同临考之前还淫纵无度,以致百病攒身,不能入试;吾爱陶干脆开妓院;潘文子与王仲先更是承认同性之间的情爱更深。由此说明明代后期,“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的习尚,在人们的生活中激起了一股难灭的热流,俭朴守礼的生活风气逐渐失去了主导的位置。

(三)世道良心的驱使

时代造就作家,而作家又对时代的改造肩负着责任。这种重任就是通过自己的作品来影响人们的思想,这是文艺工作者最起码的道德体现。由于天然痴叟是一位“下层文人”,因此能从社会底层的角度出发,对老百姓的痛苦生活表示同情、对女性的内心愿望表示尊重。但天然痴叟毕竟是一个封建文人,对科举功名虽有埋怨之言,但更多的却是欣羡之意,封建教育使他不能忘记作为士大夫的社会责任。晚明的纵欲浮靡生活,虽然具有反礼教的积极因素,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道德危机。再加上明末社会的极度黑暗、流民叛乱以及满族的不断入侵,对怀有拯世愿望的天然痴叟来说,企图在其作品中通过对封建伦理的宣扬,来挽救这个摇摇欲坠的社会。其扭转这种颓废风气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对于因果报应的说教。这方面的内容随处可见。如卷二“入话”:“这离合悲欢非是人要如此,也非天要人如此,乃是各人命中注定。所以推不去,躲不过,随你英雄豪杰,跳不出这个圈子。”[5][P20]卷七 篇末云:“自来作善作恶,必有报应,只是来早来迟,到头方见,奉劝作恶的,不要使过念头。作善的,不要错过善因。须知头顶上这个大算盘,直算得滴水不漏,各宜猛省。”[5][P144]十四篇故事中,至少有七篇为善报(卷一、卷三、卷七、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两篇为恶报(卷五、卷八)。在此不再详述。

二是借助“天命”、“神助”来表现道德。如周长寿被弃后有神卜预言她有富贵命,接着就嫁给吴公佐,刚好应验;乔氏被拐时有团鱼之梦,以后再嫁、还夫的经历一如其梦;姚夫人的战袄由不相关的人穿上就有金钗刺颈,而特定之人穿上却能成就姻缘。卷九中的玉环(戒指),本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这里却是孔明“转生食报”的结果:东岳庙帝君赐环,韦皋功成名就,玉萧与韦皋有两重姻眷。“天命”的安排,使得玉环所载负的“情”,不过是一种虚设。作者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纠正人欲横流的社会风气,但美好的主观愿望终究是代表不了客观现实的。

总体来说,《石点头》作者的思想深处充满了矛盾,既有自我精神追求的潜意识,又有因袭传统观念的束缚,新旧思想交替的复杂性决定其思想的冲击力。既使其作品具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又有“自古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同一侠耳”[8]之类的论调。不过,天然痴叟虽然以宣讲封建伦理道德为目的,但却富有社会现实性。注重对社会黑暗的批判和对人生世相的描绘。这既是作者要达到的教化目的,也是作者积极进步的思想倾向的表现。既有助于小说对体现的明代市民意识崛起所带来的积极因子的肯定,更有助于了解我们民族文化赖以形成的历史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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