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元正 近一个时期,中石油个别高管涉嫌贪腐事件接连被曝光,似乎激起社会打破垄断、“拆分”中石油的强烈热议。一些舆论借中石油几个腐败高管说事,甚至围绕“如何打破垄断、怎么拆分中石油”争论开来。笔者认为,轻言“拆分”并不明智。 一是,石油不仅是竞争性商品,更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2011年全世界拥有石油天然气储量最多的10家公司,都是国家石油公司。其中沙特等6大资源国的国家石油公司,拥有世界石油可采储量的70%和世界石油产量的32%。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中国也必须在石油产业特别是上游领域,坚持国有大公司的主导地位,保持国家对油气资源的有效控制。 二是,石油产业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产业,规模经济性和资产专用性很强,进入和退出的门槛很高。自上世纪末,全球油气行业呈现出加快向非常规资源、深海、极地等新领域发展的大趋势,资金投入和技术创新门槛更高,风险更大,没有一体化经营和雄厚的实力与创新能力,是难以抵御风险并在激烈竞争中立足和取胜的。 三是,全球石油资源分布与消费格局严重失衡,石油产业成为最早开展跨国经营的国际化程度极高的产业。目前,主要跨国石油公司控制着世界30%以上的石油工业产值、2/3以上的国际贸易量和直接投资额以及80%以上的石油石化先进技术。沙特、俄罗斯、科威特、委内瑞拉等国家石油公司,则依托拥有稀缺资源的优势,大举向海外市场和下游领域进军,在与跨国石油公司合作和竞争中异军突起。中国的石油公司作为后来者,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同跨国石油巨头同台竞技,就必须做大做强、成为巨人。 当然,国家和中石油也不能满足或立足于“现状”。作为央企“老大”的中石油,当然也包括中石化、中海油,要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大原则,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管控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营等改革举措上发力。国家也有责任进一步准确界定央企的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公司管控体制,大力加强政府有效监管,推动管理层的职业经理人化,建立起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实现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近期中石油出现的个别腐败干部,与中石油“垄断”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腐败分子、害群之马毕竟是少数,并不能代表中石油广大干部职工的主流。需要强调的是,腐败虽是个例,但因自身“垄断”地位,被社会关注、监督也是情理之中,中石油等央企“老大”应理解并积极回应这种关注与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减少腐败,这对更有力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也是一种助力。▲(作者是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