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贺
(安庆师范学院文学院,安徽安庆 246133)
被誉为“中国侦探小说第一人”[1]的程小青先生可谓“著作等身”,他一生不仅致力于将闻名世界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翻译到中国,更在他雄厚的翻译基础和丰富的阅读经验之上,创作了同时代无出其右的《霍桑探案集》。虽然纵观中国近现代侦探小说的创作,我们不得不承认“侦探小说”确实是中国从西方的“舶来品”,在阅读近现代中国的侦探小说时我们也确实能够深深感受到无论是作品的人物塑造还是故事的情节构建,作家们均或多或少地对于西方的侦探小说进行了参考与借鉴。但是,在这些参考与借鉴之外,很多中国的侦探小说作家又给故事加入了很多“中国元素”,在这样一个将西方侦探小说“过渡”到中国的关键时期,这是很了不起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在这种情况下,程小青先生以及他的《霍桑探案集》委实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中国侦探小说第一人”“中国侦探小说领军人物”这样的头衔,程小青先生是绝对担当得起的。
然而,对于《霍桑探案集》的研究,很多时候学人都停留在文本故事的层面上。一方面,侦探文学可以说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产物,[2]那么中国的侦探小说作家难免借鉴西方侦探小说的故事情节、人物设置等因素,能够体现创新和“本土意识”的方面则大部分落在了文本的语言、叙事以及故事环境上;另一方面,程小青先生的《霍桑探案集》文本价值的确很高,侦探小说文本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侦探小说对于读者的吸引力,如果文本平淡无奇,那么一个再精彩的侦探故事也将被叙述成一篇“警事实录”。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程小青先生的《霍桑探案集》的文本价值研究可以说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收获和成果。但是在阅读《霍》的过程中,我们似乎感受到在审美层面上它也具备极其丰富的研究价值,并拥有独特的美学意义。
1.侠骨柔肠。
“霍桑”在程小青的笔下和柯南·道尔所创作的家喻户晓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一样,是一位“观察细致、思维敏锐、精于推理并且富于冒险精神”的“超人”,很多时候他们能够在犯罪现场观察到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并且用自己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使案情昭然天下,将犯人绳之以法。然而,在阅读《霍桑探案集》的过程中,我们明显感觉到程小青先生所创作的“霍桑”这一形象,比冷峻的福尔摩斯具备了更多的“崇高”因素。
在《霍桑探案集》中,霍桑“侠骨柔肠”的性格很多是通过霍桑的语言体现出来的。在《黑地牢》一篇中,霍桑在听闻包朗吟诵“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后十分不平,认为在“新的时代”这句话简直是“鼓励自私”、是“颓废的观念”,在他看来应该改为“为人辛苦为人甜”,因为“生存在这个时代的人,谁也应得有这‘为人’的观念,那末民族才得滋长繁荣,人类才得团契睦洽,世界才得安宁和平!”在《逃犯》中,霍桑对于杀死逃犯沈瑞卿的“凶手”谭娟英则更是网开一面,并在最后揭露案情时对正义善良的“凶手”谭娟英说:“我的职分在乎维持正义和公道,只要不越出正义和公道的范围,我一切都是自由的,……我认为像瑞卿这样的人,在正义的立场上看,是死不足惜的。”而在《沾泥花》中,由于来访者“丑黑、装束奇怪”,施桂不肯通报,霍桑得知后的一句“我们都是平民!……这里不是大人先生的府第,快请他进来!”更是道出了其“侠骨柔肠”的善良本质。在此,我们不妨回想一下柯南·道尔笔下福尔摩斯的性格特点:冷静且冷峻,客观且高傲,他对于华生和伦敦警察的“愚昧”的嘲讽是毫不掩藏的。而对于案件的侦破,福尔摩斯视之为“兴趣爱好”,有时候他对于案件的渴望就像军火商期待战争。
由此可见,霍桑心中的那份“侠义”和灵魂的澄明清澈是比福尔摩斯更加“崇高”的,或者说霍桑具有更浓重的“社会道德意识”。
2.忧患意识。
如果说福尔摩斯给我们的印象是“张扬的个性、对官方机构的不屑一顾和肆意嘲弄、唯我独尊式的高傲和不容置疑的自负”,[3]那么我国的“福尔摩斯”霍桑则深具忧患意识,将民族、社会的兴衰当作己任。在《逃犯》一篇中,霍桑对包朗这样说道:“我所以这样子孜孜不息,只因顾念着那些在奸吏、土棍、刁绅、恶霸势力下生活的同胞们。他们受种种不平的压迫,有些陷在黑狱中含冤受屈,没处呼援。”在霍桑的眼里,当时的社会是十分黑暗以及弊病丛生的,在《矛盾圈》中他提出:“但这吃人的花会,却最吸收劳苦阶级的膏血,而且恶势力非常普遍!这真是上海社会的隐忧!”纵观程小青先生的《霍桑探案集》,我们可以看到多处诸如此类霍桑对于当时社会“劳苦阶级”的怜悯和对于暗狱污吏的问责与憎恨;其实不仅仅是霍桑,他身边的好友包朗——正如福尔摩斯身边的华生——也是一个极具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的人,在每次记录案件之初,包朗都会简短记录一些社会现象或者社会变革,例如在《血匕首》的一开头写道:“吾国司法界的一般状况,已渐渐儿从迷信腐化和草菅人命的恶魔掌握中解放出来,而趋向于‘凭借理智’、‘利用科学’和‘扶植人权’‘推行法治’的光明途径。”
总之,在程先生的笔下,霍桑与包朗这一对好搭档是为着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道德的义务及职责而屡破奇案的,他们将社会责任扛在自己的肩上,是符合中国传统审美意识和道德审美习惯的;而在桀骜不驯的福尔摩斯那里,“社会责任”这词毋庸置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哪怕在他的出众的大脑里闪现一下的。
1.“洋”与“俗”的搭配。
可以说,小说创作的风格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作者的写作语言体现出来的。在阅读《霍桑探案集》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读到“西洋味”,即英语语法中常见的“定语从句”以及倒装句式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程小青先生的写作语言是以极富“逻辑感”见长的,而这种语言范式的长处和不足都是来自于“修饰词的叠加”:在描写准确甚至精确的同时,略显句子冗长复杂;而让我们惊喜的是,《霍桑探案集》中时有几句出彩的俚语俗语,让读者们读来并不感到过分拖沓和费解,这一“洋”一“俗”的搭配,非但不显得不协调,反而使得读者在阅读小说的时候“胃口大开”,起到了“繁”与“简”互相调和的作用,这是种很聪明的办法,也很实用。
例如在《江南燕》一篇中,程先生对于夕阳景物有一番独具匠心的描写:“小河岸上是高大的杨柳,下垂的一丝丝的柳条轻拂着水面,流水无情,似乎要拉住柳条流向远方,水面上反映着袅娜的柳条影子,仿佛羞涩的美女,半推半就。”这种句子在今天我们看来似乎十分平常,并不会让我们感到别扭;这也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程小青先生写作语言的实用性和前瞻性。在《舞后的归宿》中写道:“伊的称呼措辞也加上了礼貌的外套。”可以看出,这些句子的揣摩和锤炼是受到欧式语法的影响的,从细致的描写和精准的比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程先生特意带给我们的“西洋味”,而这也是《霍桑探案集》作为中国侦探小说的“先驱”所应该和必须承载的语言特色。
另一方面,在《霍桑探案集》里欧化的语言之中又不时“蹦”出我国传统的俚语俗语,读来让我们倍感亲切并且使小说语言显得凝炼贴切、简洁生动。如《楼头人面》中霍桑说:“你知道一个骄养的独生子,家庭的溺爱造成了他的任性使气的性格,后果的危险是必然的。俗语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真有着论理的基点。”《第二张照片》中霍桑道:“你总听得过一句俗语:‘搬了石头压自己的脚’——这当然不是聪明人的所为。”又如在《别墅之怪》中写委托人华伯荪在拜访霍桑时言语吞吐:“话又吞吐地停顿了,霍桑仍闭目不理。‘急惊风碰到慢郎中’,这个人也有些不大识趣!”一句俗语既生动打趣,又集中地表达了包朗的情感、霍桑的性格以及委托人的特征;《古钢表》中故事一开始嘲讽纨绔子弟,也写道:“‘不作无益事,怎遣有涯生?’便是他们的人生哲学。”读来使人称赞;而在《江南燕》的开篇,包朗代替读者测试霍桑推理的逻辑性,请霍桑判断他的行程,于是有了霍桑一番精彩绝伦的推理:“……我看你衣服虽整,但精神疲乏,领口又有汗痕,看见你曾做过剧烈运动,是竞走、踢球、跑步?这些运动你都不喜欢……你以前练拳,都是解衣宽膊,今天你领迹汗痕,可见非此……”在这段简洁但又句句精妙到位的推理语言中,我们可以领略到程先生在写作的过程中语言技法的高超:长、短句搭配有致,在极富逻辑感的欧式句中加入“衣服虽整但精神疲乏”“解衣宽膊”“领迹汗痕”等这类概括性短句、短语,使得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时刻处在集“新鲜和传统”于一体的情绪中,这样的语言范式不仅清新脱俗,更是朴素实用。
2.悬疑气氛,引导读者。
侦探小说的写作相较于其它题材的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悬疑”色彩浓重。“悬念,是侦探小说的魔力所在”,[4]优秀的侦探小说家一定能够在故事情节的幽秘诡谲之外,通过自己格外出色的语言艺术制造出悬念迭起的气氛,从而吸引、引导读者阅读。在《霍桑探案集》中,程小青先生就是利用他高超的语言水平而使读者疑窦丛生、为读者营造了一个悬疑的心理环境氛围。
不可否认,能够在《霍桑探案集》的故事中成功地通过语言制造出悬疑气氛,这是与程小青先生早年翻译《福尔摩斯探案集》有很大关系的:1916年,程小青等人应中华书局之请,用文言文翻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930年,程小青用白话文为世界书局重新编译《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这两次翻译,使得程先生对于侦探小说写法的领悟有了逐步地提高,因而在写作中国的侦探小说时,他十分注重“设悬”的使用和布置,力图通过语言上的悬念感染,进一步烘托出情节的诡奇以及故事的可读性。
从《霍桑探案集》的篇名目录中我们就可以感受到这一点。《虱》是篇名最短的一篇,一个“虱”既能够使读者似乎感受到了某种不安(“虱子”是民间传统的害虫),又让人无处深究,只得在故事中寻找答案;另外还有诸如《无罪之凶手》《楼头人面》等篇名也是读来似乎有悖常理、难以想象,因此更是激发了我们读下去的欲望。可见,在拟定篇名的时候,程先生首先比较倾向于短名,即篇名信息量很少;其次多以具有诡谲意象的事物来命名,给了读者充分的想象空间。
而在小说中,作者也常以语言来设置“悬疑”氛围,以此来吸引、引导读者。这其中“包朗”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很多时候包朗会“代替”读者向霍桑提问,无论霍桑是否会予以回答,这都是故事得以延续讲述下去并且一步步吸引读者阅读的“妙招”。《江南燕》中一段霍桑与包朗的对话十分有趣,“我(包朗)说道:‘我看你的神色,知道你在深思。刚才你看到守根没有?’‘没有。’‘为什么?难道他出去了?’‘不是,我没有进去看他。’‘那末你再去干吗?为什么这样忧闷?’‘我去观察孙家的后面,想证明一件事,但完全超出我的推测,所以有点忧闷。’‘你想证明什么事?’”这段对话在小说中并不显眼,而如果细细品味,我们就能够体味出包朗的那么一点“十万个为什么”和“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品质,这样的对话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几率很小,包朗的问题则实是程先生在代替广大的读者“发难”霍桑,用“设问法”引出情节的深入和发展。
1.《霍桑探案集》的“中国风”。
正如姜维枫在概括近现代中国侦探小说时说:“毋庸讳言,原创侦探小说于起步之初在总体风格上往往可窥见借鉴西方古典侦探小说的痕迹,因此,近现代的侦探小说常被称作是‘中国化的西餐’。”[2]侦探小说的发源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私有财产”,“侦探体裁是文学体裁中唯一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形成……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者,即密探的崇拜,在这里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5]由此可见,作为“舶来品”的侦探小说,在中国这片土壤上是要进行“中国化”的,而程小青先生的《霍桑探案集》也正是顺应了这个变化,将“中国风”带进了侦探小说的创作。
首先,是“中国元素”的登场。程小青的《霍桑探案》是植根于中国社会的,由大量中国因素构成(特别是那特有的三十年代的上海气派与情调),其中在《催眠术》中的一段描写十分精彩:“霍桑穿着细白万载夏布衬衫,山东府绸的西装裤,足上却套着一双玄缎的拖鞋,躺在沿窗口藤椅上。他的左手中执着一支白金龙纸烟,慢慢地吐吸着,右手中握着一柄一面任伯年的花鸟一面杨伯润的行书的折扇,不住地迅速挥动……”无论是“细白万载夏布衬衫”还是“白金龙纸烟”,不管“山东府绸的西装裤”还是“窗边的藤椅”,这些物件的描写均绘声绘色地描摹出一幅典型的“中国风”场景,具有很强的代入感与时代气息。
另外,《霍桑探案集》也注重教化作用,这是程先生对于我国古典小说的继承,也是西方侦探小说所不具备的。对于当时社会不良风气和现象,在故事中常常穿插给以批判,如《古钢表》中写道:“他(霍桑)常说我国的有闲阶级里面,有一种专门应酬不作别用的人才。他们靠着祖先的余荫,无所事事,生活的方式只限于今天李家请客,后天张家答席;或是王某三十大庆应当去应酬几副扑克,赵家如夫人开吊,又得去敷衍几圈麻将。……结果影响了那些意志薄弱的后辈,弄得社会的风尚奢靡好闲,正当的社交反不容易推行开来。”
2.温和的理性。
程小青先生在学习借鉴西方侦探小说的创作技法的同时,并没有套用西方小说中的冷漠、冷峻有时略显极端的写法,而是接受了中国传统观念中的“中庸”价值观,使得《霍桑探案集》读来十分温和、协调,尤其符合国内读者的价值取向和阅读习惯。
在《江南燕》中,程先生也通过包朗之口给出了说明:“案情虽不象西洋探案那样的惊异,但中外风俗习惯不同,大可不必一模一样。况且我们中国人的探案记载,能着重理智分析,深思推测,不牵涉到神怪迷信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这件案子是你初次出马的成绩,来日方长,谁能知道将来没有更神奇的案子……”
另外,相较于《福尔摩斯探案》等西方侦探小说极为注意环境气氛的渲染——无论是远离市区的古宅还是深夜的作案现场——环境都被描写得阴森可怖,令人有身临其境之感;《霍桑探案集》中不少篇目则较平淡,缺少怪异诡秘的色彩。如《白衣怪》中,那个白色的妖怪总缺少一点神秘诡奇的色彩,读者很容易想到这是家人中某人的一种化装。
最后,在阅读《霍桑探案集》的过程中,我们也时常被“传统思维”误导。程小青小说中迷阵设置的主角往往由霍桑的陪衬人物,如包朗、官方警察等担任。他们“提出的线路,当然也同样合乎逻辑的,不过在某种限度上总有些阻碍不通,他的见解差不多代表了一个有健全理智而富好奇心的忠厚的读者,在理论上自然不能有什么逻辑之处。”[6]这些假线的铺排,不仅用于迷惑读者的视线,将读者引向歧途,更重要的是,通过他人的平庸无能或主观片面,更能衬托出主人公霍桑的机智和聪慧。而官方警探们也有他们的作用:与很多侦探小说不同的是,程小青在这里并没有把他们当作可有可无的,或是纯属为了衬托侦探主角的角色,而是更多地想将他们设定为在某些方面也有着相当优势的官方侦探;[7]而通过前后对比,包朗等陪衬人物则不仅仅是象征了“天才”的一个平庸的好友和伙伴,更是站在中国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甚至是传统价值观和传统观念中朴素的道德理性评判这一立场上,向霍桑求证、辨伪,也给予霍桑理解支持、或者对于“超人”霍桑的行为举止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可以说,在侦探小说流行全球的今天,我们真的应该感谢程小青先生以及他的《霍桑探案集》,是他的创作塑造了“崇高”的霍桑,使得我国的侦探没有延续西方的“冷峻超人”套路;他实用的语言也给了后人写作的范式,有些还一直影响着今天小说家的创作;对于“中国风”的引入这一必然趋势,可以说程先生大大缩短了这一趋势问世所需的过程,使得中国的侦探小说家在起始阶段就摆脱了一些西方作者们经历的困难和迷茫,从而为今天侦探小说在中国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燕世超.“中国侦探小说第一人”程小青[J].江淮文史,2000(2):133-135.
[2]姜维枫.近现代侦探小说作家程小青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3]黄晓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与《霍桑探案集》的比较研究[D].河南大学,2009:30.
[4]卢润祥.神秘的侦探世界——程小青孙了红小说艺术谈[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38.
[5]阿·阿达莫夫.侦探文学和我[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8:3.
[6]苗和师,范伯群,等.程小青:侦探小说的多方面[J].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
[7]吴梦雅.程小青与《霍桑探案集》[D].苏州大学,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