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真莲+覃楠+王金才
摘要: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为例,分析项目所在地的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对项目的污水排放方案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关键词: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水生态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9-0069-02
1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主要内容
分析项目所在地的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对项目的污水排放方案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五部分:(1)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和取排水状况分析;(2)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后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水域)的影响范围;(3)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影响分析;(4)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2 入河排污口设置实例论证
本文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为例。
污水处理厂敷设DN1200尾水排放管道,管长至岷江约1000m,根据岷江水位尾水通过切换井,分别经高位扩散管和低位扩散管排入岷江,顺江岸右岸下移至滋泥坝,约1000m。
2.1 废水来源
乐山市城区按旅游城市发展,不发展工业,现有的工业企业也都迁出市区,集中在工业区内。按照排水规划,工业区的污水单独建厂进行处理,不进入本项目。因此,本项目接纳的污水为城市生活污水。
根据乐山市环保局核定,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2.2 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
(1)水域管理要求。本项目论证范围为岷江乐山马鞍山至老坝子河段,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水功能区划报告的批复》,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岷江乐山老江坝过渡区。上游为岷江乐山马鞍山排污控制区,下游为岷江乐山五通桥饮用、工业用水区,该水功能区包括五通桥区牛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五通桥区竹根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其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因此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标准。
(2)水域纳污能力。该项目以本项目排污口作为环境敏感点,以及至黄水坝(即水功能区界尾)为环境敏感点进行水体纳污能力计算。
本次纳污能力计算采用《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中河流二维模型。
根据模型,可得该论证范围水域纳污能力:COD5020.68t/a,氨氮479.936t/a。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705t/a、170.5t/a。考虑排污口上游有第二污水处理厂,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825t/a、273.8t/a,该条件下,该纳污河段COD和氨氮总排放量分别为3530t/a、444.3t/a,COD和氨氮排放量能满足纳污能力的要求。
(3)论证范围内取排水分布情况。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岷江乐山老江坝过渡区,该过渡区内无取水口。论证范围内,在排污口下游有五通水厂和牛华水厂等取水口,取水口均在排污口下游。
论证水域内现主要有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布在岷江右岸,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布在岷江左岸。
2.3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环境影响分析
(1)数学分析模型的建立。采用《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中河流二维模型分析对岷江水功能区的影响。
(2)影响范围预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排污口以下不同距离CODCr仅在排污口附近较小区域内(长100m,宽10m)形成一定的污染,NH3-N仅在排污口附近较小区域内形成一定的污染,控制断面各点NH3-N浓度值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Ш类标准值。
当事故排水时,排污口以下不同距离CODCr,在排污口下游约长5000m宽50m的区域内CODCr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值;NH3-N在排污口下游约长1000m宽20m的区域内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值。
(3)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分析。根据上面的分析计算,排污口退水在水质要求逐步提高的情况下,正常排放下在退水到达工业用水区、生活用水区时,符合《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涌斯江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通知》(五府发[1996]35号)。而在事故排放状态下,完全避开涌斯江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
(4)对生态的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退水最终进入岷江,该项目正常排污情况下,对岷江影响范围较小,所以整个干流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对该江段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不产生明显影响。在排污口附近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可能发生一定变化,如清水种减少,耐污种增加。
(5)对防洪影响分析。排污管的焊接、防腐、下管的施工,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每根排污管有4个出水口,间距2m,基础厚0.3m砼,呈梅花型布置,保证管道安全合理。管道以i=9.6%埋深河床中,其河底形势趋向于自然河床,对防洪安全没有影响。
(6)入河排污口对第三者的影响分析。经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水质全部达到城市生活杂用水标准,故而对下游工业取水无影响。
集中式供水源地牛华水厂,五通桥昌源水业,其取水都来自涌斯江。而根据岷江水功能区划,在黄水坝到老坝子功能区水质要求为III类水,而根据保护水源地的严格要求,以及正常情况排放下,其在取水口断面上游CODcr,NH3-N浓度均能达到III类水质要求。
排污口排放污水对下游河流水质能控制在Ⅲ类水质以内,水质浓度预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标准。对农业灌溉影响较小,建议在改扩建工程建设时对该排水沟采取防渗措施。发生事故排放时,业主单位要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补救,确实产生赔偿的要进行合理赔偿。
2.4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功能区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2.5 水资源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所收集的废水经处理后达一级A标后达标后排入岷江。该项目废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A/O+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以改良A2/O+高效活性砂滤池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方案,设计规模10万m3/d。
(2)非工程措施: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宣传、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环保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保证“三同时”验收合格;对项目涉及水域要进行系统的水质监测,并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注册,对其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
污水事故排放应急措施。事故主要可能发生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及厂内设备故障。进水管道的预处理设施故障而发生的污染事故;污水处理工程因设备故障或检修导致部分或全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极端情况下,污水处理池可能出现崩溃事故,大量污水进入河道排污管道漏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该项目须增加一座事故排放池,使事故排放的废水进入排放池内,待污水处理场恢复运行后再将排放池内的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保障各项水质保护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作者简介:谢真莲(1986—),女,四川省岷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文预报。
摘要: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为例,分析项目所在地的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对项目的污水排放方案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关键词: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水生态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9-0069-02
1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主要内容
分析项目所在地的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对项目的污水排放方案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五部分:(1)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和取排水状况分析;(2)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后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水域)的影响范围;(3)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影响分析;(4)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2 入河排污口设置实例论证
本文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为例。
污水处理厂敷设DN1200尾水排放管道,管长至岷江约1000m,根据岷江水位尾水通过切换井,分别经高位扩散管和低位扩散管排入岷江,顺江岸右岸下移至滋泥坝,约1000m。
2.1 废水来源
乐山市城区按旅游城市发展,不发展工业,现有的工业企业也都迁出市区,集中在工业区内。按照排水规划,工业区的污水单独建厂进行处理,不进入本项目。因此,本项目接纳的污水为城市生活污水。
根据乐山市环保局核定,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2.2 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
(1)水域管理要求。本项目论证范围为岷江乐山马鞍山至老坝子河段,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水功能区划报告的批复》,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岷江乐山老江坝过渡区。上游为岷江乐山马鞍山排污控制区,下游为岷江乐山五通桥饮用、工业用水区,该水功能区包括五通桥区牛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五通桥区竹根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其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因此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标准。
(2)水域纳污能力。该项目以本项目排污口作为环境敏感点,以及至黄水坝(即水功能区界尾)为环境敏感点进行水体纳污能力计算。
本次纳污能力计算采用《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中河流二维模型。
根据模型,可得该论证范围水域纳污能力:COD5020.68t/a,氨氮479.936t/a。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705t/a、170.5t/a。考虑排污口上游有第二污水处理厂,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825t/a、273.8t/a,该条件下,该纳污河段COD和氨氮总排放量分别为3530t/a、444.3t/a,COD和氨氮排放量能满足纳污能力的要求。
(3)论证范围内取排水分布情况。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岷江乐山老江坝过渡区,该过渡区内无取水口。论证范围内,在排污口下游有五通水厂和牛华水厂等取水口,取水口均在排污口下游。
论证水域内现主要有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布在岷江右岸,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布在岷江左岸。
2.3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环境影响分析
(1)数学分析模型的建立。采用《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中河流二维模型分析对岷江水功能区的影响。
(2)影响范围预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排污口以下不同距离CODCr仅在排污口附近较小区域内(长100m,宽10m)形成一定的污染,NH3-N仅在排污口附近较小区域内形成一定的污染,控制断面各点NH3-N浓度值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Ш类标准值。
当事故排水时,排污口以下不同距离CODCr,在排污口下游约长5000m宽50m的区域内CODCr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值;NH3-N在排污口下游约长1000m宽20m的区域内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值。
(3)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分析。根据上面的分析计算,排污口退水在水质要求逐步提高的情况下,正常排放下在退水到达工业用水区、生活用水区时,符合《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涌斯江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通知》(五府发[1996]35号)。而在事故排放状态下,完全避开涌斯江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
(4)对生态的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退水最终进入岷江,该项目正常排污情况下,对岷江影响范围较小,所以整个干流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对该江段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不产生明显影响。在排污口附近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可能发生一定变化,如清水种减少,耐污种增加。
(5)对防洪影响分析。排污管的焊接、防腐、下管的施工,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每根排污管有4个出水口,间距2m,基础厚0.3m砼,呈梅花型布置,保证管道安全合理。管道以i=9.6%埋深河床中,其河底形势趋向于自然河床,对防洪安全没有影响。
(6)入河排污口对第三者的影响分析。经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水质全部达到城市生活杂用水标准,故而对下游工业取水无影响。
集中式供水源地牛华水厂,五通桥昌源水业,其取水都来自涌斯江。而根据岷江水功能区划,在黄水坝到老坝子功能区水质要求为III类水,而根据保护水源地的严格要求,以及正常情况排放下,其在取水口断面上游CODcr,NH3-N浓度均能达到III类水质要求。
排污口排放污水对下游河流水质能控制在Ⅲ类水质以内,水质浓度预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标准。对农业灌溉影响较小,建议在改扩建工程建设时对该排水沟采取防渗措施。发生事故排放时,业主单位要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补救,确实产生赔偿的要进行合理赔偿。
2.4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功能区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2.5 水资源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所收集的废水经处理后达一级A标后达标后排入岷江。该项目废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A/O+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以改良A2/O+高效活性砂滤池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方案,设计规模10万m3/d。
(2)非工程措施: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宣传、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环保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保证“三同时”验收合格;对项目涉及水域要进行系统的水质监测,并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注册,对其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
污水事故排放应急措施。事故主要可能发生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及厂内设备故障。进水管道的预处理设施故障而发生的污染事故;污水处理工程因设备故障或检修导致部分或全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极端情况下,污水处理池可能出现崩溃事故,大量污水进入河道排污管道漏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该项目须增加一座事故排放池,使事故排放的废水进入排放池内,待污水处理场恢复运行后再将排放池内的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保障各项水质保护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作者简介:谢真莲(1986—),女,四川省岷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文预报。
摘要: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为例,分析项目所在地的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对项目的污水排放方案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关键词: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水生态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9-0069-02
1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主要内容
分析项目所在地的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对项目的污水排放方案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五部分:(1)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和取排水状况分析;(2)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后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水域)的影响范围;(3)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影响分析;(4)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2 入河排污口设置实例论证
本文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为例。
污水处理厂敷设DN1200尾水排放管道,管长至岷江约1000m,根据岷江水位尾水通过切换井,分别经高位扩散管和低位扩散管排入岷江,顺江岸右岸下移至滋泥坝,约1000m。
2.1 废水来源
乐山市城区按旅游城市发展,不发展工业,现有的工业企业也都迁出市区,集中在工业区内。按照排水规划,工业区的污水单独建厂进行处理,不进入本项目。因此,本项目接纳的污水为城市生活污水。
根据乐山市环保局核定,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2.2 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
(1)水域管理要求。本项目论证范围为岷江乐山马鞍山至老坝子河段,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水功能区划报告的批复》,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岷江乐山老江坝过渡区。上游为岷江乐山马鞍山排污控制区,下游为岷江乐山五通桥饮用、工业用水区,该水功能区包括五通桥区牛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五通桥区竹根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其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因此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标准。
(2)水域纳污能力。该项目以本项目排污口作为环境敏感点,以及至黄水坝(即水功能区界尾)为环境敏感点进行水体纳污能力计算。
本次纳污能力计算采用《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中河流二维模型。
根据模型,可得该论证范围水域纳污能力:COD5020.68t/a,氨氮479.936t/a。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705t/a、170.5t/a。考虑排污口上游有第二污水处理厂,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825t/a、273.8t/a,该条件下,该纳污河段COD和氨氮总排放量分别为3530t/a、444.3t/a,COD和氨氮排放量能满足纳污能力的要求。
(3)论证范围内取排水分布情况。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岷江乐山老江坝过渡区,该过渡区内无取水口。论证范围内,在排污口下游有五通水厂和牛华水厂等取水口,取水口均在排污口下游。
论证水域内现主要有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布在岷江右岸,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布在岷江左岸。
2.3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环境影响分析
(1)数学分析模型的建立。采用《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中河流二维模型分析对岷江水功能区的影响。
(2)影响范围预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排污口以下不同距离CODCr仅在排污口附近较小区域内(长100m,宽10m)形成一定的污染,NH3-N仅在排污口附近较小区域内形成一定的污染,控制断面各点NH3-N浓度值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Ш类标准值。
当事故排水时,排污口以下不同距离CODCr,在排污口下游约长5000m宽50m的区域内CODCr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值;NH3-N在排污口下游约长1000m宽20m的区域内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值。
(3)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分析。根据上面的分析计算,排污口退水在水质要求逐步提高的情况下,正常排放下在退水到达工业用水区、生活用水区时,符合《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涌斯江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通知》(五府发[1996]35号)。而在事故排放状态下,完全避开涌斯江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
(4)对生态的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退水最终进入岷江,该项目正常排污情况下,对岷江影响范围较小,所以整个干流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对该江段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不产生明显影响。在排污口附近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可能发生一定变化,如清水种减少,耐污种增加。
(5)对防洪影响分析。排污管的焊接、防腐、下管的施工,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每根排污管有4个出水口,间距2m,基础厚0.3m砼,呈梅花型布置,保证管道安全合理。管道以i=9.6%埋深河床中,其河底形势趋向于自然河床,对防洪安全没有影响。
(6)入河排污口对第三者的影响分析。经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水质全部达到城市生活杂用水标准,故而对下游工业取水无影响。
集中式供水源地牛华水厂,五通桥昌源水业,其取水都来自涌斯江。而根据岷江水功能区划,在黄水坝到老坝子功能区水质要求为III类水,而根据保护水源地的严格要求,以及正常情况排放下,其在取水口断面上游CODcr,NH3-N浓度均能达到III类水质要求。
排污口排放污水对下游河流水质能控制在Ⅲ类水质以内,水质浓度预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标准。对农业灌溉影响较小,建议在改扩建工程建设时对该排水沟采取防渗措施。发生事故排放时,业主单位要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补救,确实产生赔偿的要进行合理赔偿。
2.4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功能区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2.5 水资源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所收集的废水经处理后达一级A标后达标后排入岷江。该项目废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A/O+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以改良A2/O+高效活性砂滤池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方案,设计规模10万m3/d。
(2)非工程措施: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宣传、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环保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保证“三同时”验收合格;对项目涉及水域要进行系统的水质监测,并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注册,对其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
污水事故排放应急措施。事故主要可能发生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及厂内设备故障。进水管道的预处理设施故障而发生的污染事故;污水处理工程因设备故障或检修导致部分或全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极端情况下,污水处理池可能出现崩溃事故,大量污水进入河道排污管道漏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该项目须增加一座事故排放池,使事故排放的废水进入排放池内,待污水处理场恢复运行后再将排放池内的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保障各项水质保护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作者简介:谢真莲(1986—),女,四川省岷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文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