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军
(中共山东省临沂市委党校基础理论教研部,山东临沂276000)
精英阶层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任何执政理念都必须涵括并予以明确回答的重大问题。根据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可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执政理念区分为官本主义、民本主义①一般而言,民本主义有传统民本主义和近代民本主义之分。本文是在前一个意义上使用的,尤指中国传统的儒家民本主义。、民粹主义和群众路线等几种不同类型。在一定意义上,作为迄今为止最完备、最科学、最成熟的执政理念,群众路线实现了对前三者的扬弃和超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的今天,加强对它们的对比研究,不仅是关于官民关系研究的一个深刻理论问题,更是关乎党的群众路线能否得以深入践行的一个重大实践问题。鉴于此,本文试就群众路线对这三种执政理念的扬弃和超越问题进行简要探究。
纵观中国数千年的社会发展史,其中充满着社会多变性和政治偶发性。然而,就整体而言,传统中国社会的权力本位的实质却从未改变过。这种以权力为本位的社会,我们谓之为官本主义社会。作为一种以权力为本位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政治形态,官本主义社会具有两个鲜明特征:
其一,“以官为本”的价值取向。在官本主义社会中,拥有政治权力就意味着拥有了一切;只要掌握权力的官员愿意,他们就可以借由政治权力的行使而获取各种特权,进而攫取一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产[1]。也就是说,在官本主义社会中,权力支配着包括物质资源和文化资源在内的所有社会资源的配置,因而拥有权力意味着拥有资源。非仅如此,有了官位不仅意味着自己能够享受荣华富贵,而且还能够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可见,在官本主义社会的整个社会权力体系中,权力关系处于支配与核心地位,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由于权力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人们都争相获取并操控权力,从而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了“以官为本”的价值取向,进而是否为官和官职大小成为最为重要的社会评价标准。
其二,“唯上是从”的制度安排。在官本主义社会中,社会权力为官僚阶层所垄断,并最终集中于君王手中。处于整个权力体系顶端的君权,被神化为“上天”授予“天子”的特有权力。手握君权的君王掌握着整个官僚体系中官职的设置与撤除,决定着所有官僚的升迁罢黜和荣辱奖惩。在官僚体系内部,尽管几乎所有职级的官僚职权最终都来源于君王,但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并非都直接由君王来授予,而更多的是接受直接上级的提拔与任命。这是因为,在与封建制度相伴而生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下,下级官僚很难有机会越级觐见上级官僚,其功过得失全凭直接上级向上汇报。可见,在官本主义社会中,整个官僚体系的权力来源是自上而下的。这样,在追求权力之内驱力的作用下,下级官员为了获取更大的权力,势必会唯上级命令是从,从而形成一种“唯上是从”的制度安排。
在官本主义社会中所盛行的政治理念,就是官本主义①“官本主义”通常是在比照“民本主义”的意义上为人使用,偶而也在比照“资本主义”的意义上使用。作为一个分析性的学术概念,本文主要在“权力本位”的意义上使用“官本主义”。一般而言,“本”具有价值论和工具论双重意蕴:在价值论意义上,是指“根本价值”的“本”;在工具论意义上,则是指根本动力的“本”。(又称官本位主义)理念。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在官民关系问题上,官本主义无疑是以拥有权力的“官”为本的,从而在价值论和工具论两重意义上凸显出与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对立:
其一,在价值论意义上,官本主义与群众路线存在着根本分歧。官本主义以“官”自身作为价值主体。在官本主义政治逻辑中,由于权力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而权力的来源又是自上而下的;因而,要想获取更大的权力,就必须迎合上级官僚,向上级负责。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官本主义者以其上级或君王为价值主体;究其根本,官本主义者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其自己的利益,它是以自己作为价值主体的。与之相对,群众路线则主张向人民群众负责。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2]581鉴于此,党的群众路线主张“一切为了群众”,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3]1883,“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4]711这就是要切实做到“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这就叫向人民负责。”[5]1128
值得强调的是,在经过了马克思主义思想长期荡涤与熏陶的当今社会,体系化的官本主义已不复存在。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其余害还在某种程度上残存于一些人的思想意识中。如,有些人以踏入仕途为个人事业的选择导向,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价值追求,把是否入仕为官、能否官居高位视作自己人生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一些人一切服从于上级,一切为了做官和升官,为了个人的升迁甚至不惜使用不法手段。这些无疑都是官本主义的典型表现,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格格不入的。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坚决杜绝并与这些现象作斗争。
其二,在工具论意义上,在以谁为实践主体的问题上,官本主义与群众路线存在着根本对立。官本主义无疑是以官僚阶层为社会运转动力的。这是因为,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权力有着无可替代的重大作用,而整个官僚阶层垄断了国家的全部政治权力;官僚阶层的政治权力本质上没有边界,它无所不及,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任何领域,从控制物质资源到控制思想文化,既支配公共领域也支配私人领域。而除了官僚阶层,社会下层民众——甚至包括尚未进入官僚体制的士绅阶层——不得分享任何政治权力,被完全排除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因而,唯有官僚阶层才是社会运转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与之根本不同的是,群众路线以人民群众为社会运转与发展的根本动力。根据唯物史观,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并不是握有权力的官僚阶层,而是从事着物质生产的底层民众。“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6]79这就是说,社会历史据以发展的不是权力,而是物质生产力。从这一观点出发,毛泽东断言:“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7]1031一方面,在社会历史处于质变阶段的革命战争年代,“兵民是胜利之本”[8]477,人民群众是“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8]511,由此能够打破一个旧世界。另一方面,在社会历史处于量变阶段的和平发展时期,人民群众借由其无限的创造力,“……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8]457,从而能够建设一个新世界。因此,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都要做到“一切依靠群众”。
事实上,与价值论意义上的官本主义一样,工具论意义上官本主义也远未绝迹。有些党员干部不向群众做调查研究,一味地听从上级的布置和安排;有些领导干部不听从群众的合理意见,为了政绩而大举“面子工程”和“拍脑袋工程”。这些人无疑忽视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与创造性,从而成为当代形态的官本主义者。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谨防这种形式的官本主义。
简言之,与将官僚阶层作为价值主体和实践动力的官本主义根本不同,党的群众路线将人民群众确立为价值主体和工具主体,从而实现了历史主体的根本转变。在实践中,要真正将人民群众置于主体地位,就必须与当代形态的种种官本主义作斗争。
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还存在着源远流长的民本主义传统。早在作为上古皇室档案汇编的《尚书》中,就记载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10]88,初步提出民本主义思想;到了孟子那里,更是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1]342的民本主义原则。与主张以“官”为本的官本主义相比,民本主义将民置于本体地位,强调民众对政治稳定与国家稳固的重大作用,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在一定意义上,民本主义之人民本位观念正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思想渊源之一。
然而,深入探究之,我们不难发现民本主义的官本主义实质。之所以强调民本,只不过是因为从工具论的视角看,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12]77为了“君”之“舟”不至倾覆,就必须充分认识到民之力量,做到畏民,实行仁政。因而,民本主义所看重的不过是“民”的工具价值,只是为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稳固。可见,民本主义的“本”,并不是价值论意义上的本,而是工具论意义上的本。
事实上,民本主义的“本”甚至连工具论意义上的“本”都没有真正实现。这是因为,要真正以民众为根本动力,仅仅认识到他们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真正做到由他们做主。然而,民本主义在坚持民本的同时,并没有排除“君本”。民本主义承认君王作为国家主权掌握者拥有至高无上的君权,承认君权的神圣性。君王作为“人主”,不仅是“民主”,同时也是“官主”。官僚体系的设置,既是出于社会公共治理的需要,但从根本上是为了巩固皇权的需要。就此而论,君本的本质特征在于专制主义。而民本主义在强调“民本”的同时并没有否定“君主”,[13]并没有反对君主专制主义,仍坚持“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14]1303。可见,民本主义既要“马好”,希望广大民众能够充分发挥创造性;又想要“马不吃草”,限制他们的自主性,以确保“由君做主”。这样,由于坚持将“民”对整个政治体的工具价值置于“主权在君”的前提之下,从而将“民主”这一先进理念拒之门外。对此,有的学者惋惜道:“中国的民本思想毕竟与民主思想不同,民本思想虽有of the people和for the people的观念,但总未走上民治 (by the people)的一步。”[15]60
可见,尽管民本主义与官本主义看似截然对立,实则具有高度的同构性,存在着一种名与实的关系:民本主义不过是传统社会的一种理想,而官本主义则是其现实形态。在数千年中国传统社会中,普通民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从未曾承担过重要角色。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在中国历史上,所谓的‘民本位’常常是有其名而无其实,而‘官本位’却无其名而有其实”[16]。由于民本主义不过是官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反弹与思想自慰,因而必将随着其赖以滋生的社会的崩溃而消散。
与只重视“民”之工具价值的民本主义相对立,群众路线不仅坚持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强调“一切依靠群众”;而且还将终极价值关怀置于人自身,强调“一切为了群众”。正是在此意义上,毛泽东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7]1004尤为重要的是,群众路线不仅强调民本,而且还坚持民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借此机制倾听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以确保“我们任何一项政策的正确性都必须由群众来检验”[3]1726。借由这种科学方法,不仅能够切实做到“问需于民”,充分了解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愿望,并在实践中予以最大程度地满足;而且还能够实现民主,切实做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将人民群众置于真正意义上的本体地位。
可见,与主张民本却拒绝民主的民本主义相对立,群众路线不仅主张民本,而且坚持人民民主,从而将人民群众置于真正意义上的本体地位。
在官民关系问题上,与官本主义正相对立的是民粹主义 (又可译为平民主义)。民粹主义是最早在19世纪中叶的俄国兴起的一股思潮,之后又出现于不同的同家和地区,带有鲜明的地域特征与时代印记。诚如我国民粹主义研究者林红所言,“由于民粹主义实质上并非一个统一的现象,因此要形成一个关于民粹主义的共同的核心思想是不可想象的。”[17]9然而,英国学者玛格丽特·卡农范则认为,尽管在各种不同类型中“不可能找到民粹主义的核心价值”,但它们却拥有这样一个共同的主题:“……依靠对人民的号召力,和对精英人士的不信任。”[18]293本文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民粹主义概念的,将它界定为一种主张平民阶层至上、反对并移除精英阶层压制的一股社会思潮。
民粹主义之所以坚持下层民众至上,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它对民众之智识优越性的确认。在民粹主义看来,真理蕴藏于人民——尤其是那些淳朴的、贫困的下层劳动人民——之中,有且只有人民掌握着真理,并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人民借由其强大的力量来证明真理的正确性,任何对人民所认定的真理的质疑,都意味着对人民和真理的冒犯和挑衅。简言之,下层民众是真理的支柱,人生的真谛蕴含于人民的质朴的生存方式之中。[19]102
毋庸赘言,群众路线也是坚持人民至上的。之所以如此,也部分地基于对群众之智识优越性的确认。作为群众路线的首倡者,毛泽东早在延安时期就曾敏锐地指出,“工农分子的知识有时倒比他们①指自认为高明的精英分子。多一点。”[20]191后来,他又进一步做出了“卑贱者最聪明”[21]233的论断。在1961年4月25日致邓小平的信中,他更是明确地发出了“向群众寻求真理”[22]579的劝诫。他断言:“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7]790事实上,正是人民群众借由自己知识的运用,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促进着社会制度的完善与变革,从而推动着人类社会历史不断地向前发展。
可见,在对于民众之智识优越性的确认方面,党的群众路线与民粹主义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契合之处。然而,在如何处理上层精英与下层民众之间关系问题上,二者却背道而驰。民粹主义认为,平民阶层和精英阶层是性质相反、思想对立的两个阶层。其中平民阶层是社会活力与历史动力之所在,但却是整个社会中备受压制、盘剥与欺凌的阶层;而精英阶层则是垄断着权力、财产、教养以及文化,并借以对平民阶层的积极作用进行消解并予以压制的反动力量。在精英阶层对平民阶层实施统治的过程中,一旦出现普遍的怨恨情绪,民粹主义便会应境而生。[23]100—101鉴于这一认识,民粹主义主张应对精英阶层及其统治予以解构和移除,从而解放出平民阶层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党的群众路线无疑坚定主张“一切依靠群众”,依靠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发挥;然而它同时还强调,群众积极作用的正确发挥必须要通过无产阶级政党这一精英阶层的组织与领导、并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才能得以实现。
二者在工作方法上之所以走向对立,主要在于二者对普通民众之局限性的认识存在本质差异。民粹主义只强调群众的智识优越性,但没有认识到他们的局限性。事实上,人类理性具有有限性,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中,从来没有哪个个体或团体能够掌握完全的知识,能够一直做出确切无误的判断和抉择。民粹主义者对民众智识优越性的极端推崇,对所谓真理的盲目笃信,只会将民众引向深渊,将社会拖入困境。[24]与之相对,我们党对群众之智识持辩证的态度,既承认其优越性,又意识到其局限性。在毛泽东看来,人民群众并不是天然进步、永恒正确的,所有的群众并非都是积极的、先进的,“任何有群众的地方,大致都有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的和比较落后的三部分人。”[7]898因而,对于人民群众,“……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错误的。”[25]77鉴于此,毛泽东坚定主张:“在工人阶级同农民的关系上,……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26]5而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领导、教育和引导的策略在于,“团结少数积极分子作为领导的骨干,并凭借这批骨干去提高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7]898。这就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在走群众路线、向群众学习的同时,要勇于并善于做他们的老师。
可见,尽管毛泽东在承认民众至上方面与民粹主义相一致,但这绝不意味着毛泽东就赞同民粹主义。事实上,正如胡绳所指出的,“……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坚定地、透彻地反对民粹主义,毛泽东是我们党内第一人。”[27]3毛泽东及其所首倡的群众路线与民粹主义的本质对立,就在于对普通民众之智识局限性及其与精英关系的正确认识与科学认定。
值得强调的是,当前,民粹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其通过离间党和群众的关系进而否定党的领导,最终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由于我国正处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整个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动与深刻转型,社会矛盾凸显,再加上有些党员干部素质低、能力差,难免会做出一些有损于群众利益的事情。同时,群众由于理性能力有限,意识不到自己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往往会误解、曲解党和政府所举办的一些公共事务的目的和初衷,以至于对党和政府产生抵触甚至怨恨情绪,这都为民粹主义提供了存在的土壤。于是,一些人以民意代言人自居,鼓动民众同党和政府对抗,甚至采取不法手段,严重干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总之,群众路线在承认民粹主义人民至上的同时,摈弃了其对普通民众智识与理性的过分推崇,强调人民群众主体性的发挥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目前,要保证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正确发挥,就必须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揭批并抵制各种的民粹主义思想及其实践。
分析至此,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群众路线对其它各种官民理论之超越集中体现于两个方面:
其一,实现了普通民众与精英阶层的有机融合与统一。无论是官本主义、民本主义还是民粹主义,都将普通民众与精英阶层归属于两个界限分明、相互对立的社会阶层。然而,党的群众路线却实现了二者的有机融合与统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广大民众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受精英阶层统治、压榨与剥削的下层民众,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翻身做了主人的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立的社会精英阶层,而是代表、反映并致力于实现他们根本利益的精英群体与先进组织。可见,二者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存在于官民之间的那种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而是一种新型的领导与被领导、组织与被组织的关系;不再是矛盾对立关系,而是一种亲密无间的鱼水关系。
其二,弥合了价值论与方法论之间的理论鸿沟与割裂。官本主义尽管将价值主体和实践主体都置于人,但将政治权力而不是物质生产力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显然不是历史事实与真迹;民本主义将价值主体置于君主,而将实践主体置于下层民众 (姑且不论民主与民本的对立),因而价值论与方法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对立;民粹主义尽管主张将价值主体和实践主体都置于人,但它所主张的实践方法必然导致其目标和目的 (姑且不论其真实目标与目的为何)的反面,这也已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所证实。可见,在上述三者那里,价值论和方法论是割裂的。反之,党所倡导的群众路线,不仅主张“一切为了群众”,而且还强调“一切依靠群众”,并付之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和实践方法,从而真正实现了价值论与方法论的有机融合与统一。
综上所述,党的群众路线摈弃了官本主义价值观,扬弃了民本主义的君本实质,纠正了民粹主义的方法论错误,从而不仅实现了普通民众与精英阶层的有机融合与统一,而且弥合了价值论与方法论之间的历史割裂,由此铸就了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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