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培军 高耀明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于2013年第1期刊发了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展立新副教授和陈学飞教授合著的长篇论文《理性的视角:走出高等教育“适应论”的历史误区》(以下简称“《理性的视角》”)。作者认为:“高等教育‘适应论’是一种突出强调高等教育发展必须与社会发展需求相一致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其代表性表述是关于高等教育‘两个规律’的理论”。作者坚信,“适应论”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误区,“是一种无奈的历史选择”,“它颠倒了认知理性与各种实践理性的关系,试图用工具理性、政治理性和传统的‘实践理性’等取代认知理性在教学和科研中的核心地位,使国内高等教育难于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同时,“它在选择某种实践理性为主导的时候,又不惜压制其它各种实践理性的发展,以至于在高等教育各种目标之间、不同的目标与手段之间,造成了极大的矛盾和冲突”。作者强调,“突破与超越高等教育‘适应论’,是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理性的视角》在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基本完成的背景下,揭示和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困境,是对当下象牙塔的“宁静”遭受过分冲击的现实之虑和对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之梦的殷切之望。《理性的视角》重提、质疑和讨论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理论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原理,更合理地处理高校、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且对推动高等教育理论建设,完善高等教育学科将大有裨益。为此,2013年4月16日,在杨德广教授主持下,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专业部分师生举办了一次学术沙龙,围绕“高等教育‘适应论’是历史误区还是发展规律”进行了讨论,现从四个方面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杨德广教授认为,“适应论”是高等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是高等教育深层次发展所必须的,对推动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而不是“历史误区”。高等教育“两个规律”理论是符合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的。《理性的视角》运用哲学概念,即以认知理性来否定和取代高等教育“适应论”或“两个规律”,甚至将它提高到高等教育的本质和核心是不恰当的。高等教育“适应论”是历史的必然而非历史的误区,主要理由有四:第一,从高等教育职能的演变和发展看,高等教育的职能由教学—研究—为社会服务的扩展历程,就是高等教育不断适应社会的过程。第二,从教育本质问题的争论看,《理性的视角》否定“社会本位”,强调“个人本位”,提出“知识本位”,这是对教育本质问题的模糊认知。第三,从高等教育发展史看,一部高等教育发展史就是高等教育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史。第四,从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看,大学应为国家的需要而存在,所以必须适应社会。
博士生吴洪涛认为,潘先生首次提出了高等教育两条基本规律,一条是高等教育与社会关系的规律,即高等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另一条是高等教育内部诸因素关系的规律,即高等教育内部关系规律。什么是规律?规律又称法则,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的联系和必然的趋势。规律属于现象之间普遍的本质和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什么是适应?“适应”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主动的积极的适应,通过这种适应,主体自身也得到了发展;同样,谈高等教育“适应论”,应该是高等教育主动积极地适应社会,同时通过适应社会又促进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反之,则是被动的消极的适应,称不上是高等教育“适应论”,只能说是一种强制地服从或者被压制。同样,回到高等教育“适应论”上,正是由于中国的高等教育不是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本质上没有实现潘先生所说的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外部规律,所以也就更不可能实现潘先生所说的内部规律,也致使潘先生提出的内部规律即使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很好实施。为此,从这个角度说,不能因为“两个规律”没有实施好,“适应论”没有用好,《理性的视角》就得出“两个规律”和“适应论”是历史误区,这是一种臆断。
硕士生李炜认为,潘懋元先生提出的“教育的外部规律是教育要与社会相适应”,体现了两个主体、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教育要适应社会,第二个过程是教育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社会。《理性的视角》过多地用特定历史时期的错误来否定高等教育“适应论”的客观规律是不可取的,它过度地曲解了第一个过程(认为适应社会就是顺从社会)而忽视了第二个过程(也就是教育也在影响社会的发展,方式就是通过“人”这个重要媒介)。
博士生刘培军认为,从社会现实来看,高校不是某个时代一般的社会组织之外的东西,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实体。高校从单纯的教育实体逐步发展为日益复杂的拥有多目标、多结构、多职能的社会实体;从结构—功能的单维性走向结构—功能的多维性质,这是高校作为一个特定组织适应社会发展及其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从大学构成的基础——学科的产生来看,许多学科的创设和发展动力来自社会的需要。因此,从大学结构演进的历史来看,高等教育“适应论”是高等教育的基本客观规律。但从大学的本质属性来看,“追求高深之学问”是大学理想,“象牙塔”精神是高等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历史上,有着众多的大学往往逃避着“世俗”的纠缠,甚至还扮演着与社会对抗的角色,才使得大学成为“以理智为基石的国家的神殿”。从这个角度看,与其说高等教育“适应论”是一种规律,不如说,是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期待。因此,谈高等教育“适应论”是否是客观规律,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与视域。
罗志敏副研究员从价值关系的视角认为,高等教育与社会二者不管是并列关系,还是从属关系,这种关系应是一种价值关系,即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关系。《理性的视角》对高等教育“适应论”的批判,实质就是否定高等教育与社会的价值关系。大学研究高深学问是为了把知识用于推动社会发展,而不是对知识采取“不受价值影响”的“闲逸的好奇”的研究态度。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高等教育“适应论”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理性的视角》认为“学术市场的建设,绝不是高等教育应该‘适应’的下一个社会发展目标”,若是如此,评判真理性知识的标准是什么?知识的价值何在?难道仅仅是为了追求纯粹“理性”,满足“闲逸好奇”的兴趣?
高耀明教授认为,大学发展到现在,实际就是不断适应的过程。正如阿什比所说:“大学的发展就像有机体的进化一样,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最初的大学——博洛尼亚大学也是适应当时社会工商业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潘懋元先生提出高等教育内外部规律是文革刚结束之后,是基于“十年动乱”对高等教育严重破坏的教训总结而产生。文革十年,我国高等教育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潘先生认为是违背高等教育规律的恶果。他认为,高等教育不应该仅仅适应政治需要,还要适应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需要。因此,潘先生所说的“适应”,不是片面的、局部的适应,而是全面、整体的适应。《理性的视角》其实是反对大学对政治的依附,反对政治对大学的钳制,这与潘先生提出“适应论”是一致的。《理性的视角》认为建国后我国高等教育出现的所有问题,是因为强调“适应论”所造成的,这不符合实际,犯了归因错误;但这个问题,在高校规模扩张快要结束的时期以及进一步搞好高校内涵建设和建设一流大学的背景下提出,很有价值。
博士生刘培军认为,从大学改革发展史看,从中世纪培养教会人才的大学到德国洪堡改革,明确将科研作为高校重要职能,再到美国威斯康星精神——强调大学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发展过程,大学从“传统大学”到“现代大学”再到“多元化巨型大学”演进,每一次都是大学适应了社会发展,才推动了大学自身的发展。从合法性角度看,从中世纪至今,高等教育合法性满足“宗教神学阶段—近代化阶段—国家化阶段—工业化阶段—大众化、普及化阶段”的转变历程,说明了高等教育的合法性是根植于社会需要。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高等教育合法性基础不同,高等教育的合法性是一个动态的、不断丰富的过程,也是一个满足社会需要的过程。因此,可以说正是因为高等教育适应了社会的发展变革,作为组织机构的高等教育才得以保存、延续并基业长青。
博士生吴洪涛认为,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高等教育“适应论”是历史规律而不是历史误区,大学唯有适应社会才不会被社会淘汰。从中世纪大学开始,大学就是满足了当时社会的专业期望而出现:英国式的学院,是为了满足文艺复兴对人文主义的抱负;牛津、剑桥大学都是适应了当时英国社会培养绅士和自由教育的需要;德国的近代大学,是启蒙运动的产物,洪堡主持的柏林大学适应了大学参与科学研究以及当时德意志国家统一的需要;美国的赠地大学,它的理念就是要把人力物力用于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服务,威斯康辛大学是这方面典范,正是因为它适应了美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赠地大学才兴盛起来;现在美国的创业型大学是以知识创造和科技创新为载体,麻省理工学院是这方面的代表,它适应了知识社会的需要。因此,可以说每一个时代的大学,都是因为适应了社会,才代表了高等教育先进的理念和潮流,才得以发展。
高耀明教授认为,洪堡参与建设的柏林大学,其诞生背景是当时德国处于战败、民族精神受到打击,希望通过学术来振兴民族精神和士气,即柏林大学是适应当时德国的需要而建立的。再看我国高等教育遇到的问题,从文革前到文革后,再到改革开放后,如果把所有问题都归于“适应”,这是不对的。我们问题的关键是,大学不是独立的,而是依附于行政机构的;这本身就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外部发展规律。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凡是尊重大学自主权,确保大学自治的,就可能产生一流大学。法国是高度中央集权制国家,国家直接干预教育,所以,法国的大学最终沦为二流;英国、美国很尊重大学的自治,所以,英美大学逐渐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强调“适应论”不会阻碍大学的发展,阻碍大学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大学能否真正拥有自主权。加州大学校长办公室是一个官僚机构,有1500名左右的行政人员,这是十分庞大的机构,但这并没有妨碍加州大学部分分校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现今我国大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大学组织的科层化问题。大学适应社会,本身是没有错的;但现今我国的大学不仅迎合社会的需要,而且还需迎合行政官员的政绩需要,这不是适应。适应是什么?是根据自身特点,根据社会需求,去主动地适应,而不是被迫迎合。
朱炜副教授认为,从教育政策效用角度而言,正是因为教育适应社会的需要,才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从而提供了智力支持。假如《理性的视角》观点成立,即高等教育“适应论”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误区”,那么,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法》将被全部颠覆。因此,遵循高等教育“适应论”,是高等教育社会价值存在的基础。
杨德广教授认为,高等教育“适应论”是指高等教育要根据社会的需求来办学,高等教育内容和人才培养要适应社会各方面的需要。“认知理性”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它不可能在教学与科研中处于核心地位,更不存在《理性的视角》所说的由于缺少了认知理性的核心地位,导致了各类高等教育难以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其次,我们讲的“适应论”主要是指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大学要用知识和智慧为社会发展、为人才培养服务,《理性的视角》提出的大学发展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这是由当时的社会环境造成的,而不是大学遵循了“适应论”而产生的错误。第三,“适应论”有时会影响到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但不会导致大学知识生产功能的边缘化,更不会剥夺高等教育发展的自主权。
罗志敏副研究员认为,《理性的视角》理解的高等教育“适应论”是一种丧失大学知识生产独立性的、被动和消极的适应。而从完整的意义上讲,“适应”绝不仅仅是迎合或是“刺激-反应”模式的适应,真正的“适应”还应该包含一种有所选择、有所舍取,积极主动进行价值判断和认同抉择的过程。
朱炜副教授认为,《理性的视角》为了确立自己的观点,把“适应论”任意裁剪,把“适应论”狭隘化,而潘先生提出的“适应论”不是狭隘的“适应论”。因此,我们要分辨“真适应”还是“伪适应”问题。我们批判的应该是“伪适应”,高等教育对于政治的需要和权力的服从与迎合是应该改变,但《理性的视角》将建国后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归结为“适应论”所造成的,这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
硕士生柳逸青认为,高等教育“适应”社会是必须的,但是应该考虑“适应度”的问题;哪些方面需要适应社会?哪些高校需要适应社会?哪些学校需要坚守“象牙塔”精神?这是一个需要值得思考的现实重要问题。
高耀明教授认为,“适应”分为短期适应和长期适应。现任哈佛校长福斯特曾说:“一所大学的精神所在,是它要特别对历史和未来负责——而不单单或者仅仅对现在负责。大学是要对永恒做出承诺。”因此,大学的适应应该是长期的适应,而不是目光短浅、只为眼前利益的适应。其次,讲“适应”也应分不同类型层次高校。对于研究型大学和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的高校而言(比如北京大学),应该回归“认识理性”;而绝大多数普通院校(比如上海师范大学),则应更多地适应社会。因此,不能简单地谈“适应”,更不能“一刀切”。《理性的视角》推崇追求完全纯粹的“认知理性”,这其实是一个乌托邦,但是我们又不能否认对“认知理性”的追求。就每一所大学而言,“适应”还有一个整体和局部的关系问题。局部上,对于学者个人来说,确实应该是进行不计功利的研究,学者在做研究之前不应该考虑研究能否获利,能否得到领导的赏识。但是作为整体的大学肯定是应该适应社会的,不然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可能就没有了。
黄海涛副教授认为,《理性的视角》指出建国后中国大学出现的诸多问题,关键在于大学与外部特别是与政府的关系,缘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不当。实际上,从大学发展史看,大学是最保守的。大学一方面在适应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在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自中世纪以来,大学是所存不多的古老组织机构之一,这得益于它的保守性。但是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能完全独立于社会,大学也已经从“象牙塔”走向社会的中心,从学校走向企业。因此,从某种角度而言,“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大学作为一个特殊的、保守的机构,向往对自治精神的守护和对知识的追求是正常的,但是在大学与社会密切关联的今天,大学能否坚守学术自由,崇尚认知理性,构建学术市场,这还需交给历史来检验。
高耀明教授认为,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大学已难以通过学术市场引领知识创新。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今天的大学甚至已经很少有能力引领知识的创新了。如今一些大企业的研发人员数量、经费投入,科研成果远远超过高校。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可以引领联想集团吗?非常难,因为联想集团研发水平远远走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前面。《理性的视角》认为“大学回归认知理性、建设完善学术市场,是我国大学摆脱与突破‘适应论’思想束缚,引领整个社会未来发展的前提”,这一观点似乎有些理想化。
胡国勇教授认为,在现今,高等教育已没有能力突破与超越“适应论”而去引领社会发展。大学“服务社会”是为了大学的研究与教育,是为了强调自身公共性和证明大学自身存在的价值。以日本大学为例,日本政府国立、公立大学的产学合作政策初衷偏向通过产学合作,大学知识向企业转移,促进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其背后的真实意图是大学通过自身的知识生产,以专利形式向企业转移,获取收益,而减少政府的负担。像东京大学、首都大学东京这样的国立、公立大学都在服务社会的路径选择时强调自身公共性,弱化市场化的产学合作。并且,大学知识向企业转移的前提是大学的知识水平应该比企业更加卓越,知识活动也更加活跃。但事实上,从日本产业整体看,大学具备这种条件似乎是过去而不是现在。知识水平很难有适当的评价指标,只能参考投入因素,日本企业研究经费投入总量超过大学是1959年,研究人员数超过大学是1980年。2010年,日本企业的研究经费合计达11兆9838亿日元,而大学却只有3兆4340亿日元;企业研究人员人均研究经费为2443万日元,而国立大学研究人员人均研究经费为2161万日元,公立大学为1469万日元。除基础研究领域,很难说大学研究实力优于企业。东京大学希望通过产学合作培养人才,并非自谦。因此,在现今,高等教育决不可能突破和超越“适应论”;相反,高等教育只有适应社会,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自身发展。
博士生刘培军认为,教育具有双重功用,即外在的社会性和内在的学术性。虽然,教育系统有着它自身的目标和相对独立的存在价值,但相对于整个社会大系统而言,教育子系统的存在仅仅在作为手段服务于整个民族或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时才具有意义。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的子系统,不可能超越或摆脱社会的约束与制约;高等教育对知识创新和内部结构的调整,也是在社会的驱使或拉力下进行的。恩格斯曾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求,则这种需求就会比10所大学更能把科学向前推进。”现代大学对新知的探究,来自于社会的动力远比基于闲逸好奇的兴趣更有力量。其次,大学的理念也是在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变迁的。以20世纪80年代美国本土面向高科技转型为例,由于企业或社会需要伴随着高利润的高科技,于是他们把目光转向大学,要求大学贡献高科技产品,加入占领市场、淘金掘银的浪潮。这种要求导致了大学服务社会理念的转变,由大学自主的学术教学研究传统,开始向为企业和市场服务转变,于是出现了现今诸多的校企合作模式。第三,在当今社会,相较企业而言,高等教育的科学与技术创新能力越来越弱,引领社会发展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甚至根本无法引领社会发展的潮流与趋向。根据我国科技部科技统计公报数据显示,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是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三大执行部门。2011年我国企业R&D人员216.9万,约占75.2%;研究机构R&D人员31.6万,占11.0%;高等学校R&D人员29.9万,占10.4%;其他9.9万,占3.4%。从R&D人员的分布看,我国科学研究主要依赖企业和研究机构。从2011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R&D经费支出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为6579.3亿元;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1306.7亿元;高等学校经费支出688.9亿元。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5.7%、15%和7.9%。2011年我国共登记重大科技成果44208项,其中企业完成18064项,占40.9%,是主要的重大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因此,从以上数据可知,高等教育根本无法引领新知识与技术发展方向,更谈不上突破与超越“适应论”了。
总之,参与沙龙讨论的教师和研究生认为,《理性的视角》是一篇非常有价值的论文,使用了当前社会政治语境下较为安全的视角,讨论了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问题,核心是中国高等教育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必须解决的且没有找到很好解决办法的问题。高等教育“适应论”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强调“适应论”不会阻碍高等教育的发展,关键是要认清“适应论”的内涵。从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看,“适应”是高等教育基业长青的前提,回归“认知理性”不仅不会突破或超越“适应论”,而且要求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循“适应论”。回归“认知理性”包含在了“适应”社会之中,与“适应”社会是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