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明
(泉州师范学院经济研究所,福建 泉州362000)
《资本论》对象的选择确定、方法的运用、内容的发展,与研究条件的设定及变化有紧密联系。离开了一定的研究条件,不仅不能正确地理解《资本论》,而且不能正确理解它的发展及其逻辑。
马克思说过:“叙述的辩证形式只有明了自己的界限时才是正确的。”[1]研究条件就是这样的界限。恩格斯针对法国政论家杰维尔介绍《资本论》不注意其条件的做法时这样评价:“他逐字逐句地复述马克思的概括性的原理,而对这些原理的前提却只是一笔带过。结果把这些原理的意思往往给歪曲了……其实在原著中由于前面作了阐述,这些原理具有非常明确的界限。”[2]422,423“他在表达马克思的结论时常常把条件完全忽视了,而这些结论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是正确的。”[2]427恩格斯强调将《资本论》原理的前提、条件确定为理论科学性的界限,这是对马克思理论极为重要的标注。与理论规定的形成和发展相比,研究条件虽然不起眼,却创造了特定的理论氛围或语境,提供了相关理论的背书,也为理论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资本论》研究条件的设置和变化,是对客观对象固有运行条件及其变化的反映。客观对象的存在和发展本身是有条件的,“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3]193,同时,还要生产力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已经开拓了广大的市场等条件。所以马克思说:“资本是和各种条件联结在一起的过程……是和外部条件联结在一起的过程。”[4]390这些条件,实际上也就是资本运动的具体环境、平台、范围、限制、边界。一旦自身的或外界的条件变化,例如范围扩大、实力增加或有新的过程、因素的影响或侵入,其运动的限制和边界也就随之变化。
客观对象的内部是个复杂的结构,其各个部分的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其他部分的存在和发展,对前者而言,后者就是存在发展的条件。它包含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职能阶段,彼此都是互为条件的。就其外部而言,有个复杂的资本主义体系、整个世界市场,还有各种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的存在。对一国的资本运动来说,这就是其正常或非正常运动的条件。
资本运动是具体的,它虽然是在特殊的社会形态中才典型化和成熟的,但并非纯粹的特殊过程,与它同时存在和运行的,还有不以特殊社会形态为转移的一般过程,如商品生产和工业化。不仅一般过程寓于特殊过程之中,而且特殊过程也离不开、包含着一般过程。虽然特殊过程不能与一般过程混为一谈,但却是容为一体,彼此相互联系,互为条件。离开了一般的商品生产,特殊过程就生产不出剩余价值来,反之,离开了特殊的资本运动,商品生产就不能典型化。
《资本论》研究条件的设置和变化,还是处理思想材料的必要手段。具体的客观对象不是纯粹的,而是真伪、粗细、表里、彼此等方面的统一体。科学研究如果不先将“伪、粗、表、彼”等东西暂时撇开,并将它们作为条件,就不能将对象中的“真、精、里”等规定析出,并扩展至“彼”。正是在这样的研究条件下,才使理论规定特别是内在规定的形成成为可能。
现实的资本运动中有各种不同的结构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对它们只能分别考察。科学研究总要从复杂的结构中首先析出主线、主导成分,将次要的、从属的成分、过程暂时撇开,并将它们当成条件,以突出重点、优先考察关键成分、环节,提出主导性范畴。当然,这种分割不是完全主观的。马克思说:“分析的进程要求把研究的对象这样割裂开来,而这种割裂也是符合资本主义生产的精神的。”[3]361,362这样处理,还与人们的思维有很大关系。列宁写道:“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5]285正是设置了这样的研究条件,才提供了逐步考察对象各个过程、部分的可能。
研究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也离不开条件。《资本论》使用的方法是唯物辩证法。虽然这是最根本的方法,但它的运用也需要条件,其根本原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论是实事还是具体问题,都是在特定条件下发生的,所以这一方法的运用已经包含了对条件的处理,不仅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而且也由研究材料的复杂变化决定。“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3]23但是,由于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经常出现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如果处处跟随着它,势必经常打断思想进程,并使工作漫无止境,因此,只能运用逻辑的方法。换句话说,逻辑的方法是以“摆脱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为条件。[6]43正是在这种条件下,思想进程的“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6]43
唯物辩证法又是比较抽象的,所以在具体运用的时候,又表现为很多层次的方法,并且同样需要条件。例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它所由以形成的抽象规定就是将复杂的具体对象中的许多具体条件暂时撇开并此为条件而形成的,在考察其中质的规定时,又将其本质规定也暂时撇开,并以此为前提。
《资本论》所设置的研究条件虽然多种多样,但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总体性的、全书始终不变的。马克思说明,《资本论》中“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3]12在资产阶级社会,阶级关系、阶级利益的对立是普遍的、客观的,所以它是研究社会政治经济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关于资本家,马克思还假定他们都“在平均条件以及平均的智力水平和合乎目的的活动下”[7]378运用其资本。在研究货币的时候,他又说明:“为了简单起见,我在本书各处都假定金是货币商品。”[3]112类似的条件还有很多。另一类是局部的、会变动的,一个条件提出后只管一定的语境,随后还会变化。这种条件在全书随处可见。
《资本论》的研究条件有些是马克思直接指示的。其中,有先提出的,有在论述进程中的逐步提出的。有些是没有明示的,它们或者间接形成的,通过抽象、舍象等方式而形成,或者是潜在的,只有仔细品味才能发现。
在《资本论》中,明确指示的条件比比皆是。在考察单个商品的时候提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有“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这些重要条件。而且后面还进一步假定:“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3]52。在这种研究条件下,考察的是只能是同种商品。如果忽视这个条件,对此后的一系列规定的理解就必然有偏差。可见,这些条件有的是前置的,有的是后置的。不注意这里的研究条件,孤立地理解其中的某一部分论述,就必然产生误解,望文生义。
《资本论》对象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研究必然要有很多隐匿的条件,它们的形成、存在的方式多种多样。
一是通过抽象形成的。如从资产阶级财富整体中抽象出一个细胞或元素,而以整体部分的存在为前提、为条件。这一抽象,就包含了一系列的研究条件:撇开了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仍然保留了一般的生产关系;抽去商品的总量规定、特殊的形态、使用价值规定;将社会对它们的需要即各种社会需要及其量的关系撇开了;撇开了生产各种商品的生产条件的差别,实际上也是撇开了各种商品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撇开了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别;暂时撇开了商品的所有权规定,从而撇开了商品生产者主体及其差别;暂时撇开了流通和各个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从而撇开价值和价格的差别,撇开了种种颠倒的假象。但是,这些条件的撇开是暂时的,是暂时存而不论,以后全都要论的。这意味着这种单个商品具有双重性质,既是资产阶级财富的细胞、元素,还是一般的商品。同时,也表明一般过程的存在和作用。这一系列研究条件,在这里都是潜在的,但又都扎扎实实地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二是通过对象的解构和舍象而形成的。在《资本论》的起点,由于单个商品是平均样品,所以可以将其所有权因素暂时撇开,即使在这种条件下,也不可能同时分析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个因素,只能将其中的一个暂时舍象掉,先分析另一个。同样的,对资本运动,也是先舍象流通、分配,研究最重要的生产过程。这样,舍象就产生了一个个新的研究条件。换句话说,就是以暂时撇开的另外因素、过程、阶段等为条件。这样一层层地地解构,才达到较深层的价值。
三是在选择确定典型对象的时候就已存而不论的。典型对象在一定的大背景中运动,既与资本主义体系中、又与体系外的其他对象、因素发生关系。但是,如果研究过程始终纠结于这些相互关系,对典型对象的研究就很难进行。马克思举例说:“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3]8这样将体系的影响撇开,实际上也就是提出了一个重要条件。
这些通过或明或隐的方式形成的研究条件,有的是对象本身固有的成分,只不过在有的场合暂时存而不论,像特殊的资本关系在第一研究阶段被暂时撇开;有的虽非对象固有的,但却与对象融为一体,如一般过程;有的是始终潜在而发挥作用的,如国际大背景;有的是临时撇开的,如劳动生产率等。它们构成对象运动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临时条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资本论》的研究条件是会变化的,而且变化是有规律的。除了那些始终不变的基本条件外,其余的条件在一个地方设立意味着它在另外的地方还会再变化。
首先,在同一个研究阶段中的回归、还原,这主要是指舍象后的还原。例如,第一卷第一章第1 节在考察了交换价值与价值的关系之后,马克思就将交换价值这种形式暂时撇开。到第3 节他又让这种条件回归:“现在我们必须回到价值的这种表现形式。”[3]61无论是暂时撇开还是逐步还原,都造成了一种特殊的研究条件,形成研究的边界,影响理论的内容。
其次,阶段性的回归、还原,即将过程开始时设定的条件在不同的研究阶段中分期分批地引进研究过程。有些条件是阶段性的,仅在特定的阶段才进入研究过程。例如资本关系,在开篇,基本上是暂时撇开的,但从第二篇起,就回归研究过程了。在考察完单个资本的运动之后,只有结合工业化的升级、资本和劳动力的全面流动等条件或中介,才能进入第三研究阶段,考察自由资本主义较为发展阶段社会总资本的运动。经过这样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还原,才能一步一部地接近还原总体对象。
再次,过程性的回归、还原,这是对整个研究过程而言的。马克思说:“凡在对象开始时不是作为过程的前提和条件出现的东西,在过程结束时也不可能出现。但是另一方面,一切作为前提和条件的东西,在过程结束时则必然出现。”[4]262第三卷末篇说:“在描述生产关系的物化和生产关系对生产当事人的独立化时,我们没有谈到……世界市场,世界市场行情……的方式对生产当事人表现为不可抗拒的、自发地统治着他们的自然规律,并且作为盲目的必然性对他们发生作用。……我们只需要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组织,在它的可说是理想的平均形式中表现出来。”[1]939按照理论发展的逻辑,进一步的研究应逐步让这些条件回归研究过程。只不过后来马克思专门研究英国的资本运动,而有意将后面这些环节或问题留给别人、后人“在已经打好的基础上去探讨”[2]170。
研究条件是会变化的,或者是原有条件的放弃,或者在另外的地方或增加、或演变,使理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原有的理论规定发生变化:有的是增加了新的规定,有的是改变了原有的规定,有的甚至使原有内在规定颠倒表现,还有的是产生了新的逻辑过程。这些变化,既发生在同一研究阶段,也发生在不同的研究阶段、研究过程。
首先看增加新理论规定的情况。这即使在同一研究阶段中也有很多,例如,在假定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考察的是资本家如何想方设法延长工作日的长度,以生产绝对剩余价值;尔后,在假定工作日的长度不变的条件下,考察的就是资本家如何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以生产相对剩余价值。这样,剩余价值的规定就丰富了。
其次看条件变化改变原有规定的情况。它在同一研究阶段也能发生。在暂时撇开交换的条件下,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但一加进交换,如果不是从很长时间来看,价值与价格就必定在质和量上发生背离。随着研究阶段的上升,这种变化就更大了。在第一研究阶段,马克思暂时将资本关系抽出撇开,但从第四章开始,资本关系回归研究过程,从而开始了第二研究阶段。在这里,前面所涉及的流通形式的许多规定都发生变化了:“货币羽化为资本的流通形式,是和前面阐明的所有关于商品、价值、货币和流通本身的性质的规律相矛盾的。”[3]177在考察社会总资本运动的第三研究阶段,随着生产力的转型发展、资本关系的深化,利润率的平均化等条件的变化,价值就转化为生产价格了。
特殊过程的发展改变一般过程的规定是明显的,而一般过程的发展作为条件的改变对特殊过程的规定虽不那么明显,却十分重要。在开篇,研究的是抽象的单个商品,生产条件、生产率的变化可以暂时撇开,而在研究单个资本运动的场合,生产条件就是十分重要的。它形成了相对的劳动生产率。众所周知,马克思创造性地在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有个重要条件,即论证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买卖及它的实际使用所创造的价值大于它自身的价值。但这还不够,还需要说明为什么“劳动力一天的维持费和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3]219,换句话说,还需要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即一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只不过为考察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方便才将他暂时撇开,在研究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之后,他才将这种条件在第四篇第14 章提出来:“没有一定程度的劳动生产率,工人就没有这种可供支配的时间”[3]559。显然,相对劳动生产率的形成和提高是属于一般过程的事情,这种条件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再次看研究条件的变化使原有规定颠倒表现。科学研究透过现象揭示的本质,是抽象性的、看不见的。但是,这样的抽象的本质规定是否彻底、科学,必须经过检验。但因其无形,难于直接检验,只能还原再现具体并能由此说明现实,才是客观的、合理的。何况研究所暂时撇开的东西是对象固有的,有很多是不能永久撇开的,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使之回归研究过程。按照马克思的说明,在探索到对象的内在本质之后,“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说明表象,但是这回它“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4]38也就是说,科学研究既要深化,又要外化,是深化与外化的统一。从唯物辩证法来看,本质规定本身一定要发挥作用,一定要在现象上表现出来。具体说,资本的“内部有机生命”一定要“进入外部的生活关系”[7]52中。所谓的“内部有机生命”实质上就是各种内部主体之间的关系。但是,外部的生活关系都是在流通中、在主体之间的竞争中,而流通、竞争与生产不同,展现的都是表象,“在竞争中,从而在竞争当事人的意识中,一切都以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7]250这些表象“是和这种关系的内在的、本质的、但是隐蔽着的基本内容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概念大不相同的,并且事实上是颠倒的和相反的。”[7]233所以,马克思在第三卷用了巨大的篇幅来阐明流通、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导致内在规定的颠倒表现。
实际上,论述这种内在规定的颠倒表现,在第一研究阶段就已经有了。在暂时撇开交换关系发掘出商品中包含的价值之后,马克思又将交换关系这一条件重新纳入研究过程,阐明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并非直接表现,而是在交换中颠倒地“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3]90这种情况在第二研究阶段也有,即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本质关系在流通中被颠倒表现为工人的劳动力与资本之间的平等交易。至于第三阶段,这种论述就更多了。在这里,在流通之上还加进了资本家观念这些原先被暂时撇开的条件。马克思指出,流通不仅将一切真相都掩盖了,而竞争将内在规定都颠倒表现了,而且,这些颠倒还形成了资本家的“奇特的观念”[7]257和“流行的思维形式”[7]593,其最集中的表现就是著名的“三位一体公式”,它把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联合剥削工人的关系,颠倒表现为三种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关系,并使之进一步表现为收入决定价值的关系。科学研究阐明本质的表现,实际上是对本质规定的扩充,因为“假象的东西是本质的一个规定,本质的一个方面,本质的一个环节。本质具有某种假象。”[5]134,137所以,这种颠倒表现并非彻底否定了原有的内在规定,而是阐明内在规定会在社会表面上颠倒表现。
最后看条件的变化导致理论的开放性发展。就某种理论规定而言,它在一定逻辑阶段形成、完善后,上升到下一个逻辑阶段,有赖于条件的变化,包括研究对象的范围的扩大、各种主体的关系复杂,对象的运动条件变化等,换句话说,这些都是原先暂时撇开的,作为研究条件存在的。就整体理论而言,也要继续发展。马克思十分明确他的研究对象的历史性,他认为:科学研究“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3]92对他来说,这个“完成的结果”只是19世纪中叶英国的资本运动,而他是“反过来”写的。就此而言,他的研究是完成了。但即使这样,还有许多原先还未涉及的领域,例如从经济到政治社会、从一国到多国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而且,只要客观对象没有结束自己的历史行程,其发展的条件就会变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就还需要发展,而路径依然是条件的变化。这些条件包括对象本身属性的变化,如它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垄断与竞争并存等,而外部条件的变化则是统一的资本主义世界市场被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打破等情况。
正是通过这些研究条件及其变化,才能表现资本运动的大背景的影响,表现它与一般过程的相互促进,表现其内部因素、诸如资本家的实力、行为路径、彼此竞争、经验观念的变化导致的资本流动对总体资本运动的决定性影响,使之逐步典型化、成熟化,表现出过程性、阶段性、时段性、时点性,表现资本运动因阶段和条件变化而转型。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 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3]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 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资本论: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1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