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颈鹿的脖子》译者前言

2014-03-29 14:25
东吴学术 2014年5期
关键词:长颈鹿马克小说

叶 澜

格拉斯之后的德国文坛,似乎就很少有这样持久的热闹,尤迪特·夏兰斯基正以她的独到,平静而稳定地占据着一方天地,自二〇一〇年她的 《遥远岛屿地图——五十座我还未到过和永远到不了的小岛》获图书艺术一等奖之后,二〇一一年小说《长颈鹿的脖子》的发表,再次获德国图书艺术一等奖,被评为“德国年度最美的书”(二〇一二)。小说出版的当天,《法兰克福汇报》这样评价这本小说,“一切都是非同寻常的”。直至今天,当人们深度解读之后,这“一切”的“非同寻常”仍然是人们推崇它的理由。她的书已被翻译成二十几种文字,我们一直能不时听见和看见它,电台电视台的阅读节目,书店的畅销书栏,话剧舞台,甚至地铁车厢里,这长颈鹿的脖子一直不动声色地伸展着。人们对这本书的追捧,似乎远远超出了作者自己的期待和承受力,以致近两年来,作者要不断地在热衷于她的读者面前朗读它,像牛,在咀嚼,在反刍。而当中国的读者正准备认识她和它的时候,年轻的作家竟以令人产生敬意的自省力决定:接下去的一年不再解读长颈鹿了,而是要立新的目标了。好!长颈鹿性在她体内苏醒发作。她最终还是掉进了自己的陷阱。好在我完成了或说开始了对她和它的阅读。可当我要把书交给我的同胞的时候,我想,究竟该交到谁的手里呢?是我那些对社会和历史有着强烈责任感成天介评点着江山的,在位和不在位的,得意和不得意的知识分子朋友?还是那些还处在逆反期又在上进着的课堂里的学生们?还是那些更年期不期而至正纠结着的女性朋友或失落的母亲?还是渐热的心理分析甚至追求实证的生物学学者?还根本就是都对?除了想读侦探小说和看警匪片,可以不必打开它,其余都有读下去的理由和意义。有理可循,有据可考,有知识可学,更有情意缱绻,甚至还不乏黑色灰色幽默。想象力和精确度都不同凡响。书,究竟有多少意义才值得译和读,我认真译完,不悔。

一个“八○后”的女性作家,出生于前东德,生活在大都市柏林,以水母般独特的触觉,全方位吮吸和释放着对东西德变迁的时代与社会的感知,以女孩、女人的性别情感,细腻却毫不柔弱地诉说故事。这种感知和叙述,深刻到让人忘记她的年龄和性别,甚至忘记她的国别,书,便有了它自己的生命意义,像校园里那棵银杏,活了,还都是宝。读,有益。

事实上,划上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自己感受到的并不是如释重负的轻松,而是伴随着音乐和画面强烈震撼下的感动。用感动一词,是因为究竟要说明怎样的一种感情,依然不能确定,只是借此表达内心复杂与长久的触动。此时的我,站在英格·洛马克的后面,远远望着目视前方的她,成了她的知己、同事、批评者、观众。影片结束,光和音响的效果,终于可以让这么长久的内心独白的画外音隐去,只任这眼前的情景占据所有的感官,可以长长舒一口气。

这样的结尾,是在诚惶诚恐中能看到的最好的结果,本来想她许是疯了,许是车祸,许是更糟,至少是晕厥过去,总之一个绝不寻常的命运,因为她的纠结是如此地深,不能自拔。可当这一切归于平静后回望,能感同身受于周遭的众多熟人同事或任何一个路人,洛马克不就是你我他她吗?这几乎符合任何一本文艺理论教科书对典型形象的定义,作为小说人物所能承载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功能,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现在,夏兰斯基把她的洛马克介绍给我们认识,她的命运,她的个性,通过她的故事,让我们认识了,就无法忘记,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她就在你的生活中了,不离开了。

刚接到这本小说,粗粗翻了几页,主人公的中学教师身份,故事主要发生地学校教室,定义为教育(课堂)小说的副标题,以及指甲划过黑板,开学第一堂课的安排等一些细节,就有了一种熟悉的亲近,加之简洁的语言,机灵的描述,我很快就决定接受它。可当真正进入翻译的时候,却禁不住一次次地后悔:一方面,大量的复杂的生物学概念,专业名词,超出普通大辞典的词汇;另一方面,语言简洁到缺乏说明,缺乏连接,需要那样仔细体味,反复研读,才能找到合适的词。起初,对于专业词汇的引入,我多少有点理解为年轻作家年少轻狂的故弄玄虚,可当读完整部作品,不得不理解到这对于人物以至生命及其生物环境的更多思考的意义;简洁短促的用词,为读者带来的是德语的另一种风格,清新的,却是深刻的。我们不得不敬重这位年轻的作家对人生甚至人类的深刻思考和洞悉,不得不对这本并不太厚的小说的辛辣笔触和言语节奏心存感谢,它是那样让人有快感地有所进步。我对自己有过的辛劳感到了深深的愉悦,我庆幸自己中途没有知难而退。

主人公生物教师的身份,涉及到大大小小众多的小到果蝇大到长颈鹿的生物,以长颈鹿为标题,表面阐述着进化论,却同时以无数的生物现象去颠覆它,她以课堂语言对学生述说为吃到最高最后的叶子而不断生长的脖子,寓适应对生存的意义,构成了小说的主线,而与她平淡相处着的丈夫执著孵化和培育的鸵鸟,起码也是个主要配角。不断进取求生存的精英长颈鹿与在哪儿都能生存的鸵鸟,究竟谁更具意义,或是否真要表现出这种意义,是作者的思考也是存疑。当我和作家本人明确讨论这一点的时候,她的答案相当地明确:不置可否。

你最好一口气读完这个故事。全篇的视角几乎可以说是单一的,主人公洛马克的所见所闻,更多的是她的所想;场景简单,课堂,教师休息室,校园,校车上,回家途中,丈夫的鸵鸟养育场。全篇除了课堂内容,她并没说过太多的话,但她一刻不停的内心独白,近乎梦呓和痴语,勾画了她自己的一生和家庭状态:年轻时参加过学生运动,父亲在她三十岁时车祸身亡,母亲不能接受这样的惨痛,不久也过世。她自己唯一的女儿克劳迪娅,现在已经三十五岁,已多年不见,生活在美洲;丈夫沃夫冈,在和她组成家庭前,有过家庭孩子,与他们已久不联系,唯一热衷的是养育鸵鸟。她的生活环境,是原东德和西德合并后的梅前州,这儿土地开始荒芜,人口数量下降,孩子越来越少,学校面临关闭合并,工作了近三十年的岗位,客观上面临裁减威胁,而发生了一些事件,却要她不得不立即离开。一生清醒,刻板,内心复杂,说话简短,呼吸急促,直到这一刻,独自一人站在草地上,眼前只有动物,只有光和舞台般的画面。只有美景。

对进化论的接受基本成为这个女教师的思想方式,在毫不做作的下意识里,在经历某种现实外力直接打击,如同事的冲突,校长的训斥后,在面对学生的庄重时刻,直接外化出来的严肃情感,她都在强调着,甚至不失尊严地教导着孩子们,生活的态度决定生活的品质,最终决定着生命结构。这样的长颈鹿逻辑使这样一个女人不时显出严格、自律、自尊,也有些苛刻呆板,甚至冷酷,恪尽职守,恪守普鲁士道德,即便在风雨飘摇中走向职业末日的时候,不理会轻佻的玩笑,不阿谀奉承,不迁就同事和学生,鄙视和学生套近乎的行为(斯万妮克),对青春期的孩子们横竖不顺眼,洞察所有把戏和自然行为(公车上的学生),对世人优胜劣汰的居高临下的态度(路上迎面走来的陌生女人,邻居汉斯);当这态度同样对自己,对家人,尤其是女儿时,不得不使女主人公让人讨厌却又充满悲剧色彩。对进化论一生的诠释,却难接受自己多舛的状态,几十年讲解着生命的形成,却不解自己命运的密码。而此刻,连唏嘘的机会都没有了。只剩美景。

女儿克劳迪娅,从没正面出现过,只出现在主人公的回忆画面中,却似魂,似网,无处不在,在课上,在回家的路上,在车里,几乎在任何场景中,洛马克想到这个女儿的点点滴滴,瘦弱苍白的把自己封闭在屋里的小女孩,长大了去美洲读书却一去不回,和一个外族男人结婚,说着她不熟悉的语言,也不生孩子,尤其是洛马克在受到校长训斥和遭遇辞退后的一节体育课上,面前是孩子们的球赛,大脑中完整浮现女儿小时候在自己班上,在她的面前倒地哭泣,而她自己置之不理,首先顾及“自己是老师,然后才是母亲”。此一幕在此时出现,近乎疯狂,令人崩溃,作为母亲的痛,在这个更年期的女人即将失去职业的那一刻,让人彻底失去了安慰她的语汇。她的母爱失败了,没有了对象的空洞和疼,这是爱?内疚?怨?无奈?这里是自然还是反自然?生物不按生物规律发展了,克劳迪娅就是不生孩子;自己的生物行为也无用了,她根本不能作为女人、母亲行事,她无法控制一切。也许这就是自然。女儿是她额上暴起的疤,随时可见,气候一变,浑身血流稍稍一热,疤痕就会突显。这集中体现了她的矛盾。自己一生都在强调的,适应就是生物的根本,而自己如何适应?她看到的是,一切变化的无可奈何,德东地区的萧条,人的颓废,气候变暖,物种灭绝,自身更年期。她又要为一切辩护,没有变暖就没有生命,此种灭绝,就有他种出现,这个制度过去,新的制度就来。谁比谁更合理?执拗、理性、反思、神经质,洛马克老师从三百七十万年前生物到细胞变异病毒发生,视角和感受的丰富,让人大脑信息容量大增。

思维的极端跳跃,大段的内心独白,作者在写法上,让我们获得强烈的蒙太奇画面感,不用想着乞力马扎罗的雪,不用想着海上独自拖着鱼骨架的老人,就在教室和它的周围,作者在情与景的描绘上,自如挥洒,眼前的,历史画面,内心活动,真实发生,全然不做分别,说到哪儿就到哪儿。因为一切只依据所想的。没有说明。常常是主语不用名词,只用代词,而代词不分她或它。此间唯一的连贯性,是洛马克的内心。你要读懂它,只能和她共呼吸,进入她体内,或让她进入你的心里。如此亲近,不分你我,就像读自己的日记,有时甚至省略到不想让别人看,只为真实记录自己的思绪。在翻译的时候,这样的窘境,就只能如实照搬,并不敢越俎代庖,画蛇添足。宁缺明了,不失风格。

另一突出的特点,小说大量的短句,短语词组,有时只是个名词性短语,不用动词,有时一系列的动作,只是几个独立的动词,没有连接,没有主宾,甚至在描述一个人一连串的活动时,用的依然是短语。除了出于同样的目的保持着一致风格,更体现着主人公干练、寡言、冷静,甚至冷淡的个性,说是小说,有时更像是读剧本,一个用于导演场戏的脚本,画面布景感很强,人物表情体态动作要求清晰,戏一场接一场,我们甚至可以在感受到导演意图的同时,感觉他个人面容的冷峻。这种简短的词作为叙事手段,一反常见的德语以完整缜密见长的风格,让我们在诗化的氛围下,如此耳目一新地直接感受它的细致和犀利。

此外,作者对人物感性的把握,语言手段的洒脱利用,还体现在标点符号上,用句号多,在很多一般会用逗号的地方用了句号。干脆果断。而在许多问句结构后,却不用问号,用句号,问,并不求答,彰显人物内心的特立独行。在翻译中,只能竭力和着节拍,保持语言的节奏,素面朝天,入戏。虽不能於鼓,於竹,於丝,声声入扣,但求质朴不变,音韵犹存。

小说背景置于一个变化中或变化后的乡镇土壤里,德国东部经历了大变革的岁月,有过我们特别熟悉的语境,无论经历米丘林试验田、李森科生物学还是类似学生下乡义务劳动,留下的痕迹不是暂时的,如冰川纪之于大地,语言和思维方式上烙印已深深嵌入,在某种程度上,翻译成中文是这本小说该有的去处。任何经历革命性变化的时代和社会里,大浪淘沙。作者曾经这样谈论主人公洛马克,她该是德国现任总理默克尔的孪生姐妹,同时代,同样的土壤,可一个适应了今天,一个一直无法适应。而今,洛马克身居何处,我们可以找到她的。

完稿后和作家的一次见面时,她带给我一本新出版的小书,书名《乌鸦》,是一个记者写的文学体纪实科普读物,小书很精致,全黑,连书的顶部的边也是黑色的,像乌鸦,她说她喜欢。我看着这本很不俗的小书,不知如何评价,此时我的内心绝对地站在了中国的土地上,料着读者对颜色的喜好和乌鸦的认可,肯定和她不一样,可这就是水土,就是文化,不过,我坚信这不会影响对智慧与思想的钟爱和精美之品的欣赏。此书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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