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新闻敲诈
——一个十分沉重的话题

2014-03-29 11:02辰目
传媒 2014年7期
关键词:报刊社报刊队伍

由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记协等九家中央部委联合发起的一场打击新闻敲诈、围剿新闻敲诈的行动正在全国迅速推进。一些报刊被明令停办,一些报刊被停业整顿,一些记者站被予以取缔,一些记者被吊销记者证,一些编采人员被列入了黑名单。所发生案件可能会有各不相同的来龙去脉,各不相同的发生、发展背景,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其之所以被查处,都是因为有“新闻敲诈”行为,才被绳之以法、处之以规。

本来,按照马克思的定义,新闻报刊作为第四种权力,它是人民的喉舌,是社会的公器,它应具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充分的公信力。然而在新闻敲诈的过程中,亲和力变成了骗钱机器,公信力异化成了恐吓力,这些不良媒体或媒体人完全站到了社会和民众的反面,将自身神圣的职责沦落为不择手段、谋取私利的可耻行径。看到如此不少的同类,从我们的队伍被剔除出去,在为队伍的纯洁感到欣慰之余,不免有几分沉重。

为什么会是这么一种情形呢?追究起来,不外乎这么几种原因:有的报刊虽然在开始申办时,理由讲得冠冕堂皇,条件报得天衣无缝,但其实一开始就把宝押在借助报刊来敛钱的信条上,从一开始就没有怎么想走正道;有的报刊在转企改制中,没有从积极的方面去理解和践行改革宗旨要义,没有通过坚持正确导向,努力获得市场,而是抱着抵触情绪,怨天尤人,发泄不满,夸大困难,为新闻敲诈找歪理由,找邪根据,终于走向了事物的负面;有的记者、编辑缺乏基本的社会主义新闻伦理观教育,基本上没有确立新闻工作的职业理念,却是利用党报党刊长期在人民群众中形成的威信和影响力,大售其奸,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总之,这些媒体和媒体人的行为已经给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实际上已经不是在服务改革发展,而是在破坏和抵消我们的改革和发展,已经成为一种令人深恶痛绝的社会公害,必须全行业共讨之,全社会共伐之。

对一批新闻敲诈的当事者、当事人,绳之以法、处之以规,同时公之于报端,发之于网屏,震摄犯罪分子,警示违规人员,大快人心事,新风扑面来。但这只是打击新闻敲诈行动的直接效益,是第一步,远不止全部。全部在哪里?恐怕对于全行业来讲,都有一个正本清源、固本求真的任务。

如果说从处理新闻敲诈的报道中能够得到某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效益的话,那新闻报刊人还是要真正地而不是敷衍地搞清楚这么几个ABC问题:我们究竟在为谁办报办刊?我们应该如何来办报办刊?我们自己的利益诉求与报刊的诉求的关系应该怎样摆布?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致命的问题,是邪恶还是正义的问题?等等,搞清了这些问题,就不大可能犯大的错误,犯根本性错误。而厘不清这些问题,就会不断地出现类似的错误,最终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

在新闻价值观得以普遍认可的情况下,能否建立起一支过硬的新闻采编队伍,则至关重要。因为正确的认识是要人来执行的,理念是靠队伍来体现的,事业是靠投入来推进的。新闻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一支觉悟高、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采编队伍,至少一家报刊社的骨干层应该有这样的水准,由他们来执行采编任务,或以他们为轴心、主体来履行媒体的职责。这支队伍应善于处理报刊与民众的关系、个人与团队的关系、功利与精神的关系、今天与未来的关系,等等。特别是一个报刊社的领导班子要有在市场对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善于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最大限度地赢得市场、赢得发展的本领和能力。

为了维护新闻价值观不断地发挥出正能量,为了使队伍一直朝正确的方向成长,只有引导的措施而没有约束力量,是不可以的,这就需要纪律的力量,制度的力量。正如世纪伟人邓小平先生所讲: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一家新闻报刊单位必须毫无例外地建立并能认真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下去,使它具有一种惯性的力量。在这方面,还有不少的问题需要思考、需要研讨、需要给出题解,并深入推进。在此笔者先提出以上文字求教于同行。

猜你喜欢
报刊社报刊队伍
百强报刊
《小学生必读》再次入选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百种优秀报刊
吉林省教育学院报刊社召开2018年度工作会议
著名华裔经济学家、本刊学术顾问姚树洁莅临报刊社指导
在“门”字内加字可以组成新的字,试着填填下面的空吧!
从“行业影响”迈向“影响行业”
——中国水运报刊社发展战略解析
还剩多少人?
“五老”队伍大有可为
2009年10月报刊广告刊登额排行榜
苏省2008年“钟楼科试杯”教海探航征文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