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启智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但是,马克思主义传统理论认定,市场经济与公有制是不相容的。可见,中国这场伟大的社会变革,不仅涉及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更重要的,还涉及意识形态和理论观念的革命。也就是说,能否合乎马克思主义内在逻辑地解答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容问题,关系到这场变革是否具有合法性。客观地讲,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们在20世纪80年代运用马克思创立的所有制范式政治经济学原理,在这一点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理论贡献,例如:关于商品经济不可逾越的讨论、关于所有制结构与所有制社会结构的区分、关于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辨析、关于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划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确认等等。正是有了学者们十多年的理论探讨,才有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新定义,正式确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应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一个重要的发展和突破,它解决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容的理论难题,使这场伟大的社会变革在基本理论及其合法性上有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信;此外,中国30多年的经济发展实绩也充分证明,这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是相容的。
然而,我们对随之而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制度变迁,却一直缺少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信,或者说,掌握这场制度变迁的理论话语权几被新古典主义理论范式的新制度经济学垄断。只要看一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关于企业、契约、治理、产权等制度及其变迁问题的文献就明白,绝大多数都是在新制度经济学范式内讨论的。当然,并非说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不能借鉴和运用,而是说相应的体制转型及其制度变革的讨论及其理论支撑,缺少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主导的声音,这对于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国家来说,显然是不正常的,也是不应该的。因此,必须在生产关系所有制理论范式的政治经济学之外,创立另一维度生产关系理论范式的制度经济学,以解答体制转型中的制度问题,从而在制度变迁问题上也能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信。
固然,所有制理论范式的政治经济学,也可以称为制度经济学,因为它揭示了社会制度的本质和更替规律,但是,所有制理论所说的制度,显然是指五大社会形态的基本经济制度,即由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同而引起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及其制度。例如:奴隶社会生产关系制度表现为,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还占有作为劳动者的奴隶本人,因此,奴隶主直接将二者结合,进行生产,并占有全部的劳动成果;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制度表现为,资本家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不占有劳动者本人,因此,资本家只能在市场上通过与工人进行劳动力商品交换,才能在契约规定的时间内将二者结合,进行生产,并只占有劳动成果中的剩余价值。正是由于这样两种不同所有制的生产关系,才分别构成了这两大社会极不相同的基本经济制度或经济结构,以及不同的阶级矛盾和冲突,并最终导致不同的社会革命与基本制度及其社会形态的更替。所以,这种所有制关系揭示的制度,和现代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或者说与中国转型中的制度变迁的制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上有根本的区别,因为后者的“制度”,是指人们在生产中必然的交往与合作关系所形成的、约束他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的规则。例如:计划经济体制中人们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关系,是依据该体制所赋予的每个人的职位和名份,如厂长、车间主任、工人等等职位,来界定他们在经济活动中各自的权益和行为边界,以进行合作;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人们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关系,是依据人们拥有的不同要素如资本、管理、技术、劳力等等,通过市场平等协商和交易来界定他们在经济活动中各自的权益和行为边界,以进行合作。由此可见,所有制理论不可能成为研究这类制度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范式。严格地说,用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范式来研究这类制度及其产权问题,有对马克思创立的所有制范式政治经济学庸俗化的危险。
那么,马克思生产关系理论是否仅指所有制理论?并非如此!如果我们不固守教条,而是通观马克思全部的经济思想,容易发现,他的生产关系理论是一个二维的理论体系,即由所有制理论和依赖理论构成的二维体系。不仅这种二维思想在他早期的论著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所反映,而且在公认的包含丰富经济学思想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更是将另一维度的生产关系正式定义为“依赖关系”。而马克思所说的“依赖关系”与所有制关系不同,它反映的恰好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交往与合作的关系。因此,创立生产关系依赖理论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不仅有当今中国制度变迁的实践需求,而且也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可能。
或许有人争辩说:马克思的生产关系理论不存在所谓的一维、二维,它就是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理论。对此,我们的回答是:马克思的确没有说过,也没有明确把他的生产关系理论分为两个维度,但是,他在论著中却明确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剖析这样两种不同的生产关系的。其理由如下:
第一,所有制理论,是从人与物两个生产要素必然结合的角度定义的生产关系,即由生产资料占有而引起的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关系;而依赖理论,是从生产的必然社会性或人们必然的相互依赖性角度定义的生产关系,即由人们在生产中的交往与合作而引起的社会关系。正是有此不同,马克思依据后者,将迄当时为止的人类社会发展史划分为两大而非四大社会形态,即“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式……。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1]而依据前者,则是将人类社会发展史分为四个阶段或四大社会形态,即“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否则,如果是同一的理论和方法,就不会有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划分。
第二,《资本论》的主体理论或基本范式是生产关系所有制理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没有放弃生产关系依赖理论和方法的运用,因为他就是要从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现象即依赖关系中揭示资本与雇佣劳动根本对立的生产关系。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至第三章,主要就是用依赖理论分析商品生产者之间如何籍“物”而发生平等、自由的交换关系,并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3]103而且,在第四章分析劳动力商品买卖关系时,他还说:“劳动力的买和卖……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3]199-200可见,所有这些分析和结论都是在生产关系依赖理论框架内展开的。但是,一旦离开流通领域,马克思便立刻提醒说:“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变化。”[3]199-200而这里所说的“变化”,分明只能是在生产关系所有制理论层次才能看到,并正是运用该理论和方法,马克思才在随后的篇章中揭示了剩余价值的起源,而这是依赖理论所不逮的。所以,所有制理论和依赖理论,是分属两个不同层次的生产关系理论和方法,马克思是有区别运用的,并没有因为后者属于较表面层次的理论而弃之不用。
第三,由于理论角度和分析层次不同,它们的理论任务也不相同。所有制理论如《资本论》的理论任务,就是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以为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提供理论武器;而依赖理论的任务,则是通过揭示市场经济社会人们之间的合作秩序及其运行规律,以为构建和谐的社会经济秩序提供理论武器。
至此,只要我们不带偏见和固守教条,应该承认,马克思的生产关系理论是一个由所有制理论和依赖理论构成的二维体系,他从不同角度和层次进行研究时,对它们是有分工的,并不混为一谈。至此,一个必然的诘问可能是:马克思当年为什么没有把依赖理论独立出来进行研究,并创立不同于政治经济学的另一门经济学科,而是仅把它作为《资本论》研究的一个辅助理论或方法?一个明显的原因,就是马克思把毕生精力用在了创立所有制理论范式的政治经济学上,而无力单独研究依赖理论。其二,前已述及,依赖理论属于分析表面层次生产关系即人们之间相互合作关系的理论,而具有掩盖剩余价值起源的功效,所以,马克思即便有精力当时也不会单独去研究它;其三,当时的社会实践还未提出这一理论任务,也就是说,对马克思而言,当务之急是要为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提供理论武器,而非为整个社会合作的和谐秩序及其制度变迁探寻路径。
但现在,至少在中国,则有了这一社会实践的强烈要求,即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中的制度变迁过程,亟须在理论上给出马克思主义的解答:人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为什么能及如何相互交往与合作,进而如何才能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经济秩序,以推进经济发展。这些问题显然超出了所有制理论职责范围,但与生产关系依赖理论正相契合。
重新研究马克思的生产关系依赖理论不仅是社会实践所需,也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要求。因为马克思全部的经济理论非常宏大,涵盖了现在所称谓的经济科学,因而它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在多个学科上分门别类独立发展,也就是说,除他当年创立的所有制理论范式政治经济学学科外,至少还可以发展出依赖理论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学科。
或许有人质问:现在已有较成熟的新制度经济学及后来发展的博弈制度分析和演化制度分析等理论和方法,我们为什么不可以采取“拿来主义”,直接用于对中国制度问题的分析,而要“另起炉灶”?这里即使撇开意识形态和理论自信不说,单是从理论竞争而言,我们认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生产关系理论范式,对制度问题的分析要优于新古典理论范式的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后来的发展。本文仅就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产权”做一简单比较。在西方现代制度分析诸流派中,很少有人从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这一本质上来定义产权,更无人将它限定为特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关系范畴。但是,在生产关系依赖理论范式看来,“产权”在本质上可定义为:源于资本主义社会且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物的依赖关系”。相反,在新制度经济学及后来发展的理论中,产权却成为了一个分析从古至今任何社会用来约束和激励人们行为的制度工具。所以,创建依赖理论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便可与新古典理论范式的制度经济学展开对话与竞争,从而有利于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
当然,客观地讲,新制度经济学及后来的现代制度分析各流派,不仅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且发展出了众多较好的分析制度问题的工具或方法,而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现在还仅仅是个别人的宣称,理论尚未完善。但是,至少对广大的马克思主义学者而言,不能因此气馁,尤其在西方现代制度分析上的一些有识之士如诺思、金迪斯、鲍尔斯等学者们开始重视并重拾马克思的理论来研究当今制度问题的情况下,更应该有信心、有担当、有责任,脚踏实地地去创建并完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13.
[3]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程启智.物的依赖关系与马克思主义产权经济学之当代重建[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4).
[5]程启智.论马克思生产关系二维理论:所有制和依赖理论[J].当代经济研究,2009,(6).
[6]程启智.马克思生产关系二维理论体系形成过程的系统考察[J].学海,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