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之交容美土司的对外策略

2014-03-28 15:01:43杨洪林陈文元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南明清廷土司

杨洪林,陈文元

(湖北民族学院 民族研究院,湖北 恩施 445000)

容美土司不仅管辖区域较广,而且实力雄厚,对土家族历史文化的发展曾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因而学术界对其多有研究。李荣村、祝光强、向国平等对容美土司的历史发展过程有较为详尽的论述,王承尧、段超、田敏、陈湘锋等对容美土司的文治武功发表过高论。近年来,随着土司学的不断兴起,容美土司研究有渐成学术热点之势,很多研究土司的专家都对其有所涉及。本文将关注点放在明清之交的特殊历史时段,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梳理以探寻容美土司的对外策略。

一、容美土司面临的形势

明清之交,鄂西南地区虽然远离中原,处于边远山区,但依然不能幸免于战火,农民军、南明、清廷、吴三桂等各种势力均在这里相互交织。明朝廷虽然在明初就在鄂西南地区设立了施州卫,但到了明末,屯政破败,施州卫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更难以对其周边地区进行有效的防控。南明朝廷建立以后,鄂西南地区的各种武装势力成为其拉拢的对象,文安之曾亲赴容美土司,共商复明大计。大顺农民军余部接受南明朝廷领导后,改编为“忠贞营”,也转战到鄂西南地区。其后,大顺军与川东、鄂西的农民军武装组成“夔东十三家”,长期活动于鄂西一带,继续与清军对抗。清廷定鼎中原,着力统一全国,积极争取容美及其他土司的支持,对他们加官晋爵,颁授印信,承认他们的统治。吴三桂在举兵反清之后,其势力很快达于鄂西,容美土司又受其挟制。除这些势力之外,容美土司周边尚有施南、保靖、桑植、永顺等势力强大的土司,容美土司跟他们既是世亲又是世仇的关系。可以看出,明清之交,容美土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异常复杂,其对外策略影响着自身的生死存亡。

容美古称容米,又称柘溪,由田氏家族执掌其地,“(鹤峰)州为容美土司田氏地。元隶四川,明属湖广,其先或称柘溪,或称容美司”[1]。1368年,明朝建立,容美土司顺应时势,接受明朝中央政府统治。“(容美宣抚司)太祖丙午年(1366年)二月因之。吴元年(1368年)正月改黄沙、靖安、麻寮等处军民宣抚司。洪武五年(1372年)二月改置长官司,七年(1374年)十一月升宣慰司,后废。永乐四年(1406年)复置宣抚司,属施州卫。西北距卫二百十里。领长官司五:盘顺长官司、椒山玛瑙长官司、五峰石宝长官司、石梁下峒长官司、水尽源通塔平长官司。”[2]“容美土司辖地东部与荆楚地区相接,西面连接巴蜀,向南经过溇水、澧水可到达洞庭湖区,北方与汉化程度较高的长江三峡南岸地区相邻。”[3]容美土司在其辖地有着雄厚的根基,管辖地域广阔,是湖广土司中实力较强的土司之一。明末,容美土司积极参与明朝镇压农民起义活动,因军功晋升为宣慰司。

二、容美土司的对外交往与对外策略

李自成兵败,大顺农民军余部在李过、高一功的领导下继续从事抗清斗争。此时,明朝遗臣也利用其残余势力在南方建立南明政权。清军入关之后,随即着手统一全国,对农民军、南明等势力进行“军事清剿”。鄂西南地区处在农民军、南明、清廷等各种势力的交汇点上。康熙十三年(1674年),吴三桂反清之后,势力也很快发展到鄂西南地区。容美土司面对这些势力及种种政治变故,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对外交往中灵活应对,保存了自身的实力。

(一)交结卫官,消解卫所的威胁

明朝廷为加强对西南地区土司的防控,在土司的周边地区设置了众多卫所,仅在容美土司的周边就设置有施州卫、九溪卫等卫所。施州卫是直接管辖容美土司的卫所机构。在施州卫设置初期,由于大兵压境,对反叛的土司进行血腥镇压,给周边土司带来了不小的震动。但是到了明代中后期,明朝廷政治日益腐败,远离京畿的施州卫也受这股风气的影响,军政、屯政日益破败,军户逃亡,民占屯地现象时有发生,周边的土司也趁机谋求发展。容美土司天性好客,喜欢结交朋友,“公(田世爵)天性轻财,重结交,与荆州蕃、道、府,无不密契,无岁不出,出必经年累月始回”[4]。结交施州卫官,自然也是容美土司对外交往中的手段之一。嘉靖《四川总志》卷十六就有鄂西南土司与施州卫官违制缔好的记载,土司“将所劫子女财帛分送施州卫官,遂与土官习为表里,违制结姻,深为缔好,故纵劫掠,事无惮忌。名虽本管,实同窝主,及至事发,上司委官提勘,该卫官员非惟占护不发,且又力为党蔽,捏文回护”[5]。可见,包括容美土司在内的鄂西南诸土司勾结卫官,消解卫所威胁的目的已经达到。

到了清初,容美等土司还与施州卫形成同盟,共同抵抗农民军的进攻。“(顺治)四年(1647年)李过……入施州卫,肆屠掠,与土司卫兵战于(施州)城南”[6]。康熙初年,清廷平定“夔东十三家”势力,鄂西南地区正式纳入清廷管辖。清廷保留了施州卫建制至雍正六年(1728年),裁撤施州卫之后设恩施县。从这些基本史实可以看出,明清之交,容美土司通过缔结姻亲等手段,与施州卫保持了比较亲密的关系,消除了施州卫对它的军事和政治威胁。

(二)效忠明朝廷,以明为正朔

在明朝近三百年的政治统治中,容美土司形成了以明朝廷为正统的国家认同,经常进京纳贡,听从朝廷的征调。明末,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势起,东北亦有清军的紧逼,容美土司应明朝廷征调,“崇祯十三年(1640年),楚抚方孔熠调容美土司兵增防当阳、远安”[7]。容美土司田玄与其两兄(田圭、田赡)四子(田沛霖、田既霖、田甘霖、田苏霖)及属下诸土司,自带军粮,率土兵万余人与农民军激战。明朝廷为嘉奖容美土司的忠勇,升“容美军民宣抚使司”为“容美军民宣慰使司”,其下属长官司也晋升为安抚司,“并给五营副总兵关防,以备征伐”[8]。明朝灭亡,容美土司田玄“屡上恢复之计”[9],田霈霖“与督师何腾蛟、堵胤锡时以手札往来,商略军机,以图匡复”[10],处处表明效忠明朝廷之意。

明朝灭亡后,其残余势力在南方相继建立了一系列政权,如1644年,在南京建立弘光政权;1645年,在福州建立隆武政权;1646年,在肇庆建立永历政权,这些政权被统称为“南明”。南明建立之初,广大南方地区尚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内,鄂西南地区也在常驻湖南效忠南明的何腾蛟、堵胤锡部掌控之下。容美土司也视这些政权为明朝正统的延续,接受南明朝廷封诰与调遣,与清廷对抗。容美土司还接纳明朝遗臣儒生入司安顿,“一时名贤,如彝陵文相国公、黄太史,松滋伍计部及归州、公安士大夫数十辈,挈家聚族依附于公(容美土司田舜年)”[11]。南明永历政权名臣文安之,“念川中诸镇兵尚强,欲结之”[12],后曾移居容美,与容美土司田玄、田沛霖、田既霖、田甘霖有频繁的交往,彼此互有言诗倡和,共抒忧国之情,商讨抗清复明大计。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文安之联络鄂西南及川东农民军、土司势力攻打重庆失败,文安之苦心经营的川东、鄂西抗清“统一战线”瓦解,“时王(永历帝)已入缅甸,地尽失,(文)安之不久郁郁而卒”[13]。容美土司田甘霖将文安之的灵枢移回容美,安葬在容美中府的紫草山上[14]。在南明政权灭亡之前,容美土司曾迫于时局压力,于1655年归顺清廷,但仍与南明人士联系,接受众多的南明人士避难于容美,与南明朝廷互有来往。

(三)保存实力,不与农民军正面对抗

明清之交,有多股农民军势力活跃在川东、鄂西一带,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大顺农民军及“夔东十三家”。这些农民军在活动过程中,与容美土司一样对明朝廷有一定的认同,在名义上接受南明的领导,因此他们有合作的基础。容美土司也在南明领导下与农民军有过密切的接触。但是,容美土司也受到农民军的多次侵扰和洗劫。如大顺农民军在李过的领导下,攻打荆州不克,退守鄂西南地区,进而转战到达容美土司,并对之进行了一番洗劫。容美土司数代积蓄被大顺军掳去,祖坟也被挖掘。“施、归、长、巴一带,星罗棋布,虽藉明朝为名,而采粮索饷,烧杀掳掠,往来不绝”[15]。此后,大顺农民军与川东、鄂西的多个地方抗清势力连成一片,号称“夔东十三家”,长期活跃在川东、鄂西一带,强盛时兵力达到20余万。“夔东十三家”中的刘体纯、塔天保部也曾洗劫过容美。康熙《巴东县志》卷三记载,“刘体纯、塔天保即遣其将刘应昌等四人,将锐卒三千渡江,昼伏夜行,不四日抵容美,掳田甘霖及其妻子以归,遂尽逐江南民北渡,时顺治十五年(1658年)五月也。容美以金银数万赎(田)甘霖,乃复遣返”[16]。容美土司在面临这些农民军势力侵扰时,没有组织土民对其进行大规模的抵抗,虽然受到了一些财物上的损失,但其家族的人生安全得以保全,保存了后继发展的实力。

(四)审时度势,投诚清廷

1649年春,南明抗清局势发生逆转,其大将何腾蛟、金声桓、王得仁、李成栋先后在与清军作战过程中兵败身死。从此,清军在南方战场上占据了优势,他们乘胜占据了广大的湖广地区。容美土司周边的诸多大小土司都见势归顺清廷。清廷对这些主动投诚的土司均予以封诰。容美土司见此情景,也决定向清廷投诚。“辛丑(二十四日),湖广容美土司田吉麟(田既霖),以所部二万投诚。上(顺治帝)嘉之,命所司速叙”[17]。容美土司的归顺得到了清廷的积极回应,仍以原官授之。《清史稿》载:“(容美土司)传至田既霖,清顺治间(1643-1661年)归附,仍授宣慰使。”[18]

容美土司投诚清廷的原因,除清廷统一全国是大势所趋外,还有“容美土司自身对联合抗清也缺乏信心,加上夔东十三家久据峡区(鄂西南地区),战火不停,容美土司与其既有刀兵之交又有掘墓之仇,在粮饷、地盘、人口上也有很深的矛盾”[19]。可见,容美土司投诚清廷,也是形势所逼。

(五)倒向反清势力,接受吴三桂册封

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三桂举兵反清,“自号周王、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20]。康熙十三年(1674年)正月,“(吴)三桂僭称周王元年”[21]。很快,吴三桂先后占领了云贵、川蜀、湖广等广大地区。鄂西南地区的施州卫、巴东、建始等地均降于吴三桂,湘西、川东诸土司也降于吴三桂。“(田)甘霖子(田)舜年,字九峰,受吴逆伪承恩伯敕”[15],并乘机派土兵占领了周边的一些地区,掠夺物资人口。吴三桂不仅对容美土司,还对其下属土司进行“加封”。田舜年还派其弟田庆年、其子田昺如率土兵前往澧州,接受吴三桂调用,与清军作战。康熙十八年(1679年),吴三桂死后反清势力很快被镇压,容美土司又顺势改投清廷。清廷为保持土司地区的稳定,并未追究其投降吴三桂之事,“圣祖仁皇帝曲赐矜全,西南平定,仍予世袭”[22]。容美土司田舜年一方面为开脱罪责,一方面为表忠心,向康熙皇帝上《披陈忠赤疏》。后来,田舜年还受到康熙皇帝的接见。容美土司接受吴三桂的册封,“使容美地域不仅避免了兵燹之灾,而且得到相应的发展”[23]。

(六)与周边土司联姻结盟,相互制衡

明代后期,容美土司周边不仅有鄂西南的施南、忠建等实力较强的土司,还有湖南的桑植、保靖、永顺等土司,它们都对容美土司的统治构成威胁。“在鄂西地区,清代形成了如下两大阵营:容美土司与施南土司结成同盟,形成一个阵营;忠建宣抚司与其下属高罗安抚司形成另一阵营。两大阵营常常发生争执与矛盾”[24]。为此,容美土司主动与施南土司的下属东乡五路安抚司及忠建土司的下属忠峒安抚司联姻,以姻亲关系为纽带增强土司之间的联系,借以增进同盟关系,相互制衡,确保其西面的安宁。

容美土司与桑植、保靖、永顺等土司的关系,清人顾彩在《容美纪游》中记载说:“初,四大土司惟保靖与容美交好,其永顺隶岳州府,主幼不治事,国内殷庶,君常与保靖谋讨之。其桑植与容世姻,实世仇也。”[25]“清康熙三十七年(1658年),容美使司田舜年,又率兵犯桑,向长庚召各州、旗官兵,与容兵大战,容兵败溃。次年,容美遣使前往桑植求和,桑司允许。从此,方归旧好,姻眷如初。”[26]容美土司与保靖土司则长期保持较好的关系,世代姻亲,并订立盟约。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盟约曰:“维我二邦,恭膺朝命,来守屏藩。祖宗以来,世为姻好,同寅协恭,不侵不叛。兹以苗民逆命,犯我边疆,申固我盟,告诸天朝,告之社稷,自今以往,既盟之后,保靖有难,容美救之,容美有难,保靖亦然。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纠是殛,俾坠其师,靡克有后。”[23]容美土司地在田舜年的治理下,已经恢复元气,加上政局稳定,与周边土司和睦相处,容美土司成为鄂西南地区土司中的“霸主”。

从容美土司与明朝廷、清廷、施州卫官以及农民军势力、吴三桂反清势力和周边土司的交往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容美土司虽然有较为强烈的明朝廷认同意识,倾向于各种拥明势力,但他为了自身利益也不惜变节。在面临强敌之时,并未组织大规模的抵抗,力求自保性命。容美土司的这些对外交往过程,显示了容美土司的对外策略是以自保为主。在这种对外策略指导之下,容美土司在明清之交的乱世有效地保存了自己的实力,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容美土司对外策略的历史作用

容美土司洞察明清时局及各种势力之间的关系,采取了以自保为主的对外策略,对土司、土民及其地域社会都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其影响突出地表现在保持了境内土民的生产与生活的基本稳定,促进了土司家族文化的传承与复兴和土家族文化的发展,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

(一)保持治下土民生活的基本稳定

明清之交的乱世,社会动荡,鄂西南地区的土民也免不了兵燹之苦。农民军、清廷、吴三桂先后交兵于此。容美土司长期依附于农民军,又先后投靠清廷、吴三桂。容美土司为保田氏基业不致毁于战乱,也为了保护一方土民,积极寻求安定和平的时机,采取了以自保为主的对外策略,以应对动乱时代的各种危机。这些策略使容美土司的土民免于战乱之苦,保障了当地的生产与生活,并为因躲避战乱进入容美土司的难民提供了继续生活的场所。通过这种对外策略,土司建立的基本社会组织并没有被战争所冲坏,境内社会秩序良好,维系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区域社会结构。“当清代鼎革之初,流寇李自成、张献忠倡乱,而吴三桂复继之,海内分崩,惟容美一隅可称净土。于是,名流缙绅者,多避乱于此”[11]。吴三桂反清被平息之后,鄂西南终于安定下来。容美土司积极整饬内务,让土民积极从事生产,同时和睦周边,实现了其治理地区的安定与繁荣。

(二)促进土司家族文化的传承与复兴

容美土司“自汉历唐,世守容阳”,有着长远深厚的地区根基。相比于外界对土司的偏见,在明末清初时期,田氏土司家族却是一个书香世家,涌现出了不少颇有水准的文学家、诗人,备受世人称赞。在战火纷飞的动荡社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受到客观环境制约的。“人类生存于其中的物质环境对其所实行的社会文化制度和习俗有着关键性的影响”[27。]容美土司的对外策略,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发展环境,使田氏基业得以保存,田氏家族继续掌管容美,延续了田氏家族的文化传承。容美土司历任司主,均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容美土司田氏家族先后产生了9位文人,均有诗集,体现出较高的文学造诣,这在众多的土司当中是不为常见的。特别是明末清初时期田既霖、田甘霖、田舜年三位土司在容美土司中的文采特别出众,尤其是田舜年,不仅通晓经史,还为容美土司家族文化的传承与复兴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田舜年饱读诗书,颇为博学。诗词歌赋,无不通晓,经史子集,无不涉猎。他有《田氏一家言》《容阳世述录》《二十一史纂》《六经撮旨》《白鹿堂诗文集》《古城记》《许田射猎传奇》等著作。田舜年之子、末代土司田旻如也是一位具有较高文化学识的土司。应当说,容美土司的文学成就是土家族文学史的一座高峰,是土家族优秀文化不可磨灭的一部分。这些文学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容美土司在明清之交的乱世采取以自保为主的策略,为家族的发展赢得了机遇和时间。“他们的图存方略虽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但在客观上具有有利于维护祖国统

一、有利于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深远意义”[28]。

(三)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容美土司长期与施州卫等官府交往,土司地区的土家族人与卫所地区的汉族移民、经制地区的汉族民众长期保持着一种友好的民族关系。明清之交,众多农民军往返于鄂西南地区,在鄂西南地区进行军事驻扎与军事活动,容美土司依附于农民军,不与之正面对抗,实现了外地汉族与土家族的“和平共处”。明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严重,不少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流民。容美土司辖地山多人稀,有大量的土地可供开垦,又较少受到战乱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汉族、蒙古族、苗族、白族军民进入定居,形成了现今多民族杂居的状况”[29]。容美土司还将在巴东、长阳、枝江、荆州、武昌等地所购买的土地交给汉人耕种,收取租金。并且,当时不少汉族流民涌入容美土司辖地,带去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社会工艺技能,促进了容美土司地区的开发,也丰富和发展了土家族文化,丰富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交往内容。容美土司投靠清廷,清廷平定“夔东十三家”之后,清军进驻鄂西南地区,避免了民族之间的纷争,也为土家族聚居区注入了新的汉族文化及满族文化因子。通过以自保为主的对外策略,容美土司增强了民族的交流与互动,“有力地推动了土家族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了土家族的进步。文化互动使土家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的联系得以加强,使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30],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总之,明清之交,容美土司应对复杂的外部情势,采取以自保为主的对外策略,为土司家族和土民发展赢得了一个相对安定和平的环境,避免了剧烈的社会动荡。这种对外策略对土家族历史文化的发展走向有着深刻的意义,避免了以容美土司文化为代表的土家族精英文化的断裂,为土家族文学精华的塑造赢得了时间。容美土司的这种对外策略有时不免有失节气,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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