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娱乐新闻报道的尺度

2014-03-28 09:42:35
传媒 2014年16期
关键词:新闻报道明星娱乐

张 玲

辽宁工业大学文化传媒学院讲师

娱乐新闻报道是新闻报道领域中形式比较灵活、内容涉及广泛、把关相对宽松的一类报道。目前大量的娱乐新闻报道,主要关注明星的“大事小情”,比如:婚变、生子、出轨、吸毒等一系列私生活或负面新闻。这样的娱乐新闻报道,影响了明星的正常生活,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在某种程度上对社会造成了危害。

纵观各媒体的娱乐新闻报道,仔细推敲其在新闻选题、新闻价值、新闻倾向性等方面的特点,不难看出目前的娱乐新闻报道尺度确实令人质疑,其在新闻策划、新闻事实、新闻立场、新闻议程、新闻评论等方面都暴露出不同程度的问题。

报道过程:是策划还是“导演”?新闻策划与导演有着本质的区别。新闻策划包括广义上对某一媒体形象的规划和狭义上对所报道事件新闻点的提炼。在一些娱乐新闻报道过程中,个别媒体的自身定位与新闻宗旨受到质疑。新华网在题为《狗仔当道,新闻蒙羞》的文中就狗仔队与新闻记者的区别、丑闻报道的尺度等问题进行了诠释。即使一些丑闻确实是事实,但是对于这类事件的报道过程,究竟是正常的新闻策划还是存在“导演”之嫌,引人深思。

目前一些娱乐新闻报道,并不像以往的娱乐新闻报道那样,在某刊物的封面或者头版直接发布消息,而是像电视剧首映之前,先发“预告”,再通过社交媒体进行转载,让大众进行无尺度地猜测。在这种“新闻未出,预告先行”的模式下,大众对这一“可能出现”的新闻的关注度与期望值愈发升温。随后媒体再爆出部分图片与内情,并以确定其真实性为由,大量讲述获取信息的全过程进而埋下伏笔,使事件在不知内情的大众视野中“病毒式”地扩散和传播。如此穿着新闻外衣,走着娱乐路线,导演着剧情发展,消费着无辜大众,实属不该。

翻炒冷饭:是事实还是“消费”?娱乐新闻报道“消费”事实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文不对题:挂着“羊头”卖“狗肉”。由于某些事件的新闻事实并不丰富,很多娱乐新闻报道开始依赖标题做噱头和卖点。从标题上看,受众以为事件有了新进展,可是真正读了新闻以后,发现除了导语的一小段与之前的报道略有不同,其他的内容完全是之前报道的翻版。这种文不对题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媒体没有新鲜的事实作为报道基础,又想博人眼球,赚取阅读率。

偷换主角:无数名人无辜“中枪”。某些娱乐新闻报道进入“瓶颈期”后,媒体又把目光聚焦到其他名人身上,开始捕捉某明星与正在发生的事件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那些与之同姓的明星、合作过的明星、有相同经历的明星,甚至毫无关联的明星,纷纷“躺着中枪”。这种“殃及池鱼”的做法,不仅让明星们哭笑不得,更让读者们摸不着头脑。

怀旧风波:只把“旧闻”变“新闻”。有些娱乐新闻报道就像在给受众补一节娱乐圈的“历史课”。个别媒体实在找不到相关新闻事实,便开始挖掘那些陈年旧事。于是,那些娱乐圈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淡出受众视野的花边新闻、不为人知的新仇旧恨、至今还未解开的种种谜团,再次浮出水面,甚至登堂入室,掀起了一场怀旧风波。“旧闻”摇身一变成“新闻”。

“秉持善意、克制性地维护新闻当事人的基本权益,是国际新闻界普遍认可的职业道德。”不是非要剥开展示才叫真相,也不是非要狠批才叫正义。在娱乐新闻报道的过程中,善意地处理好媒介传播权、受众知晓权和当事人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在三方利益间寻得平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真相、护正义”,才能传播正能量,彰显记者的职业道德。

头版头条:是需要还是“兜售”?如今一些娱乐新闻报道的尺度越来越大胆,经常把一些娱乐圈并不光彩的新闻事件作为封面、头版、头条。这一现象同样受到了媒体研究人员的质疑,很多学者认为这一举动违背了“议程设置”功能的初衷。媒体没有真实地反映受众的需求,而是迫使受众被动接受媒体“兜售”的信息商品。目前一些媒体议程设置中,舍弃一些国家大事,转而报道娱乐八卦新闻的情形时有发生。这一行为客观上诱导了受众,使受众被动地跟着媒体去关注这些八卦新闻,最终不自觉地认为“娱乐”才是“大事”。

每当媒体报道的内容受到质疑时,媒体总会打出“受众的需要”这个幌子。部分媒体认为,这是受众对公众人物行为的“知情权”,受众需要这些“真相”,殊不知这样的推波助澜,导致受众盲目的行为更加失去控制。事实上“丑闻”式信息未必是受众真实的需要。大量受众是在媒体铺天盖地的渲染下,被动地阅读了信息,而部分追求利益的媒体,正好趁机把媒体的需要变成受众的需要,向受众“兜售”暴力、情色、丑闻等原始信息。

新闻从业人员如何秉承真正意义上的新闻宗旨,引导舆论、把握尺度、服务社会,构建和谐的娱乐报道环境,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事实:不可弃的新闻内核。娱乐新闻报道始终是新闻报道,不可因其多了“娱乐”二字,就偏离了新闻的宗旨,“事实”永远是新闻的内核,不管它是娱乐的还是严肃的。无论事实的表象如何、载体如何,娱乐新闻报道都应该立足于事实本身,以事实为依托,切不可借题发挥,老生常谈;更不能以事实为名,随意编造。

尺度:无声的警钟长鸣。对于明星隐私的过度关注,考量着娱乐新闻报道的尺度与底线,也在提醒人们思考,媒体究竟做了什么?那些本该关起门来自己解决的家事,那些本需要时间去冲淡和消化的伤害,都赤裸裸地展现于公众面前。有人认为这是名人该有的“命运”,也有人认为,这样的大尺度报道,大规模渲染,非但不能维护社会公益和主流价值,更造成了事件“非常态”的解决,过度报道甚至给事件的解决与舆论的导向带来很多不良影响。媒体的偏离,为将来的同类事件埋下了不确定的种子,那些可能酿成的“恶果”,像无声的警钟,提醒着业内人士,面对丑闻要“点到即止”。

卖点:永远是把双刃剑。在商业化的今天,经济利益确实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商业化报刊、商业化频道、商业化网站、商业化影视,这些媒介对受众的影响正在与日俱增,“卖点”逐渐成为各媒体争相追逐的目标。然而,“卖点”对于一个媒体来讲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给媒体带来不菲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可能让媒体因此而名誉扫地。娱乐新闻报道不应一味地追求“卖点”,而舍弃一个媒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善意:无国界的新闻道德。新华网在探讨新闻道德时谈到:“秉持善意、克制性地维护新闻当事人的基本权益,是国际新闻界普遍认可的职业道德。”不是非要剥开展示才叫真相,也不是非要狠批才叫正义。在娱乐新闻报道的过程中,善意地处理好媒介传播权、受众知晓权和当事人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在三方利益间寻得平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真相、护正义”,才能传播正能量,彰显记者的职业道德。

目前的娱乐新闻报道确实存在着“导演式报道、过度消费事实、强行传播信息和社交媒体监管不力”等问题。在未来的娱乐新闻报道中,媒体应该尊重事实,斟酌尺度,善用新闻点,秉持善意,以营造和谐的新闻报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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