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014-03-27 18:16郑宜
艺术评鉴 2014年3期
关键词:高师音乐

郑宜

摘要:随着教学体制和学位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的艺术教育体系不在只有单一的文学硕士学位。自2005年国务院学会委员会决定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以来,艺术硕士这一新生学位在短短的8年时间中已在招生规模和数量上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在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关键词:高师 音乐 艺术硕士

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不同于传统教学方式上偏重理论传授、学术研究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而是相对于学术性研究生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该学位类型的开设旨在培养具有扎实艺术理论基础和高水平创作技能,能够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如今,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步伐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对艺术领域高层次、应用型的高素质专门艺术人才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5年通过并批准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从近几年的发展来看,虽然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已初具规模,但随着艺术硕士的规模不断扩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取得值得肯定的成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因此本文以高等师范院校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的实际情况为例,反思目前我国高等师范院校音乐艺术硕士在教育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

一、我国高师院校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成功经验证明,课程学习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我国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来说,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对于她们的今后发展则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自2005年通过并批准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之后,又于2006年上海举行的院校会议上讨论并制定了《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其中,在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方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纵观国内各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普遍存在着单一化和雷同化这两大问题。

(一)课程设置单一化

众所周知,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有什么样的培养目标就有什么样的课程设置。因此,在有关规定下,音乐艺术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不仅是以实践为主,同时还要兼顾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對于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来说,她们的课程不能过多的停留在舞台实践和音乐领域的基础理论课上,而是需要融入部分具有人文性的课程,以此来丰富其内在修养。这主要是鉴于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去向更多的是从事教师行业。但对于一名音乐教师来说,若只是拥有了舞台实践能力和与音乐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然而就我国目前的各大高师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的课程设置而言,主要还是以音乐领域的各类专业课为主的单一化课程设置形式。这样的课程设置只能缩小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出入,同时也与高师院校的定位不相吻合。

(二) 课程设置雷同化

在我国各大高校相继拥有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新形势下,各大高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本应呈现百花齐放的景象。然而,纵观各大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主要呈现出雷同化现状,而这一现状主要体现在: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与本科雷同。众所周知,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和研究生阶段的培养目标是截然不同。若将本科阶段的课程在研究生阶段照搬施行,试问那如何体现研究生的学习价值。

二、 优化我国高师院校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课程设置方面的对策

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5年通过并批准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以来,已有百余所高校获得招收艺术硕士的资格。其中,占招收艺术硕士数量比例较大应属高师院校。但在每年不断扩大的艺术硕士的招生数的形势下,许多高师院校只注重数量,而教学质量却呈下坡趋势。因此,我们需借鉴国内外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宝贵经验,不断地优化我国高师院校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

(一)课程设置多元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世界文化多元化已成为历史发展趋势。而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也应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高校在音乐艺术硕士的培养上亦须体现多元化这一理念。而高师院校作为培养人民教师的摇篮,更应在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上始终贯穿多元化的理念。在开始专业技能课和专业理论课的基础上,多开设文学、美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使音乐艺术硕士在交叉学科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二)课程设置创新性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社会上的各行各业都在讲求创新。因此,高师院校在培养音乐艺术硕士时也需在课程设置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于当前高师院校本硕阶段的课程设置雷同化这一现象,可以采取旧课程新教材新要求的方式。高师院校可以编写适合研究生学习的新教材。此外,对于高师院校照搬专业艺术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的课程设置的问题。其实,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在于高师院校对自身的定位不准确形成的。因此,在课程设置上一味强调专业却忽略了“师范性”。所以,高师院校可以有所选择地借鉴专业艺术院校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在专业课程方面的设置,但还需联系自身实际情况增设一些体现“师范性”的专业课程例如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治疗等课程,从而给学生一个明确的就业方向和指导。

三、 结语

设置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艺术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的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从无到有,从专业艺术院校的率先试点到如今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高师院校中的普及,这每一次的试点改革,为我国文化艺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各大高校应明确定位并结合自身优势在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发挥音乐艺术硕士专业在各个不同高校中的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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