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明
(浙江省原蚕种场,浙江杭州 310023)
创建“保-育-繁”一体化模式打造省级现代蚕桑种业基地
张学明
(浙江省原蚕种场,浙江杭州 310023)
浙江省原蚕种场是浙江省农业厅直属单位,创建于1929年,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留下小和山,至今已有85年的历史,是我国专业从事家蚕三级原种繁育的国有专业场,又是浙江省优质桑蚕品种保育改良中心,是省家蚕种质资源“一库五点”(浙江省家蚕种质资源库,省农科院、浙江大学、湖州市农科院、浙江省原蚕种场、桐乡市蚕业公司五个资源保存点)之一,现有蚕种质资源185个,桑品种300多个,承担着我省优质桑蚕原种供应和桑蚕品种的集中保育改良有任务,是浙江省“十二五”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蚕桑新品种选育课题参与研发单位之一。鉴于浙江省原蚕种场划为省高教园区,大部分桑园和蚕室被征用的实际,为进一步发挥省原蚕种场的优势,2011年根据省农业厅的指示,原蚕种场与湖州市长兴县农业局协商,收购了原长兴龙华蚕种公司的全部资产,新成立了由浙江省原蚕种场100%控股的浙江和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产和经营三级原种和“宝宝”牌一代杂交种(湖州市统一注册商标,为湖州市著名商标),为我省三个原种生产单位之一。同时,该单位是省原种储备基地,是浙江大学—湖州市现代农业蚕桑产业联盟的家蚕良种繁育示范基地,是浙江省桑蚕新品种实验室鉴定点。
浙江和顺现代农业公司占地面积19.33 hm2,其中生产用地3.73 hm2,专业桑园面积10 hm2。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现有在职人员2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科技人员6名,其中家蚕育种研究员1名,高级农艺师1名,一线工人都具有15年以上专业从事蚕桑生产的实际工作经验,是一支思想素质高、技术力量强、敢于吃苦、善于创新的团队。通过资产整合改造提升和“浙江省蚕桑新品种引繁展示(长兴)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现已初步建设成为集现代蚕业科研、展示、生产为一体,引领全省蚕业发展的现代农业创新科技园;由公司自主研发的蚕新品种“杭和×秀山”、“和山一号”分别于2012年、2013年通过了浙江省蚕品种实验室鉴定,正在农村试养。与科研院校紧密合作,利用科研院校的技术优势,为我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目前家蚕“保、育、繁”生产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现代蚕桑种业基地已初步形成。
1.1 浙江省优质桑蚕品种保育改良中心的研究方向和任务
浙江省蚕桑科技进步源头于蚕桑品种的育成与应用,一大批优良品种如菁松×皓月、浙蕾×春晓、杭7×杭8、浙农1号×苏12、秋丰×白玉、丰1×54A等在我省蚕业生产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一个新品种在长期的生产繁育过程中,若不给予符合该品种的生物学性状的适当环境条件和配套的技术措施就会出现品种性状的退化,因此在品种繁育过程中必须做好品种种性维持工作。长期以来,本省没有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仅依靠省内的一些科研和教育等单位做些品种的保育工作,再加上人力、物力、财力的严重缺乏,直接影响品种保育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有些蚕品种甚至丢失了品种的某些遗传性状或某些特殊性状,这些宝贵的品种资源急待我们去保护和挽救,因此,设立一个省级的蚕品种保育改良中心已迫在眉睫,将会对保持品种的遗传性状和优良经济性状,对提高良种的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年,“浙江省优质桑蚕品种保育改良中心”在我场正式挂牌成立。
中心的发展目标是以社会效益为主,适当兼顾经济效益。研究方向主要是收集、保育、改良浙江省现行实用品种;在我省蚕桑生产中起过重大作用的实用品种;具有特殊性状的实用品种。具体包括两方面的研究内容:一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浙江省当家蚕品种,如菁松、皓月;苏春、春蕾;镇丰、明珠;浙蕾、春晓;杭7、杭8;华合、东肥;浙农1号、苏12;薪杭、白云;东34、603;兰天、朝霞;芳山、星明;丰1、54A;秋丰、白玉等的保育和改良。二是引进当前江苏、山东、四川、广东、广西、安徽、陕西等省主要蚕区的生产用当家品种。
1.2 蚕品种保育、改良研究进展
中心目前收集保存了185个中、日系品种(品系),如何做好这些品种的保育和改良工作成为当前主要研究内容,着重开展以下两方面研究工作。
1.2.1 系统调查了品种性状
首先我们着手熟悉和掌握品种(品系)的形态特征和性状特点,包括品种的优良性状和一些不良性状,严格淘汰不符合该品种特性的蚕、茧、蛾等,保持品种的原有种性。其次对目前的185个蚕品种(品系)进行了品种性状的调查。调查了每个品种或品系的形态特征(幼虫的体型、斑纹、茧形、茧色)、生理性状(化性、眠性)、茧质(全茧量、茧层量、茧层率)、丝质(茧丝长、解舒率、净度、纤度)、卵质(良卵率、孵化率、不受精卵率)、产卵性状(卵色、产附、每蛾卵粒数)等项目,为品种保育、种性维持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1.2.2 成功改良复壮了菁松×皓月
多丝量蚕品种菁松×皓月从1981年开始在我省推广应用,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目前仍占全省蚕种生产总量的20%左右。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品种性状出现了退化,几年来,我们采用更换品系或异地循环杂交法进行品种复壮改良。特别是近年,我们针对菁松B原种孵化率低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通过对菁松B进行冲血改良,形成了菁松H系。新品系具有孵化率高,产卵量多,孵化率在98~99%,孵化率比原菁松B系提高10%以上,单蛾卵粒数比原菁松B提高12.15%,可替代菁松B,解决了菁松B孵化率低的问题。通过不断的复壮改良,保持了这对品种的主要经济性状,延长了推广使用年限。
1.2.3 创建了菁松×皓月双限性系统
根据目前蚕种场劳动力紧张,从业人员老化,雌雄鉴别困难,影响到杂交彻底率,针对这一现状和种场要求,我们有针对性地对菁松、皓月进行了斑纹改造,现已成功创建了菁松F、Y和皓月E、C斑纹限性系统,雌蚕为花蚕,雄蚕为白蚕,雌雄比例为1∶1。蚕种场可以利用斑纹限性的特点,在幼虫期将雌雄分开,节省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杂交彻底率,目前该双限性系统品种已进行普通场试繁,反映良好。
1.2.4 选育了2对家蚕新品种
2008年开始,利用本中心丰富的遗传资源,开展新品种选育工作。确定了选育目标,其目标之一是培育1对主要经济性状超过现行多丝量品种菁松×皓月;目标之二是培育1对主要经济性状超过现行中丝量品种秋丰×白玉。在前几年筛选基础上,2008~2009年确定了选育重点,扩大蛾区饲育,并建立了系统,为培育新品种作储备,另外利用优良的品种资源新配制中丝量杂交组合16对,多丝量杂交组合17对、分别以秋丰×白玉和菁松×皓月作对照,进行配合力测定和预测鉴定,通过饲养观察,体质,茧质,丝质等主要经济性状的调查,平衡结果,确定了多丝量新品种“和山1号”和中丝量新品种“杭和×秀山”各1对优良杂交组合。并申报参加浙江省家蚕新品种实验室鉴定,“杭和×秀山”于2013年、“和山1号”于2014年通过了省实验室鉴定,以上2对品种可以进入农村生产鉴定。
2.1 蚕种资源点建设的重要性
蚕种质资源是蚕业生产的宝贵财富,也是蚕桑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它可以提供用于遗传育种和品种改良利用的研究材料,包括地方品种、育成品种、引进品种、突变品种、特性品种等具有相当价值的不同品种类型。开展蚕种质资源保护和资源库(点)的建设,不仅可以广泛地发掘、收集、整理、保存品种资源,系统地加以研究鉴定,了解其具体特性、特征,还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利用不同资源的有用基因,育成人们所要求的蚕品种。因此蚕种质资源库(点)的建设,对推动蚕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蚕种质资源点的建设情况
浙江省原蚕种场是浙江唯一的专业原种场,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承担繁育推广“瀛翰×华九”、“瀛翰×华八”、“瀛翰×华十”、“306×华十”等品种;20世纪80年代之来,承担繁育和推广“菁松×皓月”、“杭7×杭8”、“浙蕾×春晓”、“薪杭×科明”、“浙农1号×苏12”、“丰1×54A”、“秋丰×白玉”等一系列生产主推品种,为我省的蚕桑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目前,作为浙江省蚕种质资源库,5个种质资源保存点之一的单位,我们专门设立了一个试验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4~5名,桑园3.6 hm2(含生产用桑)、标准蚕室1幢以及保育所需的设施和设备,保存各类蚕种质资源185份。一部分为浙江省现行当家品种;一部分在江苏、山东、四川、广东、广西、安徽、陕西等省区科研院校和生产部门等兄弟单位大力关心和支持下,于2008~2009年共引进165个品种(品系),它们具有不同类型,如大茧型、强健性、耐氟性、彩色茧、斑纹限性、茧色限性、突变基因、不同斑纹蚕等品种和遗传育种材料。
对新引进品种或品系,首先进行卵面观察,调查卵质情况,在蚕期饲养中始终坚持认真观察、记载、保留原来品种性状,淘汰不良性状,保持品种的纯正性,经2008~2009年两年的工作,引进的品种或品系、遗传材料基本保持系统纯正,性状良好,具有较好的利用价值,并补充和扩大了我中心的蚕种质资源,进一步完善了蚕种质资源体系。
2009年春季开始,由省蚕种公司牵头,浙江省农科院蚕桑研究所、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湖州市农科院蚕桑所、桐乡市蚕业公司、浙江省原蚕种场等五个单位共同建立浙江省家蚕种质资源库和蚕种质资源保护点。我场作为省蚕种质资源库(保护点)承担单位,积极配合省蚕种公司,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调查工作,在整个蚕期中做好了各个品种的饲养,观察卵、幼虫、蛹、蛾等各生活时期的品种特性,收集详尽资料和数据,经过整理我场已收集了不同品种品系,各种特色蚕品种共185份详细资料,并采集了每个品种的卵、幼虫、茧、蛹、蛾(成虫)等不同时期的图像资料925份,为建立浙江省蚕种质资源库提供了宝贵的信息资源,并初步完成了蚕种质资源库(点)的建设。所有资料统一汇总至“浙江省家种质资源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查询系统(http://zjjc.zaas.ac.cn)”。
2.3 蚕种质资源点下一步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蚕种质资源是蚕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蚕种资源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我省现代化农业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具体实践,蚕种质资源保护是一项技术性、公益性、持续性的基础性工作,场部必须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蚕种质资源点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做好。
进一步完善省蚕种质资源点的建设,做好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资源信息共享子平台。
蚕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保育工作,工作量大,花费大,没有专项经费,且难以产生效益,为确保蚕种质资源继代,保护好种质资源,建议省级主管部门设立长期性的蚕种质资源保护基金,做好蚕种质资源和品种保育改良工作。
3.1 拓展和延伸产业链
80 多年来,我场一直只繁育三级原种,经营单一,经济效益低下,2011年,收购原长兴龙华蚕种公司后,直接进入了杂交种生产领域,拓展和延伸了产业链,三年来,除继续繁育三级原种外,共饲养原蚕2000多g,成功生产一代杂交种5万多张,为我场创收作出了贡献。
3.2 创新合作模式,直接利用科研单位新成果
2013年我场与湖州市农科院签订华东×春晨新品种繁育协议,根据协议,我场作为我省唯一繁育点,湖州市农科院提供新育成的华东、春晨新品种的母种,由我场繁育原种,我场按原种任务为基数返还湖州市农科院作为育成华东、春晨新品种的知识产权费。两年来繁育母种原原种1200多蛾,原种400多张。
2014年首次为浙江省农科院蚕桑研究所成功代繁1000 g雄蚕秋华、平30原种。
蚕品种是蚕桑产业发展的基础,创建家蚕品种“保、育、繁”一体化模式,是新形势下培育壮大现代蚕桑种业的有益尝试和有效形式,需各有关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要利用现有基础,进一步做好完善,发挥优势。
现代蚕桑种业基地的建设,不能仅靠自身资源、技术,要充分利用省农技推广中心、省农科院、浙江大学、湖州市农科院、浙江大学——湖州市现代农业蚕桑产业联盟等有关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单位的力量,加强相互合作,完善协作平台,做到资源共享,为浙江蚕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利用蚕品种“保、育、繁”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加强原蚕区工作,建立企业(公司)+农户的新品种试繁、试养、示范的长期合作机制,加快新品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