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已成为当前农村实现规模化生产的有效途径之一。各地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本文作者根据工作实践总结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做了详细阐述,提出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促进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4-04-1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制度不够健全,内部建设亟待完善
一是少数合作社的章程制订不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成员数较少的合作社,只设理事长,没有理事会和监事会,一些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流于形式;三是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有的合作社没有专门合作社专职财务人员甚至未设账务,更有甚者还存在“一人一社”的不正常现象。
1.2 经营规模偏小,带动效应不明显
一是占具资源比例不高、注册资金较少。难以参与激烈残酷的市场竞争,也相应增加了组织、人力成本;二是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中文化程度不高,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1.3 经营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往往兼任经理,而这些人又分为两类:一是本人是某农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在其参与市场活动行为中难以进行身份区分,造成企业与合作社业务不分,其更偏重于为企业谋取利益;二是由专业大户或农民自发组建的合作社,其法定代表人组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严重欠缺。同时由于资金不足,合作社难以聘请到一些懂管理善经营的管理人才。因此具有组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领军人才严重短缺,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1.4 服务功能不强
一是服务功能发挥不够。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进行了注册登记,没有为入社成员提供服务,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服务功能不完善。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自我积累不足,内部资金缺乏,自身经济实力薄弱,加之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合作社服务范围有限;三是经济实体型专业合作社缺乏。由于受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制约,合作社还没有建立真正的经济实体,没有真正的生产经营机构,不能为入社农户提供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
1.5 重视程度不够
许多地方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发展工作作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重组建、轻规范、重发展、轻培育,引导不力,支持不够。
2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1 采取多种形式对合作社进行宣传
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层层召开会议,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努力使法律精神家喻户晓,切实为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掌握和运用,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各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2.2 因地制宜,典型带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批对农户吸引力强,农民增收效益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对农户的吸引力,吸收一批农户入社,不断扩大专业合作社的规模。
2.3 抓创建
强化指导和服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示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民主、服务功能完善、财务管理规范、利益联系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2.4 积极对合作社负责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办社能力
认真组织,分别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各镇财政农经所辅员和合作社财务人员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会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队伍,培养造就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工作较强的辅导队伍。组织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提高办社能力。
2.5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着力落实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落实好税务登记,农超对接,贷款抵押,金融机构授信,涉农项目落户等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支持政策。认真开展农口各局与合作社结对帮扶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省、市资金的支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作者简介:杨亚晶,前郭县长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