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内审职责定位 不断增加审计价值

2014-03-27 17:48王凯俊
西部金融 2014年2期
关键词:内审人民银行职责

王凯俊

摘 要:本文首先阐述了近年来内审职责的延伸和发展变化,进而论述了重新定位内审职责的必要性,提出如何明确内审职责定位,实现增加价值的目标,更好地为央行治理服务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中央银行;内审转型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4(2)-0082-03

随着央行职能调整和业务发展变化,传统内部审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基层央行事业发展的需要。内审部门除了做好传统意义的“查错纠弊”工作外,应逐步向“风险导向、控制驱动、关注绩效、服务治理、增加价值”的理念转型,更加关注央行治理过程中的确认、咨询功能。因此,重新定位内审职能作用,使之更好地为央行治理服务,不断增加审计价值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内审职责的延伸和发展

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成立于1998年。由于成立初期特定的历史背景,内部审计主要行使内审的监督检查职能。主要开展了对分支机构周期性全面审计、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对会计年终决算、国库、发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技术等业务开展了专项审计,对部分审计项目开展了后续审计等,主要以合规性审计、“查错纠弊”为主。这些审计项目对分支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领导干部自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离任审计和全面审计两种方式都存在一些问题:全面审计内容大而全,缺乏对问题的深入分析研究,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难;离任审计“滞后”,审计效果不明显等。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定位的变化,2003年以后内部审计由合规性为主向内部控制评价方向转变,人民银行内审职能由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评审过渡。一是2005年新的《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增加了对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分支机构和行属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内容;二是人民银行经过试点后于2005年推出了一种新的审计形式——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注重审计时效,监督关口前移,落实整改责任人,“审事议人”综合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等,弥补了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的一些缺陷;三是2006年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对健全人民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进行了制度约束和规范。

2011年,人民银行出台《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转型2011-2013年规划》,提出了内审转型的总体目标:“由传统的财务、业务合规性审计,向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模式转变”。近年来,围绕央行履职目标和工作重心,人民银行安康中支在进一步巩固合规性审计基础上,以开展征信绩效审计为突破口, 相继开展了人民币反假、国库管理等绩效审计,拓展了绩效审计的覆盖面。通过绩效审计,不仅对审计对象各项业务的“对与错”作出判断,而且对审计对象各项工作的“好与差”进行了评价。同时,探索开展了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审计等。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采取了“静态”(常态)健康和“动态”(活力)健康审计相结合、“合规+内控+管理+绩效”的审计思维方式。这些“审计思维、审计方法、审计模式”的转变极大地拓展了内部审计原有的职责。

二、内审职责重新定位的空间和必要性

(一)合规性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内审重新定位提供了空间条件

十几年来,内审部门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控制措施、规范业务操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成绩,为内审转型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同时,近年来人民银行内部控制日趋强化,各类业务操作系统不断上线,业务操作流程各个环节可控而严密,合规性监督体系也不断完善。一是为规范会计核算和防范风险,成立了事后监督中心,专职对核算业务进行逐笔再监督,使会计核算业务的合规性差错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各业务上级主管部门在指导下级开展工作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对下级业务部门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合规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检查也对部分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真实性、合规性监督检查已形成多头共管的格局,有力地推动了人民银行各项业务的规范化进程,为内审重新定位提供了空间和条件。

(二)重新定位内审职责符合现代内审发展潮流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早在2002年的《职业实务框架》中,就对内部审计进行了新的定位:“内部审计是一种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营运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的效果,以帮助实现组织目标”。当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定位与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存在较大差距,已不能适应央行管理者对内审工作防范风险、服务管理、支持决策的日益高涨的期望,因此有必要对内审职责重新定位。

(三)内审自身发展需要对内审职责重新定位

人民银行内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不仅是传统的财务、业务制度执行的合规性审计。新的审计模式对内审提出新的要求。审计内容上,它要求关注流程运转、关注资源配置和目标实现;审计方法上, 它要求运用调查、测试、研究等分析性审计和动态评估式审计方法,同时更多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审计评价上, 它要求关注控制强弱、风险高低、危害大小以及对效率、效果情况的评价。显然,上述要求提升了内审在央行治理中的作用。这样的内审转型,不单是对原有内审职责的延伸,也将内审作用提高到了顾问咨询、鉴证、更具建设性增加价值的层面。这是内审职责适应央行治理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的重新定位。

三、服务央行管理需求不断增加审计价值

有什么样的需求,才会有什么样的供给。内审层次和水平的不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央行的定位和需求。因此,明确内审职责定位,充分考虑如何服务央行管理的需求,才能实现增加价值的目标。

(一)服务治理,避免“过路式”审计

IIA秘书长兼总裁理查德·钱伯斯曾发表过一篇博文,对一种“过路式”审计提出了批评。“过路式”审计就是一种机械化、固定化、程序化、被动的审计。这种审计往往难以为管理层提供真正的价值,不像是开展审计,更像是工作检查。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是上级行布置了审计任务,下发了审计方案,规定了报告时间,内审部门就按照要求千篇一律快速审计。内审人员要在审计前好好思考“为什么审计、审计什么、怎么审计”这些问题。不能仅限于完成审计任务,要从管理层的需求方面考虑开展审计,审计计划和内容要充分考虑审计对象或特定业务的风险,哪些领域、哪些环节应作为审计的重点,必要时在对其控制过程进行一定的调查或测试的基础上来确定;也可以探索开展“飞行检查”式审计,对重要业务和风险岗位“原态”、“常态”突击审计,充分发挥内审的“悬剑”效应;审计方式不能局限于核查验证,要采取选择谈话、问卷调查、跟班作业、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方法手段,多角度、多层面开展项目审计,“查深、查透、查全”,提高审计价值。

(二)抓好审计成果形成环节,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发挥确认和咨询职能的最主要载体,也是内部审计活动增加价值、促进央行目标实现的一个重要工具。审计报告质量好坏决定着审计成果转换的优劣。审计报告中最能反映审计成果的是审计结论和建议,是内审为央行增加价值的重要体现。因此,审计报告不能只是一张“问题清单”,审计报告撰写要准确把握央行的战略目标,深入分析影响央行目标实现的各类风险,关注内部控制、关注资源配置、关注投入产出,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运营绩效、央行治理等方面,不能只提一些理想化但无法整改、“正确但无用”的意见、建议,要提出有建设性、可行性的审计建议。内审不但指出审计对象“不能这样做”,还要告知审计对象“应该这样做”,充分发挥内审咨询、辅导作用,促进审计对象迅速整改、彻底整改。

(三)建立审计成果传导共享协调机制,实现内审增加价值

一是畅通内审部门与审计对象的信息传导机制,可采取审计结果公告、审计风险提示、约见谈话等方式,及时传导、反馈审计信息,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咨询服务功能,实现审计成果利用的最大化。二是与机关各部门建立“内审信息交流磋商制度”,定期召开内审信息交流磋商座谈会,机关各部门就审计项目信息进行交流磋商,共同探讨、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相互交流、相互启发,提升审计成效,增加价值功能。三是搭建内审成果信息平台,建立内审动态监控数据库,各部门工作信息及时入库、实时共享,充分发挥审计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协调作用、服务功能,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四是建立内控联合检查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可以参照2009年初人民银行系统开展的内控大检查,由内审牵头,会计、国库、货币金银、科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检查。一方面可以实现监督成果共享,避免重复监督、效率不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将有限的内审资源用于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上,更好发挥内审部门的顾问、建议、协调、培训等方面的咨询作用,为央行治理增加价值。

(四)及时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对转型后的新职责重新定位

一方面,对内审在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活动中的顾问、咨询、协调、辅导、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制度,加以肯定和明确。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使内审人员在风险监督和改进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审计、适法而为;另一方面,使转型成果制度化、巩固内审转型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内审干部参与转型工作,促进内审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小静,内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及方式[J],中国内部审计,2005,(4):44-45。

[2]袁艳芳,谭洪新,胡亚益,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内审定位模式探讨[J],中国内部审计,2005,(5):11-13。

[3]林强,论内审在健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J]中国内部审计,2005,(5):14-15。

[4]李洪新,张广懿,浅议基层行内部审计工作转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J],西部金融增刊,2009,(6):52-54

[5]肖竟,过路式审计:不要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错误[J],中国内部审计,2012,(10):34-36。

Clarifying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and Increasing the Internal Audit Value

——A Discussion about Internal Audit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WANG Kaijun

(Ankang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Ankang Shaanxi 725000)

Abstract:The paper first describes the extens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l audit responsibilities in recent years, and then states the necessity to reposition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s,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how to make clear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and how to achieve the targets of adding value so as to better serve for the central bank governance.

Keywords: central bank; internal audit transformation

责任编辑、校对:杨振峰

猜你喜欢
内审人民银行职责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打孔
浅析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简述如何做好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企业如何有效实施不相容职责分离
对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