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SWOT分析

2014-03-26 03:48
关键词:名录河南省文化遗产

肖 华

(河南科技学院 旅游管理系,河南 新乡 45300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随着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面临的环境和形势日趋严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问题因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从国际来看,不少国家已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好互动机制,科学适度的旅游开发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仍存在些许问题。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探寻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理论参考。

一 优势(strength)

1.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旅游吸引力。

河南省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悠久的历史和璀璨的文明创造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从级别来看,目前河南省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5项,已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64项,已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700余项①;同时,各县(区)亦于近年陆续公布了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因数据取得原因本文未予统计)。从类型来看,河南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涵盖了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10个类别(见表1)。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河南独特的民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等中原文化的历史变迁,具有厚重的文化底蕴、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极高的旅游价值,已成为吸引游客的重要旅游吸引物。河南省“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已明确提出要“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开发文化旅游产品”。

表1 河南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分布②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氛围浓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开发的基础。河南从2006年起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现已建立省级、市级、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项目传承人保护体系。目前,河南已有2家企业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已公布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实验区,20个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2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25个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以及2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③同时,河南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市积极开展非遗图片展及非遗项目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社区)”活动、“薪火相传——河南省非遗保护成果展”等文化遗产日活动和节庆民俗文化活动,逐步实现了非遗宣传和保护的常态化。浓郁的保护氛围和良好的保护措施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奠定了基础。

3.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具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河南省“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提到“乡村旅游要充分挖掘利用庙会、节庆、社火、传统农事活动等农耕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鼓励从事传统手工技艺和表演艺术的艺人在旅游景区、各种旅游展销会和节庆活动中展示具有河南特色的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通过保护性旅游开发,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兴和传承”。以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4.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品牌效应已初步显现。

河南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一定成绩。从开发的形式来看,主要有民俗节庆(如郑州少林武术节、新郑黄帝故里祭祖大典、淮阳太昊伏羲祭典、洛阳牡丹花会、开封菊花花会、开封清明文化节、中国木版年画节、南阳玉雕节、淮阳庙会、浚县庙会、马街书会等)、演艺演出(如“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大宋·东京梦华”“禅意少林”“中原古韵——中国(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梨园春”、杂技表演等)、文化主题公园(开封清明上河园)、旅游商品(汴秀、剪纸、泥咕咕、木版年画等)等。其中,“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入选《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旅游演出类》第一批名录,5A级旅游景区开封清明上河园被评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基地,开封朱仙镇木版年画成为我国首批获颁“PEOP”(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证书的“非遗”产品。如今,少林功夫、豫剧表演、花文化、太极文化、寻根文化、中原民俗文化等已成为河南文化旅游的一张张名片,显示出非遗旅游产品强大的品牌价值和品牌效应,为河南省其他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提供了发展思路和经验积累。

二 劣势(weakness)

1.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日渐丧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中产生与发展的,是和一定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随着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以及网络等科技的普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条件发生变化,昔日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逐渐淡出,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有的生存空间被逐步压缩,面临失传和中断的危险。例如,河南陕县的地坑院(又称天井窑院)是一种古老而奇特的民居样式,建造涉及土工、泥工、瓦工、木工等行当,因在窑洞类居住环境中独具特色,被称为中国北方的“地下四合院”。然而,目前陕县绝大部分地坑院已经无人居住,正遭到废弃和自然损坏,有些甚至已经成为废墟,地坑院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瓦房和两层楼房取代。随着建筑实体的消失,地坑院营造技艺也濒临失传[1]。同时,随着外来文化的不断进入,人们特别是年轻一代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忱不断降低,严重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2.非物质文化遗产投入经费不足,缺乏创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记录、整理、宣传及其重点抢救保护和旅游开发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投入。虽然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资金投入④,但因资金来源相对单一而且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数量众多的保护项目。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可以创收但经济效益并不乐观。以戏剧为例,河南作为戏曲大省,剧种多样。除豫剧、曲剧、越调三大传统剧种外,河南省至少有36个以上的稀有剧种[2]。但这些稀有剧种生存空间多集中在农村地区,市场有限且演出价格低迷。同时,由于稀有剧种剧团多为县级基层剧团,财政供给率较低,演职人员工资待遇较低,剧团创作人员流失严重[3],使得地方戏曲面貌陈旧,缺乏创新和时代感。因此,经费的短缺以及相对较低的经济收益已严重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3.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保护意识欠缺,旅游开发深度不够。

近年来,河南省一些知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频遇商标“抢注门”。济源市的“愚公移山”“愚公故里”“愚公山庄”3个商标被山西省晋城人注册;“牡丹之都”商标被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家旅行社抢注并公告,而山东菏泽已经注册“东方牡丹城”“神州牡丹城”“华夏牡丹城”;另据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调查结果显示,全球五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标共117项、164个商标品牌。在国内,有百余家企业、54个“少林”商标正在使用,行业涉及汽车、家具、五金、酒业、医药等。开封清明上河园每年吸引来大量游客观光,然而昆明清明上河食廊有限公司把“清明上河”当做自己餐馆名称予以注册。[4]以上现象说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面,相关部门和景区对品牌和商标保护缺乏深入认识,忽略了这些无形资产蕴含的潜在效益,这无疑影响和阻碍了相关旅游产业链条的延长。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以静态产品和局部展示为主,可参与的动态文化产品和整体文化空间开发较少,并存在一定程度的雷同现象,使得旅游者的互动性和体验性大打折扣。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专业人才短缺。

目前,河南省已建立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体系,有力地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但是从已公布的河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出生年份来看(见表2),1953年及以前出生的共66人,合计占到78.6%,老龄化趋势明显;而且一些项目因种种原因出现后继无人的局面,比如目前掌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长垣皮影戏(属于大平调)所有技术的只剩下四五个人,年龄最长的已近百岁,年龄最小的也近7旬,而在这个皮影戏的故乡,很多20岁以下的人从没见过皮影,也不愿学做皮影[5]。此外,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知识的中高级旅游经营开发人才和服务人员相对短缺,这无疑也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进程。

表2 河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分布⑤

三 机会(opportunity)

1.良好的发展机遇。

2012年11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规划明确提出中原经济区的战略定位之一是“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要“挖掘中原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加快发展旅游业方面,规划指出要“挖掘整合旅游资源,加快建设中原历史文化旅游区”“加快开发黄河文化旅游带”“加快培育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功夫、拜祖寻根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在弘扬中原大文化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大中原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快建设禹州钧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要“振兴传统戏剧”“依托新郑黄帝故里、老子故里、庄子故里、淮阳太昊陵、涉县娲皇宫等文化资源,打造中原根亲文化品牌”。该规划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主体构成区的河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明确的发展方向。

河南省“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出要“依托各地戏曲、武术、杂技、魔术、歌舞、社火、器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一批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旅游娱乐项目”,要“继续提升《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大宋·东京梦华》等演出的品味,加速形成国内知名演艺品牌;强化“梨园春”品牌建设,提升豫剧的市场影响力”。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提出“鼓励采取与经贸、旅游相结合的方式保护和传承具有生产性、展示性或者表演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和专门人才培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扶持、濒危项目抢救等”,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进行资助”。以上规划与条例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人才培养、经费投入等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

3.旺盛的市场需求。

体验式旅游是继观光旅游、休闲旅游后的一种新的旅游方式,它追求旅游产品的个性化,强调游客的参与性及其对旅游产品的感受、体验、享受的过程。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舞蹈、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与民俗节庆等项目很好地迎合了游客这种求新、求异、求知、求奇、求乐的旅游需求,并日益受到游客的欢迎。在国内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高达56.7%。[6]河南省丰富多样而又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前往。同时,河南地处国之中央,已构建起以航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省级公路和旅游专用公路为主体的立体交通网络,旅游通达性极佳。而在以郑州为中心,半径1000公里的区域内,集中了豫、陕、晋、冀、京、津、鲁、苏、沪、浙、皖、鄂、湘、赣等十四个省市,拥有“长三角”和“环渤海”两大经济发达区,总人口达七亿多,各省市年人均GDP都已超过1000美元。因此,河南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拥有庞大的一、二级市场优势。[7]

四 威胁(Threat)

1.城镇化和新型农村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潜在威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与特定的日常社会习俗、生活群体紧密相关,脱离了相关的人文社会条件就难以存活。一些城市和农村的开发建设中,或因大规模拆建使得当地具有历史、文化、科研价值的传统街区面目全非,一些古村落和传统文化街区逐渐消亡;或因过度看重传统文化街区的经济功能,不尊重居民的生活习俗而进行整体搬迁,破坏了古村落和传统街区的原生态环境。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应加强文化生态环境保护,避免保护项目的分割化和碎片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一个整体的、鲜活的立体生存空间,使得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融入现代生活,进而实现活态传承。

2.旅游开发可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旅游开发可以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和经济价值,满足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游客体验异域民俗风情和生活方式的旅游需求。但是,经济文化往来的交流特别是外来文化的不断进入和渗透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快创新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人们的一些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发生变化,这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和原真性。为追求经济利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能会因迎合旅游者的需要而逐渐变味,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这无疑背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初衷。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应始终坚持保护为先,实行保护性开发,避免过度商业化。

此外,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还面临着来自周边的陕、晋、冀、鲁、皖、鄂等文化大省的市场威胁。

五 结语

河南省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应在已有成功经验的指引下充分利用政策法律支持并把握住良好的历史发展机遇,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努力发挥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各种优势,通过加强政府引导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吸引多方资金进行深层次的开发利用,同时加快非遗品牌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和活态性传承。

注释

①文中相关数据均截止2013年9月1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统计分别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两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得出,统计中对不同申报地区或单位的同类项目未做合并(下文不再说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因个别地市数据缺失为不完全统计。

②因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的命名与其后几批有所不同,括号内名称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命名,其他未注明者命名未改变。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148项项目分为14个类别,本文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类别对其进行了合并。

③根据河南省文化厅公布的历次相关公告统计得出。

④从2008年起,在中央转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文化部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资助,2011年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⑤根据文化部已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参照河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统计得出。因部分传承人已去世,因而使用出生年份来反映传承人的年龄分布。

[1]张莹莹.地坑院营造技艺传承缺什么——河南陕县地坑院营造技艺濒临失传原因调查[N].中国文化报,2012-05-24(8).

[2]刘先琴,常钦.标本兼治,河南抢救稀有剧种[N].光明日报,2013-4-16(009).

[3]关于河南稀有剧种现状的调研及拯救性方案措施[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71de7b01016u9t.html.

[4]河南屡屡出现旅游风景名胜被抢注商标现象 网友:河南旅游文化品牌保护迫在眉睫[N].河南日报,,009-8-11(11).

[5]皮犹在 影孤单 戏何存[N].河南商报,2012-06-11(A02).

[6]杨春虹.民俗旅游,体验原汁原味的乡土海南[N].海南日报,2012-03-12(B03).

[7]文化旅游产业:走好文化创意之路[N].河南日报,2007-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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