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蜀梅
本研究对山西省肿瘤医院恶性肿瘤骨转移骨痛患者采用唑来膦酸治疗,取得良好的临床效果,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告下。
1.1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09年2月~2012年2月本院收治的90例恶性肿瘤骨转移骨痛患者的临床资料,所有患者均确诊为恶性肿瘤骨转移骨痛[1,2]。将患者根据治疗方法不同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45例,其中治疗组男24例,女21例,年龄45~70岁,平均年龄(61.38±4.32)岁,肺癌21例,乳腺癌8例,前列腺癌5例,肠癌3例,其他癌症8例,疼痛等级:0级0例,Ⅰ级5例,Ⅱ级25例,Ⅲ级15例;治疗组男23例,女22例,年龄43~71岁,平均年龄(60.21±4.43)岁,肺癌20例,乳腺癌9例,前列腺癌6例,肠癌4例,其他癌症6例,疼痛等级:0级0例,Ⅰ级6例,Ⅱ级26例,Ⅲ级13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癌症类型和疼痛等级等一般临床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帕米膦酸二钠治疗,90 mg加入到750 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6 h,每4周重复一次;治疗组患者给予唑来膦酸(江苏省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疗,4 mg加入到100 ml生理盐水中稀释后静脉滴注,注射时间>15 min,每4周重复一次,所有患者均至少连续治疗2次,共计3~6次。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后的临床疗效。
1.3临床疗效判定 所有患者的临床效果均按以下判定标准进行评判:①显效:疼痛分级降低2级以上,或降为0级;②有效:疼痛分级标准降低1级,且未达到0级;③无效:疼痛分级无下降甚至上升。其中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疼痛分级(VAS)按患者主诉进行:0级:无痛;Ⅰ级:可耐受的轻度疼痛;Ⅱ级:中度疼痛,影响睡眠;Ⅲ级:重度疼痛,严重影响患者日常生活。
2.1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治疗后治疗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91.11%,显著高于对照组患者的总有效率77.78%,P<0.05,治疗组患者的显效率42.22%,对照组患者的显效率31.11%,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n(%)]
恶性肿瘤骨转移是晚期肿瘤常见并发症,通常会导致患者骨痛、病理性骨折、高钙血症以及骨髓抑制等,因此恶性肿瘤骨转移骨折是晚期肿瘤患者治疗的主要问题之一。双膦酸盐类药物是目前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疼痛的主要药物,唑来膦酸属于第3代双膦酸盐类药物,抗骨吸收能力约是第1代双膦酸盐类药物的1000倍,对骨转移性肿瘤具有特异亲和性,对破骨细胞介导的骨吸收具有明显的抑制效果,且具有镇痛作用时间长,毒副作用小的优点,已成为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性疼痛的主要药物之一。本研究对本院收治的恶性肿瘤骨转移骨痛治疗组患者采用唑来膦酸治疗,研究结果表明,治疗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显著高于采用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对照组患者。综上所述,唑来膦酸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骨痛临床效果显著。
[1] 蒋国良.现代临床肿瘤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4:557.
[2] 于世英,马军,马建辉.恶性肿瘤骨转移和骨相关疾病临床诊疗专家共识.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