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光华,曹振明
(1.西北大学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69;2.西北大学 档案馆,陕西 西安 710069)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逐渐映入中华民族的眼帘。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此后,中央许多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不断论及这一重大问题,中国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也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的焦点话题。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从文化自觉自信和文化强国的战略高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称之为“兴国之魂”,提出“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定为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的重要目标。
经过若干年的积累和沉淀,中共十八大报告更为明确地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首要内容,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首次从国家、社会、公民3个层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凝炼于12个词,而且首次提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任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绝非偶然。它顺应当前国内外发展的大势。
第一,它反映了民族自我文化价值体系建设的强烈渴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焕发出新的活力,人民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中华民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民族复兴”与“和平崛起”越来越成为民族普遍的心理状态。与此同时,人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中华文化并不是中国现代化的包袱,而是中华民族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人们思想价值选择的独立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日益凸显的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基本道德失范等新的问题,进一步彰显了文化价值理念在民族复兴中日益突出的重要地位。
第二,它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革对新的主流价值导向的迫切诉求。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国家实现了国家对社会资源和社会成员的高度支配,发展基本被等同于国家的发展,社会与个人自主发展空间有限。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权力逐渐减少了对经济社会的直接干预,社会自由发展的空间与活力越来越大,公民自主性和多元化需求日益提升,社会组织结构发生新的变化,纷至沓来、重叠交织的各类矛盾与问题呼唤着新的社会主导价值对其进行引领和整合,也对构建社会开放包容、自由交往、平等参与、公正法制的主流价值体系和保障机制提出了迫切诉求。
第三,它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世界多元文化冲突与融合形势的主动回应。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背景下,世界文化多元化发展趋势愈演愈烈,国与国之间在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上的交流、碰撞、冲突、融合越来越频繁。有的民族文化得到超乎寻常的强化,而大多数则被弱化甚至产生变异、断裂。因此,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倡导:人类迫切要求一种能够自我认知、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的文化态度,来处理全球化进程中的文化生态危机。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在尊重并广泛汲取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本民族的文化更新能力,创造出被世界各民族文化认同而又不失本民族鲜明特色的核心价值,以求得本民族在全球化浪潮中的文化优势及其国际地位,是摆在各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面前的重大战略任务。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建设反映了全球化进程中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价值互补的内在诉求。
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新解读,各有实践主体指向。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立足国家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立足社会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立足公民层面,反映了国家、社会、公民核心价值观的三维统一。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立足国家发展提出的价值导向,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五位一体”布局和奋斗目标,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共同理想和美好前景,凝聚了中华民族对国家形象塑造的追求和向往。
“富强”即富足强盛,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其实质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人民生活富裕,增强国家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标志,其实质是确保和发挥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根本权利。“文明”即先进文化,其实质是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文化,增强国家的文化魅力和文化软实力,并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应有贡献,它反映了国家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烈要求。“和谐”即和睦协调,其实质是推动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世界各个民族与国家和谐相处、共生共赢,这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立足社会发展提出的价值导向,顺应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日益凸显的社会相对自主与自治的发展趋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反映了党深化社会内涵建设的新高度和新境界。
“自由”即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受限制和约束的自主选择,其实质是依法赋予并保障社会大众和社会组织充分、自由、全面而个性的发展空间,激发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创造活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平等”即社会权益和地位平等,其实质是社会大众和社会组织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证社会大众和社会组织的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公正”即公平正义,其实质是建立机会公正、过程公正和结果分配公正的保障体系,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法治”即依法治理,一切事务均有法可依,其实质是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下,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使公共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使政府权力边界得以确立,使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公民个体提出的价值导向,彰显了公民所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涵盖了公民道德行为的各个环节。
“爱国”即热爱祖国,其实质是自觉了解祖国的基本国情,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关注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立志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敬业”即敬重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其实质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尽心尽力,确立职业荣誉感,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树立职业理想,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其实质是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诚实诚恳,讲信用、讲信誉,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杜绝弄虚作假、隐瞒欺骗、自欺欺人、见利忘义等行为。“友善”即友好善良,其实质是始终保持仁爱之心,与人为善,互谅互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
国家、社会、公民三维核心价值观,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不同的价值愿望和诉求。但又具有自身内在的逻辑统一,体现了国家目标、社会导向、个人准则在价值理念和社会实践的高度统一,构成了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三维一体格局。
从哲学基础上来看,这种统一以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导向,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全面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实践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一脉相承。“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自觉自由且有条件地实现各方面才能的发展,但并不排除在某些方面特殊才能的发展。它是人生存发展的理想状态,是人类彻底解放的根本标志,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而提出的主流价值导向,它着眼于促进人民觉悟和素质提高,着眼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可能的社会条件。体现了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属于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其根本目标就是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打下基础、创造条件。
从实践基础上观察,现代社会中国家、社会、公民的相对独立和多元诉求虽然日益增多,但它们之间并不是相互冲突、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通过相互渗透、相互参与实现良性互动、协调统一的关系。众所周知,社会和公民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发展的大背景。国家以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建设和改善,为社会和公民的发展提供坚实而充分的条件。国家在对社会进行必要的、有限度的干预和调节的同时,应当承认并尊重社会和公民的相对独立和自主,必须坚守国家权力是有边界的基本原则,并为其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制度、法律和价值保障。而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取决于公民的发展。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和提升公民基本道德素质,正是实现国家和社会发展之本、之源。由公民及其自愿成立并参与的社会组织所构成的社会,则成为嫁接国家和公民的中介和桥梁,在国家权力止步的地方,国家可以通过具有相应价值准则的社会实现对公民的管理,而具有相应价值准则的社会也可以保护公民利益不受国家权力的侵犯,公民的正当利益诉求可以通过这种相对自主、自治的社会渠道得到自由而充分、合法而平稳地表达。由此,国家与社会也就具有了很强的互补性和依赖性。总之,国家、社会、公民三维核心价值观,一损俱损,兴则俱成,三者的相对独立和价值多元恰恰构成了三者的良性互动和协调统一。
三维一体的核心价值观是以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根基的,充分体现了对民族文化血脉和价值传统的传承。
和谐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核心价值理念。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先民就在生产和生活中探索出了和谐理念。《尚书》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1]《左传·襄公十一年》曰:“如乐之和,无所不谐。”[2]即是说,不同的事物只有兼容平衡、协调共处,才能使新事物得以产生和生长。这一思想在《国语》得到更为清晰的表达:“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3]孔子进而把“和”运用于社会文化领域,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倡导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4]孟子同样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5]和谐还被古人升华为天地宇宙内在本质和化育流行的根本内涵。《中庸》指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6]。而道家更加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7],把人类自身与天地万物视为融通的一体。
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中的和谐理念不仅是处理物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的价值原则,而且也为处理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关系奠定了基本理念。《尚书·尧典》曰:“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1]。“协和万邦”就是让各族人民和天下万国和睦相处。它不仅对古老中国的民族融合、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形成功不可没,而且也成为当代中国所提出的“和谐世界”的民族文化根基,为处理当前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冲突提供了价值导向。
富强、民主、文明体现了中华民族对自我发展历史特别是近代以来的民族发展的充分自省和尊重。孔子提出“庶”(人多)、“富”(富强)、“教”(教化)的先后次第命题,明确表达了“富而后教”[4]思想。孟子积极倡导“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使“民本”政治理念得到了充分高扬,蕴含着以人为本的价值诉求。《易传》曰:“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8]即是说,治国者必须观察和把握天道自然的运行规律,同时还要以“文明”即社会价值观念教化天下。不过,富强、民主、文明作为现代观念,这是经历了近代百年屈辱的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世纪梦想。近代以来,具有五千年深厚积淀的文明古国,以落后于世界现代文明发展潮流、充满民族屈辱的形象出现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争取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古老文明的现代转化,中华民族先后展开了长达百余年的激烈抗争,奏响了探索国家独立、民主、富强、文明的现代化之路的高亢弦歌。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强调要“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是对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所追求的百年梦想的反思与凝炼。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国家发展目标的内涵也随之不断丰富和深化,当前我们提出的“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实际上就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以及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所追求的百年梦想的充分自省和尊重。
为构建合理有效的社会秩序和“小康”、“大同”的美好社会,中国先民发明了一套礼乐文明,尽管古代礼乐文明中的社会等级观念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原则,但内涵丰富的古代礼乐文明确是当代中国以德治国、努力构建美好社会及其核心价值观孕育的深层文化土壤。
中国古代礼乐不仅在政治制度上构建了宗法秩序,而且对日常行为规范也制定了严格的礼仪。从此,贯穿着“明德慎罚”、“仁义教化”等德治理念的礼乐文明,从道德立场使古代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均有章可循、有矩可守,确立了人们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准则,融现代社会的法治范畴和德治范畴于一体,致力于合理有效社会秩序的构建。春秋时代“礼崩乐坏”,老庄对固守礼乐的行为作了深刻批判,致力于追求精神上的逍遥和自由。孔子则更加突出了礼乐的内在道德内涵——“仁”[4]。孟子提出了人人皆具“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的“四端”[5]学说,认为人渴望“仁爱”、“尊严”、“秩序”和“理性”,人之所以要有社会交往和社会组织,最终是为了使自己的爱心更加丰富,使自己的尊严更加稳固,使自己的生存环境更加和谐,使自己的理性能力得到提升。孟子这一思想突出了人性的社会属性及其在遵守道德原则下的自由发展诉求,继而孕育了“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民本”政治理念。《礼记·乐记》曰:“中正无邪,礼之质也”[9],“中正无邪”是礼乐文明的本质内涵,这种“中正”之道也是中国传统经典《周易》的核心价值理念,蕴含着对于公正的诉求。古代礼乐文明及其逍遥、自由、民本、公正意蕴尽管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观念,但却蕴含着尊重个性、反对压迫、以人为本、讲求秩序的积极元素。
中国古人还提出了令人向往“小康”、“大同”等社会理想。古人讲求“为国以礼”,其实质就是顺乎人性、以民为本、推行仁政,以道德教化实现天下大同的美好社会。当代中国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目标,也有着传统的民族心理基础。
当代公民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早已蕴含于中华民族崇尚道德的优良传统当中。中国古人认为,要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盛世理想,必须从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做起,“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6]被奉为价值实践的一般过程,这就是所谓的“内圣外王”之道。
孔子在倡导人们应当秉持仁爱理念的同时,提出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并常以“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4]自省,认为人在社会中应当待人以诚、讲求信用、忠于职守。《中庸》则将“诚”[6]上升为生生不息、真实无妄的天道,并将其视为天人合一的重要关节。孟子则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说明仁义道德乃人生的终极追求[5]。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五常之德——仁、义、礼、智、信由此展开。此种包含了仁爱友善、诚实信用、恪职敬业等的道德观念是“诚意”、“正心”、“修身”个体道德自律和道德修养的层次,是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否则家庭和睦、济世安民、天下太平也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治国”、“平天下”是中国古人价值实践的最高目标,同时也是道德主体修为的最高理想,历代古人所形成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对国家和天下的强烈关怀情节也由此形成。
三维一体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足于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契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社会实践与发展趋势;二是汲取了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凝聚了世界文明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反映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方向。
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根基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但中国古人所强调的“内圣外王”,是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国”一体的古代宗法社会相适应的。在“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中,“国”是“家”的扩大和延伸,它造成了完整的私有权观念难以产生,模糊了国家、社会、公民彼此之间的界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的转变,这些家国一体的传统社会结构日益被以国家、社会、公民为基本结构的“公民社会”所替代。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任务,即“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正是顺应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革及其自主与活力日益凸显的发展趋势。因此,传统社会结构所孕育出的核心价值观念及其实践体系并不能完全照搬并应用于当代中国。超越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下的价值观念,提出国家、社会、个人三维一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主流价值导向,契合了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所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巨大调整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能离开世界而孤立地实现,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汲取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和先进识识,反映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方向。
当代西方所谓的核心价值观念从来都不是西方某个或某些国家或地区的专利,而是人类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共有文明成果。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是西方现代文明的摇篮,当代西方所谓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秩序、人权、博爱等核心价值观念,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就已开始孕育并产生。恩格斯曾指出:“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10]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资本主义在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解放运动中,重新发掘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思想元素,大胆采用了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提出的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核心价值观念,提出了一系列哲学理论、政治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宣言》和英国的《人民宪章》等历史文献,对其中的价值理念作了较为完整的表述,成为今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框架和核心价值。核心价值观是在现代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基础上孕育出来并与其相适应的,在历史上确实起到了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人类文明程度提升以及人的发展的积极作用,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客观规律、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念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列宁曾指出:“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比,是在‘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一步。”[11]
总之,三维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坚守社会主义方向,彰显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借鉴和吸收人类共有的优秀、合理的价值观,并赋予其新的价值内涵,实现了当代中国核心价值观的新突破、新境界,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文化自觉的生动表现。它将发挥出强大的文化感召力和民族凝聚力,推动中华民族早日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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