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小兴
(海宁市新兴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浙江 海宁 314419)
强化经济利益挂钩控制微粒子病蔓延
葛小兴
(海宁市新兴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浙江 海宁 314419)
浙江省的蚕种生产大多为原蚕区,而就地制种又是其主要的生产模式,因而存在诸多影响微防成绩的制约因素。近年来已有多个蚕种生产单位遭受微粒子病的严重为害,从受害程度分析,已进入了大规模流行期。我公司的蚕种生产在2012年度也受到了微粒子疫病的重创,不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益和对我市的供种安全造成极严重的影响,还极大地挫伤了职工和原蚕户生产积极性,造成了原蚕生产基地的不稳定。为了有效控制微粒子病蔓延趋势,我公司通过制订与驻村技术员、原蚕户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的措施,以期提高“微防”效果。
造成某期某区域微粒子病的发生,主因往往不尽相同,除原种本身可能“带毒”、收蚁前原种卵面可能受病菌再污染外,该区域普遍发放“带毒”合格蚕种也是而造成大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一。在近年来病原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原蚕区微防管理水平的变化,就有可能成为蚕种生产单位微粒子病暴发的共同性主因。
1.1 常规“微防”技术到位率低
由于近年来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力价格快速提升,造成原蚕户饲养原蚕的积极性在下降,不愿意在繁杂的“微防”工作上多下工夫、多投入工本,在原蚕户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下,公司的技术员也很难对原蚕户就“微防”工作提出强硬要求,公司制订的处罚措施也很难实施。
1.2 超常的劳动强度使原蚕户难于承受
实行桑叶全程浸消,实践已证明是目前生产环境和生产形式下有效控制“毒率”的重要措施,但到5龄期后,本来采桑和饲养的工作量和强度都大,还要对桑叶浸消并脱水凉干,再加上浸消药物对人的双手和呼吸道可能造成的影响,使年龄大的农民承受不了,劳力缺的原蚕户也很难做到。
1.3 落实“微防”技术措施的环境氛围差
随着原蚕区原蚕饲养户密度的逐年降低,很大部分原蚕户相邻农户均为普通种饲养户,这样原蚕户经过清洁消毒的环境难免受其影响而遭到再污染。桑地治虫也可能与普通种饲养户不同步而遭受阻力,使原蚕户对落实“微防”技术措施有畏难、消极情绪。
1.4 桑园管理失当造成虫害严重
在本地区,即使在原蚕区,有桑地但不养蚕或一年只养一期春蚕的农户不少,这些户往往疏于夏秋期甚至全年的桑园治虫工作,使这部分桑地成为区域性虫灾的发源地,原蚕户的桑地即使严格按要求治虫,效果也大为下降。
控制微粒子病蔓延,应该在各个生产阶段系统性、全方位地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原种可能带毒的风险,可采取加强对蚁蚕、不孵化卵、一二龄迟眠蚕的跟踪检测,和严格分小区饲养来降低;原种卵面可能受病菌再污染的风险,可在催青前期用福尔马林液进行再消毒规避。生产过程中需要化更多精力、更多投入的是要切实提高“三控一严”常规微防技术措施的到位率,重点是做好包括5龄全部桑叶的浸消。
2.1 加强“微防”宣传,完善考核制度
要提高“微防”技术措施的到位率,应该让职工和原蚕户真正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做,明白必须这样做才对公司、职工、原蚕户三者都有益。
积极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在每个蚕期生产前,就“微防”工作分别对职工和原蚕户进行培训,并印发技术资料以便尊章执行;生产过程中常规指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微防工作的落实进行面对面的指导与督促,耐心细仔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生产中发现的问题。
完善职工生产考核办法:在完善职工生产考核办法时,把控制“毒率”确定为主要考核内容,一旦蚕种因“毒率”超标淘汰,将严重影响该职工的收入;对检出未超标蚕种作降低结算价处理;对整批未检出微粒子病毒的职工进行额外奖励,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微防”积极性。
制订与“毒率”挂钩的种茧价格和制种工资:落实“微防”工作的基础在原蚕户,因而将种茧价格和制种工资与该户所制蚕种的“毒率”挂钩,“毒率”超标户种茧价格与“无毒”户相差20%、制种报酬相差1倍以上;检出合格户与“无毒”户相差10%以上,促使原蚕户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微防”工作。
2.2 对落实微防的工作实行奖励
为了应对快速上涨的劳动力价格对原蚕区“微防”工作的负面影响,公司大幅增加投入,有针对性地制订不与该户最后生产成绩挂钩的“微防”工作奖励实施细则。其中重点突出桑叶全程浸消工作措施的落实,让原蚕户愿意甚至主动雇工在微防工作上投入劳力。即使在关健时期雇工的工资在这部分奖励中支出,也仍让原蚕户觉得划算,从而整体上提高“微防”技术措施的到位率。生产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组织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分阶段及时发放现金奖励,其中在原蚕收蚁后3 d内兑现2项指标的考核奖;上蔟后3 d内兑现2项指标的考核奖。
认真做好回山清洁和冬防工作:对执行情况好的户进行奖励,每户120元。否则,每项减奖30元;制种结束后废弃物及时焚烧或深埋,并做好回山清洁、消毒工作;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室内越冬代桑螟的清理、药杀;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治关门虫和白条治虫;做好“微防”器具和设施的保管和维护。
蚕期前清洁消毒:按时完成整洁并经检查合格,消毒符合要求,每户奖励150元。否则,每项减奖50元;按室内外清理、毛消、冲洗、擦抹步骤进行,要求室内外环境整洁,清理彻底;在公司安排统一检查时间前认真完成整洁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消毒;按技术要求全面彻底地完成蚕具的浸消和蚕室、附属室及环境的喷消,不留死角。
蚕期中防病操作要求:不定期对各户进行检查,执行情况好的每户进行奖励150元。否则,每项次减奖30元。小蚕室、贮桑室、地蚕室坚持换鞋入室;大蚕室有明显界限并坚持踏灰或踏药进室,室内外鞋有标记,室内鞋每日清洗消毒。坚持洗手给桑,洗手盆中每日更换消毒液;小蚕调桑用具每次用前清洁消毒;大蚕调桑用具、贮桑室和蚕室地面坚持每日消毒;桑叶、蚕网不落地,用过后蚕网坚持消毒后凉干再用。蚕座消毒用药品妥善保管;保持环境清洁,不在蚕室内外堆放和摊晒桑沙,并经常性进行环境消毒;及时分批提青,足额(1~2龄按收蚁头数3%、3~4龄2%)淘汰迟眠蚕。
认真实行桑叶全程浸消:对执行情况好的户,按公司平均蚁量每户300元额度进行奖励,超过或不足平均蚁量的,每g加减奖20元。检查发现不合要求的,每项次减奖50元;发现1次未消桑叶喂蚕的,取消本项全部奖励;在规定时间前搭好洗叶棚,消毒药液密封、避光保管;严格按技术操作要求,做好全部桑叶的浸消工作;已浸消桑叶和未浸消桑叶不同室放置,未浸消桑叶不进蚕室。
2.3 增加“微防”投入,配备药物与设备设施
注重在微防上的药物和设施设备的投入,为提高“微防”技术到位率提供物质保障。原蚕户环境、使用的蚕室和蚕具以及桑叶浸消的所有消毒药物、桑园统一治虫用农药由公司免费提供;免费为每户配备一台3WD-16型背负式电动喷雾器,用于桑园治虫;免费为每5户左右配备一台电动喷雾机,用于环境、蚕室和大件蚕具等的喷雾消毒,每只小蚕室配备一台YT-6型温湿自动控制器,以避免用柴加温可能对小蚕室、饲养员造成污染;为落实桑叶全程浸消,免费为每户配备大、小脱水机各一台;100 kg、200 kg容量塑料桶各一只;制种量在500张以上的大户每户再免费配备250~300 kg容量的水泥消毒池2只;建立专门检测检验室,配备齐小型磨蛾机、高速离心机、显微镜等专用设施设备,经常抽取环境、桑叶等样本进行检测,从而使“微防”指导工作有的放矢。
2.4 调整生产布局
就提高“微防”工作成效而言,合理调整生产布局的作用十分突出。
调整春、秋二期生产量的比重:在本地区,秋期桑园虫害比春期往往严重得多,不少年份桑尺蠖、桑螟在较多小区域内成灾,造成微粒子孢子增殖后在桑园间扩散污染。海宁近年的桑虫样本微孢子的检出率超过21%。而春期在统一治好冬季关门虫、白条治虫的前提下,能有效控制桑园虫量,因而我们把全年的蚕种生产任务大多甚至全部安排在春期,秋期生产仅作为数量不足或需求量增加时的补充。
精心培育新原蚕区:近年来我们放弃了原蚕饲养户密度过低、微防意识差、技术到位率低、工作难度大的生产老区,精心培育桑园立地条件好、劳力相对充足、环境条件适宜的新区,为提高“微防”技术措施的到位率奠定良好的基础。
2.5 努力降低桑园害虫对“毒率”的影响
桑虫增殖后排出(脱落)的微粒子病原体,不仅直接污染桑叶,还可造成已消毒过的蚕室甚至蚕座的严重污染。
清理“弃管桑”:调查摸清原蚕区弃管桑地情况,积极协调缺叶原蚕户接管,消灭原蚕生产区域内害虫的“发源地”。
搞好桑园治虫:积极组织,统一搞好冬、春桑园封园和白条治虫;注重桑虫发生期预测,适时部署生产期桑园治虫。
不采虫粪叶、虫体叶:即使桑叶浸消,也难于浸透粘在叶上的虫粪,特别是粒径大、粘性强的桑尺蠖粪便,杀菌效果相当差。而桑螟、桑尺蠖虫体即使在0.3~0.4%有效氯消毒液中浸20 min,存活率仍然很高,带入蚕座后继续排出粪便造成污染。
清除、杀灭室内越冬代桑螟:原蚕区目前已法进行蚕具的高温蒸汽消毒,而消毒药液浸渍也无法杀死上年随桑叶带入室内藏匿在蚕具中越冬的桑螟幼虫(蛹),且手工也无法将其清除,因此春期收蚁前后,蚕室内逐日几十甚至上百只桑螟成虫在羽化,其蛾尿和脱落的鳞毛直接污染小蚕室环境和蚕座。因而应尽早清理暴露的虫体、虫茧,并在加强指导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布置原蚕户将蚕具用500倍敌敌畏药液进行喷雾后密闭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