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新
(闽南师范大学 计算机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已成为高校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高校青年志愿者组织一直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探索青年志愿者工作机制,创新青年志愿者活动内容和形式,对高校文明校园的创建,起到了突出的作用。高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最初主要在校内开展,随着志愿精神的不断弘扬,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拓展到校外,逐步由服务于校内师生的区域化活动,转向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的公众化活动。志愿服务的内容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扩大。本次调查试图通过了解大学生青年志愿服务现状,分析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寻求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途径,从而为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大学生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已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为了更好地了解大学生青年志愿服务现状,笔者除针对特定群体展开抽样问卷调查外,还通过个别访谈、电话采访等途径,对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本次问卷的调查对象是福建省某高校的在校生,选取人流量较大的地点,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此次问卷的主要内容有大学生志愿服务次数情况、对志愿者及其活动的看法、对志愿服务的意义的认识、从事志愿活动的心理状况、志愿服务类型等。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采取当场发放,当场填写,当场收回的方式,其中有效问卷共396份,有效回收率达99%,符合统计的条件与要求。在问及“每学期志愿服务次数”时,46%的学生选择“4~10次”,33%的学生选择“10~15次”,可见,大学生志愿者活动一学期大多集中在4~15次之间,说明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活动氛围良好。而对于志愿者活动频率的看法,有28%的学生认为“过于频繁”,12%的学生认为“频率偏低”,而占60%的学生认为“刚好”。可见,青年志愿活动安排的频次受到多数学生的认可。在对“志愿服务活动意义的看法”的调查中,认为“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传递爱心、文明”的,分别占45%、25%、24%,合计为94%,说明大学生对志愿活动有较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这为他们保质保量地完成志愿服务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在对“参加志愿活动最大的收获”的调查中,有44%和26%的学生分别选择“工作实践经验”和“实现自我价值”,但仍有18%的学生选择“志愿时数”。可见,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利于大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但仍有少部分大学生抱着赚志愿时数的心态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这必将影响其志愿服务质量,对大学生自身素养的提高也是一种阻碍。在问及“您愿意参加的志愿服务”时,“助老扶幼”、“服务活动”、“公益环保”、“秩序维护”等选项,较为平均地被大学生选择。由此可见,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类型非常丰富,学校及青年志愿者有关部门需制定较好的志愿者活动方案,尽可能满足青年学生参加志愿活动的需求。对于周围的志愿者活动,大多数学生(占61%)持积极态度,但仍然还有部分学生(占14%)不以为然,认为“做不做无所谓”,“厌倦、厌烦”,因此,应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和引导力度,提高大学生对志愿服务事业的认知,号召更多学生加入志愿服务事业中,让社会更加和谐美满。针对“没有参加志愿活动的原因”,42%的大学生是因为“时间冲突”,33%的学生认为志愿服务“过于形式主义”,21%的学生对此“不感兴趣”,而4%的学生则认为“没意义,浪费时间”。因此,有关部门在策划志愿服务活动时,一方面要尽量安排好活动时间;另一方面,要做好活动意义的认知和宣传工作,按照志愿服务精神,考虑好志愿活动的每个细节。当问及“志愿活动对校园氛围的影响”时,被试选择“促进同学间的交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氛围”的总比例占91%,因此,志愿者活动对于校园的文化建设、人文关怀和文明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如何得知志愿服务活动”选项,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得知志愿活动信息48%来源于“老师或同学告知”,24%和21%分别来源于“学校志愿者工作学生组织”和“活动宣传”,志愿活动信息来源依赖性较大,而来源于志愿者网站的仅占2%,因此,网络等媒体对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公开的作用急需增强。
根据上述调查问卷的分析,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的调研,笔者发现,青年志愿者服务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缺乏社会认知,物质依托不足。一些大学生认为,志愿者行动就是“学雷锋做好事”,把志愿服务等同于只是简简单单地付出行动,没有真正理解志愿精神的内涵。在从事志愿活动时,如果在思想上有误区,行动上就会滞后,这必将影响志愿服务的质量。目前,大学生开展志愿者活动的费用,基本上是从学校的学生活动经费或团费中支出,很少有专门的志愿者活动经费。学校对志愿活动的经费支持相当有限,而高校的志愿者活动项目多数需要长期定期开展,因此,经费的匮乏,势必给志愿者活动能否保质保量地完成带来影响。非常规的志愿者活动,也常因为经费不足,影响了活动效果,打击了志愿者的积极性。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队伍建设不稳定,工作缺乏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志愿者服务行动满足了大学生主体意识的需要,但是大学生的兴趣容易转移,自主性也较弱。同时,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大部分志愿者成员是大一、大二的学生,至大三阶段,志愿者人才流失尤其是骨干人才流失严重,致使有经验的熟悉志愿者工作的人才不足,工作出现断层。根据调查,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较为局限,服务内容相对单一,这导致许多志愿者对其丧失了兴趣,对许多志愿者服务活动抱以应付了事的态度。部分志愿者对志愿服务活动缺乏持之以恒的态度,并没有把志愿者服务活动转化为自己长期性的自觉的行为,致使志愿者服务活动难以持续。
青年志愿服务时数认证缺乏公正性。根据高校青年志愿者相关管理规定,青年志愿者服务时数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为准,其公开性不够,公正性有待考证,青年志愿服务时数存在虚报现象,实际服务时间与认证时间不符。这主要是由于相关环节的监督力度不够,参与青年志愿者服务的部分学生缺乏诚信意识;同时,青年志愿时数认证工作量大且繁琐,容易出现遗忘错漏的现象。
对志愿服务工作的保障和激励机制较为欠缺。目前高校对志愿者采取的榜样激励过于单一,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缺乏必要的权益保障机制。大学生对自己所从事的志愿者活动的权益和义务是模糊的,学校对志愿者的培训和项目评估不足,很少为志愿者提供人身、医疗保险,缺乏预防和处理风险和事故的能力。[1]各高校志愿者工作都依据各自学校的情况以及当地的民风民情开展,志愿者工作缺乏统一的评定机制,且评定标准不一致。一些志愿者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那些“走形式,没实效”的志愿者未受批评教育,导致志愿服务质量整体下滑。高校虽然有针对志愿者的评优评先,但是部分学生对这些荣誉并不在乎。
促进大学生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应从强化其对志愿服务的再认识入手。首先,应强化大学生对志愿者身份的合理定位。这是大学生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过程中,对自己在活动过程中“起什么角色”,“做哪些事”,“履行什么职责”的一种认识。大学生志愿者应该秉承“负责任,做到最好”的心态,心甘情愿地去完成服务任务。针对学生对志愿者认知不够的问题,高校可以成立志愿者培训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加强学生对志愿服务的认识。与此同时,志愿者本身也应摒弃功利心理,多多深入志愿者活动中去,感受活动的意义。其次,应制定更合理的志愿服务管理机制。一个成熟的组织,必定有其成熟的管理机制。因此,要根据志愿者活动情况,制定较合理的长效机制,细化各项分工,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公正公开地对志愿服务时数进行认证,同时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鼓励,以推动志愿者活动的蓬勃发展。再次,应弘扬志愿服务精神。高校可以通过讲座、海报、网站、微博、广播等形式,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让同学们潜移默化地感受到志愿服务的重要性:一方面,志愿服务为学生提供了展现自我,锻炼自我的平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有较大的帮助;另一方面,志愿服务精神的弘扬,可以使校园文明得以传播,让学生们更为自觉地传承优良的校园文化,促进良好校风的建设,从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大学生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要取得发展,离不开对其形式、内容和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创新。高校应积极组织有意义的志愿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领域,让大学生在服务社会中感悟成长,使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人心,做到服务日常化、常态化。高校应不断探索志愿服务管理新模式,组成校系不同级别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咨询中心或培训基地,鼓励多种形式的志愿社团、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与社团共同管理志愿者。应鼓励创建长期的志愿服务项目,通过定期的志愿者活动项目,形成长期的、稳定的、多样的志愿者活动。这将使大学生体会到为人民服务的乐趣和意义,对不断提高其个人的服务意识有着重要的作用。
高校应为志愿者服务工作提供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条件。首先,人的需要是激励的起点,激励形成动机,动机进一步激发人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目标导向性。志愿服务虽是自愿的,但也是大学生对实现人的社会价值的一种需求。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秀者,高校可以给予表彰。一方面,这可以鼓励优秀志愿者更加坚定地继续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另一方面,以优秀志愿者为榜样,可以激励其他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其次,为志愿者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和激励。志愿活动虽然是公益性的,但要把志愿活动做好,往往需要一定的成本,这对于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负担。高校如果能在经费方面支持志愿者工作,大学生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就没有后顾之忧,将会更加积极热情地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去。为了提高志愿服务的工作效率,合理分配各项资源,在组织志愿者服务工作时,有关部门应注意岗位与人才的匹配问题,应根据该学生的能力和性格特点等,分配志愿服务岗位,做到人尽其职,还可以吸收一些对志愿服务积极的有想法的学生,让其提出一些能吸引人的有意义的志愿活动项目,从而使志愿者活动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开展。作为以“奉献,互助,友爱,进步”为精神开展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校园志愿者服务中心应该以此精神标准,对志愿者进行考察评估,重点针对他们在对待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态度和积极性,周围人对其在志愿者活动中的表现予以评价等。在对各志愿者做出了正确的评估后,高校应对那些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鼓励,让优秀的志愿者更有动力,同时引导其他青年志愿者以他们为榜样,更好地弘扬志愿者精神。
大学生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了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当代大学生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能够提高个人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能力,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顺应了当今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大学生应怀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帮助有需要的人,回报社会,这是时代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俞慧斐.大学生志愿者行动的可持续发展探析[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