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中的问题及对策

2014-03-21 01:10孙毅然
关键词:信号灯道路交通机动车

孙毅然

(河北联合大学迁安学院,河北迁安064400)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汽车普遍地进入了百姓家庭。至2012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2.6亿人。汽车保有量1.2亿辆,年增长1510万辆,我国已经步入“汽车社会”。但全社会还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安全规则、文明素养和公共责任感,由此,引发的交通拥堵、剐蹭碰撞、车毁人亡等交通事故仍处高发、多发期,2012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近20万起。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交通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我国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因此,研究车辆的通行规律,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信号灯,成为缓解交通阻塞,提高路口车辆通行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速城市建设和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在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中,交叉口是道路方向转换的枢纽,是车辆通行的瓶颈,也是道路阻塞和交通事故的多发地。而交通灯信号则是管理交通网络的最重要元素,是城市道路的中枢。本文仅就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谈点个人建议。

1 交通信号灯系统及其信号控制交叉口的交通特征

交通信号灯系统是为道路交通中相冲突的交通流或交通参与者传递通行权信息,交替分配道路通行权利的控制设备,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改善交通状况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交通信号灯是交通信号指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红灯(禁止通行)、黄灯(警示)、绿灯(允许通行)组成。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收费站天棚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等。广泛用于公路交叉路口,弯道、桥梁等存有安全隐患的危险路段,指挥司机或行人交通,促进交通畅通,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

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信号灯在设置时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3)及《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诚然,这对我国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城市的交通信号灯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置,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要更好地发挥信号灯对城市交通的控制作用,缓解交通压力,保障交通畅通,就必须加强对城市道路交叉口信号灯的科学设置。

城市道路信号控制交叉口是一个由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子系统组成的复杂系统。具有三个交通特征:一是交通设施较为集中。为提高交叉口的交通安全性和运行效率,一般在此配备的交通设施都比较集中和全面,如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行人过街信号灯、导流岛、人行斑马线等。二是时间分布不均匀。与居民上下班和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相适应,城市道路交通车流量大多集中于早上、中午和晚上三个时间段,交叉口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流量相应也达到最高峰,而在夜间11点至凌晨6点,车流量则较小。三是流量大冲突点多。交叉口是交通流的咽喉和集散点。它比一般路段的交通流量要大得多,在交叉口合流和分流中极易发生交通拥堵和事故,冲突点多,对交通安全和通行能力的影响非常大。

2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及交叉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06)的规定,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号灯发光单元图案不一致,即信号灯采用三色几何分立,但三个发光单元内的图案不一致。例如,其中两个发光单元图案为机动车信号灯图案,而另一个为方向指示信号灯图案。如图1所示。

图1 信号灯发光单元图案不一致

二是信号灯发光单元不正确,即信号灯虽然采用三个几何分立,但是单个发光单元中显示复合箭头,指向多个方向,或者图案形状不正确。如图2所示。

图2-a 信号灯发光单元图案为复合箭头

图2-b 信号灯发光单元图案为方形

三是信号灯形状不正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3)对信号灯的形状做出了均为圆形的明确规定。但目前,一些城市仍存在方形、矩形等异形机动车信号灯,以及手型、矩形等异形行人灯,分别如图3a-3c所示。

图3a 方形机动车信号灯

图3b 矩形机动车信号灯

图3c 才手型等异型行人灯

此类异型灯因不符合国标,不具有应有的法律效应。如果一旦发生事故,法律责任难以判定,存在交通执法隐患。同时,异形灯往往会给外地交通参与者造成识别与判断困难甚至错误,以致影响通行效率或者出现事故。

四是未按条件设置信号灯。一是新修道路和已达到设置信号灯条件的路口、路段未及时设置信号灯。大量交通流无序通过该路口、路段易引发交通冲突,造成道路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二是未达到设置信号灯条件的路口、路段却设置了信号灯。该路口、路段由于交通流较少,易引起故意或者无意的闯红灯,从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甚至增加交通事故。如图4所示。

图4 达到设置条件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

五是交通信号灯排列顺序错误。方向指示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无论竖向安装或者横向安装,都应将重要的灯色放在重要的位置,即从上到下或者从左到右都应该按照红、黄、绿的顺序排列安装。否则,容易影响驾驶人的正常视认习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如图5a-5c所示。

图5a 机动车信号灯排列顺序错误

图5b 方向指示信号灯顺序错误

图5c 交通信号灯排列顺序错误

六是交通信号灯安装位置不正确或被遮挡。《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对信号灯的安装位置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要求。信号灯应安装在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但事实上,信号灯往往被树枝遮挡而管理部门又未及时查修;此外,有些信号灯被安装在路口的交通标志和广告牌遮挡,不利于驾驶员观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图6所示。

图6a 交通信号灯安装位置不正确或被遮挡

图6b 交通信号灯安装位置不正确或被遮挡

七是交通信号灯安装高度和色度不够。个别地区安装的柱式信号灯未按照标准设置,高度不够;少数信号灯红灯与绿灯直接转换,没有黄灯过渡。

分析总结我国现行道路交叉口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道路交通硬件设施不完善。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公路质量较低、通行条件差。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流、物流、车流和驾驶人数量高速增长,交通压力骤增,致使人、车、路发展不协调,进而严重地影响了交通安全。如:一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或常年失修;一些建筑物离路口过近,妨碍驾驶人安全行车视线;一些道路过窄,车辆、行人混行现象严重,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二是机动车驾驶人素质不高。驾驶人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道路交通的畅通与否。近年来随着学车热,驾驶员队伍急剧膨胀,但其成员却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有的不仅驾驶技术差、应急能力弱、而且道德素质低下,安全法制观念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饮酒甚至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等行为时有发生,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失。

三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意识淡薄。由于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加之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致使相当部分交通参与者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认识不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以至于时常发生不顾交通信号灯禁行指示,而随意行车、横穿马路等危险行为,甚至酿成车毁人亡悲剧。

四是管理队伍力量薄弱。警力不足,素质较低,加之经费、装备、科技投入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困难,直接影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水平。

3 应对措施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应将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防范与惩治相结合。

硬件方面:

(1)要加大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力度。首先,要有长远的正确的道路建设规划。在城市道路建设的规划上,将交通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力求一次规划从长计议,这样可避免道路建设的重复工程,减少有限资金的浪费;其次,道路扩建改建要周密。要敢于割舍暂时的利益,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城市道路面积,提高道路密度,拉开建筑的间隔,对那些不合理的路口、路段,要及时改建、修补,真正消除违章事故隐患。再次,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增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交通护栏等设施。为提高路口信号灯系统时间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城市主要道路的信号系统要抓紧更新升级。

(2)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置交通信号灯。首先,要根据市区道路的通行规律和车流量情况进行设计。区分平峰与高峰时段、主干道与支干道绿波带,人工摇控与自动摇控搭配,交叉道与人行横道匹配,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道路交通设施资源。其次,建议各地在新建、改建信号交叉口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相关要求,在交通信号灯的技术要求、设置条件、安装位置和排列顺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在重要路口增设信号辅灯设施,以增强信号的可视性,增加安全度。

(3)要定期开展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排查、检修和优化。要对照标准,定期查找缺失、破损、不规范的信号灯,积极整修或更换,确保交通信号灯的规范、优化,使路口信号设置更为科学、合理。

软件方面:

(1)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确保我国交通安全畅行的当务之急和重要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关键是加强对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要深入厂矿、市场、学校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对典型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宣讲,以引起众多交通参与者的警示,增强他们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责任。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在幼儿教育、中小学生教育中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性的内容,打牢交通安全的基础,这样通过培养出新一代具有较高交通道德素质的文明公民,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交通文明素质比较低的现状,才能带动整个社会遵章守法。

(2)要提高交通警察治理交通的能力和水平。当前交通治理工作任务繁重,为保证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除了充实警力,保障交警经费以改善车辆、通讯等基础装备,增加高科技管理设备,减轻交警工作压力以外,还应加强交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育和培训,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他们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正确的处理能力。

(3)要严格管理客运车辆。在城市,客运车辆特别是出租车的运转频率最高。管理好它们,是净化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关键。首先对客运驾驶员的考核要严格把关,各方面条件都符合要求才能准予其驾驶客运车辆;其次对客运违章要严格执法,见违必纠,并加大处罚力度,而不能姑息迁就。

[1] 我国汽车驾驶人首次突破2亿汽车社会呼唤汽车文明,2013-01-31 09:18:30.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http://www.hbgajg.com/news/ 15/9729.html.

[2] 政协提案:海南城市交通信号灯设置应更合理,2013-01-25人民网.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3/01/25/18341591.html.

[3] 关于改善海口市交通信号灯设计的建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2013-04-07 http://www.hainan.gov.cn/code/V3/tian/zxta.show.php?id =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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