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艺,陆琴林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2)
大学生心理危机介入对策探析
——法律补位、底线思维及其他
刘 艺,陆琴林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2)
高校大学生的心理危机问题越来越重,心理危机问题导致的恶性事件愈加频繁地发生。如何消除高校大学生的心理危机,缓解大学生的内心矛盾,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为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辅导,已成为各大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探索和创建完整实用的大学生心理危机介入对策,刻不容缓。对大学生心理状况进行探析,了解大学生心理危机状况,分析其心理危机的内涵、产生原因,通过法律补位、底线思维,并借鉴外国成熟的干预理论,是当前建立我国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较为适宜的解决方法。
大学生;心理危机;危机干预;法律补位;底线思维
底线道德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是道德的下限,是所有社会成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恪守、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和伦理规范,是一条不能逾越的基准线,跨出这条基准线就等于触犯了法规和法律。[1]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而当前大学生的道德底线却屡次被刷新,他们的心理道德状况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据2006年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学生中16%-25.4%的有心理障碍,主要以恐惧、焦虑、抑郁等情绪为主。这些年,大学生因为心理问题而引发的极端事件越来越多,学生凶杀案也是越来越多。[2]种种现象表明,我国大学生正处于危险的边缘,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已成为高校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发现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这方面的薄弱之处,并对此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与探讨,得出了许多价值极高的结论,但是这些研究并未有效遏制大学生心理危机的上涨。为拓展我国关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对策的研究视线,本文将进一步阐释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有关研究的基本内容。
纵观我国文献史上关于心理危机的文章,每一篇都或多或少的引用了心理学家卡普兰(G.Caplan)的开创性工作理论。早在1954年始,G.Caplan就系统的研究了心理危机,因此也被公认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鼻祖。在坚持不懈的探究中,他首次发表了心理危机干预理论,这个理论也是至今被广为接受的一个理论。G.Caplan认为,当一个人面对困境,而他先前处理问题的方式及其惯常的支持系统不足以应对眼前的处境时,即他必须面对的困难情境超过了他的能力时,这个人就会产生暂时的心理困扰,这种暂时性的心理失衡状态就是心理危机 (G.Caplan, 1964,1970)。[3]
1994年,北京师范大学郑日昌教授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调查。其结果显示:在校大学生存在心理问题的达25%左右。[4]2011年,“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与实践”的课题研究显示,在接受调查的300多家高校心理教育工作者中,认为大学生心理危机情况较为严重的达40%。
由于大学的学习、生活和高中阶段有很大的不同,部分学生无法适应大学的生活,随即萌发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失眠、焦虑、人际关系不良等[5]。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方面的问题
大学生从高中升到大学需要一定的适应期。在大学里,学生所要适应的教育方式、学习环境和原来的高中截然不同。学生已经适应了原来的那种死记硬背、填鸭式的学习方法,不需要很大的自主性。大学却与高中截然不同,大学一般都是采用启蒙式的教育模式,主要是靠学生自主学习,这就使很多学生感到无所适从,等到考试的时候就变得不知所措,变得焦躁不安,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考试恐惧综合症等心理问题,更甚者因为挂科而跳楼自杀。
(二)生活方面的问题
与高中不同,大学里的同学可能来自全国各地,学生来到一个新的、不了解甚至陌生的环境,不适应都是必然的。同学之间十几年间形成的信仰、饮食、生活习惯等,也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有些学生在家里娇生惯养,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自然不懂人情世故,性格更是骄阳跋扈,因此不能和同学友好相处,在学校变得不合群、脱离群体,久而久之就会变得孤僻,情绪焦躁不安,更严重者直接产生厌世、抑郁的心理,将自己的所有情感都寄寓在网络上。
(三)情感方面的问题
学生在步入大学之后,便进入情感萌芽的阶段。一方面,由于高中时来自学校和家庭的管束,他们并没有接触到爱情,因此异性对他们就像镜花水月般的美好;另一方面,他们才刚刚成年,身心发展的不健全让他们不能正确的去认识爱情,没有合理的爱情观,想法过于美好,脱离实际,等时间一长发现爱情之路上的问题时,就会措手不及难以招架。此时感情已不能挽回这段爱情,内心变得薄弱,因情自杀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在我们小组问卷调查中,因感情问题而引发的心理问题也占了很大的比重。调查显示,53.5%的大学生有男(女)朋友,并且其中的40%会经常与其另一半发生或多或少的冲突。这些冲突大都来自于一些小事。这些事情发生后,80.73%的学生不知该如何处理,只能“给予双方一定的冷静时间”,也就是现在社会经常说的“冷处理”。对于“当您对异性表白遭拒绝时,会感到有压力吗?”的问题,在拥有异性朋友的53.5%的大学生中,有69.2%的人表示他们之前的表白有遭到过拒绝,这些拒绝让他们觉得面上无光,不好意思出去见人。在“2011年苏州大学情侣因情自杀”的问题中,43.3%的大学生表示可以理解这一做法,这是忠于自我感情的做法;剩下的大学生表示这种做法不值得,认为这是对自己生命及家人的不负责任,是过于冲动被感情冲昏了头脑,是自我承受能力和排遣能力弱的表现。
(四)家庭方面问题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家庭关系问题,二是家庭经济问题。有调查结果表明,家庭关系的不和谐也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影响。现代大学生个性张扬叛逆,自我主张浓厚,很多时候根本不理解父母的想法和主张,和父母之间总是争吵不断,家庭氛围并不温馨美满。家庭经济问题则可能会直接让学生产生低人一等的心理,变得畏畏缩缩,引发自卑、压抑等心理问题。曾经轰动一时的马加爵案件,就是因为其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加上同学的不理解,甚至是冷嘲热讽,最终致使马加爵走上一条不归路。
(五)躯体疾病问题
作为一个正常人,肯定会有不适的时候。当学生身体出现状况时,每每会使学生的内心变得焦躁不安,尤其是遇有类似疑难杂症、遗传性疾病等对人的形象、健康、自信都有很大影响的生理问题时,一般情况下学生都无法正确理解和适度对待,自己不敢告诉别人,怕别人不理解反而嘲笑,心理压力便会剧增。
(六)就业压力问题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愈演愈烈,生活环境更加密切和机器劳动力的盛行,并且伴随着“拼爹”、“拼娘”现象的存在,人们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就业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问题,更是家庭和社会必须面对的困境。很多大学生看着前辈们为了就业而辛苦奔波,担心自己也会走他们的老路,于是出现焦虑不安的心理。
我们在问卷调查中发现,有88.6%的大学生表示其经常对自己的前途感到困惑和担忧;7.33%的表示他们会偶尔感到困惑和担忧;仅有4.07%的对自己今后的前途和生活表示不担忧。但在这些不担忧的大学生里,接近九成的是家族企业的继承人或者是自己父母独立工作,其毕业后可直接有工作。他们并不需要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也不必与成百上千的同期毕业者去竞争那寥寥无几的就业岗位,他们不必为明天发愁,为生活发愁。
在《大学生“轻生”现象的调查及其原因剖析》一文中,作者剖析出这样的现状——将近1/3的在校大学生曾产生轻生的想法。文章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不合理的教育方式、学校老师的忽视以及学生自己碌碌无为的思想和自我调节能力的匮乏。鉴此,本文拟从以下几方面具体剖析大学生心理危机的介入对策,以期寻求当前建立我国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较为适宜的解决方法。
(一)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
我们在调查问卷中发现,对于“您所在学校是否有相关的大学生心理辅导机构”这一选项中,73%的学生选择了“没有”;在选择“有”的大学生中,又有将近一半的学生表示辅导机构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出它的实质性功能。当学生们离开家庭,“班集体”就是他们的另一个家,因此必须具备家的温暖,使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生在大学校园里都有一定的归属感,不会觉得不舒服或者感到束缚。这就需要各高校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干预机制,完善对大学生的“监视力度”和“保护程度”。
建立完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不仅需要学校的努力,更需要各位老师的努力。对学校来说,需要加强对新生和高年级生的心理健康关注,在第一期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刚入学的新生以及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高年级生是心理危机更为严重的阶层。由于新生刚脱离父母的怀抱,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必不可少的会产生不安害怕的情绪,而高年级生即将走入社会,独自面对纷繁的社会矛盾,需要自己独挡一面,心理负担就会变得更重,时间长了也会身心俱疲。这时,就需要心理检测、心理调查等制度发挥作用,需更加密切关注新生、高年级生的心理动态,加强大学生心理辅导机构、心理老师和学生三者之间的心理危机信息交流;同时需要班集体的班团干和寝室长等密切关注班级学生的心理动态,创建畅通有效的大学生心理危机沟通渠道,并及时与上级通报。对于那些专业性较强、竞争压力较大的学校来说,更是需要经常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形成科学完善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制;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需及时将他们转到专业医疗机构就诊或准予休学治疗,对有轻度心理疾病的学生和心理康复期的学生,须要求家长陪读治疗等。[6]
对老师来说,他们不仅要完成传道授业解惑的本职工作,更应当践行“灵魂工程师”这一天职。尤其是班主任,对于离开家庭独自在外求学的大学生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更像是亲人而不是老师。因此,老师还是需要多与学生走动,便于及时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思想状况,从根源上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治疗”。通过课堂教学、活动训练、咨询辅导、朋辈互助、调查研究、环境建设等途径,可逐步形成以学校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普及与提高、咨询与服务、自助与互助紧密结合的六位一体心理危机预防教育模式。[7]此外,老师应密切关注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突发性事件,特别是对于近期时有发生的大学生自杀事件,了解并熟悉生死哲学的相应模式,真正从德育和心理两方面成为大学生生命的护航员和人生的导师。
(二)建立社会保护支持制度
我们在调查问卷中还发现,对于“遇到压力你会最先向谁求助”这一选项,有66.7%的选择亲友,剩余的几乎都是选择家人、老师、知心朋友。这表明,社会的保护支持与大学生危机压力的强度成反比关系,即社会保护支持越多,大学生的压力强度越弱;反之则相反。因此,构建社会保护支持制度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具有重要意义。构建社会保护支持制度不仅需要社会的努力,更是需要学生、学校、家庭的帮助和扶持,需要四者形成一个统一整体。概言之,就是需要学生、家庭、学校及社会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更要相互联系、互相帮助,形成以社会为主体,学生、家庭、学校三者环绕的保护体系。来自家庭亲友的关心与支持、学校师生的鼓励帮助,都可以在极大程度上缓解大学生的心理危机,使其产生需要被保护的感觉。在这个环节中,需要发挥家长亲友的作用,因为父母和亲友陪同孩子们度过了人生中绝大部分的光阴,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沟通更为方便,沟通效果也更好。为此,高校需要建立像社会医疗保险一样的大学生终身心理健康档案,用专业的心理检测来了解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其心理的转变状况,通过对不同阶段结果的统计分析,对学生进行划分,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合理应对心理危机,从而以一种更加从容的状态解决心理危机。可通过教育宣传使学生树立心理危机理念,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课程体系之中,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心理测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举办心理剧演出、心理沙龙以及网络咨询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宣传和教育,让学生充分了解心理危机知识,[8]使他们在这些问题发生时能够主动寻求帮助而不是遮遮掩掩。
同时,还应从源头上增强大学生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在小学甚至是幼儿园阶段,各级学校就应加强学生的抵抗心理危机的能力,长此以往,就会给学生的心理加上一层保险。高校更要创造条件,让有心理危机的大学生进行及时交流、转换视角及适度宣泄,缓解内心的压力。通过宣传栏、手册、讲座、报纸、网站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师生都认识到心理危机的危害,提高辨别心理危机的能力,了解有效应对心理危机的方法,增强心理危机干预的意识,构建帮助心理危机者走出困境的同伴支持系统。
(四)加强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大学生正处在由青春期向成熟期过渡的时期,其生理已日臻成熟,但心理仍是青涩的。为此,高校应担负起引导大学生走健康道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责任。必须将心理健康培养纳入教学体系,寻找从思想教育视角解决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对策,为大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从科学和理性的角度讲述生命的崇高性,使大学生懂得不应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更不应轻视他人的生命,进而形成对生命的敬畏之心。还应立足于大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道德的二维视角,从德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等多层面构建大学生的人生世界,有效避免大学生轻视生命和过激行为的发生。要把生命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行程中,重视在思想意识层面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抵抗心理危机的能力,实现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向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转变。
(五)将大学生的心理保护写入法律法规
大学生虽已脱离了懵懂的青少年这一人生层次,但他们并未真正踏入社会。对于这样的“半社会人”该何去何从,我国法律尚未给予明确的规制。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对于“您对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应当如何解决”这一选项,73.77%的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不仅体现出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从法律途径解决方法的匮乏、人们对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的迫切期望,也反映了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途径解决的成果不尽理想。
毋庸讳言,从法律层面增强大学生面对心理危机的能力和解决心理危机产生的问题既是现实的需要,亦是法律的需要。目前,我国对于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法律保护尚未涉及,严重忽视了大学生这一夹在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的中间状态群体。在国外,以美国为例,其把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的服务范围分为职业和学业选择指导、学习咨询、学生的社会问题和情绪问题咨询、对学校的课程设置等进行干预、对家长、教师提供咨询服务、对问题学生进行行为治疗和具体的学业指导,还包括开展服务机构自身的发展工作,如组织发展测量研究和专业研究等。[9]在美国,从事心理健康治疗工作的专业人士有严格的准入机制,即必须通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并取得博士学位。在我国,并没有建立完整系统的心理危机干预预防体系,法律上也没有形成相应的保护制度。马加爵、药家鑫等一系列大学生心理危机愈发严重的事件发生,令人深思。这也表明,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解决不仅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多方面干预,更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介入对策进行探析,有助于解决当前大学生愈加严重的心理危机问题。从家庭、学校、社会、法律等多层面进行分析,探究更加有效、合理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既要实施针对性、实效性的教育措施,形成完整而独立的教育工作体系,[10]也要充分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的大学生心里危机干预模式。
[1]许亮,赵玥.当下中国社会底线道德缺失的原因及对策[J].学园,2011(6):11.
[2][5]王志学.高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研究[J].今日科苑,2010 (18):55.
[3]李金攀,史晓红.大学生心理危机与干预研究综述[J].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5):105.
[4]王晓荣,徐福山,李亚琴.高校学生危机干预研究现状[J].吉林医学,2010(34):6406.
[6][8]李庆,罗筑华.试论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1(22):153.
[7]廖桂芳.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建构[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2007(3):91.
[9]黄洁,等.国内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现状比较研究[J].中国林业教育,1999(31):32.
[10]姚本先,等.国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趋势及启示[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12):840.
Analysis of Intervention Countermeasures for College Students’Psychological Crisis——Adopting Law to Fill the Blanks,Bottom-line Thinking and Others
Liu Yi,Lu Qinlin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Nanjing Jiangsu 210012)
The problem of college students’psychological crisis increases heavily,as serious incidents of psychological problems caused by the crisis occur even more frequently.How to eliminate college students’psychological crisis,alleviate the inner contradictions of college students,guid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ollege students and provide better mental health counseling for college students?These have become urgent questions to be solved for al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It cannot be delayed to explore and create complete and practical intervention countermeasures for college students’psychological crisis.We should investigate the psychological status of college students,understand the situation of their psychological crisis,and analyze the content and causes of their psychological crisis;By such means as adopting law to fill the blanks,bottom-line thinking,and learning from mature foreign intervention theory,we can build suitable psychological crisis intervention mechanism for college students in today’s China.
college students;psychological crisis;crisis intervention;adopting law to fill the blanks;bottom-line thinking
G645
A
1671-5101(2014)03-0098-05
(责任编辑:孙雯)
2014-02-15
本文系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一般项目《大学生心理危机介入对策探析》(项目编号:201310329030Y)的研究成果。
刘艺(1993-),女,江苏沭阳人,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2011级民商法专业本科生;陆琴林(1993-),女,安徽枞阳人,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2011级民商法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