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称“成年居民”)、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以下称“未成年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给哪些人参保缴费补助?
答:(1)成年居民。政府对属于低保对象的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执行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成年居民,个人参保缴费后,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2)未成年居民。政府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执行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未成年居民,个人参保缴费后,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
答: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生育补助
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生育补助对象是哪些?
答: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女职工(以下简称女职工)。
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生育补助范围有哪些?
答:女职工因生育(产前检查、分娩)及计划生育(放环、取环、人工流产、引产、结扎)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生育补助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答:(1)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的项目;(2)超标床位费、保健性治疗及用品费、生活用品、滋补和免疫保健药品费、婴儿医疗费等;(3)产前检查中发生的药品费用;(4)属于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或妊娠病理现象的医疗费用。
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如何申领补助?
答: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及计划生育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自出院之日起六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备齐相关材料到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办理申领补助手续。目前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已实现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IC卡直接结算,已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有自治区人民医院、瑞康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今后定点医院范围将逐步扩大。
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申领生育补助需要哪些材料?
答:(1)申报表一份(单位盖章,申报金额为产前检查门诊与分娩住院发票总额);(2)医保IC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3)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4)产前检查门诊与分娩住院发票(验原件、交复印件);(5)产前检查门诊及住院费用清单(交原件,金额与发票金额须一致);(6)出院记录(验原件,交复印件);(7)门诊及住院病历(交原件,报销时退回)。
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申领生育补助是否有时限要求?
答:有。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及计划生育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从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六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自治区社保局医疗保险部办理申领补助手续。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