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仍萍
(庆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甘肃 庆阳 745000)
基层医院妇产科近10年医疗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
赵仍萍
(庆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甘肃 庆阳 745000)
通过对庆阳市基层医院2003—2013年妇产科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归类分析、总结。要降低基层医院妇科医疗事故,必须提高基层医院妇产科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其职业道德及法律意识建设,完善医院妇产科硬件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医院及妇产科工作的了解程度,增进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
基层医院;妇产科;医疗事故
随着社会的进步及病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医患关系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医疗纠纷成为制约医院发展的严重问题。妇产科由于其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历来是医疗事故的高发科室[1]。据2005年中华医学会统计,妇产科医疗事故居医疗事故前3位[2]。2012年5月18日人民网称:“中国医院协会、中华医学会调查显示产科医疗纠纷最多。”基层医院妇产科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医疗事故发生率明显较其他科室高。为了有效降低基层医院妇产科医疗事故发生率,现就庆阳市2003—2013年基层医院妇产科发生的43例医疗事故鉴定案例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43医疗事故中,产科23例(占53.49%),妇科14例(占32.56%),计划生育6例(占13.95%)。43例医疗事故的等级及责任程度情况见表1,医院分布情况见表2,主要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见表3,主要诊疗过失分布情况见表4。
表1 43例医疗事故的等级及责任程度情况[n(%)]
表1中一级医疗事故4例(9.30%),三级医疗事故21例(48.84%),四级医疗事故18例(41.86%),其分布无明显规律,这与妇产科疾病的复杂性有关。
表2 43例医疗事故的医院分布情况[n(%)]
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事故发生率较高,这是因为就诊这两级医疗机构妇产科的病人人数较多,且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较差及从业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表3 43例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的技术职称情况[n(%)]
基层医院医疗队伍的专业技术职务以初级为主,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和这些医院的医疗事故发生率较高有密切关系。
表4 43例医疗事故的主要诊疗过失分布情况[n(%)]
43例医疗事故中,产科23例,其中产妇死亡2例,新生儿死亡2例,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6例,子宫破裂2例,III度裂伤3例,剖宫产手术伤口感染5例,新生儿脐带感染3例;妇科14例,其中异位妊娠误诊1例,妇科手术后并发症7例,功能性子宫出血清宫并发子宫穿孔1例,妊娠早期服用禁用药物3例,因其他疾病住院,护士输错液体而发生纠纷2例;计划生育事故6例,其中在私人诊所进行药物流产致宫腔残留、大出血3例,在乡镇卫生院人工、药物流产大出血2例,人工流产术中子宫穿孔1例。
(1)医务人员工作能力不足。由于基层医院缺乏高年资医师,临床医务人员以新近医学院毕业生为主,其工作经验不足,临床实践能力欠缺,缺乏处置急危重症的能力,出现43例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以初级和助理级医师为主的现象。
(2)违反诊疗常规和职业规范。如术中误伤血管,造成大出血,导致再次手术,造成病人失血和身体损害;手术中误伤膀胱导致膀胱阴道漏的;未做详细检查,非法进行药物流产或人工流产致大出血;输液前未按要求进行核对导致用药错误;医护人员未按无菌操作规范进行伤口换药致新生儿脐带感染。
(3)漏诊误诊。1例由于腹痛病人年龄未满18周岁,主治医师将异位妊娠误诊为阑尾炎,延误诊治时间,致输卵管妊娠破裂大出血;1例人流后并发绒癌,误诊宫腔残留,反复清宫致子宫穿孔,切除子宫;产前超声检查或妇科检查欠准确,对分娩方式选择不当,因阴道分娩难产,致新生儿重度窒息、脑出血及脐带脱垂等。
(4)未与病人充分沟通。如1例为宫颈坚韧症,分娩过程中医生反复交待病情,建议行剖宫产术,病人及其家属拒绝手术,后子宫破裂,胎儿死亡,产妇术中因子宫破裂严重无法修补,行子宫切除术;还有4例病人的知情同意书中均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意外情况告知不全面,如手术伤口脂肪液化,伤口愈合缓慢或继发感染。
(5)病历及病程记录不完善。在所有病历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病情记录不及时,未及时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对手术方案及过程记录不详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意外情况缺少应有的处置方案,护理级别和病情不吻合,重复使用功效相同的药物等情况。
(6)急救设施不完善。如1例病人在乡卫生院行剖宫产术,术中宫缩乏力、大出血,因乡卫生院无输血条件,未能及时补充血容量而死亡。目前我市血源紧缺,大多数医院库存血量少,甚至部分县级医院无库存血,致使产妇失去抢救机会的情况时有发生。
据卫生主管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产科医疗纠纷几乎占医疗纠纷总数的40%~50%。产科的特点是工作繁杂、战线冗长,工作人员疲劳作战,而孕妇及其家属期望值高,缺乏承受医疗风险的思想准备。琚丽霞[3]研究认为,医疗纠纷的频发及后果对医疗行为影响较大,造成防御性医疗行为普遍存在,通过医患双方的努力,法律法规的完善及监督机制的实施,能起到规范及促进健康、积极医疗行为的作用。根据庆阳市近10年妇产科医疗事故具体案例,结合笔者多年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提高基层医院妇产科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可通过到上级医院进修和对口医师医疗技术援助等途径为基层医院培养人才,提高妇产科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这对降低漏诊、误诊率,准确处理急危重症,减少医疗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及法律意识。加强包括个体诊所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教育,使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其的风险意识。
第三,完善医院妇产科硬件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健全相关制度。如完善妇产科输血等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制度执行的监管力度,杜绝因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可根据乡镇卫生院具体的人员配置及医疗设施情况确定相应的医疗服务内容,做好分级就诊工作。
第四,做好宣传工作,增进群众对医院及妇产科工作的了解,促进医患双方相互理解。利用媒体进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医院规章制度及就诊流程的宣传,让病人及其家属了解医务工作的环节,配合医务人员完成疾病的诊治。媒体也应更关注医院及医护人员的日常工作,而不应过多地将焦点停留在医疗纠纷和医生灰色收入上,从而提高医患信任度,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程度,避免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由于基层医院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妇产科发展现状,普遍存在妇科和产科不分科,以及妇科和产科医护人员缺乏、专业技术能力较差及医院基础设施落后等客观原因的制约,导致妇产科医疗纠纷或事故高发。基层医院妇产科对于维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降低基层医院妇产科医疗事故发生率,进一步促进科室健康发展,对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1]周敏,黄云,邓振华.妇产科医疗纠纷司法鉴定82例分析[J].法医学杂志,2009(3):192-194.
[2]张凤娥,杨克健,冯燕俊,等.强化法制教育 改善医患关系[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11):45-46.
[3]琚丽霞.探讨医疗纠纷的原因和对医疗行为的影响及相关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2010(8):253-254.
R197.323
A
1671-1246(2014)19-01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