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韩延龙(1987-),男,汉族,黑龙江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学。
摘要:网络融资指在电子商务领域,借助第三方提供的网络平台,使银行与企业完成借贷关系的新型借贷模式。网络融资从无到有,已逐渐发展壮大并引起各方面重视。我国的网络融资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要加强网络融资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它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依然有很多地方可以继续改善。
关键词:网络融资;发展;问题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络融资极大的拓宽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规模小,资金少和缺少担保抵押的问题,减少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目前为止,网络融资主要分为有中介B2B,无中介B2B、P2P以及P2B四种模式。随着这种新型信贷模式的不断迅速发展和创新,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中融资受益。
一、网络融资的定义及主要模式
网络融资指在电子商务领域,借助第三方提供的网络平台,使银行与企业完成借贷关系的新型借贷模式。借助网络技术支持的融资,即可称为网络融资[1]。网络融资也可以从广义和狭义定义,广义的网络融资指网络金融,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并无变化,而中介是网络平台,大量的节省了成本和时间,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达到了三方共赢效果。其狭义概念,是指网络平台提供中介服务并为个人、企业与银行完成借贷的行为。
网络融资有以下几种主要模式:
1、封闭型与开放型。按客户群体及受理方式的不同,可将网络融资分为封闭式服务型和开放式平台型两种。封闭型网络融资服务只对注册会员开放,服务对象具有显著的排他性。其特点是融资过程与企业的商业模式结合紧密,淡化了传统信贷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可以更灵活的批量化管理风险,实现网上操作。开放型以阿里等企业为代表,服务并不局限于特定群体,受益比较广泛。业务模式与传统融资更为相似,网络主要起到的是宣传、交流的作用,介入信贷本身的程度较低,多数的关键步骤仍然以线下为主,更为大众所接受。
2、银行自主开发与第三方平台。按服务提供主体不同,可分成银行自主开发与第三方平台两大类。银行自主开发是指银行自行开发平台开展网络融资,只是把线下融资网络化,主体依然是银行本身,如利用现有的营业厅开展。而第三方平台主要是银行和第三方合作,第三方主要负责开发搭建融资平台,银行负责融资业务,充分发挥双方专业优势。
3、其他类型。除了以上两种主流分类外,还可以按照第三方起到的具体作用不同,分为信息平台模式、直接授信模式和仓单杠杆模式等。
二、我国网络融资发展
我国的网络融资从无到有,再到发展壮大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第一时期为网络平台利用自身优势进行数据搜集并建立数据库,对融资企业进行评级,为网络借贷打下基础。第二时期网络平台与银行合作,推出借贷产品,开始准备对融资企业进行贷款业务。第三时期为拥有网络平台的公司开始独立成立小规模借贷公司,进行网络融资业务。
近年来,网络融资已逐渐发展壮大并引起各方面重视。多家电子商务公司已经积极介入并联手银行开展网络融资业务,以丰富业务种类。同时,各家银行也迅速跟进,尤其是小型商业银行。国内最早涉及网络融资的电子商务企业是阿里巴巴,早在2007年,阿里就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推出“e贷通”产品。2010年,阿里巴巴又取得了国内第一张电子商务领域的小额贷款经营执照,并成立了国内第一家面向网络商家开展放贷业务的公司。从此,网络融资产业发展更加迅速,并出现了大量的中介公司[2]。网络融资作为新兴融资渠道,建立在资金供给者、融资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共赢的基础上,不但简化了融资流程,降低了门槛,也提升了效率,降低了经营的成本,具有广大的发展空间。
现有网络融资模式中,金融机构与融资企业仍处于非对等地位,这种不对等导致了第三方平台无法保证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而影响到了用户体验,而对于已经融资的企业,第三方平台的黏性又面临一定的考验。正是因为以上两种压力,网络融资未来面临不同的发展趋势。
1、集成模式。集成模式的发展思路是提供集成整合的服务,即包括数据整合、信用体系到电子授信的全方位服务。在现代经济链条中,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及网络融资不断整合,进入体系化时代。数据整合主要包括法律、工商及缴费等各方面信息,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节省线下审核的时间和难度。信用体系以数据整合为基础,可以显著增强客户粘性。信用体系搭建完毕后,银行可以对平台进行集合授信,再由平台在一定权限内对最终用户进行授信。通过该模式,银行可以实现批量风险管理,而平台则可以控制用户体验。
2、专项模式。专项模式的发展路线是专业化,即第三方平台只对银行认可的企业提供专项服务,舍弃集成模式的平台信息功能,提高贷款成功率,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出现终端的不可控问题。
三、网络融资面临的问题研究
1、制度问题。自从网络融资出现以来,第三方平台和银行就一直倡导网络融资的合法性,并持续加强风险管控。但基于网络融资的创新性和新兴性,我国法律对此领域尚无明确规定,相关法律对该领域未允许、也未限制。网络融资在贷款审核及贷后核查方面均突破了现行政策。第三方电子服务商和金融机构大多是在协商基础上建立各自的规范,适用范围狭小有限,缺乏政府引导和监管,一旦出现问题,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我国需要在网络融资安全方面做出更多努力,规范相应法律法规,使网络融资有法可依。同时明确融资平台的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规范利率,加强监管。使得网络融资更加规范。
2、征信问题。近年,随着金融衍生品、网络交易的逐渐扩大,征信风险也逐渐显现。信用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网络融资发展的主要因素,信用体系的建立滞后于网络融资的整体发展。我国现有的网络融资,也有各自为战的情况,仅以企业日常经营状况判定其信用,缺乏整体的信用体系,安全性较低,风险很高[3]。
故此,网络融资中,第三方商务平台和金融机构应结合相应指标,对融资企业进行信用体系评级,使信用良好的企业更容易融资并获得低利率等优惠条件。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更加良好的融资环境,形成良性循环。
3、传统制约。网络融资也受到传统银行机制的制约,传统贷款流程为:贷前调查——授信申请——授信审批——签署合同——额度审核——办理放款——贷后监管。每个流程都需要主管部门层层审批,各部门间的沟通也相当复杂。及时采取网络融资的模式,也仅仅是将纸质审批电子化,部门内部和部门间的沟通审批环节依然没有简化。
因此,网络融资要突破传统的制约,必须实现部门和流程的突破简化,再造业务流程,仅设置必需岗位,将业务流程从一个个部门的断续连接体,整合成连续的工作流,以降低业务成本,提升客户体验。
四、结束语
由于我国网络融资存在上述一些不足之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种新型融资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要大力加强网络融资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它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依然有很多地方可以继续改善。期待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网络融资的问题研究中,更合理有效地利用网络融资,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参考文献:
[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2]孔德兰.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融资策略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3]苏峻.中小企业融资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