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妮娜 陈吕义
(萍乡市消防支队,江西 萍乡 337000)
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效率是防范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的有效途径。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一方面依靠社会单位严格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此,公安部61号令明确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地位,明确了其法定职责。例如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营业期间应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1]。但实际上目前社会单位普遍存在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故障瘫痪等共性问题[2]。另一方面依靠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公安部第107号令对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提出了要求。例如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3]。但公安消防部门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监管也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支撑和社会化手段配合,不能利用有限警力实现对社会单位的宏观监管[4]。以上两个矛盾的出现让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能达标。着眼于这两个矛盾,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设计并实现一种新型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来规范、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提升消防监督部门监管效率,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是建立起单位消防管理电子巡查系统,实现单位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创新巡查检查和管理机制;二是建立起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建筑消防设施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实现消防部门日常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创新建筑消防设施监管机制。
选择成本低、制作简单的条形码来代表巡检的设备或区域。操作时,单位人员使用消防管理电子巡检器,读取条形码后即可得到设备或区域的名称,然后在巡检器上录入巡检结果,并通过数据传输底座将巡查信息导入计算机,如图1。
图1 建立单位消防管理电子巡检系统
在互联网上搭建服务器,安装有电子巡检系统的单位将有关数据直接上传至服务器;未安装电子巡检系统的小单位、小场所手动将数据录入系统。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利用互联网访问数据服务器,看到所有单位的巡检数据,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如图2。
图2 建立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
系统主要实现以下四项基本功能:
单位员工利用电子巡检器进行日常巡查时,界面简单明了,检查轻松,且不用再在纸质件上填写,所有巡检信息格式统一,自动上传。通过信息化确保了巡查检查数据的真实性。
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分为四个流程:计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在计划中,可以制定每日、每周、每月的巡检计划、维护保养计划。通过实施,可以得到每日、每月的数据汇总,进而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其整改过程。也可以根据巡查结果对巡检、维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在系统中,社会单位的基础信息包括名称、法人、占地面积、层数等资料。将火灾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广播、消火栓都定义为建筑消防设施内的子系统。在单位初始化的时候就将这些子系统的施工单位、施工时间进行了录入。同时,消防部门结合开展的建筑消防设施登记工作,将社会单位的消防设施的型号、数量、位置、技术参数都统一作为子系统的数据上传至服务器。
建立了信息化三级管理机制:消防基层大队监督员和派出所干警可以监管自己管辖的社会单位;消防基层大队领导和派出所领导可以监管自己辖区的社会单位;而消防、公安派出所上级部门和系统管理员可以监管所有的社会单位。在各级监管中,监管人员可以为社会单位设置登陆账号及密码。社会单位将信息录入后,监管人员登陆后可以选择查看单位,并具体查阅单位基本信息、巡检计划编制和巡检落实情况,查看单位维保、培训、演练情况,跟踪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在必须要的时候还可以发送通知公告。
在这两个搭建的信息化系统中,除了实现前面的四项基本功能外,还增设了三项拓展功能:
如果社会单位未按照计划进行巡检和维保,系统在登陆的时候将进行提示。同时,在服务器上架设的一个简单的短信服务器,消防部门可以直接将这些信息发送给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实现提醒和警示功能。
利用电子巡检器上的帮助键,自动地给出建筑消防设施详细的操作规范,大大提升了巡检人员的巡检能力。
大型的连锁经营的酒店、商场、企业可以以集团管理的模式,直接对下属单位的消防管理情况进行监管,为社会单位管理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广泛应用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系统,全面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管理,将大大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发展进程。目前,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系统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系统的应用也尚未广泛推广。这需要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推广,也需要广大社会单位的大力配合和积极运用。
[1]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宋喆.建筑消防设施的现状及应对措施.武警学院学报.2007,23(10):52-54.
[3]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4]翁韬.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系统建设.中国公共安全.2012NO.2Sum.NO.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