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子行不归

2014-03-17 22:45远行客
中外文摘 2014年3期
关键词:大姑堂姐大伯

远行客

她跟我讲她的故事,在我十二岁那年的夏夜。那年,她有没有五十岁?

那年暑假我去乡下堂姐家玩,推开院门就见她笑着迎出来,说堂姐喝喜酒去了,留她在家等我。

几年不见,她望向我的目光,还是那么亲,她拉着我的手,那手温热绵厚。不由得拿她当一个至亲,虽然,她只是我大伯的前妻,且已改嫁,我还是喊她大妈。

堂姐安排我与她同住,夏夜很长,蛙声很吵,堂姐那屋子靠路,时有大车经过,车灯照得满屋子影子乱飞。大妈挥动着蒲扇,说她和大伯那些事儿,说着说着她坐起来,似乎要以这个紧张的姿势,抵抗她内心的起伏。她说,我和你大伯从来没有吵过架,我们离婚,是因为你大伯上了李采曼的当。

虽然用了“上当”这样的词,她提起“李采曼”这个名字,口气已变得很淡,时光能把刻骨仇恨的敌人,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可说到“你大伯”,语气就朝下沉了,好像他是那样坚硬地嵌在她生活里的一个人,从来没有离开。

得是在心中怎样反复温习,才能让旧日以固有的彩色留存,让时间与距离无隙可乘?

这是在又过了很多年,我大伯客死他乡之后我才想到的。

大伯曾是他们镇上的传奇,是那个靠近淮河的小集镇上,突然冒出来的一束光。他打小成绩好,初中考上了县重点,高中则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地区重点F城一中。

那年头,考上F城一中,等于一半身子在大学里。寒暑假大伯回到集镇上,邻舍们发现他越发的眉目清朗,丰神俊逸,暗度这是人中龙凤,不敢再拿他当个少年晚辈,格外客气几分。

然而,世间看上去太圆满的事,总在哪里不太妥当,大伯读到高三,眼看着就要蟾宫折桂之时,他,退学了。

大伯跟我聊过这事——我们没怎么说过话,不知为何会聊到这些,反正我记住了。他说,赶上了六。年,父母都在家里快饿死了,没有心思读书。

我爸否定他这一说法,他偷看过我大伯的日记,我大伯无心读书,是因为他的恋人突然去世了。

那恋人与他们同村,并非传奇中的清秀村姑,她浓眉大眼,人高马大,经常帮我大伯挑水,家里做点什么好吃的,也偷偷带出来给他吃。俩人互相喜欢着,还未来得及对未来有期许,那女子突然去世,大伯的世界顿时天昏地暗了。

人们为他退学扼腕。唯有识之士认为,他这样的人,走哪条路都出得来。这见识没错,我大伯返乡之后,一边种地,一边写些诗歌散文之类,陆续地在《F城日报》上发表。他还尝试着写地方戏,在报纸上整版刊出,被县剧团看中,成为春节巡演剧目。那个春节,我爷爷站在人堆里,看他儿子写的戏,变成真人,在舞台上长袖善舞,连连惊奇这样的人,怎么会生在自己家中。

公社领导看中大伯,抽他过去任文书,按这个路子走下去,混个公社干部是早晚的事儿,可就在这时,我大伯结婚了,他娶的,是个地主的女儿。

他没有更多选择,我爷爷家太穷,有人愿意嫁给他,且还是个不错的女人,他也就认了。

他因此不能在公社里任职,发配到学校当耕读教师,我想大伯一开始是不太介意的,他和新婚妻子正浓情蜜意,那点风雨算不来什么。

这就是开头提到的这位大妈。我记不得她再年轻一点时的样子了,总之脸上没有明显缺点,明显优势是身材高挑,将近一米七。吾乡有种说法,叫做:“高高大大门前站,不会干活也好看”,说的是一高遮百丑,若不论出身,放在人群里,她也是个人尖子。何况她还初中毕业,这文化程度,在农村姑娘里算得翘楚。

婚后他们生了六个女儿。生到第三个时,大伯很沮丧,他希望有个儿子,他的女同事李采曼也来凑趣,说,干脆叫“冰心”吧,取心都凉了的意思。

大伯还不至于那么灰心,可是到了第六个还是女孩时,向来诸事都要走在人前的他,忍不住要借酒浇愁了。

他是不是在这个时候跟李采曼好上的呢?同为耕读教师的女同事,不但知道泳心,还知道契诃夫,知道托尔斯泰,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村镇上罕见的文艺女青年,比我大伯年轻十几岁,相形之下,大妈的初中学历,和那将近一米七的身高,就不算什么了。

巴掌大的集镇,一时间流言四起,大伯回家对大妈说,好多人在外面乱说他,要大妈到门口骂街去。大妈没干过这事儿,不敢出门,大伯说,酒能壮胆,你喝点酒就行了。大妈言听计从,灌下几口酒,借着酒劲儿,站在门口大骂那些嚼舌头的人,那时,她大概真的以为,她男人是无辜的吧。

她一直都很相信他,甚至,当他回家对她说:“李采曼要告我,说我有妇之夫勾引她。她这一告我就得坐牢,要么咱俩先装作离婚,过了这个风头再复婚吧?”太拙劣的借口,她也信了。大伯这边跟大妈离了婚,那边就跟李采曼结了婚,俩人去上海杭州度蜜月,大妈在家里拉扯着几个女儿苦熬苦撑。

就是从那时起,她开始频繁来我们家的吧?我爸对于大伯的行为非常愤怒,拒绝承认那位新嫂子,总是指名道姓地喊她的本名李采曼,致使我们背后也跟着这么喊,一喊就成根深蒂固的习惯,再也改不了;又想方设法帮助这位旧嫂子。我爸建议她做点小生意,到F城进货,回集镇上卖。所以每过十天半个月,她就会出现在我家里,我妈厂里分的那间十来平方米的宿舍,要容纳六个人之多。

记忆中,我爸经常和这位嫂子在灯下探讨还可以做什么生意,毕竟有五个孩子(最小的那个送人了),他们探讨过用煤油灯孵小鸡,加工松花蛋,养兔子或土鳖……大妈回去试验,有的成功,有的失败。

那段时间她身体也不好,经常晕倒,有次在我家还突发急性阑尾炎,我爸把她背到医院,我妈熬汤送药地侍候,引起了我姥姥的大不满。

一个女人,实在是撑不住啊,大妈终于寻了人,大伯知道后,给我爸写了一封信,大骂大妈,我爸毫不客气地回了一封信,说,你有什么资格指责她?现在这一切,不都是你一手造成的吗?

嫁人之后,大妈就不大到我们家来了,倒是我大伯和那位李采曼逐渐与我家恢复外交。暑假里我妈回娘家省亲,已经调到县文联的大伯,和我姥爷家相去不远,大伯一家——他们又生了两个女儿——请我们吃饭,饭桌上相谈甚欢,饭后李采曼邀我妈去他们家住,她们妯娌俩居然聊了一夜。

当然是李采曼说,我妈听。回忆往昔,李采曼说得涕泪涟涟,我妈听得热泪盈眶,我妈和大妈感情那么好,跟李采曼聊了一夜后,竟然说,谁都有谁的难处,谁也都有谁的活法,由不得人的。

那是大伯最为风光的几年,他是县文联的专业作家,在县城里小有名头,创作曲艺剧本经常获省里的大奖,我爸说他写的小说有契诃夫的风格,我一篇也没看过。后来大伯亡命异乡,我爸曾问我能否帮他发两篇匿名的文章,给他稍许安慰。我答应了,虽有以权谋私之嫌,但我想大伯毕竟是专业作家,不会很差,让我爸转告他,发两篇来看看,结果却是不了了之。

且回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大伯完成创作任务之余,还有大把时间,加上他娶了娇妻,有义务让对方过上更好的生活,还有七八个女儿,也不能完全不管,经济上压力很大,一不做二不休,他做起了生意。

那生意做得大,贩粮食,贩煤炭,贩钢材……他自己说,除了人口,啥东西都可以打他这儿流通。放在现在,算是商贸公司一类,但我大伯并没有公司,只是夹个皮包到处跑,在当时叫做“皮包公司”。

大伯经常来F城,不住我家,住旅社。几块钱一晚的铺位,硬板床,破沙发,刷了红漆的地面,还要跟陌生人拼房,但在过惯了小日子的我们一家人看来,已经足够奢侈,有点混江湖的意思了。他偶尔来我们家,会给我弟弟特别买个奢侈品,比如皮夹克皮鞋之类。他喜欢我弟弟,喜欢到悲伤,喝上几杯酒后,会用特别悲伤的眼神看着我弟弟,我弟弟长大后说,那眼神,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他多次表达没有儿子的惨痛。我后来想,他停妻再娶,是否也是想有一个儿子,他跟大妈的最后一个女儿,是在1978年出生的,随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不允许再生,他换个老婆,是否就为了多个生育指标呢?或者,他想换个地块,看看能不能改改运气?

他和大妈生的那几个女儿都怨恨他。大妈改嫁之后,几个姐姐跟着已婚的大堂姐住在她婆家,大伯基本上不太管。有一回、四姐来我家玩,听说大伯也在阜阳,就让我陪着去旅馆找他。我们来到人民路上的一家旅馆,大伯正好在房间里,四姐看到他,并不说话,把身子扭过去,站在窗前,抬起头,看着外面灰灰的天,倔强地不让眼泪掉下来。

大伯温言劝慰,又掏出两百块钱给她。四姐还是站在窗前,不回头,她要的不是钱,是要让这个父亲看到一个被遗弃的女儿,日积月累的委屈。大伯无奈地坐在床上,无话可说。

我却在艳羡四姐得到的那两百块钱,要知道,那是一毛五分钱就能买一串羊肉串的年代。我爸每月给我一块钱的“书报费”,我第一次拿到简直感激涕零,不知道怎样才能不辜负这么重大的信任,我大伯,随手就给他女儿两百块钱。

那时节,大伯像所有的生意人一样,大进大出,都说他挣了点钱,几个堂姐甚至言之凿凿地说,大伯还包养了个小老婆,生了个儿子。时间证明,这些纯属子虚乌有,是堂姐们复杂心理作用下的一种幻觉,一是以此打击李采曼,二是,她们愿意想象,她们的父亲,是个叱咤风云的角色。

大妈却突然再次出现在我们家,还带着她的现任丈夫。现任丈夫是个医生,读过中专,也是因为成分高之类的问题,下放到农村的,跟我爷爷有过来往,跟我大伯也认识。我爸对他约略有些印象,印象还不错,大妈带着他到我们家,当然不是来叙旧情的,他们要找我爸帮个忙,好像是那位医生和前妻生的孩子在F城读书,因为打架什么的,闹到要被学校开除,大妈希望我爸能帮着找找人,说个情。

这件事对我爸倒不困难,所以不用多说,值得一提的,那天中午,他们在我家吃饭,我爸妈盛情款待,做了很多菜,桌子上都堆不下了。第一杯酒倒满,我爸站起来,对那位医生举杯,说:“我得谢谢您,这些年帮我照顾我嫂子,是我们闫家对不起她,我也替我哥,说声抱歉。”

大妈的眼泪掉下来了,我妈的眼圈也红了。

他们离开后,我爸大表欣慰,说大妈的丈夫一看就是个厚道人,她熬了那么多年,终于过上了好日子。

而我大伯的坏日子,刚刚开始。

他被人绑架了。

出了这事儿,我们才知道他那生意是怎么做的,他并没有玩转市场的手腕,干的都是挖东墙补西墙的买卖。比如,他以一百块的价格收人家一车豆子,拉回来,一百一十块钱卖掉,去掉人工路费什么的,不赚钱,还要折本,他一向大手大脚,干脆把那点本钱也花掉。那年代一般先发货再收钱,等人家卖豆子的上了门,他就把贩大米拿到的钱给人家,然后再想办法弄钱填这个窟窿。

一来二去的,窟窿越来越大,最后想啥辙都填不上了,急红了眼的货主,就在某个风高月黑之夜,拿条大麻袋,把独自归来的他一把套住,拖进车里,要赎金。

做这样不靠谱的生意,他也许只是爱面子,爱风光排场,爱那种成功人士的错觉;也许,他一开始确实赚到过,以为将来还可以赚到,甚至大大地赚一笔,一劳永逸,一蹴而就,以飞来横财解决所有的麻烦。

一个真正的商人是不会这样想的,大伯是以文青的思路,在商场上厮混,装作纵横捭阖,展示虚假的繁荣。

援救的过程我不大清楚,我爸应该参与了,虽然他没有吐露一个字。被救出来的大伯不敢回家,他的债主太多,有人还把他告上了法院,他只能出逃,逃到湖北省宜昌市我大姑那里去。

我大姑一向疼爱这个大弟弟,我奶奶说,我大伯刚出生时,大姑高兴得觉都睡不着,不停地爬起来,要看她弟弟。长大后大姑远嫁湖北,每次回来都住大伯家,落难之时大伯自然首当其冲地想到这个姐姐,但这次投奔的结局是,大姑收容了他一阵子,最后把他赶出来了。

有人说大姑不近人情,有人说大伯那么大岁数,指望姐姐养活确实不像话,是耶非耶,局内人都说不清,何况我们这些局外人。唯一可知的是,被大姑赶出来的大伯继续逃亡,目的地为一个有山有海的宜居城市:山东荣成。

大堂姐在那里。堂姐夫因病去世后,堂姐就去了荣成,她小姑子在那里工作,她依傍着小姑子,摆个小摊,做点小买卖。

大堂姐接纳了这位曾无情地抛弃她们姐妹的老父亲,在城乡结合部帮他租了个小院子,过几天就来看看他,帮他洗洗衣服,蒸点馒头。

那也许是大伯这一生中最安闲的岁月,他去世后,我辗转听说,他曾说,要不是他来这么个地方,他早就死掉了。

但还是惶惶不可终日,据说他害怕见到陌生人,哪怕是门口收破烂的。他见到穿制服的更是全身发抖一想来被绑架的那几天,他应该很吃了些苦头。他变本加厉地嗜酒,大姐每次去,都看到他房间里摆了一溜的酒瓶子,没法劝。

他有时会给其他女儿打电话,给五堂姐打得最少,五堂姐怨恨他最深,他不敢打。但有天五堂姐还是接到了他的电话,大伯说:“小五,我对不起你。”五堂姐说:“你现在才知道?晚了!你对得起哪一个?对得起我妈吗?你对得起死了的二姐吗?对得起送人的小六吗?对得起大姐三姐四姐吗?”大伯沉默良久,轻轻挂了电话。

五堂姐后来一直后悔那样对他说话,因为几天后,从荣成那边传来消息,大伯死了。

大伯的房东给大堂姐打的电话,说她父亲出事了。大堂姐放下生意赶过去,大伯已经没了呼吸,一屋子的酒瓶子,床边的盆里,是吐出来的半盆血,已经凝固,谁也不知道大伯什么时候去世的。

我爸赶到荣成,将大伯就地火化,抱着骨灰盒坐着火车回了家。

在一个阴冷的日子里,大伯下葬,他没有儿子,进不了祖坟,只能随便找个地方埋了。

我也赶回去了,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老家,送葬的队伍不太长,有老年妇女拖着长腔做职业化的一唱三叹的号哭,我站在队伍里,风从淮河上刮过来,我内心有巨大的悲伤,却没有眼泪。我爸与几个堂姐都在哭,在大伯去世之后,他们原谅了他,甚至还怜悯着他,这个给别人带来过深重灾难的人,其实挺软弱,挺可怜,他自己又何尝过过几天好日子呢?

也不只是怜悯,在我爸和几个姐姐的口气里,我又听出别的一点什么。用“崇拜”这个词不知道是否准确,说起大伯,他们会不由自主地放大他的才情相貌能力,他们乐于把他渲染成一个盖世无双的风流荡子,虽然最终是失败了,可是,在凡人堆里,终究是一个光华璀璨牛逼闪闪的异类。在他带来的伤痛远走之后,我们愿意想象,我们生活里,有过那样一个视小心翼翼的庸常生活为仇雠的堂吉诃德。

记得我爸曾在某个场合指着一个老头告诉我,这是你大伯高中同学。他考上了大学,以某地级报副总编的身份退休。我看着那个老头,退而不休,混迹于名利场中,倚老卖老,又自知手无资源而时常露出讨好的唯唯诺诺的笑容,我心里想,我宁可要一个在海边小城吐血而死的大伯。

堂姐们对李采曼的态度也值得玩味,一方面,她们恨她,直呼其名,多有诋毁,将她描述成一个现代版的狐狸精;另一方面,她们也给予她,特有的好奇与仰望。狐狸精这个词的另一面,难道不是妩媚能干有女性魅力吗?每个被父亲抛弃的女孩,都会对把父亲带走的那个女人,有这种好奇与向往吧?张艺谋的女儿一边对记者说,巩俐毁了我的童年,一边又说,她是我的偶像。

甚至连大妈也是这样,她曾在我家遇到李采曼所生的小女儿,她带她去上街买巧克力。大伯去世之后,大妈在街上遇到李采曼,狭路相逢,猝不及防,李采曼说:“你好啊!”大妈跟我复述这件事,笑着说:“她还跟我说你好啊!”深感不可思议。

我知道“你好啊!”之于李采曼,是教养使然,可大妈笑得天真,还有,我得说,那么一点点受宠若惊,她受了那么多苦,却从头到尾,没把李采曼视为对手,李采曼于她,是一个令人疑惑的女子,她有一种同性的仰慕。

小时候看小说和电视剧,里面的人物常有一种坚硬的僵持,我的那些亲人们,却以他们亲身出演的剧目告诉我,人世极富弹性,恨里生爱,怨里有敬仰,一分钟就可以全盘推翻。一个闪念就可以从头再来,再亲的感情,也可以千疮百孔,再深的怨毒,也可以在某种场合下携手而笑。生活就是这样神出鬼没,要想当一个好作家,就是在戏剧化的东西里,找出合情合理之处,再清楚准确地表达出来。

又说到写作上。我爸说,大伯热爱文学影响了他,他热爱文学又影响了我,所以我现在能靠写作混碗饭吃。这是我谋面不多的大伯给予我的影响之一。但我终究不是他那样的人。急速坠落的人生,好看,却让人害怕,一句“走上你大伯的老路”,就会打消所有的胡思乱想,我于是小心谨慎地过下去了。不得不说,在做浪荡子这件事上,我大伯也成了家族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

(摘自《散文》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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