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仍需细化政策

2014-03-15 11:11郑智维
民生周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办医医疗机构公立医院

郑智维

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社会资本办医取得了较快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不断出台,并且越来越细化、明晰。

“摸清投资空间,通过地方政府对政策细化与落实,进一步消除阻碍社会办医的政策壁垒,同时力避资本慢慢进入的误区,从而建立医疗产业市场化的新格局。”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金春林此前承接了一项国家卫计委有关社会办医的课题,在苏、浙两省做过深入调研。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他表示,目前社会资本办医还仍需大力推进,尤其需省、市级对政策进行细化并落实。

摸清投资空间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留出社会办医的发展空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部分公立医院的改制重组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让资本更多地嗅到了社会办医的商机。

据公开资料显示,此前,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曾声称,要收购500家医院。独一味完成对5家民营医院股权或部分经营收益权的收购,贵州百灵也收购贵阳市天源医院100%股权。

“或收购公立医院,或入资成熟的民营品牌;此外,药企收购医院,可以医疗、药品通吃。这些领域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对资本有着吸引力。”中华中医药学会社会办医分会副主任韩晓峰说。

此外,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体制改制等,成熟的民营医院引进资本,可以加快连锁扩张的步伐,增大上市融资的概率。

此前,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到2020年中国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

鉴于政策利好,社会办医空间潜力大,有舆论认为,“社会办医春天到来”、“社会资本将掀起收购潮”等。对此,金春林持谨慎乐观态度。

他认为,在“真金白银”进入之前,最好还是要摸清投资的空间有多大,如果没有有效需求,资本进入后只能诱导需求。此外,公立医院要“计划生育”,那些甚至靠举债维持的公立医院,就该通过改制把有效需求空间让渡出来。

政策需细化

“2014年在社会办医方面,还是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台规范医生多点执业的文件。”日前,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说。

除政策支持外,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卫生计生委等还推进13个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其中包括北京通州区、吉林长春市、上海闵行区、浙江温州等。这些地方试点,鼓励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社会办医方面先行先试,推进落实重大项目。各联系点根据自身情况,试点偏重点不同。

例如,北京通州区的北京国际医疗服务区,被确定为社会办医试点园区和健康服务业示范区。该园区重点引入高端、有特色的外资医疗机构,而私人医师诊所则更注重小、精、专。

“在所有联系点中,温州算是比较成功的。”金春林说,先行先试的温州试点,截止至2013年末已累计引进社会办医资本近74亿元。全市现有公立医院52家、民办医院75家。

“推动社会办医需要列出政策清单并突破,温州试点能够取得一定成效原因正在于此。除医保政策、人员、技术准入等卫生部门,社会办医还涉及土地、物权、税收等部门。”金春林说。

韩晓峰认为,要给予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以平等的地位,在医保、医生、贷款、税收等方面给社会办医以支持,这恰恰是社会办医政策落实的难点。此外,医生多点执业是影响未来医疗行业格局的重要因素。

“落实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将是民营医疗发展的一个分水岭。只有多点执业政策的放开,医疗人才资源的自由流动,民营医院才有机会在规模、效益、质量、服务等方面超过公立医院,至少有赶超的可能。”韩晓峰说。

“近几年,国家层面出台了很多政策,这表明鼓励社会办医的态度。”金春林说,但还要靠省、市级政府出台细化、可落实的政策推进,要将社会办医列入各省、市的区域卫生规划。

警惕“捞快钱”

2013年社会办医取得了新的进展。据姚宏文透露,截至2013年底民营医院达到1.13万多家,比上一年增加了1500多家,同时服务量也同比增加了13.6%。

“未来社会办医的发展前景将会愈来愈乐观。”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说,在市场化的推动下,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一起竞争,有利于推动公立医院的改革,最终使患者受益。

除追求数量增长外,民营医院还应在规模、质量提升。根据韩晓峰统计的数据,目前民营医疗的经营现状大致是“2233”,即20%很好,20%良好,30%持平,30%亏损。

韩晓峰谈到,一级医院太多,二级较少,三级更少,特色专科难以做到极致。一些短平快的医疗机构,通过过度医疗、虚假宣传等手段牟利,很难做大做强。

“在鼓励的同时,也应警惕社会办医中的误区。”金春林分析说,现有政策下,除非是长线的战略投资,办综合性医院短期内所能带来的收益有限。如果社会资本进入是为了“捞快钱”,可能会带来潜在的风险。

在调研中,金春林发现一些诊所的卫生、检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标准,恐怕都难以符合要求。“放纵这种逐利行为,会损害病人的利益。要加强质量的监管,要回归公益办医。”他提醒说。

资料链接

2009年3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2010年11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指出,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向。

2012年3月,《“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2012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要求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2013年10月 《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014年1月,《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要求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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