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培心[暨南大学文学院, 广州 510632]
玉面人生
——试比较霍小玉与林黛玉的人物形象
⊙胡培心[暨南大学文学院, 广州 510632]
乱雨萦寒,别后千般。可相忆、当时樽前。深歌浅醉,语笑还繁。竟梦中虚,影中泪,画中缘。 无凭旧路,过眼荒烟。奈如今、思忘都难。忍看圆月,怕见来年。恰三生债,两生契,一生还。——王颖《行香子》
她们,一个是娼门中的绝世美妓,一个是凡尘中的绛珠仙子,完全不同的身份,却有着相似的悲情人生,连名字里也都同有一个“玉”字。霍小玉与林黛玉,两个相隔了千年的文学形象,同样是貌似“玉”美,命堪“玉”脆,总不禁让人感慨良多。千回百转,爱也好,恨也罢,香魂一缕,同归了幽幽青天!
关于“玉”字,许慎《说文解字》中释曰:“玉:石之美。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勰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桡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技,洁之方也。”①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玉是高洁美丽的象征,同时也代表一种价值、一种才能,就像霍小玉与林黛玉无不都是才貌双全的绝代佳人。同时,“玉”又是温润的,但同时又“不桡而折”,也是脆弱易碎的,如同霍小玉与林黛玉都有着不合乎那个时代的独特而鲜明的个性,这似乎也注定了她们凄凉的命运,二人都在芳华正盛时溘然离去。此外,“玉”还有“爱”之意。《诗经·大雅·民劳》中的“王欲玉女(汝)”②,可译为“王相爱于你”。文本中的霍小玉与林黛玉都同样的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就才貌而言,霍小玉和林黛玉虽皆为作者虚构出来的人物,我们却很难不为她们的魅力所倾倒。《霍小玉传》在开头处便有此言:“资质艳,一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③再有后来李益与之初见时的惊诧——“但觉一室之中,若琼林玉树,互相照曜,转盼精彩射人。”并且霍小玉的歌曲也非常美妙,“发声清亮,曲度精奇。”霍小玉成功地凭借自己的才貌暂时赢得了公子李益的青睐,“如此二岁,日夜相从”。在《红楼梦》中,作者虽也描写了黛玉的容貌,但对其才气的表现却更为突出。初见黛玉,作者并未正面渲染其姿容,而是巧借凤姐之口及宝玉的眼来突出黛玉的绝世美丽。心直口快的凤姐一见黛玉即惊叹:“天下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④此语虽未直接写出黛玉的美丽,却给读者在心里留下了一个“绝美”的形象。宝玉眼里黛玉的形象则更为具体:“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好一个“袅袅婷婷的女儿”“神仙似的妹妹”!笔至此处,一个活生生的“绝美”黛玉已跃然纸上。曹雪芹胸中笔下的林黛玉,是一个诗化了的才女,她的《白海棠》《葬花辞》《桃花女儿行》《秋窗风雨夕》《题帕诗》和《五美吟》等无不表现了她过人的才思。
霍小玉与林黛玉都有着属于她们的才与貌。小玉是风尘女子,有着无比出众的容貌,但却更表现了她的爱才;黛玉是大观园中的“奇葩”,她出落得清丽不凡,更有着寻常人所不及的聪明才智,是一个满腹才情的女子。作为读者,我们无法去评价或区分孰优孰劣,或许有人认为小玉更美,因为她更接近于世俗眼中的才貌双全之女;又或许觉得黛玉似乎更胜一筹,因为她有着不属于这个尘世的灵与美。不管如何,霍小玉与林黛玉在我们读者心中都有着无可替代的位置,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她们卓越的才貌,更是为她们悲戚的爱情所感动着。
可以说霍小玉与林黛玉都是天生的“情种”,一样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爱情是她们的全部归宿,当拥有着爱情时,一切都是甜蜜的、美好的;可是一旦失去了爱情,一切的一切都将变得无谓,生命也将随之而逝。霍小玉与林黛玉的爱情,初时可以说多少都带有一见钟情的意味。试看《霍小玉传》:“小娘子爱才,鄙夫种色。两好相映,才貌相兼。”霍小玉与李益初次相见,皆觉两人才色相配,这是他们爱情得以开始的重要原因。在《红楼梦》第三回中宝、黛第一次相见,黛玉叹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后宝玉也发出类似感慨:“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的,今日只作远别重逢,未为不可。”宝、黛自是有木石前盟,今生初见,已然是在对方心里种下了爱的种子。小玉与黛玉的爱情虽说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便有了爱情的萌芽,但是却有很大的不同。霍小玉与李益的爱恋,说到底都还是为对方的才或色所吸引,更看重的是才、色这些外在条件;但是林黛玉与贾宝玉在初见时更多的是表现在内里灵魂上的“心有灵犀”,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而这种“似曾相识”也便是他们后来互为知己的体现。
虽然在爱情的初始时,霍小玉和林黛玉有着“重外”和“重内”的不同,但不可否认,对于爱情,她们都是绝对的忠贞与痴情。霍小玉自知出身卑贱,不及李益的门第清高,因对李益提出八年之约,“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小玉并不是个被爱情冲昏头,看不清现实的女人,若非如此,她就不会向李益提出共度八年的愿望。只是无奈李益“负心若此”,在李益避而不见的那段日子里,“玉自生逾期,数访音信。虚词诡说,日日不同。博求师巫,便询卜箧,怀优抱恨,周岁有馀。羸卧空闺,遂成沈疾。虽生之书题竟绝,而玉之想望不移,赂遗亲知,使通消息。寻求既切,资用屡空,往往私令侍婢潜卖箧中服玩之物,多托于西市寄附铺侯景先家货卖……日夜涕泣,都忘寝食,期一相见,竟无因由。冤愤益深,委顿床枕。”小玉荡尽家产,只为求得李益的一点音信,但最终却思恋成疾,含恨离世。在临逝前爱恨交织的她向李益道:“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霍小玉之所以对李益会有如此强烈的报复心理,全是因为她对李益真的是爱到了骨子里。当爱情死去时,她的生命也结束了,灵魂当然也随之消亡,随之而来的便是对负心人的满腹恨意;只有得到报复的快感,才能聊慰她曾经付出的爱意。
如果说霍小玉对于爱情是“爱之深,恨之切”的话,林黛玉的爱情则更多的是让人觉得痛心。对于爱情,宝玉和黛玉可以说都是忠贞的,黛玉把宝玉当作“知心人”,宝玉也不是李益那样的负心汉,但是即便如此,他们的爱情依然摆脱不了悲剧的命运。黛玉爱着宝玉,爱得是那么的辛苦,因为她的爱情观是追求一种灵魂上相契合的、唯一的、忠贞的爱,但在那个封建社会,黛玉的这种“理想式”的爱情又怎能敌得过世俗的“金玉良缘”呢?从“识金锁”开始,宝、黛、钗三人的关系就开始矛盾化;宝玉第二次的“摔玉”则是宝黛爱情转折性的一个事件,经过这一事件,宝黛关系趋于明朗化;因金玉之说的另一信物“麒麟”而引起的矛盾,则让黛玉真正明白了宝玉的真心,真正明白了她已是这场感情纠葛的胜利者。此后宝黛已有了心灵合一的默契,宝玉也更多地表现出对黛玉的“专情”,他们的爱情已再没有宝钗夹杂于中间了,然而,两人比金更坚、比玉更贵的爱情竟不为世所容,黛玉临终前的那一句“宝玉,宝玉,你好……”是多么的让人“肠断心摧”“血泪盈腮”!
“双玉”的爱情悲剧确实令人叹惋,她们的人生际遇也同样写尽凄凉。霍小玉与林黛玉虽然一个是地位卑下的娼女,一个是没落贵族家的小姐,但却有着极其相似的身世境遇。霍小玉本是霍王小女,“王甚爱之。母曰净持。即王之宠婢也。王之初薨,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不甚收录。因分与资财,遣居于外。”小玉也像黛玉一样,在幼时,有着父母的百般恩宠;无奈,庶出的身份让霍小玉在父王逝去后不得不被赶出家门,随而沦为娼妓,从此与母相依为命,以卖笑为生。黛玉身世无需赘述,金陵投亲对其而言便意味着失去归宿感的开始。初到贾府的时候,黛玉的表现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其中每一个字都是她的紧张与凄惶。在以后的日子里,这种客寓的忧虑感始终没有消除。这样看来,虽然霍小玉与林黛玉身份迥然,但是她们都有着相似的凄凉身世。
此外,霍小玉和林黛玉一再令后人叹惋的便是她们的红颜早逝,芳华不再。小玉和黛玉,都是为情而死,为爱陨落在了那个花样的年纪。霍小玉从为李益集思成疾,到后来对爱情完全的绝望:“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并发出一桩“毒誓”:“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霍小玉带着恨意终去,并决绝地要报复负心的李益。她的死,在另外一方面来说也是她的生!只是霍小玉是“为爱而死,因恨而生”。黛玉在得知贾府的“掉包计”后,病重气绝,“泪尽而亡”,临终前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话未尽,人已亡,留下了千载不消的遗恨。宝玉之于黛玉,有恨,但更多的是爱和憾,或许对于黛玉来说,魂归“离恨天”才是她最好的去处!
我常想,“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这样的话,霍小玉和李益可以永远地停留在初识的“两好相映,才貌相兼”的情境中;而宝、黛亦可定格在心动以前的相逢,虽有看似旧识的默契,却并非一见倾心。假如时光永驻于此,随即剧终,便会散发出另外一种淡淡的美丽,静如止水。但这毕竟只是我们一种美好的想象,霍小玉与林黛玉生而注定了其悲剧的一生。她们的才与貌,爱与恨,乃至凄凉的身世,足以让我们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悲叹良久良久……
①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② 高亨:《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423页。
④ 本文所引描绘林黛玉的文字均出自(清)曹雪芹《红楼梦》,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以下不作注释。
作 者:胡培心,暨南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编 辑:张晴 E-mail:zqmz06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