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潇潇,任晓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及对策
——以益阳市安化县滔溪镇为例
龚潇潇,任晓晴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针对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基层的实施现状,重点选取了益阳市安化县滔溪镇开展调查。在充分听取当地村民对新农合工作的意见、建议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究,提出几点合理的建议,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环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对策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民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1],不仅是在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同时也是共建共享“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人口大部分还居住在农村,传统合作医疗解体后,自费医疗再次成为我国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制度[2]。对广大农民而言,在现有的收入约束下依靠自身能力根本无法化解大病、重病风险,由此导致众多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3]。此次调研的目的是深入调查和了解农村医疗现状,尤其是边远穷困山区的基础医疗情况。通过了解当地卫生医疗环境、医疗设备等因素来预测其未来的发展情况,查找目前农村医疗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根本原因,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从而为发展和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献计献策。
此调研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滔溪镇为调查点。滔溪镇位居安化中部,交通便利,信息畅通。滔溪镇现有农业人口数24032人,筹资人数4350人,参合率18.10%。
为了真实的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现状,我们根据滔溪镇的特点,对当地居民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共发放470份有效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50份,有效回收率为95.74%。
此次调研采取随机抽样调查,运用了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观察法。其中,我们以问卷调查为主,其他方法作为辅助补充。问卷由村民当面填写,辅以调研人员当面进行讲解,但不引导其作选择,确保问卷填写的真实性。此外,我们通过分组合作,进行访谈式调查,使其信息来源更加广泛,内容详实。
本次调研地点为益阳市安化县滔溪镇,此处民风淳朴,经济发展和交通系统建设处于益阳市平均水平以上,具有较为典型的代表性。我们对470名调查对象的性别、民族、年龄、籍贯、以及是否加入新农合五项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见表1):
从性别角度来看,男性有234名,女性有216名。从年龄构成来看,最大年龄为73岁,最小年龄为25,平均年龄45.8岁。从民族类别来看,主要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占少数部分。从参与对象的描述性数据可以看出,样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研究结论应该具有较为普遍的意义。
表1 样本特征
(一)宣传渠道传统化,新媒体运用不明显
以调查问卷为依托,本小组对当地的群众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其中关于了解农村医疗保险渠道的部分,调查结果如图一所示:
图一
根据图一显示,当地群众了解农村医疗保险的渠道差距较大,58%的群众了解的渠道普遍来自医疗机构人员,通过网络了解到农村医疗保险仅占2%。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电脑等电子产品逐渐充占了生活、社会开始进入信息化时代,但是通过电子产品、新型网络等渠道了解农村医疗保险的群众相对较少,大多数的群众通过咨询医疗机构人员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详细情况。因此,医疗机构是否展开宣传是制约着当地“新农合”的传播度,如何高效开展“新农合”的宣传直接影响到“新农合”在当地的普及。
(二)具体方案普及度差,群众知晓程度低
我国于2003年正式启动新农合试点,2008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滔溪镇作为益阳市安化县的“新农合”制度实施先锋地区,相比较其他地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当地人民群众也较早接触到了“新农合”。本次调研中,笔者对450名被采访者进行了关于“是否知晓有关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规定的详细情况”的采访,结果统计如图二所示:
根据图二数据的分析,笔者了解到,被采访者在接受医护治疗时,本人理解的“新农合”政策与医护人员告知其有关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规定的详细情况有较大的差距。其中知晓详细情况的占23%,知晓部分情况的占43%,占了近乎一半,对于此方面不了解的被采访者也占据了34%的比例。滔溪镇作为益阳安化的“新农合”实施的“先锋”地区,当地群众本应该已经十分了解“新农合”详细情况,然而此次调研却反映出反向的结果:77%的被采访者不清楚或只知晓部分“新农合”的具体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政府在实施“新农合”的过程中,未注重政策的公开,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只是知道“新农合”政策的存在,并不了解其详细情况与具体实施方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其使用“新农合”的积极度。
图二
(三)实施效果比较明显,当地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新农合”的实施集聚了当地政府机关、财政部门等机构的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促进了“新农合”在当地的实施。本次调研以“参加医疗保险后,你是否认为当地的医疗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单选题)”的形式,对被采访者进行了调查,结果如图三所示:
图三
图三显示,52%的受访者认为,参加“新农合”后,当地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以往长期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明显改善;36%的人认为参加“新农合”前后,当地的医疗保障水平没有变化或提高不明显;仅有3%的人感觉参加“新农合”后当地医疗保障水平下降了。此项调查反映了当地医务部门在实施“新农合”的过程中较好的保证了其实施情况。
(四)制度实施严肃严格,有效保障群众利益
为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各地相关部门都出台了具体的保障方案。滔溪镇在实施“新农合”的过程中,规定了规范的报销程序,本调研小组以“你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时,医护人员是否要求你出示农村医疗保险卡,并核对身份?(单选题)”“医院能不能主动向你提供正规医院费用发票及费用的详细清单?(单选题)”为依托,对450名被采访者进行了调查,结果如图四所示:
图四
图四所示,群众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时,医护人员要求出示医疗保险卡,并核对身份的所占比例为67%,经常如此执行的占有18%,从来不要求出示医疗保险卡并核对身份的所占比例还是有6%。此项数据反映了滔溪镇的医疗机构在实施“新农合”制度时,遵守了严格的规章制度,通过身份确认等方式有力地保障大多数拥有农村医疗保险的群众的利益,在“新农合”未来的实施、发展上,有效的提供了正向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提升了农村群众的健康质量,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4]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国家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上,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经过分析、总结,我们认为“新农合”体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5]:
(一)监督失力,报销操作流程有失公开透明
由于农民缺乏监督意识和专业知识,难以对医疗机构形成有效的监管。此外,由于农民和医疗人员存在信息不对称,滋生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导致药价偏高等现象。另外,由于上交的医保款项支出不明,参保群众的待遇也不尽一样,熟人朋友报销的幅度超过普通群众。在我们调查的地区里甚至存在卫生所退药不退钱的现象,有失公允的制度引起农民极大的不满。加之私立定点医院与公立医院账务处理渠道不一,使得私立定点医院有机可乘,弄虚作假。
(二)保障范围狭小,实际效用不佳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理赔为主兼顾小病理赔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使得农民实际收益达不到预期理想。
(三)信息传达不充分,形式主义作风浓重
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农民不知道生病住院费到哪儿报销,能报销多少,甚至不知道可以报销。这是由于“新农合”筹资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地区为了快速收取“新农合”筹资款,实行突击宣传动员。对未参保的农民政府也未进行调查,宣传止步于形式。这也直接影响了新农合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效果,也使得这一惠民政策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
(四)报销程序繁琐,渠道狭窄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程序繁琐,大部分农村地区远离报销中心和信用社,从而给农民带来极大不便,加上繁琐的理赔程序,极大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五)定点医院药品价格偏高,报销品种过少
许多群众反映定点医院的药贵,所以,即使参加了医保,许多群众得了病也不到定点医院看,而是去药房买药。同时,对于一些基本药物,管理部门有规定不报销,群众对此表示极不理解,他们认为入了合作医疗以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然而实际上可报销的药品品种很少,很多治疗药物都要全部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却没有做到合理和协商用药,存在使用非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开大方等现象,加大了群众负担,使得“新农合”成效并不那么明显。
(一)克服形式主义宣传,最大限度提高参合率
宣传应立足于转变农民只重视眼前利益的观念,让农民树立起防范长期风险的意识,普及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内容,让参保农民了解报销程序及自己应尽的义务等。切实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如通过黑板报、发放宣传手册、知识讲座进行现身说法,让农民了解参保的长远利益,坚定他们内心参保的信念,自觉参保。
(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具体需求也不尽相同。现阶段,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可以考虑将家庭的参合层次按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分开,但不可能完全取消按户参合的规定。在农民医药报销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加大监管力度的方式适当放宽报销药物的限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政府应适当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一直是当前的热点话题,也是党和政府一直关注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理念分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从实际出发,结合不同人群、不同领域了解了农村地区医疗制度的实施状况及后续影响,在综合各类意见及建议后制定相关策略。通过对数据的整理与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新型农村医疗到目前为止还存在较大问题,这些问题是普及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和提高整体医疗水平的关键因素,因此这些问题不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农村合作医疗就难以提高。在此,我们希望更多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与管理力度。这样才能做到标本兼治,着实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体制,为农村的医疗事业绽放一缕耀眼的光辉。
[1]李立清,危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绩效评价的研究新进展[J].理论探讨,2014(1):101-104.
[2]张海柱.公共政策的话语建构:来自国家合作医疗决策的经验(1990—2003)[J].公共管理评论,2013(2):23-42.
[3]孟宏斌,陈娥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参合农民的权益保护及建设[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59-63.
[4]施月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与对策[R].湖州市:湖州市科技信息中心,2005.
[5]马正勇.广州市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R].广州市:广州市政府法制办,2013.
On the Status of“New Type of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and Countermeasures:A Case Study of Taoxi Town,Anhua County, Yiyang City
GONG Xiao-xiao,REN Xiao-qing
(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205)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New Type of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a survey was done in Taoxi Town,Anhua County,Yiyang City.After listening to the proposals and suggestions of local residents,a deep exploration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was done and some reasonable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so as to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environment of“New Type of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
“New Type of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management system;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197.1
:A
:1674-831X(2014)05-0121-04
[责任编辑:葛春蕃]
2014-02-13
龚潇潇(1992-),男,湖南桃源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4届本科生;任晓晴(1976-),女,湖南长沙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