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发锋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基于官僚主义的群体性事件剖析*
孙发锋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需要党和政府加以处置的重大事件。现在的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的、主要的表现在干群矛盾上。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压制民主、逃避责任、贪污腐化等官僚主义作风是干群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也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深层根源。克服官僚主义是有效预防和化解官僚主义的突破口。反对官僚主义,应该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干部参加劳动锻炼、变上访为“下访”、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等方面入手。
官僚主义;干群矛盾;群体性事件
社会转型期,在内外矛盾的影响下,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态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因此,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防治问题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理论界从不同角度对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点、演变规律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是,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不断攀升和对抗性程度不断加剧的趋势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这就告诉我们,群体性事件研究必须转变视角。本文以官僚主义为分析视角,剖析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提出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根本举措,以期对我国的群体性事件治理有所助益。
官僚主义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最容易犯的一种政治顽疾。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它屡遭批评,但是其远没有销声匿迹,在个别地方或某个阶段,官僚主义甚至呈现出蔓延势头。邓小平曾指出,官僚主义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1](P327)。官僚主义的弊害多种多样,其中之一就是诱发群体性事件。在官僚主义的影响下,群体性事件或多或少都与干群矛盾有关。有些群体性事件虽然不是由干群矛盾直接引起的,但是社会矛盾需要政府部门加以处理和解决,假如政府部门犯了官僚主义的错误,不及时调解,或者不能公正地加以调解,矛头就会指向政府部门,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从这个意义上,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必须有效控制执政党和国家机构中的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干部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
“在政治学和历史学中,官僚主义、官僚制是为数不多的具有多种不同解释的概念之一”[2]。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官僚主义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过,从党的重要文献的相关论述来看,官僚主义的主要内容包括: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压制民主、逃避责任、贪污腐化等。它们是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
第一,脱离群众引发群体性事件。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是官僚主义最基本、最普遍的表现形式。毛泽东指出:“无论在地方工作中,在军队工作中,无论是官僚主义倾向或军阀主义倾向,其毛病的性质都是一样,就是脱离群众[3](P934)。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种子与土地”式、“鱼与水”式的密切关系是党的优良传统。官僚主义者却置党的优良传统于不顾,喜欢做官当老爷,不愿意深入基层,不愿意同群众打成一片。有的领导干部浮在上面,整日呆在机关,不做调查研究,从而不能获取正确决策所需的第一手材料;有的领导干部依靠会议、文件获取决策信息,把自己的绝大部分时间,用在处理文电和不必要的过多的开会上面,很少深入群众,从而陷入了事务主义和文牍主义的泥坑;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建立庞大的机关,由于机构臃肿,层次重叠,在自己和群众之间,设置了许多人为的障碍;有的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不能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出现在群众面前,偶尔到基层调研,要叫上警车开道,远接近迎,弄出车水马龙、前呼后拥的场面,人为地把自己和群众隔阂起来。脱离群众的要害是脱离实际,导致主观主义和政策失误。而政策失误必然损害群众的利益,在情况严重的情况下,出现群体性事件是不可避免的。
江西省南康市数千人聚集砸车群体性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2009年5月初,南康市拟对全市所有家具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形成了《南康市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并对原有的税收征管办法进行了重新规范调整,重新制定了《木(竹)材产品成品方单位税额表》。一些家具业主认为,调整后的税收征管办法将加重业主缴税负担。据新华网报道,2009年6月15日上午,南康市家具业主近百人到市政大楼集体上访,堵塞街道,现场有数千人聚集、围观。初步统计城区有9辆汽车被砸、掀翻在地。南康市有关部门在出台家具市场整治相关措施时,不了解实际情况,脱离人民的利益要求,依靠主观愿望去解决问题,这是导致此处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事件发生后,江西省委书记、省长都作出批示:南康市出台的不合理政策必须立即废止。
第二,形式主义引发群体性事件。刘少奇指出:“官僚主义往往特别注重事物的形式,很多事情形式做得很像样,以便欺骗群众,所以剥削阶级都很要面子,要不然,官僚就做不成”[4](P316)。邓小平指出:“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5](P381)。为了保障群众的利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福民惠民的公共政策。但是,形式主义者忽视群众问题的具体解决,以空洞的号召和空谈来对付这些公共政策,使利民惠民的公共政策停止在嘴上、纸上或会议上。“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献礼工程”是形式主义的又一表现形式。作秀浮夸、沽名钓誉的各种政绩工程引起了群众的不满,但是由于惩治的力度不够大,各种政绩工程仍大行其道。一项调查显示,97.5%的人表示自己身边存在形象工程,其中50.0%的人表示“很多”[6]。
干部追求政绩本无可厚非。问题是,政绩应该通过真抓实干、勤政为民的方式获取。少数干部为了自己的政治前程,劳民伤财,忽视当地社会经济文化、人民生活水平的均衡发展,大搞为自己脸上添光贴金的政绩工程,必然激化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搞政绩工程,大拆大建,各种违法征地拆迁行为时有发生,征地拆迁由此成为群体性事件集中爆发的领域。例如,在嘉禾强制拆迁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打出“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的标语。为了“面子”,当地进行株连九族式的强制拆迁,激起民众的抗争。在新农村建设成为执政党重要的政策导向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急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出政绩,不惜作农民“上楼秀”。在“安居工程”、“城镇化”等口号下,一些地方进行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运动,建设漂亮的高楼、别墅。但是,农民在心底并不认同。在山东某地,政府“以租代征”建豪华“服务中心”。失地农民“上楼”后,生活没有了来源,开始上访,却被打伤[7]。
第三,压制民主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领导干部公然违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推行命令主义,大搞家长制、一言堂,随意剥夺群众的民主权利。一些领导干部作风粗暴,横行霸道,不允许群众开口讲话,对于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采用强制的方法予以打击报复。如同毛泽东指出的:“现在有些同志,很怕群众开展讨论,怕他们提出同领导机关、领导者意见不同的意见。一讨论问题,就压抑群众的积极性,不许人家讲话”[8](P292)。少数领导干部虽然能够容忍群众的利益表达,但是对于群众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抱着一种无动于衷的冷淡态度。一般来说,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发酵过程。当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利益要求时,少数干部企图以强压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只能强化群众的不满情绪,促使矛盾尖锐化,最终的结果是“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刘少奇指出:“群众闹事大体不是突然闹起来的,往往经过好几个月,经过了半年,采取了各种办法,官僚主义者不理,解决不了问题,最后才来请愿、闹事、罢工的”[9](P306)。
山西忻州第一信访案即腰庄乡冀家沟村村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初期,群众上访是为了讨回每人3000多元的补偿款而已,但是有关方面力图以强压的方法制止冀家沟上访,结果闹到又是伤残、又是人命的程度。忻州市发布的《关于保德县腰庄乡冀家沟村村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案例通报》正确地指出:“从冀家沟村民的接访情况看……那些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群众的诉求大部分是合理的,或有合理成分。群众确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10]。领导干部作风专制不仅是群体性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也是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重要原因。群体性事件爆发后,作风专制的领导干部不是通过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通过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平息群体性事件,而是幻想依靠武力简单化处理。对此,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反思瓮安事件时说:“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决不能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更不能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11]。
第四,逃避责任。毛泽东指出:“官僚主义的表现,一种是不理不睬或敷衍塞责的怠工现象”[12](P124)。在现实生活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并不鲜见。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对人民负责,理应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自身的职责。然而,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起码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只知道自己手中有多大的权力,却不知道这些权力的运用所产生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干部缺乏责任理念和为公精神,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必然损害群众的利益。在群众利益损失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群体性事件就会应势而生。
由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多与环保执法部门未能正确、全面地履行自身职责有关。在以GDP论英雄的时代,地方环保执法部门处于尴尬境地。出于利益权衡,一些地方环保执法部门纵容甚至配合环保违法事件。湖南浏阳镇头镇镉污染事件、陕西凤翔“血铅”事件都说明了这一点。2009年,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上千名村民因镉污染问题分别围堵镇政府、镇派出所。调查认定,浏阳市环保局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湘和化工厂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该厂非法生产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原料和危险废渣乱堆乱放等问题处置不力。因此,当地环保局长、副局长均被免职[13]。同年,因儿童“血铅”超标问题,凤翔县长青镇高咀头村附近的村民围堵了东岭集团冶炼公司的大门,致使该公司不能正常生产,双方发生冲突。调查认为,凤翔县环保局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重点污染企业东岭冶炼公司及周边环保问题监管不到位。相关环保责任人由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4]。
第五,贪污腐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毛泽东指出:“反贪污斗争和反浪费斗争的开展和深入,必将接触到各方面存在着的各种程度的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工作作风。这种作风,是贪污和浪费现象所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15](P209)。官员的贪腐行为是官僚主义最严重、最具危害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少数干部把党和人民的关系颠倒过来,完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人民中间滥用权力,鱼肉百姓,行贿受贿,腐化堕落,做种种违法乱纪的坏事。这种恶劣的反人民行为引起了群众的强烈痛恨。国家信访局原局长周占顺曾说,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集体信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16]。本应解决的问题却酿成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少数官员的贪腐行为无疑是重要原因。
事实上,当前许多群体性事件都被蒙上了贪腐的阴霾。例如,2008年7月19日,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发生严重的警民冲突。现已查明,这起恶性群体性事件与官员贪腐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由于贪腐,个别干部与橡胶公司结成不正当的利益共同体,当群众与橡胶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时,个别干部作为既得利益者无视群众的困难和感情,不去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直接站到了老板这一边,致使胶农与橡胶公司之间的矛盾累积,最终导致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7·19’事件表面看似乎是个偶发事件,但其背后却隐藏着‘必然’——这就是当地少数领导干部的腐败”[17]。又如,2007年,四川大竹县一家酒店发生群体性事件。调查发现,该酒店的实际经营者为当地派出所所长[18]。
从官僚主义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意味着干部对群体性事件治理负主要责任。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需要党和政府加以处置的重大事件。现在的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的、主要的表现在干群矛盾上。而“领导同群众之间发生了矛盾,领导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矛盾的主要责任也在领导”[19](P642)。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群众中间有过高的要求,有不合理的要求,有错误思想,“领导上如果没有官僚主义,也可以而且应当解决清楚,矛盾就不会紧张起来”[9](P249)。当然,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是复杂的。一些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利用人民内部矛盾,以群众利益的代言人自居,挑唆、煽动群体集会、静坐、罢工、冲击党政机关等。但是在今天,敌对分子通常利用群众中的切身经济问题和政治思想问题来鼓动群众闹事,很少直接利用政治性纲领和政治性口号来鼓动群众闹事。如果干部不犯官僚主义错误,坚持群体利益无小事,竭尽全力去办理涉及群体的切实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并辅之以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就不会跟着敌对分子走。退一步讲,即使爆发了群体性事件,干部先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处理了,使群众安定下来,敌对分子就容易被揭露,群体性事件就容易被平息。
从官僚主义角度探究群体性事件的起因是毛泽东、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群体性事件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50年代,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我国发生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各省不断向中央拍电报,反映群众闹事、工人怠工、学生罢课等诸多问题”[20]。在这种背景下,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积极探索群体性事件治理问题,提出了许多有创见性的观点。毛泽东认为,群众闹事是多种因素促成的,但是“更重要的因素,还是领导上的官僚主义”[21](P236)。刘少奇指出:“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9](P303)、“总起来讲,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是引起闹事的原因[9](P306)。
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官僚主义。邓小平指出,官僚主义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可以说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1](P328)。因此,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功能边界,培育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是减少公共管理过程官僚主义化的根本举措。除此之外,克服官僚主义,还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澄清种种错误认识,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是反对官僚主义的重要前提。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是人类历史上的新型国家,但是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国家取得了反对官僚主义的完全胜利。在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即苏联内部就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现象。国家机构官僚化是苏联亡党的重要原因。要以苏联的历史教训为殷鉴,广泛揭发官僚主义的危害性,提高干部抵制官僚主义的自觉性。在使干部认识到官僚主义危害性的同时,也要使干部认识到反对官僚主义斗争的长期性。列宁指出:“可以赶走沙皇,赶走地主,赶走资本家。这我们已经做到了。但是,在一个农民国家中,却无法‘赶走’、无法‘彻底消灭’官僚主义。只能慢慢经过顽强的努力减少它”[22](330)。列宁的这句话启示我们,反对官僚主义是与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同步进行的长期任务,如果幻想毕其功于一役,就会事与愿违。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反对官僚主义的舆论氛围。毛泽东指出:“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15](P255)、“应将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调查分析和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15](P255)。
第二,鼓励干部参加劳动锻炼。干部参加劳动可以增进干部对基层工作的了解,增进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打掉干部的特权思想,构建和谐的干群平等关系。毛泽东十分看重干部参加劳动在克服官僚主义中的作用。他指出:“干部要参加生产指挥和劳动。劳动可以改造思想,改造人”[15](P10)。1957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整风和干部参加劳动》的指示,要求县、区、乡三级党政主要干部,“凡能劳动的,每年抽一部分时间下田参加生产,从事一小部分体力劳动。县以上各级党政军主要干部(不是一般干部),凡能劳动的,也要这样做,每年以一部分时间,分别下田、下工厂、下矿山、下工地或者到其他场所,和工人农民一道从事可能胜任的一小部分体力劳动(哪怕是很少一点)。这样一来,党和群众就打成一片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老爷作风,就可以大为减少,面目一新”[21](P294)。从这方面说,干部参加劳动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在群体性事件频发、干群“鱼水情”受损的情况下,发扬这项优良传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11年以来,山西、河北、广东、湖北、新疆、甘肃等众多省份相继掀起新一轮的干部“上山下乡”运动,号召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23]。眼下重提“上山下乡”,不仅仅意味着对于往昔曾经驾轻就熟的工作方法的回溯,也是执政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次积极行动,完全可能重塑干群关系,弥合阶层裂痕,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变上访为“下访”。信访是群众反映利益诉求的一种渠道,也是党和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当前,信访工作面临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闹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变上访为“下访”不仅是信访方式的改变,能够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而且能够有效克服官僚主义。领导干部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和部门职能,主动走出机关,去实地了解情况,就地解决问题,能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维护社会稳定同时,维护党的形象,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领导干部要每年抽出一定的时间,深入基层。“所谓深入基层,去农村要到村到户,去工厂要到车间到班组,亲自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19](P648)。领导干部既要到发展态势较好的地方积累经验,又要到困难比较多、发展比较慢、群众意见比较多的地方去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领导干部要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交一些知心朋友,经常促膝交谈。“下访”结束后,领导干部要亲自写调查报告,对本地区、本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解决的正确对策。当然,“下访”要讲求实效,不要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坚决反对搞花架子。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搞层层陪同,不组织群众迎送”[24]。
第四,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各级干部或多或少地掌握着公共权力,实际占有和支配着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资源,在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中起主导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领导干部犯了官僚主义的错误,就会使干群矛盾扩大化,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指出:“让群众来监督批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25](P160)在谈到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时列宁辩证地指出:“立刻转到使所有的人都来执行监督和监察的职能,使所有的人暂时都变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官僚’”[26](P105)。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首先要提高民众的参与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民众的主权在民意识、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坚决摒弃落后的“草民”、“顺民”意识。其次,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要将关于公共事务治理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电视、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使民众对政府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能够一目了然。再次,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包括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听证会等多种方式,确保公众能畅所欲言,说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真实看法。最后,要加强对群众监督的指导和引导。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众的政治素质和参与技能还有待提高。因此,要加强引导,帮助民众正确行使监督权。
第五,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传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脱胎于战争年代,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很大,其主要特点是权力高度集中。在传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下,少数干部只为上级和自己服务,不为群众服务,甚至谄上欺下。因此,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着眼点是在保证干部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一致性的前提下,切实扩大群众在干部任免上的发言权,让群众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建立健全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定期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改变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不正常现象。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想结合的做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完善党内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塑造能上能下、开拓创新的官场文化,改变墨守成规、无过便是功的官僚主义风气。
第六,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领导垂范是传统中国的政治智慧之一。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27](P134)。对于反对官僚主义来说,领导垂范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所谓领导垂范,就是指领导者要以身作则,凡是要求下级和下属做到的事情,自己要首先做到,为下级和下属树立良好的榜样。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官僚主义这个问题上,不沾不染,严于自律。领导干部要牢记群众观点,经常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特别着重检查群众路线的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要自觉与官僚主义作斗争,在群众向他们控诉或采取其他办法向那些违法乱纪的干部作斗争时,绝不无原则地姑息,替下属辩护。此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改变领导方法,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交通手段,精简会议、文件,减少讲话,减少评比,提高效率。否则,如果领导干部带头搞官僚主义,那么“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歪风就很难刹住。
我们在强调克服官僚主义对于群体性事件的作用的同时,也要肯定群体性事件对于反对官僚主义的积极作用。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过激行为,这容易造成破坏性的社会后果。但是,如果处理得当,把群众闹事作为改善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的一种特殊手段,解决平日没有解决的问题,危机也会转化为反对官僚主义的契机。毛泽东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中,群众闹事是坏事,是我们所不赞成的。但是这种事件发生以后,又可以促使我们接受教训,克服官僚主义,教育干部和群众。从这一点上说来,坏事也可以转变成为好事。乱子有二重性”[21](P237)。他还说:“如果个别地方官僚主义十分严重,在这样一种范围内允许罢工、罢课。我们把罢工、罢课、游行、示威、请愿等,看作是克服人民内部矛盾,调整社会秩序的一种补充方法”[28](P630)。刘少奇也指出:“群众起来闹事,第一是不好,第二也是好事,可以纠正我们的官僚主义,纠正我们的错误”[29]。近年来,我国纪检部门深挖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密切关注贪腐与群体性事件之间的某种逻辑关联性,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实践证明,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对于改变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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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云)
D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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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0681(2014)05-00111-05
孙发锋,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博士。
2014-04-1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时代我国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被边缘化的风险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1CKS027)、《境外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挑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3CKS037)阶段性成果。